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作者(创作谈)
2022-03-03麦豆
麦豆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对于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诗歌是人写的。但是,是通过语言加以呈现的,诗人与语言对文本而言,同等重要。诗人不应当牢牢地控制语言,不应仅将语言当成一种表达主观自我的工具。诗歌文本中,诗人与语言应当是一个平等的合作关系:诗人借助语言进行创造,表达出心中那个概念;语言因诗人的书写而获得带有某种节奏的生命。诗歌就是由诗人与语言共同完成的那个首先作为主观而后成为客观的作品。也即,诗人在完成自己的同时,也在完成作为语言存在着的人。
语言有其自身逻辑与规则,现代诗在求新、求变、求陌生化时,应当遵循其基本的语法规则。现代诗的创新,其本质是开拓一个新的精神世界,而不是复杂的语言修辞游戏。为了创新而在诗歌形式与文学修辞上进行“创新”,华丽奇异的词语只会造就空洞无物的诗。诗歌,说到底,是一门呈现与暗示的艺术。
关于诗的分行与断句,从语言角度讲,要求诗人自觉地拥有一种能动意识。这种能动意识,在现代诗写作中,要求作者重视语句当中名词的主语地位。先锋的现代诗写作,要求作者从传统的以代词为主语(特别是“我”)的语法结构(意识)中走出来,将传统的宾词(语)作为主词(语)来对待。具体写作中,该“能动意识”要求现代诗在断句、分行时能够拥有一个广义的“主语意识”。传统的写作意识,就是将物当成被动的对象来进行书写,是朴素的唯物主义。我期望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现代诗能够将对象从这种被动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还它们在语言中的“主语身份”。这种能动的主语意识要求诗人拥有一种将人看成万物之一物的反思眼光。唯有如此,人与物、作者与语言,才能在诗歌中实现真正的平等。
所以,我认为,主语不仅是一个语言问题,还是一个思维问题。主语的本质应是主语意识,这种意识影响着整首诗歌的语气、节奏、分行与断句。它是一种眼光,一种思维方式,影响整首诗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它区别于全称判断的、绝对的主观意识。目前,有许多诗歌仍靠作者的叙述在推动、前移,远没有将此任务归还给应当推动一首诗歌前行的语言本身。说到底,我认为就是因为作者缺乏能动的主語意识。靠作者主观的叙述而前行的文本,语言处于一个从属地位,断句结束之处便是它的终点。但依靠语言自身呈现与暗示的诗歌,则可以穿越时空,走得更远。
麦 豆:本名徐云志。曾参加诗刊社第30届青春诗会、鲁迅文学院第31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等。江苏省第九届签约作家。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诗刊》等。曾获第二届汉江·安康诗歌奖、江苏省第六届紫金山文学奖等。著有诗集《返乡》《在皇冠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