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引导社会资本助力共同富裕
——基于社会学意义的内涵分析
2022-03-02姚凤民
姚凤民 陆 帆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 510320)
内容提要: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资本,在嵌入正式制度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出潜在的调节力量,使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得以拓展。具体来说,宏观层次中社会资本内化为制度资本,通过集体协商、国家号召力及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式助力共同富裕各项制度的形成及实施;中观层次中社会资本表现为组织资本,通过提高政府和组织的行为效率、维护保障组织权力和地位以及平衡区域发展来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个体层次的社会资本体现为人际资本,包含参与、认同、地位、网络、信任、互惠规范等维度。但社会资本也存在着腐败与贿赂、阶级固化性、福利依赖性等阻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因素,需要财政发挥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行引导。为此,本文从将社会资本纳入政策制度考量、提供适合社会资本发展环境、引导社会参与社会资本建设等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一、引言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蓬勃发展,给我国带来了发展的奇迹。但“高速发展”模式的增长动力已日渐衰退,在以往“赶超战略”和政绩观的驱使下,GDP翻番、技术领先、破旧立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背后是对传统社会生态的破坏、对传统文化的遗弃、对传统社会关系的隔绝。曾经的“差序格局”“熟人社会”被“陌生人社会”取代,一个有机的社会被撕裂为原子化的碎片社会(燕继荣,2014),而过度的“个人主义”和“自我主义”会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两极分化严重的现状逐渐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偏离,国家开始转变发展模式,寻求高质量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本质上来说,共同富裕是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是收入与消费差距的不断缩小及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动态渐进过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着力于正式制度,通过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制度安排,合理调节收入结构,另一方面,则需从非正式制度角度出发,培育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资本,并引导其嵌入正式制度共同助力共同富裕。
良好的国家治理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培育。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对社会资本的投资或许能成为新的探讨路径。社会资本内涵丰富,上至国家制度下至个体人际交往,都存在着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地方。其所蕴含的网络、信任、认同、共识、规范等思想理念,与共同富裕的内涵相契合。但一些以旧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会产生腐败与贿赂、阶级固化性、福利依赖性,这些由个体风险所积累产生的公共风险,在市场机制无法化解的情况下,将阻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起着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方面,从财政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存在着必要性,大多数社会资本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需要财政对其进行投资。财政也是化解公共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社会资本缺乏引导时所产生的公共风险,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由财政进行引导。另一方面,从财政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也存在着重要性,超越配置范式财政学,对财政学的性质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提出批判性的新认识具有重要价值(马珺,2015),跨学科审视财政定位,将财政学置于国家治理理论视野下研究,有利于财政学科的发展及财政社会属性的发挥(李俊英,2021)。
二、文献综述
(一)社会资本的内涵
学术界公认首次阐述社会资本概念的是法国社会学家Bourdieu(1980),他指出资本有三种基本形式: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其中社会资本以声誉、头衔为标志,以社会规范为制度化形式。然而Bourdieu的论述仅针对个人层面,美国社会学家Coleman在1990年出版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中,系统阐述了社会资本理论,将研究目的从个人行为转向解释社会系统,他的理论也吸收了经济学的部分研究成果。随后,美国著名政治学家Putnam(2000、2001)将社会资本引入了政治学的研究范畴,他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美国日益衰败的社会资本严重影响到了民主政治、社区安全等问题,而兴起的社会组织正在重塑美国的社会组织结构,是美国社会中公民精神复苏的迹象。Putnam的研究从宏观层面将社会资本的研究延伸到社会福祉问题,至此,社会资本理论的基本框架正式建立起来。
随后的学者针对社会资本内涵、维度、功能等方面进行了演绎、批判和发展(方然,2014),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由于其定义的模糊性和难以测度性,在学界曾一度饱受质疑。Arrow就曾指出,测量社会交互行为的想法也许是一个陷阱,一个妄想(肯尼思·阿罗,曹荣湘译,2003)。他指出社会资本并不符合一般资本具有的“为了未来的收益有意地作出当前的牺牲”以及“可让渡性”特征。但忽略社会资本的存在显然是不正确的,美国政治学家Ostrom指出,那些强调社会资本缺乏属性的人,是没有充分理解资本概念的结果(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龙虎译,2003)。社会资本的概念是理解个体如何实现合作,如何克服集体行动问题以达到更高程度绩效的关键问题所在,它是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的必要补充。社会资本的概念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边燕杰(2004)认为社会资本的存在形式是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网络,本质是关系网络中蕴含的、在社会行动者之间可转移的资源。赵廷东和罗家德(2005)则认为社会资本包括“个体社会资本”和“集体社会资本”。个体社会资本包括微观的个人关系、资源,集体社会资本则是公共物品。
(二)共同富裕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在1953年首次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从巩固工农联盟的角度阐释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所要实现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陈丽君等,2021)。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是共同富裕研究的一大突破,他不仅指出了共同富裕的内涵,更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邓小平,199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享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必须要用共享发展来推动共同富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把共同富裕展开为推进共享发展的新理念,使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具体化、对象化和制度化,创新和丰富了共同富裕的内涵(莫炳坤,李资源,2017)。2021年以来,一些学者对共同富裕的内涵进行了新的探讨和有益补充,如刘培林等(2021)认为共同富裕的政治内涵是国强民共富,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契约相对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契约,经济内涵是人民共创共享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而社会内涵是中等收入阶层在数量上占主体的和谐而稳定的社会结构。
(三)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研究
当前,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成为学术界极具前沿性的热点话题。关于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正式制度范畴内。而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在相互嵌套过程中可以发挥出潜在的调节力量,使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得以拓展,社会资本正是其代表之一。既有文献在社会资本与共同富裕范畴内的相关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社会资本与反贫困的研究。厘清社会资本与反贫困的内在逻辑是共同富裕主题下的前期研究。贫困治理是一个集静态和动态为一体的长期渐进过程,从静态视角来看,社会资本对减少绝对贫困有积极的作用,而从动态视角来看,社会资本通过非正式保险的机制平滑消费、减轻暂时贫困,通过促进融资和创业、保护产权、促进公共品提供和劳动力流动,有助于消除长期贫困(周晔馨、叶静怡,2014)。(2)社会资本与收入差距的研究。学界对于社会资本能否缩减收入差距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结论,究其原因在于不同学者对社会资本这一具有丰富内涵概念的不同层次理解以及不同指标体系的测度方式。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资本是“穷人的资本”,能够通过职业地位获得、收入回报率,以及知识溢出、教育获得等人力资本的积累为家庭收入差距提供具有解释力的框架(高远东,2021)。另一种观点则将社会资本视为维持和固化社会不平等的微观机制,通过“人以群分”的交往习惯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产生明显的“马太效应”,社会资本的不平等进一步固化了户籍因素导致的收入不平等(程诚、边燕杰,2014)。(3)社会资本与政府治理的研究。传统以政府为中心、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干预手段缺乏灵活性及柔性,存在“治理失灵”的局限性(吴玉锋等,2021),以社会信任、参与网络和互惠规范为核心要素的社会资本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联,是我国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之一(张诚,2021)。
总体来看,学界关于社会资本与共同富裕的研究,着重关注社会资本与反贫困、收入差距以及社会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从中寻求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和有效路径,但是尚未有文献系统分析社会资本实现共同富裕的优势所在以及设计出切实可行的路径框架,且社会资本对缩小收入差距的影响尚未形成定论,由于社会资本的内涵过于丰富,既包含社会网络这类固化社会不平等甚至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也包含社会信任、互惠规范这类缩小社会差距的因素,而既有文献只针对社会资本能否缩小贫困差距进行了总结性的定量分析,忽视了如何应对阻碍共同富裕实现的旧形式社会资本,以及能否寻求对策去最大化社会资本对于贫富差距的缩小作用。
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各界已达成清晰一致的认识,而社会资本的概念尚未形成一致观点,实际上社会学家通常所定义的社会资本所蕴含的信任、网络、互惠规范、公民组织等内容,是社会资本的附带现象及表现形式,它们是社会资本的结果,而不构成社会资本本身。从本质上来看,社会资本是存在于两个或以上个体中促进相互合作的一种非正式规范。而从广义来定义,则可将社会资本理解为:那些在一个社会中通过创造和维持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模式来增强经济发展潜力的因素。基于此定义之上,本文结合共同富裕在新时期的内涵及社会资本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几大交叉学科纳入同一研究范畴,从财政这一正式制度视角研究如何推动社会资本这一非正式制度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使得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研究思路得以拓展。
三、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及属性
(一)社会资本的三层次表现形式
本文在美国社会学家Turner(2005)的社会资本三层次分类基础上,对社会资本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表现形式进行重新阐述(见图1)。
图1 社会资本的三层次表现图
1.宏观层次:制度资本
某个特定地域范围内由公共权力支配的稳定人群共同体被称为目的性国家,而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权体系被称为工具性国家(刘守刚,2017),社会转型的根源就在于目的性国家为适应某一环境应对生存需要而产生的内在目的性变化,目的性国家发生变化同时又对行使公共权力的工具性国家提出了变革要求。为生存而协调自身行为的过程中应对基本难题的方式即为制度。制度的存在帮助遵守制度的成员解决获得资源、繁衍后代、抵御敌人、协调行动等基本难题,也因而被赋予了在范畴内规范人们行为准则以及判定对错的价值标准这一特征。
制度可分化为亲族、宗教、经济、政权、法律,每一种制度形态都必须在其社团和组群单元的结构及被用来促进各种制度形态内部和之间交易的文化符号上展示出某种独特的结构。制度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社会规范和制约机制,是社会上各种利益集团博弈均衡后的产物。宏观层面的社会资本也即制度资本,包含诸如稳定的货币制度、合法和可依赖的政权、公正的法律制度这类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也包含亲族和宗族等以血缘和信仰为基础的制度。
2.中观层次:组织资本
任何制度形态想要持续发展下去,都必须依赖于社团单元和组群单元。社团单元包含组织单元及空间单元:组织单元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建立起来具有一定劳动分工的组织,如企业、协会、政府部门等结构,空间单元则以地域为限制,诸如城市、区域、社区等等都是空间单元的范例。组群单元是以一系列特征作为区别彼此的方式,人们会以性别、年龄、区域、宗教、社会阶层、工作性质等来划分组群、界定彼此的共同属性。
(1)组织单元:存在于经济、政权和法律制度中的组织单元,首先其交易行为必须以货币、权力和权威及强迫性调和的形式作为交换媒介,如依靠货币作为招募成员及分工报酬的依据,将权力和权威作为安排工作、监督管理、分配薪酬的基础,将强迫性调和转换成一系列规则来约束成员的行为及严明纪律。但在组织的互动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诸如忠诚、友谊、社会认同等新的交换媒介,这些媒介如果有效且离组织目标“不算太远”,组织将会采取这些媒介来监督和惩罚搭便车行为,以此提高组织效率。“理性-合法”的组织还会利用组织结构的均衡来催生社会资本,当不同的组织都采用类似的劳动分工方式和达成一些共识时,会使得个体更方便从某个组织转向另一组织。
(2)空间单元:空间单元在构建一套司法管辖权清晰、行政管理合理、权利和义务法定、群众意见能够影响治理、基础设施完善的体系后,需要将相似的体系转移到另一个地区而不受地方文化因素、地方权力代理人及传统习俗等因素所干扰,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资本所形成的信任、参与、认同的存在将有利于经济改革、政治指令和法律强迫性调和方法的扩散及实施。另一方面,不同规模的空间单位由于提供物品与机会的差异和不连续性,会产生从小空间单位到更大空间单位流动的迁徙,社会资本能够为人员、原料和信息流动提供渐进性的基础设施连接。
(3)组群单元:组群内部由不同特征的人群组成,这些群体利用组群优势能够在社会分工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一些弱势组群也能通过凝聚力量、壮大话语权来争取生存空间,保障自身权益,组群内部的成员通过遵守规则、集体荣誉感和努力实现组织目标时,来自正规权威制度中的监督和制裁会相对降低。
综上,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代表着社团和组群为提升组织效率、保障和促进成员社会地位所进行的组织行为。
3.微观层次:人际资本
个体的社会资本可分为情感型社会资本以及可知型社会资本。当个体的感受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或个体的意见被采纳和遵从时,他们会因为参与、认同等因素而感到情感上的满足,而当个体认为他人能够以可预见或是可靠的方式行事且值得信任时,他们同样会因为社会信任而产生正向情感。随着关系的持续,这种正向的情感会成为一种可消费的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带来的内在报酬大于以货币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外在报酬。个体对这种情感型社会资本产生的依赖越大,其脱离该环境的成本和代价越大,为了维系这种关系,个体会自发监督及惩罚相互之间对于非正规规范预期的不遵从行为。
所有个体对于互动的作用、规则、类别、框架和权力等问题的认识取得一致时,人际互动才是有效的,这种认知本身就是一种“正面的强化器”,作为认知型的社会资本能激发正面情感。
(二)社会资本的属性界定
经济学依据竞争性和排他性严格区分了“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Putnam(2001)指出社会资本(如信任、规范和网络)一般来说都是公共用品,而常规资本一般则是私人用品,“社会资本并非是任何从中获益者的私人财产,这是个人寄身其间的社会结构的一个特性”。但准确来说,大部分的社会资本属于“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也有少数社会资本属于“私人物品”。
1.公共物品
大多数社会资本属于公共物品,如国家、地域、组织、组群等内部普遍具有的组织规范、信仰、合作、信任,这种资源并不是从中获益的那些人的私有财产。和清洁的空气、安全的街道一样,这种社会资本不能由私人提供,需要财政的投入。
2.公共资源
个人通过培育互惠规范所形成的慈善捐助,对于受益人来说是一种公共资源,受益人无须付费就可从中受益,但慈善捐赠资源有限,随着受益人的增加资源将会减少,从而具有竞争性(顾慈阳,2004)。
3.自然垄断品
大部分协会、社会团体、组群等,都是在排他性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组织内部大家共享的社会网络只有成员可以使用。一旦进入该组织,享受该社会资本的群体就没有竞争性了,不会因为群体内部个体的消费而减少组织的作用。组织内部形成的共识、规范、信用、信任等社会资本,同样也只供内部成员使用,且这种使用并不存在竞争性。
4.私人物品
微观层面的社会资本如个人网络关系,有时可作为个人资产而存在,他人虽可借用,但仍需当事人同意并充当中介,因此具备一定的排他性。而在“多对一”的关系网下,获利机会往往属于社会资本或社会地位最高的个体,因此社会网络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但并非所有的人际网络都属于私人物品。
四、社会资本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作用与风险
(一)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作用
无论是在宏观层次,还是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社会资本都可以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方面发挥出显著作用(见图2)。
表1 社会资本的属性
图2 社会资本对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影响
1.宏观层次
共同富裕是一个目标性的概念,其落地和实现依赖于将共同富裕的内涵进行拆分,并转化为多个分项制度层层实施,如收入分配制度、区域协调发展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从制度的产生、发布到实施的不同阶段,社会资本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1)制度本身是一套配置资源、分配报酬的规则,其产生是集体协商互动的结果,也是集体针对某一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如何解决、如何监督以及违规时如何制裁所达成的共识及规范,人际的不平等、投入的差异、对人的不同需求的关注等,都是制度在制定时需要考虑的内容,社会资本自然是题中之义。共同富裕所延伸出的制度着力于贫富差距的缩小,收入水平、消费层次、区域发展阶段的不平等以及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都是制度制定的重要依据,这种精心设计关系各方利益的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资本的表现方式,是中华民族发展至今对于社会主义目标所达成的共识下构建的一系列规范。
(2)共同富裕内涵下各项制度的实施需要向社会公开地、明确地阐述其实施动机及相应规则,更为重要的是要得到民众的认可及信任。这取决于一个国家自身所拥有和可调度的社会资本,也即政府权威的号召力、声誉、各方协调能力以及制度的规范度。
(3)共同富裕下制度的实施效果,离不开意识形态的辅助。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大的亲族、宗族制度就是民族本身,而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社会资本在亲族、宗族上的表现。我国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也是全民族的共同富裕,这离不开民族团结。民族团结的实现不仅需要经济和政治层面的合力,同时也需要不断促进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与交融,从心理、情感和行为层面增进民族团结(吕永红,马丽,2021)。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认同的集合,这一社会资本使得全国各民族地区能够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参与国家治理,并将自己视为多民族国家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参与主体,如此共同富裕的目标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2.中观层次
(1)组织单元。与共同富裕紧密相关的组织单元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上的各类协会组织、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社会资本对不同的主体均能发挥出组织资本的作用:一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连接国家意志和社会意见的桥梁,在长期与国家及社会协商、博弈、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门会形成自身独特的社会资本,与国家层面的社会资本类似,政府部门也拥有自身的号召力、威望及协商能力。将国家对共同富裕设置的各种制度下达时,政府部门对于中央指令的完成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可以调度的社会资本,尤其是涉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大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整顿收入分配秩序”等触动资本势力利益的政策指示。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改革过程中强制命令、正式制度等手段,减少交易成本,使改革平滑过渡。二是企业。推进共同富裕,要求规范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清理借改革之名变相增加高管收入等分配乱象。企业内部的成员如能形成一种共享产品(如企业认同、信任、行业规范),并对于合理正规的分配规则达成一种价值共识,这种企业共识及网络关系网的存在就会促使每位成员去自觉监督和惩罚没有遵守规则的人。同时,一个合理规范公开的薪酬机制也会成为企业招募新员工的优势。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是共同富裕中重点保障和带动的企业类型。在中观层次,社会资本是这类企业保障和促进成员社会地位所进行的组织行为。一方面,这类企业通过监督垄断企业及大企业的非法行为和不正当举动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还通过与政府的关系网络争取更有利的政策优惠,以及通过组织行为利用自身网络关系为企业获取更高的资源。三是各类协会组织。社会上自发成立的各类协会组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之一。如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会组织,这些组织作为非正规的维权载体而存在,是劳动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维权的主要渠道,是一种特殊的组织资本。又如民间成立的各类慈善基金会,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着重要的力量。四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共同富裕与社会资本中组织资本紧密联系的代表性产物之一。示范区内的每一位成员所拥有的、愿意并且能够为示范区带来效益的社会关系网络,每位成员对于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所产生的信仰、信念、信任,以及组织内所形成的互惠规范,均是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社会资本的组成部分。
(2)空间单元。空间单元中与共同富裕紧密相关的划分是城乡及区域划分,而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集中体现,从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来看,除了中央直接转移支付之外,落后地区还依赖于相邻富裕地区发展的溢出效应,而这种汲取溢出效应的能力取决于该落后地区所拥有社会资本的大小。如能为富裕地区提供发展所需要的自然资源或提供建设基础设施的空间,这些地区的社会资本就相对较大,也能够被更快融入共建的规划中。
(3)组群单元。组群单元是依据性别、阶层、职业等划分出的单元。在这些单元内部,成员因为有着相同的特征属性,而产生归属感、信任感,这将增强他们的团结与责任,更积极地遵从规则和努力实现组织的目标,从而缩小与其他组群的差距。就共同富裕的目标而言,重视低收入组群、技工组群、灵工组群等弱势组群的保障和发展尤为重要。
3.微观层次
(1)情感型社会资本。情感型社会资本是宏观层面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石:一是个体的社会参与、社会认同和社会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政策的执行效果,政策的落实需要得到公民的认可和信任,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策的实施效果也需要公民的监督和反馈,一旦政策的执行偏离了共同富裕的初心,个体会自发监督和纠正这种偏离;二是个体的社会资本也被认为是脱离贫困的利器,个体可通过社会网络寻求就业、获得非正规金融的机会,通过社会信任学习掌握新的技能,尤其对于农村农户来说,传播新的耕作技术主要依靠村庄内的网络及信任。农村共同富裕是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但不宜像脱贫攻坚战一样提出统一量化的指标,而应当着力于提升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内在“造血能力”,让这类人群通过提升自己创造社会网络及学习新技能的能力;三是流动人口在大城市难以找到归属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社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对于这类人群来说至关重要,甚至这种情感上的需求会超越对货币这种外在报酬的追求。随着流动人口在大城市居住时间的延长,其所形成的社会网络成了生存的依靠,个体也能从中获取收益。
(2)可知型社会资本。可知型社会资本是个体所拥有的能主导人们互动行为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规范、关系、态度、价值、合法权益。一是个体对于共同富裕内涵及意义的认知。个体能否正确认知共同富裕的内涵及重要性,是其参与并遵循相关制度的前提基础,这种正确认知不仅有助于全社会共识的形成,也有利于提高各项制度的完成效率。社会对于共同富裕实现的舆论也同样得到引导,避免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二是个体对互惠规范的认知。如若每个个体都能拥有互惠规范的认知,社会将兴起慈善捐助、互帮互助的社会风气,同样有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三是个体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知。这包括维护自己应享受的劳工权益、产权和知识产权等,同时对于权钱交易、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二)社会资本缺乏引导下存在的风险
尽管社会资本在共同富裕的实现问题上可以发挥显著的效果,但不可高估社会资本的作用,旧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会起到阻碍共同富裕实现的风险(见图2)。
图3 财政引导社会资本助力共同富裕的路径图
1.宏观层次
(1)制度并非代表国家所有公民的共识,其实施总伴随着争议和重重阻碍。共同富裕内涵下的分配制度,为防止两极分化,势必要着力于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及壮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并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回报社会,清理整顿不合理收入、非法收入。这部分被牺牲利益的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并非全部是共同富裕相关制度共识的达成者,如果国家不能使这部分群体形成共识或从其他方面保护其合法权益,而仅仅依靠政治权威这一社会资本去实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并将阻碍制度的实施效果。(2)国家层面的制度在运行并试图渗透到地方或民族区域时,地方或民族区域的组织和制度结构可能会抵制国家层面的渗透,以及当地原有的亲族、宗教等社会资本可能会将“理性-合法”的共同富裕制度视为一种入侵物,破坏原有社会的稳定状况。
2.中观层次
(1)社团单元:社会网络由于其互利的属性而具有“阶级固化性”,从而隔绝低阶层的人接触更高层面的网络资源。组织内部由于权威的存在,会导致腐败、不公平因素的滋生;组织之间则会加剧垄断企业、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的财富垄断;区域层面,大都市或富裕地区城市所拥有的庞大社会资本也扩大了区域之间的差距。
(2)空间单元:由于地形、气候、人文等因素的影响,即使像广东这样的发达省份,也存在粤东、粤西、粤北等落后区域,而大城市由于交往的互惠性,更倾向于与同样发达的城市结交社会网络,导致落后地区被隔离在外,难以真正融入省份发展规划重点中,造成省份差异较大。为拥有更多的机会,一些人口选择迁移到更繁荣的城市,但这部分流动人口带着不同的社会资本背景,有的难以在大城市找到归属感和社会地位,同样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
(3)组群单元:除了低收入组群等弱势组群外,还存在着很多强势人群组成的组群,这些强势力的人群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本,且出于壮大该组群的责任感,也愿意利用自身发达的网络为组群服务,进一步扩大组群间的不平等性。而一些在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中被牺牲掉利益或被整改规范的组群,会滋生出负面情绪和违反社会公德事件,造成社会动荡和社会治理成本的增加。
3.微观层次
旧形式的社会资本对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风险体现在,个体对于社会资本的不当使用会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威胁,扩大社会贫富差距。另外,处于贫困边缘的个体如果对于政府或是共同富裕目标过于信任和依赖,会产生“等、靠、要”等消极思想,等待被带入富裕队伍,从而偏离“勤劳致富”的原则。
五、财政引导社会资本助力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社会资本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制度的实施和政府的绩效,但并非所有形式的社会资本都具有有利的一面,旧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之所以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洪流是因为存在着一定的外部性,若放任这些旧形式社会资本自行生长,甚至会阻碍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的进度。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其他资本一样,社会资本同样需要财政进行引导,通过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使社会资本适应新时代的特征并为共同富裕的目标发挥最大效益(见图3)。
(一)将社会资本纳入政策制度考量
鉴于社会资本影响着政策或制度的设立、发布、实施、监督,应考虑将其引入财政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在助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发挥出财政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是通过税收的第二次分配作用进行调节,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社保和转移支付的调整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1.税收政策
在房地产税立法、消费税改革,甚至是未来遗产税开征的税法制定过程中,适度考虑社会资本的因素,以对社会资本破坏最小的方式制定相关制度,从而减少税法落实过程中受到的阻力并提高税收遵从度。税收部门应当注重与纳税单位及个人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优化纳税服务,积极落实纳税评估、预警管理等新型征管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替代正式的纳税惩罚,积累社会资本,并学会运用社会资本提高纳税的绩效水平。应强化个税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帮助纳税人(尤其是高净值人群)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同时也应当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致富,以提升纳税遵从度。
针对旧形式的社会资本,如通过人际网络手段逃税避税等行为,应提升税务稽查能力和敏感度,加强审查,坚决遏制偷税漏税等非法收入行为。
2.财政投入
财政支出方向切不可只关注经济发展,而牺牲社会和谐关系、原有的社区氛围、传统文化等。应将财政资金更多投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以及社会较多关注和愿意投资的领域,形成共赢的效果。一方面,公民在“以人为本”的财政政策之下能切实感受到政策的福祉,即拥有更多获得感,另一方面,公民能够产生更高的社会信任及对政府的信任,以及对共同富裕目标的信念感,这些社会资本又将进一步有利于政策的实施,提高政府绩效。
财政政策应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注意适度原则。要量力而为,不可大包大揽,不可好高骛远而做出实现不了的承诺,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让公民对政府产生过度信任感、对福利政策产生过度依赖感,从而失去了共同富裕的自主性,让易返贫致贫群众失去内在动力。
(二)提供适合社会资本发展的环境
社会资本作为一项非正式制度,主要依靠自我形成,难以也不适宜由财政直接进行投资,但可从其发展环境入手,为其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氛围。
1.宏观层次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财政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公共品供给体系以及加大意识形态的教育支出,培育民族共同体意识。
2.中观层次
通过积极推动社区建设,鼓励和促进自愿性组织的发展,对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工会组织”“技能学习协会”“社会救助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大力鼓励其发展和自我管理,不可进行过多干预,同时要为这些组织群体提供基础和必要的设施建设支持,或通过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一定的税收减免,降低其组织运行成本。对于资金来源不稳定的弱势群体自治组织,要给予必要保障或提供技能学习的机会。
3.微观层次
针对个体社会网络的引导,应通过社会网络的影响督促个体注重诚信,同时完善纳税诚信评价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对于社会信任的培育,一方面应将城市建设资金拨出一部分用于保障低收入群体和流动群体,增强这部分人群的归属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应急管理财政政策体系,降低公共风险,对于公共突发事件能够有效预防、科学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增强社会信任。对于个人互惠规范价值观的形成,应从完善慈善捐助的税收优惠政策入手,进一步扩大纳入税收优惠的慈善捐助方式,考虑将社会志愿服务等形式的捐赠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同时优化政策享受管理办法和免税票证管理流程,为鼓励社会捐赠培育良好的激励氛围。对于个人社会参与的培养,应进一步公开透明各项财政收支情况及进度,在制定政策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政策执行中接受各界人士监督等提升个人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度。
(三)引导社会参与社会资本的建设
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三个方面共同发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这一过程中,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参与社会资本的投资。
1.宏观层次
要大力引导社会投入,如在第三次分配中,应以社会机构为主,政府适当干预,促进善治社会的形成,这要求税收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适度引导和激励的作用,通过慈善捐助的税收优惠激励与引导社会资源进入第三次分配。
2.中观层次
社会资本的培育,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援助,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由政府牵头,联合企业、社会组织跨界合作,成立“社区投资共享基金”。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项目,企业、社会组织及社区负责出资和运营,所有的资金都用于社会共融、跨代共融、社区能力等服务项目之中,从过去的贫困救助转向社会资本投资,提升低收入人群、流动人群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营造包容、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能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实现多方共赢,由政府单一治理转向社会协同治理。
3.微观层次
对于个体的社会网络,财政可通过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通讯、交通等技术层面拓宽人际间的社交网络。社会信任建立在具有保障的契约关系之上,这种契约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并减少信息不对称,在此方面可以进一步发挥税收的监督作用。社会规范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作用,政府应对模范分子、共同富裕带头人物进行奖励及表彰,再由社区、企业、组织等进一步弘扬和动员,共同助力社会规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