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教学创新路径探究*
2022-03-02梁卫娜
梁卫娜
(塔里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新疆阿拉尔 843300)
引言
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互联网+教育”的新模式,指出“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1]。高校是我国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教学水平直接影响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综合素养和整体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法学专业学生很难适应新时代的社会要求。教育信息化的提出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我国高校培养创新型法学专业人才提供了全新的机遇,也为其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诸多问题和思考。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革新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方法和路径,是我国高校法学课程教学的重要方向。
一、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必然性
1.传统法学教学方法存在诸多问题
(1)传统法学教学方法多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模式单一,缺少互动性
高校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占主动地位,学生往往在教室里听课,处于被动聆听地位,课堂参与度低,缺少互动性,课堂气氛枯燥。这导致了学生对讲课教师的过度依赖,缺乏追求新知识的主动性和思维的能动性,无法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教师往往根据教学大纲,按照教学计划和任务来进行常规授课,内容相对单一,主要以理论基础为主,缺少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少留给学生思考、发挥和讨论的空间。
(2)偏重法学理论知识教学,考核形式单一,忽略实践教学价值
我国高校传统的法学教学主要以理论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形式相对单一。然而,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在大多数高校开设的法学课程中,理论课程所占比例仍然大大高于实践课程,且最终考核也多以卷面测试为主,这种考核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提升理论知识水平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无法真正检验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新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逐渐提升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和一些地方司法机构或工作者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创建学生实训基地,对教学实践环节进行有效补充。但这些实践课程多以模拟法庭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展开,缺乏整体性、规范性和创新性教学体系,导致法学实践课程教学多流于形式,缺少深度。
(3)法学教学知识体系相对分散,缺少协同教学机制
法学是一个由众多密切联系的分支学科组成的庞大知识体系,部门法学之间、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2]。然而,在传统的法学教学过程中,部门法学之间、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往往处于离散状态,缺少统一的教学体系。法学理论与实践、法学与思政、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之间缺少协同的教学机制。这种“分而治学、孤立授课”的模式极易造成学生对知识的割裂和思维的局限,难以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形成统一的知识体系,不利于协同发展。将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割裂开来的做法,更易造成法学学科的孤立,学生所学知识偏向单一化,容易造成理论专才,实践庸才的尴尬局面,与为社会培养多元化复合型法学人才背道而驰。
(4)互动形式单一,缺少师生交流和互动的渠道
互动和交流是实现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师生感情的有效渠道,也是老师实现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学生和教辅人员往往利用课堂实现短暂的教学互动,加上课堂时间紧、部分学生性格内向等原因,造成沟通和交流的渠道非常有限。另外,课堂互动受时间、空间约束较大,再加上教师工作、生活和科研等原因要经常四处奔波,也不利于交流内容的二次传播,这就导致了教师和学生之间沟通和交流愈加匮乏,高质量的教学效果将受到影响。
2.高校开展“互联网+”法学教学的优势
(1)有效提高法学教学的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考核教学过程及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法学作为人文社科领域的重要学科,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抽象性,知识掌握难度大。传统的教学方法禁锢了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和途径,同时也导致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不牢固、理解不到位等。如何将法学理论知识具象化,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法理背后的深层含义,活学活用成为高校法学教学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而新时代背景下,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为我们拓展解决问题途径提供了新的视角。高校法学教师可利用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教学平台等,将法学理论知识以视频、音频和图像等多媒体形式进行具象化,帮助师生更好地从全方位、多角度理解和掌握有关法学的理论知识,进而有效提升法学教学质量和效果。
(2)丰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渠道
近年来,随着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颁布实施,有关“互联网+教育”的概念蓬勃发展,腾讯课堂、超星学习通、雨课堂、慕课和哔站等网络平台应运而生。这些网络化教学平台整合了大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拥有国内外优秀的名师和课程资源,同时平台还提供互动留言、问题讨论、作业提交、课程评价和课程测试等功能模块。可以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其资源和功能在辅助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也是高校法学教育教学创新路径的重要补充。
(3)提供多元化的考核考评方式
考核是对学生成绩评价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高校法学课程传统的考核方法主要是卷面笔试为主,笔试成绩的高低对学生来说意义重大,很多评比或评优,成绩优秀是必要条件,这也间接导致了学生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理论基础上提升实践能力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培养新时代人才的需要。因此,高校法学学科需要规划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多元化考核体系,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新时代“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兴技术为建设综合性的考核考评体系带来技术保障,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以实现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的有机结合,进而可以更好地完成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测评,更加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水平[3]。
(4)建立多方式交流渠道,增强互动成效
良好的交流和互动能够有效提升课题效果和教学质量,使学生更容易对所讲知识进行深度理解和消化。在互动的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可以各抒己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地产生思想碰撞,对科学问题产生共鸣,互补长短。然而,高校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能给师生提供的互动模式非常单一,大多局限于课题交流或课后辅导,受空间和时间限制较大。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应用也越来越影响人们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为师生间的互动提供广阔的平台和便捷的方式。学生和老师之间可以通过QQ、微信、腾讯会议、钉钉等通讯软件进行实时交流,通过慕课、雨课堂和学习通的数字化教学平台进行学习和互动,探讨学术问题,答疑解惑。
二、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1.理念落后,改革难度大
(1)教育教学理念相对滞后,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改革创新,理念先行。传统的教育理念是阻碍新时代法学教学模式创新的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老师们仅满足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对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了解较少、有抵触情绪或畏难情绪,致使法学教学无法与现代的先进信息技术有效融合,课程设置和考核方法与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严重脱节,很难培养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质量法学专业人才。
(2)教学模式单一化,创新动力不足
当前,各大高校都在着力提升校园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教学是建设的主要部分,特别是线上教学期间“互联网+教育”更是不同程度地引入了法学教学的过程中,但相较于时代的发展而言,其取得成效还十分有限。总体而言,还是传统的“被动式”教学模式占据了较大的教学过程,已有的互联网、多媒体设备、数字化教师等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教师和教研创新动力不足,致使信息化教育教学成效不明显,不能真正发挥“互联网+”优势,无法从本质上建立起真正的高校法学教学数字化体系。
2.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不足,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
(1)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都在规划建设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提升校园数字化水平,开发或引入了网络化教学平台,创建了多媒体教室。但不同地域的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整体的数字化建设环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甚至有些偏远地区的高校还未实现校园网全覆盖,一些教育信息设施设备存在过时、老化和损坏等问题,延迟了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进程。同时,不同高校间法学教师的数字素养参差不齐,在利用先进的现代化设备来展开教学方面还有所欠缺,教学设计和教学内容革新力度不够,也阻碍了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信息化建设进度。
(2)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应进一步夯实
新技术的应用为法学教学提供全新的渠道,同时也为法学实践课程注入了新的活力。虽说慕课、哔站等互联网平台为法学教学提供了比较多的数字课程资源,但因其开源性,致使很多资源较零散,质量良莠不齐,需要学生拥有较强的甄别能力。因此,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贴近学科特点的自有资源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实践课程体系中,更应以学生为中心,夯实实训课程的信息化建设,以增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
三、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路径
1.转变思想,拓展信息化教育教学渠道
(1)转变教育理念,从顶层做好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战略规划
传统的授课观念已无法满足新时代法学教学的实际需求,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传统的教育理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得法学教学模式逐渐向数字化、互动化、多样化方向发展,教学资源更趋于精细化、开放化和使用化,而社会层面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趋向专业化和多元化。这就意味着,我国高校应转变传统法学教学理念,从顶层做好法学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多元化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从教学设计、教学实践和教学方法上构建科学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4]。
首先,高校法学课程教学要在充分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实践教学,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学生以应用法理知识解决实践问题为目标,践行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其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拓展教学渠道,线上线下教学相融合,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再次,紧盯时代发展,新兴产业与法学关联,将新兴产业课程嵌入法学课程教学中,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的法学人才。最后,创新是改革的第一动力,是新时代法学改革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政策、技术创新法学教学体系及路径,构建完备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2)新旧教学方式协同发展,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先导
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应当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先导,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将传统的教学方法与创新的教学模式高效的结合,实现协同发展。传统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创新的教学模式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积极性和教学质量。
首先,利用“互联网+”、多媒体和大数据等技术,将教学视频、案例视频、模拟庭审、电子课程资源等列入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其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下线情感沟通,线上时空沟通的互补优势,在增强教学互动性的基础上,有效提升法学教学的实效性。最后,积极培养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独立思考能力,逐步形成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实现启发式教育教学。
2.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数字资源建设力度
(1)完善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素养
校园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教师数字化教学素养直接影响着教学信息化建设进程,是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对高校法学教学改革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高校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推进教师数字素养教育培训工程。
首先,学校从顶层做好校园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加大校园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实现校园网全覆盖,建立数字化多媒体教室,构建网络教学平台,开发法学实践教学软件,发展法学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对已有信息化设施设备做好更新维护,为教学数字化改革奠定软硬基础保障[5]。其次,鼓励或组织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参与教育信息化培训,督促法学教师外出参加教学技能和课程教学的学术会议和教学技能大赛,全面提升教师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教学的能力,从客观上引导教师积极探索新时代背景下法学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和新方法。最后,在教师晋升职称、新进人才招聘和引进时,应适当将教师数字化信息素养、信息化教学水平纳入考虑范畴,整体提升法学教师教研和科研能力。
(2)整合数字化教学资源,构建系统性的数字化教学体系
根据教育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慕课数量和学习人数均为世界第一,截至2022年2月底,上线慕课数量超过5万门,选课人次近8亿,在校生获得慕课学分人次超过3亿,并保持快速增长状态[6]。拥有庞大的资源基础和用户群体,这也为法学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学习途径,也给教师带来了多样性的教学方案。然而,这些资源和平台存在着标准不统一、更新速度不一致和资源重复等问题。为给师生网络化教学带来便利,不同高校可以建立自己的筛选和整合机制。
首先,建立以学院为首,教务处、网络中心和图书馆为辅的信息化职能部门,将网上的优质教学资源进行分类汇总,将优秀的教学视频、案例、课件、试题等整合到校园信息化教学平台,构建相应的教学资源库。其次,鼓励多部门联合开发相应的法学教学软件,发展法学虚拟仿真教学项目,构建自主的法学数字化课程体系,建立相应的配套资源,如电子教材、研究论文、课件库、案例库和司法题库等,使学生可以便捷地获取不同部门之间、理论知识与实践法学之间、法学与其他新兴学科之的关联资源,突破部门局限,学科局限。最后,单靠某一高校进行法学教学改革,对整体而言收效甚微,在“互联网+”时代,高校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优势,高校与高校之间应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互相帮扶、协同发展打造精品法学课程等,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高校更应利用好“互联网+”这一强大优势,缩小与发达地区高校之间距离,充分利用各自师资力量,将法学教学改革落到实处,做到极致[7]。
结语
总而言之,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高校法学教学改革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有利于解决传统法学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优化学生获取信息渠道,提升教学成效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新时代社会发展培养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提供优化路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教学理念的改变、各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差距、教师数字化教学素养的提升等问题,也给法学教学改革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整合资源、优化路径,摸索出一套适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法学教学改革路径,仍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不断探索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