谈涝洼地治理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措施
2022-03-13崔成浩
崔成浩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山东 济宁 272000)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济宁)治理工程是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中的建设内容,工程涉及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微山县等9个县(市、区),概算批复总投资约15.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224.11 km,疏挖干沟233 km,治理水闸2座,排灌站373座,涵洞111座,桥梁32座,新建防汛交通道路55.05 km。该项目工程类别多、分布散、面广量大,建设周期较长。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济宁市成立了项目法人,统筹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 建设管理主要措施
1.1 构建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1)采用代建制的建管模式。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代建单位,依托专业的建设管理团队开展工作。代建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组织和管理能力,能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能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更好地集合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推进项目建设,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建立完善的现场管理体系。项目法人指导有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现场建管机构,明确建设管理权限,重点负责征迁协调和现场管理工作,利用现场建管机构熟悉地方情况、擅长处理地方关系的优势,解决项目在征地补偿、资金配套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3)加强项目法人自身建设。项目法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建立综合科、财务科、工程科、质量安全科等内设部门,配备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建设管理巡查、廉洁自律制度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通过严格执行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项目法人真正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
1.2 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项目法人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参建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参建单位设有专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涝洼地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责任人网格,将各级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出现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便于追溯,真正发挥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2)开展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组建质量与安全生产巡察组,对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实体工程质量,抽查有关质量检验记录和施工记录、调阅原材料试验报告,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情况;在安全方面,不定期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查看专职安全员履职到位、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整改措施,整改完后交由监理和检测单位进行复核检查,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形成闭环管理,使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有序受控的良好状态。
3)开展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涝洼地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多达百余家,施工人员过千人次。因此,项目法人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对施工人员开展讲座培训,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冬季安全施工、重要工序等专项培训,帮助施工人员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升施工人员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4)组织做好质量与安全生产总结推广工作。项目法人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理念传达至各参建单位,强调质量检测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权力和权威作用。同时,项目法人组织开展学习与交流活动,安排各县级现场管理机构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1.3 发挥项目法人组织协调作用
1)加强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的沟通联系。一方面,项目法人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有关现场建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综合调度会议,及时有效调度各县(市、区)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项目法人注重市县两级建管机构的沟通联系,定期对县级工程进行巡查,强化对各现场建管机构人员的指导,通过现场建管机构传达决策、收集问题、落实措施,实现决策部署上传下达、问题困难下情上报。
2)强化与参建单位各方的合同管理。在订立合同时,项目法人根据工程的情况和特点,在统筹考虑管理合同的数量、协调对接工作量以及承包人执行能力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定合同标段的规模和数量;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学习,熟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明晰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责任方、组织方、参与方;当出现问题时,严格依据合同中规定的权限划分和索赔程序来执行处理。
3)抓好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洼地治理工程参与管理的对象和内容多,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节点、重大质量或技术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等方面,及时调度现场建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和检测单位的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现场会商解决问题,有效保证了招投标、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和各阶段检查、验收等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治淮建设文明工地活动。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济宁)工程获评为2018—2019年度治淮建设文明工地。在文明工地创建中,项目法人从党风廉政建设、职工培训、质量与安全管理、现场环境管理等4个方面入手,开展创建活动,定期对各县(市、区)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报考核排名、奖优罚劣。
2 建议
2.1 切实扛牢项目法人主体责任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负首要责任,项目法人必须要意识到自身是项目建设管理的中心和责任主体。虽然本工程采用了代建制的管理模式,但代建单位只是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并不替代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在订立合同时要明确项目法人、代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检测)三方的责、权、利;在日常建设管理工作中,项目法人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定期对代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建设规模和投资达到预期,最终实现“建设、管理、使用”相互制约目标。
2.2 加强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此类大中型涝洼地治理水利工程对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建设管理工作经验,还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建设管理人员组成上要统筹考虑人员的年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合理优质的专业队伍框架,注重对青年管理人才的培养,鼓励新入职人员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一线,在实践中锻炼能力、积累经验,不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2.3 积极探索项目法人专职化发展
本工程由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工程完工后管理人员又回到原单位工作。既不利于项目管理能力和建设经验的积累与传承,也影响项目后期运行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因此,成立专职项目法人可以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由水利事业单位组建常设的专职机构,通过政府委托授权的方式,集中承担辖区内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于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积极引入社会建设管理力量,由实力雄厚、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国有企业承担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既能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市场化发展,又能提高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
3 结语
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建设管理水平决定了工程质量好坏。因此,必须压实项目法人责任,优化建设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促进项目法人专职化发展,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