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灯
2022-03-11李路平
李路平
在洗手间昏黄的镜子前装扮好后,李一就出门了。
南城夜色朦胧,街道两旁的路灯惨白地亮着,店铺门面闪烁霓虹,只是近热带浓郁的闊叶树木,抵挡了大部分光线,很多地方都是影影绰绰。南城和同纬度的其他城市一样,夜幕降临四五个小时后,夜生活才真正开始,但李一不会那么晚出门。他都是提前两三个小时,趁人吃完饭在家还没出门的空当,在熟悉的街道上摸索一圈,人流逐渐增多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回到家门口。
一顶没有标志和图案的黑色长檐帽,一身印着饲料厂或饮料厂厂名的盖到小腿的薄工作服,一条深色牛仔裤,一双鼓胀变形的大头皮鞋,拉着一辆可折叠的不锈钢手拉车,车上夹着一只硕大的蛇皮袋,脸上还戴着口罩,这就是李一出门时的装扮。他住在思贤路上的一片城中村里,一室一厅外加厨房和洗手间,一个月七百五房租,住着他一家四口。儿女都还小,跟着他们夫妻俩出来打工,因为没有户口,只能在学费高昂的私立小学就读。他在南城一家饮料公司的仓库上班,每天出入库,做的是出力气的活,老婆梅兰在一家酒店搞卫生,就是推着一车毛巾纸巾在走廊里挨个敲门那种。他俩都没什么文化,找不到更好的活,为了子女以后可以好一些,李一打算把他们从幼儿园一直送上大学。他俩都知道要花不少钱,常常下班了都发愁,有时候还会闹口角,被孩子听到了,又要相互埋怨。有次李一摔门出去,不多时就回来了,换了上面那身打扮,开始在夜里翻垃圾桶。
梅兰刚开始那些日子强烈反对,她觉得这个家再差,还没差到要捡垃圾的地步,再一个就是李一捡回来的垃圾,堆放在房间里,有时会散发出一些恶臭,感觉这个家也像一个垃圾桶似的。不仅她反对,两个儿女似乎也嫌弃他这个爸爸,虽然还是小学生,他们对爸爸做这个事情也感到疑惑。当李一把堆积的各种废旧卖掉变成钱后,梅兰就渐渐安静下来,但仍然嫌弃,她甚至带着孩子睡卧室,让李一自己和那堆垃圾睡在客厅。
这些都无所谓。李一何尝是喜欢翻垃圾桶,那天他憋了一肚子气出门,在夜晚的街道上走着,看见第二个翻垃圾桶的人时才上心,默默地跟着他走了一段,发现平时避开的垃圾桶,里面竟然时不时能有一些好东西。除了塑料瓶和易拉罐、纸壳,还有杂志书本,那次他竟然看见那个人从垃圾桶里拿出来一个未拆封的包装盒,竟然是一个手表!李一装作偶然路过,上去想和那个人说几句话,他却露出警惕的眼神,没有搭理李一,径直提着蛇皮袋走了,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生怕李一跟上来。李一没有跟上去,而是快速地返回家里,换了一身装扮,当晚就加入了这个夜晚的队伍。
然而第一次李一就铩羽而归,他沿着那条熟悉的街道走了几公里,又在另一条路上找了好久,除了捡到几个塑料瓶,没有其他收获,找到一块手表或一个手机的幻想破灭了。
那次他只是一时兴起,就像以前在乡下,他看见别人在荒塘里抓鱼,或者雨后去山上捡蘑菇,他也会加入进去,总是小有收获,够家里几顿的吃食。乡下的经验用到城里,好像就行不通了,山岭和水塘里,总有一些别人难以察觉的角落,隐藏着一簇蘑菇,或者几条鱼,这些角落也不固定,没有谁能够算准鱼和蘑菇会出现在哪里,它们好像都有一双看不见的脚,随时在变换位置。这些充满惊喜的角落到了城里,就变成了固定在街道两旁的垃圾桶,再无惊喜可言。李一感觉到,乡下似乎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去自家菜地的路都是七拐八弯,更别说随意搭建的房屋了。城里的街道差不多都是笔直的,房子也是一片一片建在一起,整整齐齐,除了自己住的城中村,说实话,它连村都比不上。这应该就是老辈人口里说的“规矩”了吧,在城里,什么都要按规矩来。
李一认为,在城里捡垃圾的人,都像自己一样,是从乡下来的,城里人哪个会捡垃圾啊。他们都是住在有保安的楼房里,开着车,或者骑电动车上班,他们都是各个单位里有编制的职工,有五险一金,退休了还能领工资。哪像自己,连个家都没有,甚至随时可能没工作,就像一只虫子,偷偷地寄生在这个地方,什么都是别人的,自己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他们才是城市的主人,就连随意丢弃的垃圾,对我们来说都有可能是宝贝。他看见有些路段上的流浪汉,就是靠翻垃圾桶活下来的,尤其是自己所在的城中村附近,有个没人管的老太婆,在街上过了有两三年了,每次看见她,一点毛病也没有,看起来比他还要健康。他有时候会想,怎么有那么狠心的一家人,把老人丢在外面不顾生死,没有一点良心。那么久过去了,她还是在那里,境遇没有丝毫改变,这个城市谁又怜悯过谁呢?李一想到自己,不也是迫不得已,要和他们争夺垃圾桶里面的东西了吗?
那次之后过去好多天,李一晚上都没有出门,吃完饭跟着孩子看动画片,孩子睡觉了,他就能看看其他频道,梅兰困得早,他还没看过瘾,她就催着他赶紧睡觉。
南城的工资很低,他和梅兰的工资加起来才五千左右,除掉房租和吃饭,还剩不到三千,两个孩子每年的花费,接近两万,还在逐年增加。李一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围绕着两个孩子转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目标。他原本计划攒些钱,过几年回家建一栋两层小楼,两个孩子入学后,这个计划就彻底夭折了。每年回老家过年,他唯一欣慰的,就是老家的那些亲戚,都羡慕他们的孩子在城里读书,这种虚荣感似乎比建一栋小楼更令他满足,因为房子建好了他们只能过年回去住两天,孩子在城里读书,会比在乡下有更好的未来。尽管有些建起新房的人,还会以此取笑他,他心里堵着一口气,就更想让两个孩子在城里一直读下去,直到出人头地。
这样想的李一,夜里总是失眠,不多久他就重新打扮得一身漆黑,与黑夜相融,成为一个沉默的夜游神,为了守护自己的领地,一次次地在黑夜中游荡。他渐渐掌握了规律,也就是黑夜中收集废旧的法则,在他选择出门的这段时间,他附近几公里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人和他“抢生意”,由此他推测,附近只有他在从事这一勾当,其他“夜游神”,估计都住在几公里外的其他城中村。他搜罗完附近几公里的垃圾桶,大约要花费两个多小时,又可以沿着来时的路线重新再搜寻一次,因为吃过晚餐的人,陆续提着垃圾下楼,开始他们的夜生活。
李一把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沉默无语地走在路上,主要是怕遇见熟人。虽然靠力气挣钱吃饭,不应该有低人一等的卑微,可是想到自己低头察看垃圾桶,伸手进去拨拉那些垃圾,有的散发着腐烂臭味,有的看见就想作呕,内心就不自觉矮了一截。所以他走出门就躬身行路,行色匆匆,躲躲闪闪,总是像在做什么亏心事。遇见邻居同事都还好,打个招呼,他们的讶异很快就会消散,都是相似的人家,知道一针一线的作用,也知道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他不想碰见的是孩子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孩子的学校就在附近,他知道好几个老师就住在学校周围的小区里,有的孩子和他们住在同一个城中村里,孩子有时候出去找同伴玩,他时不时也能遇见。如果让老师或者孩子的同学看见他拾破烂,不知道传到学校里,会是什么样子。
来到城里,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以前在乡下,有的人家为了沤肥,每天起早挎着畚箕在路上拾粪,没有谁看见了会大惊小怪。如今进了城,乡下的很多习惯和行为就要戒掉了,勤俭节约是好,公然翻垃圾桶把别人不要的东西带回家,那就和乞丐差不多了。李一并不想成为乞丐,他也不是乞丐,但他知道被当作乞丐子女的感觉不好受。这也是他小时候体味到的。
在他八岁时,有一次跟随父亲去镇上赶集,那个镇子就在一条河边,小餐馆在河边挤挨在一起,垃圾废料都往河里倾倒,那个空落的地方,形成了一条垃圾坡道,直通湍急的河水。不知怎么的,那次父亲走着走着就停了下来,把包袱交给他,让他在垃圾坡道一侧等候,他顺着坡道往下滑,眼看就要滑进河里,李一看见他抓住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又在附近扒拉了几下,找到另一个,然后开始顺着坡道往上爬。最上层的垃圾估计新倒不久,并不紧实,父亲没爬几下,哗啦一下就滑下去了。幸好河边种了很多柳树,枝条垂到水里,父亲抓住了枝条,在几个路人的帮助下,终于湿淋淋地回到了岸上。当别人终于知道,他是为了一双被丢弃的破皮鞋滑下去的时候,无不说他像叫花子,为了捡垃圾连命都差点丢了。李一缩在那里,当湿淋淋的父亲举着那双破皮鞋朝他走过来的时候,他一甩包袱,兀自跑回了家。那件事情传开来,村里人都知道他父亲为了一双破皮鞋,差点在河里溺死,在路上遇到他们家人,都拿这件事开玩笑,李一那个时候感觉又羞又恨,巴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让谁也看不到他。
李一不知道他这样的伪装是否有效。他不像一般人,普通的個子和身材,混在人群中难以辨别。他又高又瘦,同事经常打趣他,说真怕哪天他搬运货物的时候,不小心把腰折断了。走在街道上,想不突出都难,哪怕弓着身子,他比别人还要高出一截。夜里出门,他总有这样的感觉,无论是遇到前面走过来的,还是自己就要超过去的,那些人只要看见了他,无不突然拐开一些,和他错开一两米远,眼神时不时瞟他一下,好像他是个坏人。他们未曾料到,自己恨不得离他们远远的,最好一个也碰不到,这样他就能自由自在地在垃圾桶里翻找了。
他拉着折叠车从家里出来,顺着思贤路往北走,直到与民主路交汇,这一段都是老城区,人口密集,虽然只有一公里长,却有十来个垃圾桶。这段路他走得很快,毕竟就在家附近,孩子的学校也离得不远,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小区里住的几乎都是退休职工,年轻人早就搬到新的楼房里去了。老辈人都俭省,东西不彻底用坏,是不会轻易就丢掉的,哪怕是塑料瓶和易拉罐,他们也是自己存着卖钱。李一顺路随意翻找了几下,除了几个饮料瓶,一看就是小年轻丢的——再没有其他可以卖钱的东西。到了民主路,李一会往西走,走两公里就到了南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还有一个热闹的夜市。民主路是一条大路,两边都是南城的机关单位和学校、银行,还有一个占地很大的展览馆,总是被租去卖家具和电动车,他租房中孩子睡的上下铺就是在那里的家具促销时买的。这一路安装的垃圾桶不多,加起来只有思贤路的一半。这些垃圾桶里,大多是行人丢弃的纸巾和食品包装袋,那些来不及吃早餐的白领,路上买了早点,急匆匆吃几口,就把塑料袋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这条路上的环卫工也很轻松,李一记得,思贤路、商业中心和夜市,有时候凌晨还能看见环卫工人在打扫,而民主路上的环卫工,只用白天过一遍就好了,他从来没在晚上碰见他们。
商业中心人口稠密,尤其是晚上八九点钟,南城白天的炎热逐渐消散,这里就变成了另一个白天。商业大楼灯火辉煌,把每一个角落都映照得清晰可见,物体和人仿佛都失去了影子,只在走动的时候,能够看见脚底留下的斑驳。李一来到附近的广场旁,那里早已挤满了跳广场舞的老妈子和陪同过来散步的老头子,广场上有五个垃圾桶,不过他知道,用不着去翻找,有他们在,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留下。附近大楼的灯光把漆黑的天空都映照得白亮,李一看看天,又看看广场上的人群,又看看自己,这身打扮在这里实在突兀,连他都要认为自己是一个坏人了。
商业区里垃圾遍地都是,也能捡到很多“漏”,不论是商场里的店铺处理掉的,还是穿梭其中的红男绿女随意丢弃的,比如一些修修还能用的电子产品,以及包装盒、纸箱、旧柜子或有瑕疵的包和行人随意换掉的旧鞋子,有时候都能从垃圾桶中找到。李一每次见到这些,尤其是旧鞋子时,他都会想到父亲,那个为了一双旧皮鞋差点送命的人,不过现在他不用冒着什么危险,就能捡到一双几乎全新的鞋子,这种境况已经和几十年前大不相同了。他不知道父亲来到这样的地方,会有什么感受,他还会像当年一样,不顾一切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吗?不过想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父亲在他结婚后,第一个孩子出生前就走了,他在南城打工,来不及回去见他最后一面。如今独留母亲一个人守在老家,靠着几分薄地种菜过活。
只是那个热闹的地方,并不好进。隔不了多远就有巡逻的警察,很多大楼都有保安,对于穿着不体面的人,他们总是会提防一些,甚至直接拒之门外。除了穿着环卫工服装的工人,像他一样的拾荒者根本不可能在里面的垃圾桶随意翻找。有几次他去得比较晚,楼里的灯光几乎已经全部熄灭,商业中心仿佛是个鬼城,他独自在垃圾桶中翻找了一阵,很快就装满了折叠车,但他并没有收获的喜悦,反而有一股说不出的害怕,直到他拉着一车废旧来到有人走动的路上,他悬着的心才终于平静下来。
这次他来得不是时候,他站在马路这头时,就有穿着制服的人在对面看着他了。绿灯时他犹豫了一下,没有过去,拉着车子顺着朝阳路往东走。看来夜市也去不了了,不过那儿更是人挤人,垃圾桶里除了竹签、废纸巾和塑料碗盒,也没有别的了。朝阳路在商业中心的外围,马路对面人潮汹涌,这边冷冷清清,因为这次错失,让他的心情也低落下来。他想起那几次,从这里带回去的东西里,有鞋子、手套和几件过季的衣服,估计都是在这里买了新款式的人丢弃的,洗干净,就可以接着用。另外那些饮料瓶子之类的废旧,也卖了大几十块钱,是他搜罗好几条街的垃圾桶才能找到的。只能让那些环卫工得便宜了,他这样想着,不禁又想下次稍微来晚一些,先在其他路上寻找一遍,再来这里。
朝阳路往东走,都是一些小商铺,卖快餐、维修手机、卖饮料酒水之类的,因为挨着商业中心,白天人流量也挺大的。李一拉下帽子,沿着人行道一个又一个垃圾箱走过去,有的垃圾箱已经爆桶,一大堆垃圾堆在外面,散发着酸胀之气。他戴上手套,开始在里面翻找,最先把饮料瓶找出来放进蛇皮袋,一摞宣传单挤在里面,也被他收了进去。即使到了夜晚,还是有许多苍蝇飞来飞去,落到他的手上和脸上,他顾不得驱赶,想要尽快拾捡完,早点离开这个明亮喧闹之地。乡下可没有这样灯火通明的地方。有时候村里杀猪,会在禾场上架起一个大瓦数的灯泡,把整个场院都照得透亮,几百斤的猪被人捉住,压在案板上,一声声猪叫叫得人心里瘆得慌。想来也有意思,杀猪也是在夜里,灯火明亮,猪叫阵阵,传遍方圆几里路,虽然是几个人的事情,感觉也像是大事,不用挨户通知,大家一早就知晓了,天亮不多时,杀猪佬刚把肉清理好,村里人纷纷走过来,那些肉差不多就被人定完了。
李一不喜欢村里杀猪时的灯光,也不喜欢城里到处都明晃晃的路灯。村里杀猪亮起的灯,在漆黑的乡下尤其刺眼,好像外星飞船忽然降落在这里,又是下半夜,正是大家睡意深沉的时候,忽然传来一阵吓人的猪叫,周围的人家都会被吵醒,李一尤其厌恶这样。城里的灯相比于乡下,多太多了,也亮太多了,一路看去,哪儿都亮堂堂的,除了种有树的路段,到处都一片光亮。他觉得,有时候路灯不亮比亮着好,尤其是三更半夜没人的时候,灰黑的马路被照得一片惨白,看着就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里。他开始拾捡废旧的这些日子以来,就更不喜欢了。他觉得,相比于父亲,自己似乎还没有真正接受这个事实,如果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捡拾一双旧皮鞋,他怎么也做不到,不过在漆黑的夜里,他反而更安心,把這些东西收入自己的蛇皮袋里,然后拉回家。
梅兰拦不住他晚上出门,分床睡后,对于他带回来什么,似乎也没有那么关心了。不过,她一直拒绝他带回来别人不要的鞋子给她和孩子穿,她说,我们不是乞丐。李一并不理会,那些看着簇新的鞋子摆在家里的鞋架上,比她自己买的还要好看。说多了,他就会气恼地说,以前大伯一家回家探亲,带回来那么多旧衣烂鞋,你不是都接下来穿了吗,为什么这些就不行?父亲的兄弟很早就出去当了矿工,后来成了城里人。梅兰的眼里泛着泪光,看着他说,这能一样吗?但有些匆忙的时候,梅兰还是忘了她的顾忌,穿着他捡回来的鞋子出门了。时间一久,她也无所谓了,不过孩子们的鞋子,还是由她来买,他捡回来的,又被她偷偷扔掉了。
朝阳路走完了,他的袋子也鼓了起来,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来到了东葛路,这是他每天上班必经的路途。东葛路是从老城区延伸过来的,算是一条主路,宽的地方有六车道,窄的地方是四车道。道路两边一层是商铺,上面都是住家,因为是半新不旧的楼房,都只有十层左右高。这里的垃圾桶也不多,但通常都会有一些可以收起来的东西,当然和商业中心是没法比的。李一顺着这条路往前走,这边收完,又绕到另一边,没车的时候,他会直接横穿马路。他记得前不久,在这里的某个垃圾箱旁,他捡到了一对音箱,很大的两个,提起来沉沉的,让他高兴了一场。不过拿回家一试,已经是放不出声音了,他拿到修理店去问,修好得要几百块钱,犹豫了几天,他只好把它们卖了。不过后来听别的“夜游神”说,捡到像音箱电视那样的大件,不要一整件卖掉,要拆散了再卖,能卖更多钱。那个人说,听你这样说,那应该是一对很贵的音箱了,拆开来卖,估计得上这个数,他伸出四根手指。李一看见,后悔自己没想到,当时只卖了一百多。他每次来到这里,就希望再遇到当初的好运气。
不过一路走下来,他只收到了十几个饮料瓶,还有几个坏掉的烧水壶和一个破烂的电话座机,估计也值几个钱吧,他想。东葛路从老城区延伸过来,还没来得及改造开发,路边的树都长得挺拔浓郁,走在下面,总算有一丝能遮住羞耻的安心感。路灯时不时从叶子间洒落下来,有的地方刚好漏出一个圆形的空洞,看着就像一个亮滋滋的月亮。李一忽然想到,不知是在电视上还是在哪儿听到过,说有些爱尔兰人,把月亮叫作穷人的灯。他不知道爱尔兰在哪里,不过这个国家还有这个说法一下子就被他记住了,他估计那里也有很多穷人吧。
李一觉得很奇怪,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月亮了。以前乡下的夜晚,月亮就是天上最明亮的东西。母亲总是在月色中从田地里归家,父亲节省,只要天上的月亮稍微亮一些,他就会把自家的灯关了,任他怎么哭闹,就是不开,有时候还会骂他,你眼瞎吗,我和你妈都看得见,你就看不见?更有意思的是八月中秋,村里的小孩子都会聚在一块,用家里的枕头、笸箩和竹篙之类的,搭出一个架子,把竹尖尖对准月亮,然后由两个人端着,一遍遍唱:“月亮公公,月亮婆婆,请您下来走一走……”这个仪式是为了请月神下凡,占卜大家都感兴趣的读书和婚姻、过去与未来。他离家早,出来打工之后,这些东西就再也没有见到了。城里的灯光那么灿烂,根本不会想到灯光之上的夜空中,还会有月亮,和这些耀眼的灯光相比,它也灰暗不少吧。他的心总是想躲避光亮,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心怀坦荡,想必会发现周围的更多光彩之处,而不会把月亮忘在乡下,忘在过去了。
沿着东葛路再走两三公里,就到了住处,这一趟收获还行,李一回头看了看折叠车,蛇皮袋已经膨胀起来,就像一个吃撑了的肚子。一路上,似乎没有人认出他,没有谁和他打招呼,除了被那几个穿制服的人盯了几下,一切都挺顺利。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人行道上行人稀少,没有夜生活的人,已经准备进入梦乡。李一不再来回穿梭,只是沿着一边往前走,他的心已不在搜寻废旧上,而是不由得想起了这些日子以来,发生在夜里的一些事情。
家里的两个孩子并没有他顾虑的那样,对他夜里的所为多么敏感,梅兰慢慢地会把一切都归置得很好,没有给他们带来太多的异样。尽管有时候,他们会撞见爸妈在倒腾塑料瓶子和纸壳,但并没有多在意,而是转身就做其他事去了。梅兰已经接受他晚上出门的习惯,有几次两个人都在客厅,怎么都不对付,梅兰就说,你怎么还不出门呢?她也从卧室回到了客厅的床上,每次都等他回家,赶着他去洗漱,然后替他把东西收拾好。有时李一出门没多久,天就下起雨来了,梅兰就会给他打电话,让他赶紧回来。倒是房东知道他开始往房间里带废旧,有时甚至堆在一楼的楼梯间时,和他说过几次,希望他不要把“那些脏东西”带进来,李一给他送了几包烟,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每次沿着思贤路往上走的时候,李一都会碰到那个睡在店铺门口的老人。她的个子瘦小,已是满头白发,随身带着的东西只有一床床单,还有几件折叠整齐的衣服,装在几个塑料袋里。仅仅依靠这些东西,她已经在这条路上度过了几个秋冬。他甚至不知道她每天吃的东西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是否生过病,在那些寒冷的冬天里,他都需要盖着厚被子才能睡着。直到有一天晚上,他无意间看见有人送吃的给她,她说着感激的话接受下来。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一个人住在乡下,不知道在那些不便的时候,是否有人帮帮她。他也给她送过几次吃的,无非就是街边买的包子馒头之类,还送过一床毯子,那是仓库里一个辞职的库管员送给他的。她接下这些东西时,说着一些李一听不懂的话,但无疑是表达感激吧。这些他都没有和梅兰提起過。
除此之外,李一接触最多的,就是像他一样,在夜里乔装打扮,出来翻找垃圾桶的人了。最初接触他们时,几乎都会像他第一次遇见的那个人一样,满是惊慌疑虑的神情,恨不得立马消失在某个拐角。他开始捡拾废旧后,发现自己也和他们一样,特别不愿意和陌生人,尤其是和忽然搭讪的路人打交道。主要是怕被熟人认出,不愿他们看见自己在恶臭的垃圾桶里翻找。
慢慢和他们接触,直到融入那个群体,彼此之间的陌生感才渐渐消失,几乎变得亲近起来。就像遇见了同类,他们相遇时,都会流露出一股熟悉的感觉,很自然地打招呼,问一下收获,然后各自消失在不同的路上。李一觉得,哪怕仅是这样,就已经很好了,不需要过多的关心,但能够感觉到彼此的善意。有的人见多了,话匣子渐渐就会打开来,不再是打个照面,有时候还会在某个垃圾桶旁停下来,相互敬一支烟,聊个三五分钟。都是苦命人啊!也都是出于这个原因,所以才会深更半夜走出来捡破烂。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下雨的晚上,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候车台遇见的那个人。
夜色中,那个人看起来可以做他的父亲了。因为下雨,他就近来到站台下避雨,不多时就看见另一个人冒雨冲了进来。两个人起初并没有说话,后来看出彼此都是做同一件事的,才开始聊起来。那个人是个自来熟,或者相同的事情已经讲过无数遍了,所以才能张口就说。他先问了李一为什么年纪轻轻出来干这个,得知他为了攒钱给子女读书后,感慨了一番,然后说起了自家的情况。他们夫妻俩原本都是有正式工作的职工,家里条件也不错,可是儿子不学好,没考上大学出来就做了二流子,不多久就学会了赌博,欠下一大笔债。他说,那些赌场的打手天天都到家里来,说不还钱就把我儿子的手剁了,当时吓得不敢报警,赶紧把钱给了。后来没多久,那兔崽子又赌输了,我们本来不想管,哪知道他回来时,鼻青脸肿,身上没一块好的地方。又花去一大笔钱,后来我们就麻木了,再欠钱的时候,我们就报了警,警察虽然管了,但儿子的一只手却没了。后来他又开始吸毒,家里的钱都被他偷光了,我们俩的退休金也被他糟蹋得一干二净,我老伴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没多久就中风走了。家就这样散了,他进了戒毒所,我在外面替他还钱,就差把房子卖了,不过也快了。末了他说,挣再多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子女教育好,不然其他都是白费。他看着雨幕,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的样子,深深印在李一的心里。
他又想起其他一些人,比如那个一路咳嗽着翻捡垃圾的老汉,两个孩子相继死于溺水事故,如今老伴得了重病,为了给她治病,两人一路走到了南城,没有足够的钱,就在桥洞里住了下来,靠他每天捡拾破烂过活,等着攒到钱再送老伴去医院。那个因为火灾留下残疾的人,做不了其他工作,又不想靠父母养着,就自己夜里出来捡拾废旧,勉强可以养活自己。还有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疯子,每天都要捡拾很多塑料瓶和纸张废旧,但他从来不卖掉换钱,而是在路边焚烧,用作取暖,然而那个时候正是炎炎夏日,街面上留下一块块散发着臭味的黑斑……
眼看就要走到城中村了,李一忽然想起另一个人来。那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的样子,也在夜里翻捡垃圾桶。但他并不收集饮料瓶和其他可卖钱的废旧,李一远远跟着他,等他翻完之后,他再把有用的东西捡起来。跟了一段路后,他终于赶上他,问他在垃圾桶里找什么。那个年轻人狐疑地看着李一,直到看见他拉着蛇皮袋的车子,才饶有兴致地说,原来是捡破烂的啊。然后又凑近了,神秘地说,你有捡到什么东西没?李一对他这样说话有些反感,但更想知道他的意图,就说,没什么啊,都是些瓶瓶罐罐和废纸壳。他又问,没捡到这个?说着伸出左手,拇指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来回摩擦着。李一明白了,抬起头说捡到钱了谁还做这个?说实话,他也曾幻想过能在垃圾箱里翻出一堆钱来,那样他就不用每天晚上出来捡垃圾了。那个青年笑着说,你没见那个新闻吗,一个扫垃圾的在垃圾桶里捡到了一包钱,看着有十几万吧,竟然报案寻找失主,不是傻吗!要是我,早就自己留下来了,有钱花不香吗?
想到那个人想从垃圾桶中捡钱,一夜暴富,李一感到有些好笑,还不如买彩票呢。有一段时间,他沉迷于彩票,花去了很多钱,却一个大奖也没中到,彩票的幻梦破灭后,他才开始捡垃圾的营生。看着十字路口对面的红灯秒数,他快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自从开始晚上的“兼职”,几个月下来也挣有一两千块钱了吧,快抵两三个月房租了呢。
走过斑马线,往自家那个巷子口走的时候,李一想,他现在其实并没有那么介意被熟人看见了。他看见过一些报道,说有些地方的乞丐,行乞了几年,竟然在老家建了几栋房子,还有那些专职收破烂的,一年下来挣的钱,比普通白领几年挣的都多。当然他并不想像假乞丐一样不要脸,昧着良心挣钱,只要肯付出力气,放下面子,不违法,总能攒下干干净净的钱,说不定还能在南城拥有自己的房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呢。
巷子口安着一盏荧光灯,它并不像白炽灯一样刺眼,荧亮温柔,竟有些像月亮散发出来的光线,默默守候着晚归者,照亮他们回家的路。李一站在巷子口,看着这盏灯,又往巷子里看去,在越来越窄的巷道尽头左侧的那一个门,就是自己马上要打开的,在三楼的那个房间里,睡着自己的一双儿女,还有仍在等着自己的妻子。一路上失掉的力气,好像又全部回来了,他拉紧车子,在轮子骨碌碌的声响中,向着那个叫家的地方走去。
责任编辑:易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