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男误闯女浴室 场馆失责道歉七天
2022-03-11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9期
2021年6月,王女士在浙江长兴某游泳馆内游完泳后到女浴室内淋浴。不料有一陌生男子闖入,王女士受惊呼喊,男子立即道歉离开。
事后,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王女士与闯入男子达成协议,由该男子承担造成王女士损失的补偿费用;而游泳馆方面坚持自己无责任。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调解结果,遂将游泳馆诉至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要求游泳馆以“在涉案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道歉函十五天”的方式致歉。
法院认为,根据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的出警视频及游泳馆工作人员陈述可知,之前曾出现过男女浴室误入的情况。同时,从现场浴室设置和标识来看,游泳池回浴室的通道,所有男士均要路过女浴室门口才能到达男浴室,针对这样的浴室设置,游泳馆除张贴明显标识外,加强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故游泳馆作为管理者和经营者,因管理不当导致王女士隐私权受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法院酌定游泳馆在涉案经营场所张贴道歉声明七日。
(据中新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