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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工商联、商会作用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022-03-12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

中国信用 2022年1期
关键词:企业信用商会民营企业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乐江

在全党全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时期,全国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总结民营企业、工商联和商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典型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提升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2019年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各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认真落实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信用服务载体,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广大民营企业、各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有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务实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切实践行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自觉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持续提升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二)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民营企业是用信增信的重要主体、征信信息的重要来源、诚信教育的重要对象,是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坚定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从而支持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民营经济既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信用是衡量民营企业履约能力、资质信誉、竞争实力的关键指标,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产。信用好的民营企业,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才能在新发展阶段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做优做强、行稳致远。

(四)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的职责所系。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立足服务的基本职责定位,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适应新阶段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引导民营企业家进一步守法诚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利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第三方专业资源,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提升信用建设水平;有利于统筹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工作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逐步打造工商联和商会的服务品牌。

二、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主体作用

(一)广大民营企业要切实增强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要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有关方面出台的关于信用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精神,掌握各类信用知识,真正把信用作为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无形资产。企业经营者是信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关注、珍惜爱护、有效积累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切实把守法诚信融入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要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企业信用资源。从各个业务环节入手,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处理各项业务,实现全流程信用管理。通过系统设计、收集、分析并科学使用各类信用数据和信用资源,充分发挥信用在企业资质提升、商务合作、融资贷款、政府采购、品牌形象等方面的放大效应。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化信用人才培养。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科学合理设置信用管理部门和信用管理岗位。

(二)广大民营企业要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体系。要建立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企业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整合、共享、应用企业信用信息。要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理性作出公司注册认缴承诺并履行出资责任,对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服务保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情况,及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并接受约束和惩戒。要建立遵守商业道德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推行明码实价,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要建立守法合规经营制度。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在营销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要建立预防财务违规制度。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合理筹划债务结构和规模,依法承担各种债务,认真履行还款承诺,不以逃、废、骗等手段恶意拖欠债务,加强对应收、应付账款管理,合理适度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降低企业财务风险。要建立标准自我声明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制定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标准,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并承诺执行落实,推动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要建立企业内部信用奖惩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实施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工作理念,营造守法诚信的氛围。

(三)广大民营企业要更加注重金融信用。要坚持底线思维。遵守商业道德,珍惜商业信誉,依法合规审慎经营。自觉维护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信誉,保护投资者权益。要加强企业自身财务约束。科学安排融资结构,使企业的融资规模与发展阶段相匹配、债务水平与偿付能力相匹配、承担风险与投资收益相匹配。优化债务类型和期限结构,将企业杠杆率保持在合理范围,保持风险总体可控。要借助金融信用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大型民营企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通过企业信用融资增信。处于初创成长期、具有真实融资需求的广大中小微企业,要充分用好“信易贷”这一信用融资工具,主动申请、积极争取金融信用支持。

(四)广大民营企业要加快推进信用修复。民营企业是信用修复的主体。要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影响。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退出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企业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为信用修复创造有利条件。要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认真履行修复程序。“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对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修复、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等三类信用修复有明确的修复要求、修复程序和修复期限,相关民营企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作出信用修复承诺。要积极参加信用修复培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信用修复培训班,学习掌握信用修复知识,及时修复信用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三、充分发挥商会的积极作用

(一)推进行业自律工作。要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各级商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营造行业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在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上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住房、家装、教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通过开展诚信经营倡议、企业信用承诺发布、自我声明公开等方式,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注重发掘和宣传诚信经营先进典型,及时了解商会和会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推动会员企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会员企业建立信息披露、信用承诺、遵守商业道德、守法合规经营、预防财务造假、标准自我声明和企业内部奖惩制度等7项信用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制度体系。要建立会员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常态化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考核与评价,发挥信用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要开展信用专业知识培训。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建设领域专家、专业化第三方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会员企业负责人及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增强信用管理能力。

(三)建立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修复。要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信用核查作为入会审核的先决条件。对企业日常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形成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要拓宽信用信息使用渠道。充分发挥商会贴近企业的独特优势,及时掌握和记录会员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争取将商会形成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纳入“信用中国”以及其他公共信息平台。要督促和协助会员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定期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公示,认真核对各级工商联“黑名单”比对结果,动态了解本商会会员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督促企业整改和开展信用修复。

四、充分发挥工商联的引导教育作用

(一)切实增强引导服务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对推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工商联要结合实际,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处室协同配合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查考核。要加强调查研究。全国工商联将每年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开展问卷调查,形成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分析报告。各省级工商联要摸清本省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底数,深入调研并形成报告。要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各级工商联执委、所属商会会长副会长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上下级工商联联通、覆盖全国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切实引导教育民营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要继续深入推进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利用德胜门大讲堂、工商联大讲堂和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宣贯信用理念和知识,引导民营企业家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自觉做诚信守法的表率。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各级工商联要抓紧建立常态化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机制,制定未来五年的培训计划。要注重培树一批信用建设典型。从民营企业、工商联和商会三个维度,着重挖掘、培树一批信用建设优秀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分类施策做好民营企业信用工作。高度关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创新工作载体和服务手段,整合第三方专业资源,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珍视信用、用好信用、防范信用风险。对处在产业链核心地位、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要做好信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置应对。

(三)切实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服务导向。要建立“黑名单”比对和通报制度。全国工商联将定期对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各直属商会会长和副会长企业开展“黑名单”比对,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地方各级工商联也要建立相应制度。要坚持激励和惩戒并重。对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政治安排、评选表彰等推荐上予以倾斜,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推荐上实行“一票否决”。要重视执委企业信用修复。及时调研了解失信原因,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按照程序有针对性地指导执委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要充分发挥信用价值。会同有关部门向民营企业宣介“信易贷”相关产品,加强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组织融资增信相关培训,帮助更多民营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四)切实形成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合作。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商联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各级工商联要在信用信息采集、“黑名单”比对、信用修复等方面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利用市场化、专业化力量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作者2021年12月2日在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图为2021年12月2日,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现场 (图片由全国工商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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