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教育本真 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写在辽宁省落实“双减”政策一周年之际
2022-03-03冯守权
冯守权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 沈阳 110032)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强调:“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它不仅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而且对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双减”政策为新时代教育工作绘制了明确清晰的路线图,是撬动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生态重构的强力杠杆。辽宁省实施“双减”政策一年来,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回归教育本真,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取得重大突破:作业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坚持“五育并举”已见成效;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压减,校外培训资金监管范围不断扩大,违规培训整治持续深入,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双减”政策对辽宁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它助力辽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
一、坚持高位统筹谋划,打造全新工作格局
“双减”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变革,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来落实。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省教育厅把“双减”工作作为厅党组和教育督导双“一号工程”,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建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衔接配套、基本完善的政策体系,形成多方协同、合力减负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政策供给,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辽宁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构建“1+N”的“双减”政策制度体系。“1”指的是出台《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它是辽宁省“双减”工作的总蓝图,具有方向性、宏观性,如提出“把劳动实践、文体活动、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作业范畴”“鼓励各地各校创造性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各地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运作”等明确要求;“N”指的是对一些具体措施进行细化,用来指导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年来,辽宁省已出台涉及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家校社共育、考试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资金监管、消防安全等23 项政策性文件,实现校内校外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双减”政策落地实施。
(二)强化多元共治,形成工作合力
“双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完善体制机制,才能统一各方面力量协同作战。为此,辽宁省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中)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辽宁省教育厅牵头抓总,21 个省(中)直单位参与的“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形成会议决策、专题研判、联合指导、报告通报、督查督办的五项工作流程,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了多方协同、合力减负的工作局面。此外,辽宁省教育厅还在全国率先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并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保障“双减”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畅通监督渠道
辽宁省将“双减”工作成效作为各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辽宁省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会同省(中)直部门组成省级督查组,通过座谈访谈、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各县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立行立改,并设立省、市、县(区)三级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减轻负担”与“提质增效”协同发力,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学校不能把学生的课后时间全部推到社会上去。学生基本的学习,学校里的教师应该承担起来。不能在学校里不去做,反而出去搞校外培训了,这样就本末倒置了。”“双减”政策的关键点在于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如何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教师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多样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辽宁省通过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丰富学校课程资源,开展多样化课后服务,力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差别化、多样化的优质教育。
(一)深化作业管理改革,创新作业形式
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方面提出作业管理改革举措,并创新作业形式,指导全省出台作业管理办法,实现“一校一案”,并建立作业公示制度。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占比、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占比、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占比全部达到100%。如盘锦市建立“有效作业”编审专家库,按照作业布置随堂化、精准化、差异化原则大力推进“有效作业”题库建设,编审专家组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统筹调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作业质量和作业时长,避免出现繁难偏怪题型、超课程标准、重复性、机械性作业,这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作业设计理念,不仅提升了作业的有效性,而且切实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
(二)精心设计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成效
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加大课后服务投入,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辽宁省还印发深化体教融合实施意见,将落实“五育并举”和课后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目前,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课后服务开展率达100%,全省各县(区)已全部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如沈阳市浑南区构建系统化、特色化的课后服务活动课程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课后服务需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活动课程实施。
(三)建立高效课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辽宁省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建立健全校内“双减”工作体制机制,科学研制“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实现校内“双减”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明确课堂教学标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义务教育线上“名师公益课堂”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同台竞技”,高标准打造辽宁校内“双减”品牌。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签订“双减”承诺书,规范教学行为,解决校内“双减”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推进教师培训,持续为教师赋能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关键主体,结合辽宁省教师队伍实际,建立省、市、县(区)、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设立各级专项资金,围绕校长教师素质提升、领军团队培养、重点改革项目等方面开展教师校长培训,提升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开展教师“大练兵”活动,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训、以赛促改,深化教师队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师的师德践行、专业教学和综合育人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三、坚持“沉底监管”与“亮剑执法”齐抓共管,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虚假宣传、焦虑营销等问题层出不穷,其结果是日益加重的学生课外负担,是不断蔓延的家长焦虑,是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是资本借教育名义的无序扩张。辽宁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锚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目标,从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入手,综合施策,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一)推行“四管一减”做法,强化“沉底监管”
一是管住人员。辽宁省通过开展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全面清查整治,对其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等方面问题开展排查,盯住重点人,明确准入门槛,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标准、违法犯罪禁入等方面划定从业“红线”,全面净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队伍。二是管住资金,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九部门制定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推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面全额纳入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制定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的系列文件,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专项治理,全省各地均制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有效减少家庭教育支出,维护群众利益。三是管住教材。省、市、县(区)三级均组建由高校专家、中小学教研员、一线教师组成的学科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开展培训材料专项清查,严把教材入口关、质量关。四是管住广告。辽宁省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清理行动,紧盯重点地段、重点场所,清理机构牌匾等违法违规广告,遏制宣传乱象。五是大力压减校外培训机构。辽宁省通过日调度、日通报、日点评等方式,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推进机构转型、注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压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
(二)创新监管体系,严打“隐形变异”
辽宁省创造性采取多种举措破解校外培训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的“堵点”“难点”。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网络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和“吹哨”报到机制,实现日常监管“无死角”。在创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中,各市做了不同的探索。如大连市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探索实行“双网格”治理,将校外培训机构划片,由属地中小学校党员干部蹲点包干,盯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不同群体担任“双减”社会监督员,形成监管合力。抚顺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1 000 余名社会监督员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监管,平均2名社会监督员专门督查一家培训机构,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此外,还通过推进监管智能化,指导各地利用“智慧管理平台”“智慧管理APP 软件”等智能手段,全方位精准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及“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实现监管方式跨越升级。阜新市太平区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双边技防”模式:“一边”是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安装摄像头,通过管理终端实时监测培训机构情况,另“一边”是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在主要街路布设人工智能数据分析摄像头,在小区内布设监控摄像头,对校外培训机构外部进行视频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化综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亮剑执法”,动真碰硬,使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铁岭调兵山市强化综合执法,组建教育综合执法大队,以最严规定、最严执行、最严监督、最严处罚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四、坚持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望子成龙”是每位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和“五唯”顽疾导致教育逐渐功利化、短视化。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教育评价机制不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家长教育观念因循守旧,这些因素叠加导致家长和学生的教育焦虑逐年提升,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加重,家长被环境裹胁不敢、更不愿接受减负,难以适应整体教育生态的变化,“面上减暗里加”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教育观念的转变成为“双减”政策落实的关键。鉴于此,辽宁省立足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改革路径,多措并举,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一)家校联手,构建协同育人模式
为纾解家长和学校管理者的焦虑,辽宁省加强家校协作,构建共同减负机制。成立辽宁省中小学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通过征集家校社共育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完善家校社共育工作体系。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与爱同行——送法到家助力‘双减’”等系列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遴选39 个“辽宁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丰富学生校外服务供给。如沈阳市沈河区创立全国首家区级家庭教育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日”“百名好家长评选”“家庭教育日记”等系列品牌活动,搭建家校社三者互助、共建、共享的学习、教育、交流平台,及时了解、疏导、解决家长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给家长和孩子心理减负。
(二)规范招生考试管理,推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即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格按照标准命题、严格选用考试结果、严格制定评价标准、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地成立“义务教育考审核专家委员会”,规范学校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难度,规范考试次数,不出超标、超进度和偏怪考题,纠正“变相考试”、考试成绩排名等行为,全方位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继续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重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转变教育评价导向,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辽宁省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指挥棒”作用,通过评价导向的转变,助推正确成才观的形成。辽宁省出台教育系统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以工程化推进、项目化落实、清单化管理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向纵深发展。全省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将音乐、美术、劳动等学科以等级评价形式纳入中考改革方案;将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等四门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减少单纯记忆和机械训练,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辽宁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让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和监督学校开展“双减”工作,促进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正面引导和解疑释惑,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双减”工作的良好氛围。
“双减”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辽宁省教育厅将围绕校内减负提质增效,校外深化治理成果,持续发扬“争第一、创唯一”的精神,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落实减负不减质,让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能够各司其职,不断凝聚和形成教育共识,在育人合力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