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的优势特点、潜在风险与优化路径
——基于36 所试点高校的文本分析
2022-03-03牟文翰杨连生
牟文翰 杨连生
2020 年1 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提出自2020 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并且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强基计划”是对我国执行多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大刀阔斧式的改革,虽然政策执行时间短、政策效果并未凸显,但“强基计划”表现出的价值选择充分展现了政策主体的工具性需要和价值性诉求。公共政策活动本质上是决策主体的一种主动选择活动,而选择意味着价值理性相对于工具理性的优先性[1]。“强基计划”在意识形态上明确了为国选才育才的价值追求,立足于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在弥补我国关键核心领域创新能力不足、拔尖人才储备缺乏的问题的同时,以严格的规范标准解决我国自主招生政策中学科招生宽泛、招生与培养脱节、个别高校考核评价不规范、不公平等问题,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而从自主招生政策的历史变迁看,政策环境和在以人为政策执行“工具”的实施过程中很难避免工具理性的导向,造成政策执行偏差。目前,“强基计划”已经完成了两年的招生和一年的培养工作,在一年的试点摸索中,2021 年的招生简章较2020 年有部分调整。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分析36 所试点高校2020 年与2021 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探讨政策的优势特点和潜在风险,从而提出适当的优化路径,旨在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政策的落实与完善提供借鉴,着力于将宏观的政策指导转化为基础学科发展的内生力量。
一、“强基计划”的优势特点
“强基计划”是高校基础学科领域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中的一次重大突破,在时间上承接了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在内容上汲取了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经验。在立足国家人才发展需求、发挥宏观调控战略优势的同时,根据首年政策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方向,为科学有效地选才育才提供多维度的资源保障。
(一)招生定位于基础学科领域高水平人才
“有志于”是招生的首要条件。相较于传统以“择智”为目的的人才选拔方式,“强基计划”以“择志”作为人才选拔的首要条件。“强基计划”旨在选拔有志深耕于基础学科的高水平人才,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周期长、研究内容艰辛枯燥并且很难直接创造经济收益,在考生专业选择和招聘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强基计划”明确将招生对象定位于“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从高校“自主化”招生改革以及“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过程的历史经验看[2],先立志,再关注兴趣,最后考察天赋这一考核次序能够提升人才选拔的有效性。志向发于心、立于行。只有内心坚定学科自信才能形成行动自觉,以坚定的意志克服科学研究中的重重困难,攀登学科高峰。而当个体对某种事物感兴趣时,便会在其中投入更多精力,此时也更容易获得成就并且受到鼓舞,从而形成“马太效应”。天赋是人的特殊潜能,在基础学科领域具备天赋的人才更是稀缺。然勤能补拙,纵观中外科学家们的成长历程,坚定的志向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推动科学进步的根本动力。只有在志向和兴趣指引下,天赋的加持才能获得“1+1+1>3”的效果,选拔出基础学科领域内兼具志向、兴趣、天赋的人才亦是人才选拔的理想状态。
专业设置立足基础学科。“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引领作用,理科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文科重点在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2020 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中共设置专业196 次,2021 年个别高校在原有专业设置基础上做了微调。6所高校新增7 个专业,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以及中山大学在原有专业基础上增设了力学专业,吉林大学增设了古文字学专业,中国农业大学增设了种子科学与工程和动物科学2 个专业。南开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删减了语言文学专业,同时南开大学删减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从图1 看,理科专业设置数量和频次都显著高于文科专业,而文科专业专业设置频次的差异性显著小于理科专业。数学类(40 次)①、物理学类专业(33 次)设置频次非常高,力学类专业新增频次最高(4 次)②,核科学与技术类专业(3 次)、化学生物专业(1 次)设置频次较低。文科专业设置频次集中于14—18 次。从招生简章中各高校公布的专业设置序次看,理科专业普遍位列文科专业前,通常医学专业排在最后。而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和武汉大学的文科专业设置序次在理科专业之前,医学专业仍排在最后。对照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初步认为各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中专业设置次序与专业排名没有相关性。
图1 36 所高校“强基计划”专业设置频次③
以高考成绩作为入围门槛。高考成绩优秀是入围“强基计划”的首要条件,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刘宇佳、黄晶晶曾对2020 年36 所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对象与条件进行梳理,对仅以高考成绩作为入围标准的考生,25%的高校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39%的高校要求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一定分值或该省份“强基计划”入围标准[3]。而在2021 年各校新出台的招生简章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入围条件在去年“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增加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满分的80%及以上”的条件,并且在36 所高校中首个提出“入围成绩”算法,以最终入围成绩确定入围名单;电子科技大学考生入围条件从2020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50 分”降低为“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相关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报名条件除了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全国二等奖以上成绩外,30 所高校同时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9 所高校在报名条件和录取条件中同时对高考成绩做了明确要求④,其中南开大学在2020 年招生简章中仅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2021 年录取条件中增加了对考生综合成绩的要求(详见表1)。
表1 36 所高校“强基计划”二类考生招考条件
“强基计划”在招生中对学生采取全面、综合的评价,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参考,36 所高校统一采用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的折算办法。虽然弱化了高考成绩的绝对影响,但是如此大的占比依然确立了高考成绩在“强基计划”中的重要地位。
(二)人才选拔兼顾科学与公平
入围和录取区分不同类别考生的评价标准。对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简称一类考生),高校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入围倍数,结合校测成绩,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简称二类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和录取办法,在以高考成绩为评价标准的前提下,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多方审核后破格录取。相较于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录取标准,国防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的二类考生在录取上仅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分数线,相较于要求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高校在高考分数上降低了录取难度。
一类考生入围比例提高。2020 年考生入围人数主要集中在计划数的3~4 倍,2021 年主要集中在计划数的5~6 倍。和2020 年相比,2021 年各校“强基计划”考生入围计划整体增加,仅有6 所高校入围计划数保持不变,并无减少入围计划数的现象(详见表2)。阎琨、吴菡根据海勒的“带宽—精确度困境”提出,“强基计划”在人才选拔过程中会犯两类错误:I类错误在于误认为个体有天赋,即存伪;Ⅱ类错误在于未能识别出真正有天赋的个体,即弃真[4]。“强基计划”以严格的人才选拔标准降低了Ⅰ类错误的风险,但高考的应试性在创造性人才选拔中的消极作用为“弃真”错误的发生埋下隐患。除了高考成绩反映出的学习能力外,非认知因素更能表现出人才的能力素质与发展潜能。因此,扩大一类考生入围倍数,多维度评价考生,极大地提升了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表2 36 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入围倍数
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标准。各高校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标准,以“面试+体质测试”或“笔试+面试+体质测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实力(详见表3)。和普通招生考试相比,体质测试在校测中占据重要地位。虽不计入综合成绩,但高校会将体测成绩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无故缺考或测试不合格将取消“强基计划”录取资格。2020 年有18 所高校以“笔试+面试+体测”的形式进行校考,其中13 所高校的招生简章对校测中各项考核成绩占比做了明确规定;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山大学在原有校测科目中增加了笔试并在招生简章中对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做了明确说明。另外,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和重庆大学6 所高校在校测考核中区分一类和二类考生考试内容,对二类考生单独测试;9 所高校在笔试或面试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进行分组测试。
表3 2021 年36 所高校“强基计划”校测规范
增加“考生确认”环节。与2020 年相比,2021 年“强基计划”最鲜明的特点是在招生录取程序中增加了“考生确认”环节。新的招录程序包括:考生报名、统一高考、报名确认、确定入围名单、校测考核、综合成绩折算、确认录取名单。这一方面使高校对“强基计划”报考人数有一定了解,合理规避了招生不足、浪费名额等问题;另一方面给予考生思考确认时间。由于“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集中在基础学科,并且规定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因此考生不仅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更需要兴趣、信念做支撑。增加确认环节在增加高校人才选拔的有效性的同时,也能为考生提供审慎确认自身能力兴趣和发展与“强基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匹配的机会,降低双方选择失误的概率。
(三)人才培养与保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优势专业保障人才培养质量。36 所试点高校专业设置数量最多的为11 个,最少的仅1 个。据不完全统计,70% 以上的招生专业为“双万计划”的“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或依托“双一流”的“一流学科”建设项目[5]。清华大学新设立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强基计划”以高水平一流大学的优势专业为依托,结合思想政治领域与科学文化领域的核心价值定制“强基计划”培养方案,以优势力量培养优秀人才,以优秀人才服务国家建设。
多主体参与培养方案设计。一方面,学校根据“强基计划”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出兼具服务国家战略的民族使命感和过硬专业能力的科学领军人才。北京理工大学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同济大学在培养方案中提出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相关基础学科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另一方面,学生根据学习兴趣、专业需求、发展规划自主设计培养方案,在个性化的顶层设计指导下可以结合每个学生的能力素质、性格特点有的放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行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方式,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厦门大学实施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以学明需”带动“以需求学”的培养方案设计在提升人才培养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同时满足学生自我发展的切实需求,为领域内的深耕奠定坚实基础。
衔接、动态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基计划”建立“本—硕—博”衔接和动态进出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在保障培养连贯性的同时开辟学生退出与增补通道,给予学生自我发展调试空间。华东师范大学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本硕博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山东大学和重庆大学“强基计划”采取“3+1+X”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和多阶段的分流考核机制,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按照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衔接式的培养模式助力学生在连续性的知识学习中建立知识体系,由浅入深的研究以及始终处于领域前沿的科研环境有助于学生确立问题意识,增强科研能和创新能力。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发挥激励作用,鼓励学生提前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参与科研活动和学术研究以增加学习机会的获得。考核发挥鞭策作用,学生会根据标准调整学习方向或者增加科研投入,避免丧失学习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发挥调试作用,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班学习,同时从普通班挖掘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加入“强基计划”培养,避免对学生“一刀切”的培养模式。
资深导师团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师资是育人的根本保障,“强基计划”以雄厚的师资团队和强大的学术力量建立起一支凝聚学科前沿技术、融会多领域学识经验、具备良好师德师风的高水平导师团队。北京大学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东南大学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博士生导师,建立导师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强化导师考核。
通专、科教相互融合的科研体系搭建成长平台。科技创新是学科发展的根本动力,“强基计划”以课程为基础搭建教学科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平台,让学生始终学在学科前沿,拓宽学科视野,在实践中践行理论、发展理论。清华大学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南开大学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中国人民大学依托各相关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开展学术研讨班、学生进科研项目、学生进产学研项目,以学习和研究有机融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实践,实施渐进式学术训练。
专项资金为学生学业成长提供经费支持。经济基础是学业成长的必要条件,基础学科和其他学科相比不能直接应用实际,学习层次深,成果获得周期性长,短期内很难取得显著成效,因此“钱途”渺茫,不受大众青睐。而“强基计划”设置专项资金,一方面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困境,不让经济困难成为学生成长的桎梏,另一方面也作为激励措施鼓励学生在学习科研中取得成就。哈尔滨工业大学单独面向“强基计划”学生设置奖助学金,鼓励学生学习,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兰州大学规定“强基计划”学生享有更高比例的奖学金评定政策,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后,优先享有被推荐参加留学基金委中外联合培养、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机会。
二、“强基计划”的隐性风险
“强基计划”虽在回应国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兼顾公平与效率、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中表现出显著优势,但制度设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从36 所高校“强基计划”文本分析看,部分高校的招生条件和院校测试中模糊了一类考生和二类考生的评价标准,多维度的评价标准有待完善,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人才培养成效不足预期的风险。
(一)二类考生入围、录取条件界限不清
部分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模糊了二类考生招生和录取的计划。通过对36 所试点高校两年“强基计划”的文本分析发现,除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仅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条件外,32所高校中只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在两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破格入围考生不占以高考成绩入围考生计划,破格入围且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不占已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指标。在2021 年招生简章中,只有南开大学和山东大学明确提出二类考生在入围和录取时不占用一类考生计划,半数高校在两年的招生简章中并未提及二类考生的入围和录取计划(详见表4)。相较于仅以高考成绩为入围标准的一类考生而言,破格录取的二类考生招录条件更显严苛,在入围时需要同时满足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并且达到规定高考分数线的要求,在录取时高考成绩占比85%的综合排名中不占优势。在自主招生政策的历史变迁中,竞赛生始终是研究型高校人才获得的主要途径。而“强基计划”的推出终止了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社会的目光难免会从对自主招生政策的审视转移到“强基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曾经活跃于自主招生政策中的竞赛生以及中学已成熟的竞赛生培养体系牵涉到多方利益相关者,其能否适应“强基计划”的招录要求和今后发展方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二类考生在招录过程中是否占一类考生计划不仅关系到学科领域特殊人才的获得,更与高校的声誉以及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密切相关[6]。
表4 二类考生招录计划名额
(二)多维度评价标准有待完善
文科类专业特殊人才选拔缺失。“强基计划”在人才选拔过程中将在学科领域有特殊才能的考生局限于理科专业,并未建立起文科领域内特殊人才选拔通道,并且从专业设置占比看,文科类专业设置频次少、招录规模小,似乎有减少的趋势。和追逐学科发展“将来时”的理科专业相比,哲学、历史学类和古文字方向的语言文学类专业普遍将研究聚焦于“过去时”,而我们的文化自信恰恰建立在对方法论的思考以及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探寻上。“强基计划”的专业设置是向社会传递的一种信号,而对文科类专业特殊人才选拔的忽视很可能会误导公众对文科类专业价值的理解,从而带来专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社会认可度降低等风险。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能否有效甄别考生相关能力有待商榷。一方面,高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并未出台明确标准。36 所试点高校中仅有国防科技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提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能在第一年招生过程中意识到了规定的模糊性。国防科技大学在2021 年招生简章中规定考核合格分数为18 分,却依旧未对思想品德考核做出明确评价标准。而除思想品德考核外的综合素质评价范式更是处于“无标准”的状态,只能依靠面试教师的主观评价;另一方面,高中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性颇受质疑。从评价标准的角度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指标界定模糊、评价标准设定欠合理、评价方法轻定量、鉴定功能不突出等问题[7]。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高中“强基计划”学生的录取率与学校声誉密切相关。2020 年“强基计划”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整体低于统招生,而“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均为双一流A 类大学,从侧面降低了“名校”的入围门槛。2020 年高考报名人数超过1071 万,“强基计划”报名人数达133 万,即每8 名高考考生中就有1 人报名了“强基计划”,而最终录取人数仅有6090 人。在学生和家长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激烈竞争中,“名校录取率”直接决定了高中的声誉。在“强基计划”取代自主招生后,“入名校”成为高中学校与学生的共同利益,因此高中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很容易与学生达成“共谋”,存在夸大学生的素质能力或者片面好评的风险。
部分高校校测的多维度考核缺乏合理性。第一,校测中各项考核成绩占比不明确。在综合成绩折算中占15%具体分数的是校测中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在仅有面试的高校,面试成绩即最终校测成绩。在同时具备面试和笔试的高校,两者成绩之和才是最终校测成绩,而两项考核的成绩占比关系到校测成绩的最终结果。公开、明确的成绩标准不仅能够让考生对自我能力有确切的认识,更能增加考核的公信力。而未明确笔试面试成绩占比在核算成绩时容易存在暗箱操作的风险,不利于高校管理并且很难回应公众的质疑。第二,标准未能兼顾考生的差异性。一二类考生的入围标准的差异性突出人才的不同特征。一类考生虽然是高分选手但可能表现出应试学习天赋的特征,二类考生虽然对某一学科有较深钻研但也可能存在严重偏科的风险。从高考成绩看一二类入围考生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将两类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可能会使结果出现偏差。第三,诊断性功能缺失。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不同的人才需求标准。很多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将专业分为不同类别学科组,除常见的文理学科分组外,普遍将医学单独分为一组,个别高校在不同学科组内有相同的专业。以北京大学为例,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考古学专业根据高考选考科目同时划分成不同组,但从同组其他专业情况和选考科目要求可以看出发展的倾向性。校测旨在有效评价学生能力匹配学科需求人才,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有9 所高校在笔试或面试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进行分组测试,大多数高校忽略了学科与人才的适切性。
(三)人才培养成效不足预期
学生缺乏对自我和专业的深度认知。“强基计划”的目的是选拔培养一批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致力于基础学科研究的人才,并且进入大学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这不仅要求学生在高中就需要对专业学科有深刻的认识,而且还要对自身未来发展有合理规划。高中生受身心发展和阅历的限制,很难深入了解一门学科或科学,更无法形成科学且确定的职业发展规划。因此,很多学生在报名“强基计划”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跟风性、功利性,只是以进入名校为目的或者仅仅服从家长老师的建议。不允许转专业和“本—硕—博”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基本固化了学生的职业方向,而学生在大学丰富的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很容易形成新的自我认知和专业观。在新的学习兴趣和固化的专业选择的矛盾中,“强基计划”似乎无法规避新的价值观与旧的专业选择之间的冲突。
过于冗杂的导师团队可能成为学生发展的“负担”。导师制是一种基于学生个别差异特征、师生共同协商并制订学习计划、导师负责监督和指导的一种教育模式。36 所试点高校普遍实施集体导师制,在思政、学业、生活等多方面帮助学生正向发展。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会对导师的指导频次、内容有所要求甚至考核,而在每位导师都对学生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多对一的资源优势很可能转变成学生行动的负担。学习不仅需要老师的引导,更需要学生自我沉淀摸索的空间。“强基计划”衔接式的培养模式在压缩人才培养周期的同时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在紧凑的学习节奏中,导师们的无效、大量的任务要求会占据学生自主学习思考的时间,学生在疲于应对的过程中会产生抵触情绪。另外,高校普遍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采取动态进出机制以保障学生成长与培养相适应,却鲜有出台措施保障导师队伍质量、监督导师工作,若导师团体中的个人责任界定不清,很可能会使导师团体形同虚设,难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基计划”的优化路径
(一)凝聚价值共识,树立高等教育本体价值
高等教育不能用国家的理念目标完全涵盖甚至取代个人价值,也不能在抽象化的整体价值名义下舍弃个人生活的多样性以及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探索深奥知识的自由[8]。“强基计划”的综合考评机制降低了高考分数的要求,使得很多考生抱着投机心理,以致专业选择跟自身发展并不匹配。从2020 年“强基计划”的录取结果看,很多学校入围分数线比同校正常专业高,导致大部分学校放弃率超过一半,很多考生通过“捡漏”入选。因此“强基计划”在人才选拔中很难彻底规避工具理性导向性考生,这就需要“强基计划”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要树立高等教育的本体价值,引导学生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建设,在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同时,要保证“强基计划”的育人功能贯穿教育始终,促进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联动发展。高校要加强与中学的联系,在中学设立与高校连接的社团或组织,借助高校开放日、宣传日等活动鼓励中学生走进大学校园,了解学科的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树立以学报国的志向,引导学生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建设中,在学生心底埋下学习强国的种子。同时鼓励中学开设大学基础学科选修课,帮助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建立学科意识和个人发展规划。中学也要始终坚持探索多元育人途径,建设科学课程体系和育人体系,激发学生的学术志向。
(二)明确招录标准,探索以学科为单位的人才选拔路径
首先,高校需要明确考生入围、录取标准,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是否占以高考成绩入围考生计划、破格入围且最终被录取的考生是否占已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指标等现存模糊性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招生简章中做出清晰说明。其次,虽然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提升了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但高校在考核方式上普遍忽略了学科性质和生源特点。从宏观政策看,“强基计划”在培养模式上以基础学科为核心,探索交叉培养路径,并着力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因此选拔出适应学科领域的人才是实现政策目的关键,探索以学科为单位的人才选拔制度是提升政策有效性的必由之路。“强基计划”的人才选拔和培养具有定向性和一致性的特点,高校需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组,集合学科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以及专业评价机构,完善各专业的校考评价标准,结合创新型人才独立培养经验和高校自主化招生政策经验对“强基计划”适时调整。重点探索校测专家团队与未来导师团队相一致的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即每位学生的核心导师既是专项工作组的成员,又是导师团队的学业导师,以此增强学生、专业、导师三者的匹配度,为长期的人才培养奠定基础。同时为提升导师团队在人才培养中的胜任力,高校不仅要明确界定导师的职能范畴,更需要建立对导师的评级制度和监督激励机制。导师要听取学生心声,定期交流、讨论指导计划,避免出现重复性指导、无效性沟通等问题。
(三)建立纠偏机制,多主体参与保障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一方面,执行过程透明化是内生性的监督机制。执行主体愿意主动接受监督的前提是能够保证执行过程的公平性,而执行效果间接反映了政策的科学性,关系到政策制定主体的声誉和利益获得,因此信息公开也是对政策制定的监督和鞭策;另一方面,多源流理论说明最终影响政府决策的是社会舆论营造的政治氛围[9]。“强基计划”只有受到公众普遍认可、接受和支持才能顺利实施。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遵循利益避让原则的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督联盟。同时为保证监督人员行使权力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必要组织相关方面的培训,建立监督环节的公正秩序,发挥监督的正向作用。
注释:
①由于各校专业设置情况不同,若以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参照,按信息与计算科学属于数学类专业划分,数学类专业在2020 年36 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中共设置40 次;而按信息与计算科学与数学类专业独立划分,数学类专业设置32 次,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设置8 次。本文将信息与计算科学归类到数学类专业。
②虽然力学属于物理学,但鉴于力学在学科上已经独立,并且在“强基计划”专业设置中物理学类与力学类专业培养方向不同,所以在专业设置统计中将两个专业视为独立专业。
③数学类专业包含: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类专业包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力学类专业包含:工程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应用力学;生物学类专业包含:生物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语言文学类专业包含: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古文字学。
④统计数据以2021 年36 所试点高校招生简章为准,即29 所高校包含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