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中公平价值的内涵及实现路径
2022-03-02孙全胜
孙全胜
(中国社会科学院 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 100732)
政治相对于市场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的资源分配模式,政府政策可以看作是资源分配的重要方式。政府的人才政策承载了一定的价值,需要计算成本效益,找出最有效的方法,量化价值,大胆追求功利。人才政策不能没有效率,不计后果,而要体现公平正义,讲究道德伦理,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才的利益。当前的人才政策显示了党和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努力为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体现了资源分配的倾向。人才政策要切实解决人才问题,让人才自由流动,解决人才匮乏问题,不断增加人才数量。政府的人才政策要发挥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推动人力资源中的素质高者发挥更大作用。人是目的,人才政策应该为人服务,让人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尊重人才的价值。
1 人才政策应该体现公平正义
1.1 中国人才政策仍存在一些公平问题
1.1.1 人才政策与市场经济并不完全匹配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才政策日益灵活,但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不仅缺乏效率,而且存在一些公平问题。不同行业的收入存在差距,一些部门管理层的高薪引起了人们的不满,海归人才的高待遇引起国内部分人才的不满。一些地区的档案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对人才流动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东部沿海地区发布的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也让较落后地区不满,甚至一些人反对人才流动,认为人才流向发达地区是对落后地区的不公平,要求国家出手限制人才间的地区流动。高技能人才地理流动反映了一国人力资本形态和经济发展水平[1]。一些人仍习惯于按计划分配人才,认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违背了社会主义原则,不利于社会公平。其实,给高层次人才优厚条件有利于激发人才的创造力,让他们为国家创造更多价值。合理的人才流动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给人才优厚待遇并不会造成不公,而会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需要消除就业招聘中的户籍、性别、政治面貌、地域、年龄等方面的歧视,让人们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1.1.2 人才资源分配不公会导致一些矛盾
人才资源的分配在中国是重要的问题。中国专门采用高考对学生中的人才进行分配。在教育机会方面基本实现了平等。但同时,在教育招生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高考招生不同地区分数线不同,对于一些考生的特殊照顾和加分,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高考对一部分考生采取的降分、加分、专门招生计划的方式弥补了偏远地区教育的失衡,但在实际分配上存在落差。偏远地区的人们对现实的人才分配政策不满,希望能有公平的机会和机遇。为此,需要在复杂的利益格局中,审视就业中的不公现象,要非常重视资源的分配问题,因为资源分配直接关系着人们的利益。人才政策是解决人才问题的关键,而人才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则是决定人才政策优劣的关键[2]。分配不公容易引起误会和冲突,让人们对社会分配制度失去信心。人才政策要积极地回应就业招聘中的瑕疵,促进社会公平,保证人才能积极发挥创造力。大部分人都是追求公平的,需要建立公平合理的人才政策。
1.2 公平的人才政策能激活人才的创造力
1.2.1 人才政策能够推动人才进行创造性活动
人才政策要体现公平价值,发挥人才的积极创造性,让人才的才能萌发、才能增长、才能聚集、才能发挥等。社会要建立公平的环境,促进人才成长。人才政策的公平价值要兼顾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将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结合起来,尊重人才的自然成长规律,提升人才内在素质,展现人才的作用。人才的发展是有内在动力、特殊形式和方向的,要用公正的市场体制促进人才积极流动,激活人才的创造力,建立公平合理的人才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国人才事业与国家梦想同频共振、蓬勃发展,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和广泛,特别是在高校之间的人才流动尤为明显[3]。公平价值可以在人才的品德、理智、心理等方面体现出来,将科学精神和公正精神结合可以推动人才更好地进行创造性活动,让人才的身心升华,体现出更高的精神境界。
1.2.2 公平的人才政策能激发人才的探索精神
人才的创造性活动需要公平精神的支撑,助其走完荆棘之路,用科学的方法突破难关,完成艰苦且不确定的创新性劳动。公平的人才政策能够帮助人才度过人生难关,激发出不畏艰难的精神。人才要面临一系列的考验,这需要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使用严谨的科学方法。人才要有探索精神,积极探索新事物。人才也需要人文精神做支撑,深刻理解人的创造力,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在创造性活动中坚持自由、平等等伦理原则,体现人性的温暖和良善。应对面临的重大挑战,要主动顺应世界人才国际迁徙趋势,健全有关政策的定位、体系和内容,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机制和体制[4]。公平的人才政策要坚持法治化理念,保障制度的公正,坚持权威性和代表性结合的原则,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结合,推动本土性和开放性原则的结合。
2 人才政策中公平价值的涵义
人才政策在分配层面要考虑接受者、资源项目和程序形式3个方面,全面地考虑人才政策的公平价值。人才政策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2.1 分配范围方面的公平正义
2.1.1 分配人力资源应该以市场模式为主
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要分配资源就要限定获取资源的人的范围,确定成员资格,将一部分人排除在外,让有限的资源分配给那些有资格的人。人才政策需要尊重人才的技能,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待遇,但不能在地域、年龄、户籍等方面做区分,造成不公平的分配。掌握前沿知识、高端技术的科技人才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成为国家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使得各国对科技人才的争夺更为激烈[5]。人是有不同才能、功绩、成就的,但这些不应该成为划分阶层的理由。薪资、入学名额、社会职位不能按照阶层、身份、地位来分配,而要体现个人才能和专业水平。科技人才对提升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具有关键作用。为此,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人才政策以吸引科技人才,这些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政策及实施对中国有很大的启示[6]。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配额制度已经不适应时代,应该更多采取市场分配模式。
2.1.2 人才政策要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
人才政策应该服务于人才,而不是限制人才。人才政策应该打破地域、户籍、档案、年龄、身份、性别等对人才流动的限制。人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人,具有较强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好的人才政策应该去除血缘关系和人情关系的干扰,按照人的才能、功绩大小进行分配资源。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人才的竞争,而民营企业人才的流动比较大,这造成民营人才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7]。高考基本按照分数线高低来选拔人才;政府官员基本是按照能力和业绩来晋升的,业务能力突出和有政绩的更容易被组织看重,得到提拔;专业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更容易获得高薪资,通过创新提高生活水平。人才政策应该体现按劳分配,用才能和业绩作为标准,让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得到高收入。政府需要增强企业对人才招揽和培养的自主性,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人才引进、培养与合理流动的优势环境[8]。以才能和功绩为基础划分人才要比以计划配额和等级划分更公平。人才政策应该让有才能的人发挥出来,不能人为地限制人自由发挥意志,要推行市场机制,让人们自由公平竞争。用才能和功绩进行人才的划分,并作为分配资源的戒除,能实现形式的公平,并容许天赋、家庭、教育等在人身上造成的影响。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都能对人造成影响,后天的家庭、教育对人的影响尤其大。人才政策要承认这些影响,但不能以家庭出身、教育背景等限制人的发展。最明显的非正义性在于,它允许分配被这样一些从道德观点看来是任意专横的因素的影响[9]。
2.1.3 人才政策要基于人的才能
分配不应与政治权力结合。资源的分配不应该由政府官员主导,而应由市场配置,因为市场要比人为分配更公平。各城市应该增加城市人才的就业岗位,提高工资的同时控制房价,发布良好的人才政策,优化、完善产业结构,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促进人才外流[10]。很多时候,配额制度基于血缘关系和人情关系,而不是基于才能和功绩,导致人与人发生残酷的利益争夺,破坏了市场分配制度,导致了社会不公平。一些普遍而顽固的歧视不是通过政府政策就能克服的,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才能克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年龄歧视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有很大关系,这些歧视就是配额制度造成的。国家主张统筹城乡发展。但城乡在资源分配方面仍然严重失衡。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约着农村的发展。配额制度对农村做了一些照顾,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正是配额制度导致了农村发展受限,因为配额制度不仅对农村给予优惠,优惠更多的是公务人员、城市市民。现行丝绸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和部分地方(如重庆市、四川省)配额严重不足,产生了丝绸出口怪胎——高报出口价格,低报出口数量[11]。国家应该更关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人才发展,但不能用政策强制分配资源。强制分配资源往往会违背客观规律,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阻碍社会的发展。以往的政策分配资源带来的经验教训应该吸取。
2.2 分配资源方面的公平正义
2.2.1 人才资源的分配要消除人为因素
有了资源才能进行分配,才能对人才进行奖励。人的智慧、思考力、才华、健康是人的天然财富,是不能进行分配的,政治权力、财富、自由权、尊严等是人的社会财富,是可以进行分配的。社会财富与政治权力有很紧密的关系,但不应由政治权力决定。人是具有自由选择意志的,不能让政治权力限制人的自由意志,而应让市场体制体现人的自由意志。全球城市流动空间能级与制度环境水平,成为全球人才流动与集聚的核心驱动因素,也是未来打造全球人才高地配套改革的重点领域[12]。资源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应该选择最符合规律的方式,坚持法治。在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情境下,政府的人才政策可以分配教育、培训机会、竞争机会、财富、收入、住房、户口、权力等,但这些财富本不应由政府分配,而应由市场分配。将人的基本人权作为分配的对象,会限制人的自由发展,让社会没有言论自由、迁徙自由、选择自由等。权力主导资源分配,会让政治权力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占据资源,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制造阻碍和限制,制造表面和形式的平等,造成实质的不平等。政府要为人才建立法律咨询机构、法定调解机构等。
2.2.2 人才政策要给人才提供平等的机会
政治权力应该只是执行者,而不是法规的制定者。教育、培训、竞争等机会的分配应该让法律来规定或通过市场来选择,机关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保证一切就业机会都向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敞开。人的确有能力和业绩的大小,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机会,不是实行平均主义和不尊重个人做出的贡献。法律要承认能力和业绩大小造成的收入差异,但不能允许身份地位造成的机会不均等。机会均等是让一切人都能有平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参与工作竞争的权利,消除人为制造的机会和权利方面的不平等,但也要防止贫富差距过大,要消除造成不平等的根源和条件。自中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来,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人才政策,但出现了人才项目碎片化、弱企业化、重引进轻培养等突出问题[13]。不平等的根源是生产力不发达、社会等级秩序等。因此,既要改善贫困地区的教育条件,又要制定公平的政策。对弱势群体给予照顾是应该的,但照顾的基础是尊重人的意志,而不是强制分配资源。资源的分配过程要注重程序正义,不能人为地限制和干预。平等分配必须建立在自由基础上,保证人的创造自由,让全体成员有安全感和获得感,能自由地发挥创造力。人才只有得到尊重,才能发挥出更大创造力。平等分配不仅不能限制人的思想,也不能限制人的行动,不能用户籍制度和档案制度限制人才的自由流动。促进人才交流要强化人才管理体制、人才流动体制、人才产权所有制、人才市场管理体制、人才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形成新型的人才流动机制,通过人才流动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发展对人才的需求[14]。迁徙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促进人才流动才能发挥人才的最大效用。资源流动起来才能创造价值,人力资源也是如此。人才是宝贵的资源,只有流动起来才能让人才保持活力,不陷入僵化和停滞。当前,人才流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突破,但仍受到户籍、体制等的制约,不能充分流动。人才的自由分配要求人才能够自由自主地流向有意愿的地方。
2.2.3 人才政策要消除对人才的一些限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福利等基本实现了商品化,这促进了社会进步。财富和收入应该是个人通过努力获得的,是个人才能和业绩的体现,而不是通过政治权力获得的。有才能和业绩的人应该获得更多财富和收入,而不是有权力的人获得更多财富和收入[15]。人才在工作中应该加强合作,但不能侵占个人的权利和成果,实际上,合作的工作也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辨别出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因此,仍要坚持公平分配,而不是平均分配,仍要激发人的能动性发展生产力,而不是立即实行按需分配方式,那样会限制人的创造性,造成僵化和不公。在一定条件下,协作的力量固然大于个人力量,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集体协作的力量尤其重要,但集体协作需要尊重个人的选择。社会财富既是集体创造的,也是个人创造的。人才政策要鼓励人才专注于本职工作,而不是社会关系。人也可以独立创造,过多的社会关系会限制人的创造力,阻碍个人自由创造力的发挥。人才离不开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不能阻碍人才的自我发展。财富的分配要保障人人都有机会,但不能因此就忽视个人的能力和贡献,更不能用平均主义掩盖实质的不公平,造成只有群体的权益没有个人的权益。世界一流人才强国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大批世界一流人才;具有持续培养造就世界一流人才的能力;具有吸引和凝聚世界一流人才的能力[16]。个人创造的财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被当作财富无偿地分配给他人,那样会让个人没有安全感,失去创造的动力。个人的才能和业绩在没有得到个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被群体侵占,变成大家的共同财富。不能因为个人受到了社会关系的影响,就把个人财富说成是群体创造的财富。
2.3 分配程序方面的公平正义
2.3.1 财富分配要讲究程序正义
财富分配要坚持合法的程序,不能违背公平正义等原则。合理的程序关系到分配是否公平。公平不仅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是分配程序的民主透明,要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在未分配之前就已经形成,并能达到预期公平。程序正义就是要制定独立的公平标准,按照标准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人才政策要设计独立的评判标准,并保证预期结果能够达到公平。公共政策程序正义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与终止的过程中,依照宪法与行政法规的要求,按照法定的顺序、方式与步骤作出政策选择的行动[17]。程序正义是设计的程序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结果都是公平的。国际比赛、民主选举的程序就是如此。人才政策应该保证程序在起点、规则、结果方面都公平。
2.3.2 分配程序正义主要是分配规则的公平
公平程序正义的起点公平是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能够自由地实现个人潜能,提供给人们更多的选择和机会。程序正义的规则公平是指制定的规则符合平等原则,任何人只要遵守规则就能得到同样的机会,就能实现同样的公平。规则平等才会被人们认可,才能产生公信力。规则要具有多元性,尽量为所有人才群体提供规则,在普遍原则下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则,最大程度上服务于人才。人才政策“背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接近政府资源,获得政府的创新补贴,另一方面能够提升企业的商业信用,便于企业获取创新所需的市场资源,进而从总体上促进了企业创新[18]。企业招聘要发挥人才市场的作用,让招聘单位和应聘人才处于同等的地位,通过公平竞争和自由选择招聘优秀人才;公务员招聘要保证考试的公平,保证考试和录用程序的公正,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领域,选拔专业能力强、有责任意识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国家机关人员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规则的公平是分配公平的重要保障,结果的公平能纠正形式公平引起的实质不公平。人才创造的财富如果要让社会成员共享需要尊重人才的意愿,不能强迫财富共享。如果社会制度不公平,不保护人才创造的财富,人才会移民到别的国家,造成财富流失。人才政策创新还面临共同的挑战,包括如何增强人才政策的灵活性、如何避免人才政策的同质化、如何加强学习资源的共享,以及如何加强统筹的系统性[19]。人才创造的财富不能被强制征收,机构也不能强制监督人才如何利用财富。公平的人才政策不是用配额制度取代自由竞争,也不是用权力分配人才资源,而应该坚持法治,用市场去分配人才资源。
3 人才政策体现公平价值的路径
3.1 人才政策要体现公平理念
3.1.1 人才政策要尽量消除各类歧视
政府制定的人才政策应该体现公平理念,让全体社会成员得到平等的机会。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分类评价,优化人才评估环境;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获取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允许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20]。要尊重人才的能力和业绩,让人才自由地发挥创造力。应该关注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给予优待,但更应该保障弱势群体能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3.1.2 人才资源的分配要采用市场经济模式
用市场经济分配资源,而不是用政治权力分配资源。摆脱困境,就要使情感回归本位,促成现代社会的契约精神与传统社会的人情主义有效融合,发挥情感、契约、制度、法治的积极影响,共建现代人的情感家园[21]。市场经济分配资源是一种公平的分配方式,能消除人才资源分配方面的腐败,清除个人和组织对公平人才政策的破坏。人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要遵守程序正义,达成结果的公平,让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能够统一,达到效率和公平的结合。要在市场基础上追求实质公平,排除人为因素带来的不公平,让有才能的人不因家庭出身、身份背景而被压制。对于弱势群体的补偿也要遵行自由、平等的原则,让人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为个人实现梦想创造最佳的环境。
3.2 人才政策要尊重人才的尊严和价值
3.2.1 人才政策要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结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才政策越来越重视平等价值,不断促进效率和公平结合。人才政策越来越体现公平价值,促进了人才流动,激发了人才的创造力,为每个人的成才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发展潜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在资源分配上,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尊重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业绩,消除资历和级别带来的不公平。目前中国人才建设面临高层次人才发展得不可持续和教育的不可持续两大问题。中国应树立更加开放的人才观念,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22]。收入分配应该向贫困群体倾斜,但这种倾斜不应该是强制的,而应是人们的自愿选择。强制分配资源会让人们以为是施舍,而且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没有擅自将税款随意送给他人的权力。政府分配资源必须公开透明,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尊重个人自由选择的意志。
3.2.2 公平的人才政策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
人才政策要推动人才培养高尚的文化品格,彰显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进行创造性的活动。文化品格就是人的实践活动中体现的价值理念、审美趣味、思维方式等。文化品格主要体现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主要指人要有理智,讲究理性,用科学的方法看待和处理问题,主要体现为理性精神、实证精神、创新精神、坚持真理等。人才的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内在素质起着重要作用。人才的内在素质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的态度,要有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公平的人才政策也要体现人文精神。当下最能做的,就是让权力服从于法治,让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以此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23]。人文精神主要是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维护人的基本权利、珍视人的存在和意义等,是关心自己和他人。公平的人才政策既要坚持理性和公平,尊重科学,又要尊重人才的存在和发展,将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结合。财富的创造固然需要合作,但也是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在社会中,很多财富不仅是集体的智慧,也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人才政策应该保护个人创造财富的权利,对有突出能力和业绩的人进行奖励。人才激励可分为基于理性经济人的经济激励和基于高尚道德人的声誉激励。政府制定人才政策要以市场为主导,注重个人的能力和业绩。
4 结语
市场可以很好地解决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当前中国出现了“人才争夺战”现象,但各地人才政策大多停留在“吸引人才”层面,“留住人才”的思想意识和政策关照明显不足[24]。人才政策应该将实然与应然结合起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才工作经验教训,建构和谐有序、公平正义的人才政策体系,采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为人才的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让人才发挥最大的潜能。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人才解放的程度。人才工作也体现着新陈代谢规律,有继承、创造、衰亡等时期,要缩短人才的继承期,延长人才的创造期,推迟人才的退化期,发挥人才的创造力。其中,延长人才的创造期是解放人才的重要一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创造期也是有限的,要在尊重自然淘汰规律和社会淘汰规律的基础上延长人才的创造期。要解放人才的创新能力,需要人才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进行创新性的活动,让全社会树立尊重人才的氛围,破解人才发展的体制障碍,建立公平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