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3-02
藏政发〔2021〕23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已经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5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日
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精神,加快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 周年贺信、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的回信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健全学校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构建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纵向贯通、职普横向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为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经过5-10年,西藏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创业的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5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形成一批具有品牌特色的专业,融合现有办学资源,支持每个地(市)重点建成1所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个特色专业群、1-2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2-3个产教融合型企业;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称“双高计划”),建成1个高水平专业群、3 个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1 个高水平产业学院,培育5-6个产教融合型企业;西藏技师学院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专门院校。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基本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 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建设一批高质量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行。职业教育办学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到2035年,我区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三)坚持立德树人、育训结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深化“三全育人”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贯穿职业教育全过程。强化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不断引导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师生“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实际,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技能培养、实习实训等各环节,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衔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培养学生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精进技艺、全面发展。
(四)构建一体化学校职业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以中职教育为基础、专科高职为主体、本科高职为引领的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学校职业教育体系。巩固中职教育的基础地位。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吸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职教育。推进职普融通,鼓励中职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把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瞄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并接受职业技能学习。强化专科高职主体地位。推动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双高计划”,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以培养幼儿、小学师资为主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成为区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警官培养专门院校,西藏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和西藏技师学院重点围绕“培养高技能人才”,承接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提升工作。发挥本科职业教育引领作用。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五)优化学校空间布局。
按照“自治区办高职,地(市)办中职”的布局原则,进一步优化学校空间布局。自治区集中力量办好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和西藏技师学院,筹建好西藏山地户外运动学院、日喀则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地(市)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办好特色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巩固高中阶段普及攻坚成果,根据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变化规律和职普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布局新建若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向拉萨搬迁。各地(市)要加大对本地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
(六)推进特色办学、错位发展。
瞄准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和产业发展,着眼于产业链发展需要,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紧盯技术前沿,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和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制度。各职业院校围绕自治区清洁能源、旅游文化、高原生物、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数字和边贸物流“七大产业”,服务区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突出特色品牌,减少专业重复设置和同质化建设,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在“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升能力,到2025年将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挥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中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衔接,将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的重要基地。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农业技术为主,侧重于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专业建设。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侧重于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专业建设。日喀则市职业技术学校以医疗护理为主,侧重于藏医医疗与藏药、康养专业建设。日喀则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现代农业为主,侧重于设施农业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建设。山南市职业技术学校以旅游服务为主,侧重于旅游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建设。山南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建筑设计为主,侧重于建筑装饰技术、建筑工程造价、民族服装与饰品专业建设。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以健康服务为主,侧重于康养休闲旅游服务、婴幼儿托育、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建设。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以公共服务为主,侧重于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幼儿保育专业建设。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清洁能源动力为主,侧重于供用电技术、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水电站运行与管理专业建设。那曲市职业技术学校以现代畜牧业为主,侧重于畜禽生产技术、特种动物养殖、生物产品检验检测专业建设。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民族传统艺术为主,侧重于民族音乐与舞蹈、戏曲表演、民族美术专业建设。西藏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以现代体育为主,侧重于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建设。
(七)构建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格局。
创新校企合作形式,推动地方支柱性企业与高水平职业院校共建一批产业学院,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鼓励职业院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把学校办成企业的培训基地,把企业办成学校的实践基地,把企业需求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学校育人的标准和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自主分配。完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平台建设,实施“大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到2025年,每所职业院校至少建设一个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大师工作室”。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试点工作,通过“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培育建设20家左右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丰富多元办学主体,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服务”过渡,形成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对不同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即予以承认并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对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对接拉萨首府区位优势,建设拉萨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带动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深化国家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力争实现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对口支援区内中职学校全覆盖。建立健全区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对口支援区内职业院校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内外职业院校联合办学、联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管理干部互派交流挂职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依托支援省市协调当地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在企业内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吸纳区内学生实习、就业。主动对接支援省市职业院校,通过联合办学、双向流动、整体托管等形式,提升我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动继续办好西藏中职班,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畅通升学渠道。
(八)构建灵活多样的育人模式。
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在及时总结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破除政府部门间的政策壁垒,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将现代学徒制培养培训统一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大力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坚持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优化教学内容,深化课程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细化学生实习实训环节。以“岗课赛证”为引领,专业课程设置对应岗位需求,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考核内容与专业课程教学相衔接,做到课程与考证相结合;健全国家、自治区、学校三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推进教学模式内容方式改革。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把课堂办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完善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针对高职扩招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在坚持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方式、学习意愿灵活设置修业年限,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九)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招生增量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推进职普大体相当、协调发展。实行职业教育零门槛、注册入学制。试行弹性学时、灵活学制,以工学结合模式,通过订单式培养、在职教育、带薪培训等方式,积极招收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用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推动各种学习成果之间的互认转换,为终身学习提供机会。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落实自治区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制度,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和支持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更多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保证大多数职教学生在职业学校体系内接续培养、成长成才。落实技能拔尖人才和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入学政策。
(十)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整合各类培训项目和资源,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力开展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农牧区转移劳动力等的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技能水平凭证的离校未就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遴选一批培训评价组织,配合职业院校依据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和鉴定标准等完成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等技能培训工作。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十一)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积极承接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以试点学校为依托,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内、院校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证工作的实施。建立讲师、考评员激励政策,在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在西藏自治区职业院校职称评审赋分指标中加1 分。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全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工作,对表现优异的,在自治区职业院校职称评审赋分指标中加1 分。支持职业院校承接部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工作。将机动车驾驶技术列入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教育必修专业课程。
(十二)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按照职业院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制度,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制度。从2021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根据各地(市)重点建设专业情况,优先保证相关专业师资的分配、引进,逐步满足特色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境外培训计划,选派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探索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职业院校人事制度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健全“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建设一批高质量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进政治家、教育家办学治校,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让懂职业教育、爱职业教育、兼具企业家思维的干部当书记、做校长,管好办好职业院校。
三、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落实职业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以“把方向、揽全局、抓思想、建队伍、促党建”为总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好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
(十四)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由自治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教育厅为牵头部门,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为成员的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牵头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组建自治区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负责创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发挥自治区职教研究中心作用,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办好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立职业院校联盟,加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行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由内而外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十五)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全区实际,按规定制定完善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水平逐步提高拨款水平。各级政府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并形成长效机制。按照我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对我区技工学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生,实施教育“三包”和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对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探索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基金。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逐步提高西藏中职班生均经费标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各地(市)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预决算公开等制度。
(十六)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健全自治区、学校质量年报制度。完善《西藏自治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机制,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奖惩等制度。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评价机构,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5年一轮的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将职业教育工作状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