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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2022-03-10曹建福

上海人大月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本市人大常委会

曹建福

回顾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18项工作报告,检查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为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服务大局,寓支持于监督凝聚发展合力

为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落细,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6月启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带着调查问卷集中联系社区、听取基层意见,共收到有效问卷15836份,汇总意见建议200多条。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条例规定,并就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力量配备、基层疾控中心人员激励机制、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集中隔离房源统筹规划等问题提出监督建议,推动问题解决。

围绕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开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执法检查、高端产业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和强化科创策源功能专项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赴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20余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功能平臺,走访近30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就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本市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持续增强。

市人大常委会还就《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打造韧性生态之城。2021年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围绕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洋垃圾入境等管理情况,对全市16个区开展全覆盖暗访抽查。对于所发现的固体废物末端处置和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新建湿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白龙港-海滨污水连通工程等建议,总结形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上海模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聚焦民生实事,以监督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围绕民生关切行使监督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注老有颐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16个区人大、四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逾2100人次参与其中。共对照条例形成65项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分3批提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政府部门对照整改、逐一销号,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通知》等近30项配套政策文件。专题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养老服务重点内容提出询问,为破解本市养老服务瓶颈问题寻找答案,推动政府加快解决养老服务城乡布局、养老床位结构平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住有宜居,加快推进旧改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二年对旧改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实地调研各区成片、零星旧改情况以及旧住房综合改造情况,协调推动实施旧改征收司法执行新机制。在静安区先行试点成功基础上,在黄浦、虹口等四个旧改重点区及浦东新区全面推开实施。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有17个征收基地、41个案例实施了新机制,合计成功化解、腾房30证,有力助推旧改征收基地收尾进程,形成了良好社会效应和法治效应。

保障劳有厚得,努力促进农民生活富裕。为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情况专项监督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9个涉农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经济相对薄弱村、农民集中居住点等开展调研。调研过程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农村建房和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发挥新城建设对农民生活富裕的带动作用、适度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和覆盖面等对策建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聚焦学有优教,积极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影响产教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从产、教两端入手,对本市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市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市场主体深度参与高校课程设计、联合研发有力促进本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共生共荣的新生态,这一新路径既解决了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旺盛的人才需求,也为更多技能人才匹配上合适岗位。

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履行人大监督新内容新使命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依法深化拓展监督工作内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拓展预算、国资监督新职能。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新部署新要求,修改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强化本市各级人大对重大投资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审查监督力度,健全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首次听取审议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要求加快构建本市国有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格局。推动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对18个相关项目减少或暂不安排预算、2个项目调整预算。

首次听取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为贯彻实施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立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聚焦落实追逃追赃工作责任、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追逃追赃工作能力等重点赴市、区两级监察委开展监督调研,推动建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立体防线,巩固和发展本市反腐败斗争成果。

紧扣规范化要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的实施意见》《重要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规程》,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更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监督调研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注重运用小规模、多批次的监督调研方式,力求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如在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对全市各区实行“全覆盖”暗访,随机选择暗访对象,并对高校、医院、郊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和区域多次开展“回头看”,共计开展暗查暗访10余次,通过暗访发现沿街商铺垃圾随意丢弃、部分农贸市场垃圾混投现象严重等问题后,及时推动整改落实。

更加广泛吸纳各方参与。为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共组织678人次市人大代表参与30项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调研,代表提出的关于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检查科创中心建设条例实施情况等监督建议议题被列入年度监督计划。同时,首次面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监督议题和监督项目参与意向征询工作,有效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监督职能。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智库作用,如在开展养老服务条例、安全生产条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决定实施情况等重点监督调研时,引入社科院、市人大工作研究会等第三方开展专业评估调研,提出的相关建议被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吸纳。

更加注重发挥联动效能。对涉及全局性的养老服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等监督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市区联动,全覆盖组织16个区人大共同参与。着力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贯彻《长江保护法》和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同步制定长江流域禁捕决定并启动实施相关执法检查,共同推动智能共享四大管控平台建设,有效遏制长江口非法捕捞现象,形成长三角区域合力保护长江水域、协同开展生态修复新局面。

更加突出监督与立法紧密衔接。对一些重要法规,采取当年立法当年监督、监督成果推动修法的方式,形成了“立法-监督-修法”的工作闭环。如在开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监督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梳理21项堵点难点问题并针对性提出26条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条例2.0版,修改后的条例共作出17处修改,其中13处直接来自监督所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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