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忠德思想的创建与整合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中心
2022-03-01欧阳辉纯
欧阳辉纯
(1.广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1;2.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州历史文化研究所,湖南 永州 425000)
先秦儒家主要以孔子、孟子和荀子等为代表人物①,他们型塑了整个中华民族的伦理性格,乃至精神世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孔子、研究儒学,是认识中国人的民族特性、认识当今中国人精神世界历史来由的一个重要途径。”[1]儒家是中国文化的主干,忠德思想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的“忠恕之忠”、孟子的“良知之忠”、荀子的“礼法之忠”为后世儒家忠德思想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开拓了思想创新路径,也为后世忠德思想的成熟拓展了广阔的思想史空间。
一、孔子的忠恕之忠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是夏、商、西周文化的总结者,他的忠德思想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是儒家忠德理论的创建者和奠基人。他的忠德思想可以概括为“忠恕之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从忠德的内涵上说,孔子认为忠的基本内涵是忠恕之道,是“爱人”,是“情之尽也”,是“众德之基”,是每个人应该具有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孔子的忠具有丰富的内涵,从目前已知的资料来看,主要包括忠信、忠诚、忠爱以及爱国主义忠德等内容。《论语》共20章,谈“忠”的就有15章,共18处[2]。孔子说,他有一种“一以贯之”的理念,这个理念被曾子概括为“忠恕之道”。《论语》云:“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忠恕之道”即忠道,其最基本的内涵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一个人在道德实践中,尽自己的一切德性做好本职工作,做忠德之人,行忠德之事,同时,在道德情感上做到有“仁爱”之心。这种忠德德性和德行,不是在“他律”下完成的,而是一种道德自觉。忠,就是尽己之所能,尽己之本分。孔子说:“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学而》)这里的忠,没有任何阶级和等级内涵,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德性和德行。孔子在回答子张问政时说:“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尽管子张问的是政事,但是孔子强调的“忠”不仅仅是人作为各种社会角色的道德职责,而且是他的道德义务。孔子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子路》)还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卫灵公》)在孔子看来,“与人忠”就是即使处在缺少文化的“夷狄”之地,也不应放弃忠的德性和德行。在孔子看来,“忠”就是忠于自己的道德义务而完成属于自己角色的责任[3]。朱熹说:“天地是无心底忠恕,圣人是无为底忠恕,学者是求做底忠恕。”(《朱子语类》卷二十七)
其次,从忠德的主体上说,孔子认为忠德具有平等性和互惠性。孔子认为,忠是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不论是统治者还是百姓,每个人在社会上都必须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但是忠作为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具有平等性和互惠性,是双向的、对等的道德义务,不是单向的道德义务。君主作为统治者,需要履行自己作为君主的道德责任,臣子也要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如果只要求臣对君尽忠,君则可以为所欲为,这就不具有道德的合理性。当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回答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礼”“臣忠”是一种双向的责任伦理和道德义务,而且“君礼”是“臣忠”的前提,“臣忠”是“君礼”的后置条件。君无礼,臣可以不忠,甚至可以辞职不干。孔子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
为政者要想使老百姓尊重自己,服从其统治,就应该以庄重和孝慈的态度对待老百姓,这样老百姓才会忠于他。《论语》里季康子问孔子:“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为政》)。有一次子张对孔子说,令尹子文多次被罢免官职又多次升职,他都没有怨恨,每次任职都把公家事务办得妥妥当当。孔子认为这就是一个臣子的忠。《论语》说:“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公冶长》)在春秋战国时期,令尹在楚国属于高级官员,相当于宰相,辅佐楚王掌管全国军政事务[4]。孔子称赞令尹子文的行为是忠德行为。在孔子看来,忠德的行为是双向的,不是单方面的付出。所以,当齐景公问政于孔子的时候,孔子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这就点出了忠德主体的双向道德责任。
最后,从忠德实践来说,孔子强调智慧之忠,而非愚忠。儒家伦理是一种道德智慧。忠德作为孔子“仁”的一种价值呈现,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这是“仁”的精神,也是“忠”的道德智慧。《韩诗外传》曾记载一件事,说是曾子犯了错误,曾子的父亲曾晳用大杖把曾子打晕了,等了很久曾子才苏醒过来,孔子知道这件事后很生气,就告诉曾子:“小箠则待笞,大杖则逃。”(《韩诗外传》卷八②)孔子认为,曾子是孝子,尊敬父母,是忠,但是犯错后,看见父亲拿大杖打自己就应该逃走,不然就会让自己陷于危险的境地,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忠,同时,也会将自己的父亲陷入“不义”的困境。所以,面对大杖赶紧“逃走”,这并不影响曾子的“孝道”。这就是孔子忠德的道德智慧。这个故事对孟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原则有重要影响。
“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有别的道德原则,但是如果嫂子落水,救还是不救呢?在孟子看来,必须救;不救,和豺狼没有区别,因此必须救;可是救了嫂子就违反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但在孟子看来,这是权宜之计。“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孟子智慧地处理“嫂溺”事件,彰显了儒家的道德智慧。孔子和孟子都提到的忠的道德智慧,是后期儒家的经权问题。经权问题,是儒家道德智慧的一种体现。这不是一种形而上的机械的道德原则论。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者。”(《论语·颜渊》)孔子说忠心地劝告他并善意地开导他,如果他还不听从也就算了,不要自取其辱。
综上所述,孔子的忠德思想充满了道德智慧,是一种充满仁爱和智慧的“忠恕之忠”。孔子作为儒家忠德的开创者,他在忠德内涵、忠德主体和忠德实践方面都作出了开拓性贡献,为后世儒家忠德理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孟子的良知之忠
孟子本身是私淑孔子的,他说:“乃所愿,则学孔子。”(《孟子·公孙丑上》)台湾胡志奎先生认为,《孟子》一书中涉及孔子的地方有29处,其中与《论语》有关的达14处[5]。孟子被称为“亚圣”,其思想与孔子是一脉相承的。孟子既继承孔子的忠德思想,又有所突破。孔子的忠是“忠恕之忠”,而孟子的忠主要是“良知之忠”。
首先,从忠德的内涵上看,孟子认为“忠”就是“良知”。孟子生活在战争频发的战国时代,他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离娄上》)一方面,各诸侯国为了富国强兵、扩大地盘和增加人口数量,不断发动战争。另一方面,各诸侯国为了自保,也在努力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如果国家不发奋图强,就有可能被别的国家兼并。在政治上,西周初期通过大宗小宗分封制,形成了几百个国家,到公元前4世纪诸侯国相互兼并,最后形成七国争雄的局面。这七个强大的诸侯国,为了扩展土地,掠夺人口,不断对别国发动战争,轮流坐庄称霸中原。在思想上,战国时期的显学不是儒家思想,而是杨朱学派和墨家学派。孟子说:“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滕文公下》)杨朱学派宣扬极端自我主义,“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也”。墨家学派主张“兼爱”“非攻”“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在孟子看来,杨朱学派的思想违反了儒家的仁义原则是“无君”,墨子的“兼爱”是“无父”。孟子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
面对当时混乱的社会现实和思想纷争,孟子提出了“良能良知”说。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尽心上》)在孟子看来,人天生具有“良能良知”,这种“良能良知”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特质。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离娄下》)孟子这里提到的“良能良知”,是他“良知之忠”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孟子看来,忠的德性是每个人尤其是青壮年必须修持的。他说:“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梁惠王上》)在他看来,只要国人提高道德修养,具备忠诚仁义的德行就可以抵御秦国和楚国的坚甲利兵。孟子认为,儒家“良知之忠”的另外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劝人以善。孟子说:“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滕文公上》)“分财”“教人”“为天下”,都要做到“惠”“忠”“仁”,三者都是“善”,是人的道德情感的自然表达。这也是道德行为的三个方面,是人的“良能良知”产生的效果。
孟子还用孺子入井来阐发人的“良能良知”的道德情感。他说:“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之为人的全部道德良知的体现,具备“四端之心”就“足以保四海”(《公孙丑上》)。但是在“四端之心”中,最为根本的道德情感是“忠”,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心。“四端之心”是人性善的自然表达。孟子把人性善自然流露出来的特点,类比为水自下流,他说:“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告子上》)
当然,孟子将忠的道德情感置于人的道德先验论的范畴是不合理的。道德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的产物。人不是天生的道德人,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道德规训,才逐渐成为道德人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孟子认为忠是一种善,具有道德合理性。但是他认为忠的道德情感是天生的,这就陷入了道德先验论的泥潭,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既然仁和忠先验就是善的,那么为什么还有战争和杀戮?这就为宋明儒学的发展提供广阔的道德思维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宋明道德理论发展、成熟和繁荣的理论基础。
其次,从忠德地位上看,孟子认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在忠德的实践中,孟子常常遇到一个涉及忠德对象和忠德主体的问题,即忠是上对下的忠,还是下对上的忠,是君主对臣民的忠,还是臣民对君主的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这是孟子思想的闪光点之一,也是他为后代君主所诟病的地方。
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诸侯之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离娄上》),老百姓的生命如草芥。如果君主不忠于民众,对民众不实行仁政,那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无休止的战争。所以,在孟子看来,君主是社会上践行忠德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君主不忠,百姓就有权推翻他的统治。孟子对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离娄下》)只有君主重视大臣和百姓,大臣和老百姓才会忠于君主,其统治才能维持。诚心听取大臣的善意是君主忠于自己职责的美德。孟子说:“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公孙丑下》)不仅如此,孟子认为忠于职责的君主还应当做到与民同乐。他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下》)由民之乐,再推恩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让百姓安居乐业是君主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也是其统治稳定的道德根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梁惠王上》)
君主不仅在精神上要尊老爱幼,忠于老百姓(被统治者),而且在物质上要保障老百姓的生活。孟子设计好了一幅美妙的社会道德蓝图:“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只有从物质上解决了老百姓的生活问题,才能构建王道乐土。
但是有的君主“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殍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梁惠王上》),这是孟子所反对的。孟子认为,对那种完全不听民意和不采纳大臣劝谏的残暴君主,在不听规劝的情况下,老百姓有权推翻其统治。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万章下》)杀死像商纣王这样的残暴君主,不算是弑君。孟子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由此可见,孟子的忠德思想里闪烁着民本主义的光芒。
最后,从忠德修养上说,孟子认为忠德主体要“寡欲”和“尽心”。忠德主体要有忠德之心,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因为孟子认为寡欲是人最为基本的道德修养。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尽心下》)在孟子看来,人性本善,但是在后天的生活中,忠德主体如果不提高道德修养,善的人性就容易被外在的欲望所遮蔽,堕入道德恶的陷阱。孟子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味、色、臭、声、安逸等都是人本性所追求的,是人的合理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但是,如果这些基本需求被不断扩大,欲望太多,那么人性就失去了善,就容易堕入恶的深渊,所以,孟子说:“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告子上》)需要指出的是,孟子并不主张禁欲主义,也不否定人的正常生活需求,这是他与后世佛教不同的地方。
孟子认为,一个人即使在贫穷的状态下也要保持自己的节操,坚守人的善端,这是对道义论的推崇,也是一个人修身必需的工夫。孟子说:“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上》)孟子主张,即使一个人在最困顿的时候也不能放弃自己的道德理想,要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一思想与西方道德文化的认识是不同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一个人饿得快要死的时候,有权力去偷一块面包维持自己的生命。他说:“好比说,偷窃一片面包就能保全生命,此时某一个人的所有权固然因而受到损害,但是把这种行为看作寻常的偷盗,那是不公正的。一人遭到生命危险而不许其自谋所以保护之道,那就等于把他置于法之外,他的生命既被剥夺,他的全部自由也就被否定了。”[6]在孟子看来,一个人只要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和日常修为,小心谨慎,甚至是“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心上》),就不会陷入到快要饿死而去偷吃一片面包的境地,“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尽心上》)。
这就涉及到孟子关于忠德修养的第二个问题:“尽心”。“尽心”也可以说是“养心”。孟子认为,一个人要成就大业,必须经历多种苦难,“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经历多种苦难,才能完成人的善行和大志。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告子下》)所以在孟子的忠德世界里,那种人快要饿死的时候可以偷吃一块面包的道德困境是不存在的。因为,一个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坚守“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道德箴言,就不会陷入困顿。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尽心上》)只有“尽心”的人才能占据道德修养的制高点,才能成为忠德仁义之人。只要做到了“尽心”和“寡欲”,则“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
总之,在孟子看来,良知之忠就是行仁义,而仁义就是人心。孟子说:“仁,人心也。”(《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心和仁心,就是道德之心,就是善。而善,也是良知之忠的主要内涵,因此,仁心就是忠心。这样,孟子就把“仁”“人心”“善”和“良知之忠”从理论上圆融起来,构建了其完整的“良知之忠”的理论体系。孟子的“良知之忠”的理论,是对孔子忠德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孔子采取“述而不作”的方式,搭建了儒家忠德的理论大厦,孟子则从心性论的角度,发展了孔子的忠德仁爱理论。孟子的忠德理论对宋明理学和心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荀子的礼法之忠
如果说孟子开创的是心性论“良知之忠”的忠德理论,那么荀子开创的就是“礼法之忠”的忠德理论;或者说,孟子开创的是“内圣”的忠德路径,荀子开创的是“外王”的忠德路径;孟子实现了儒家忠德理论内在的突破或超越,荀子实现了儒家忠德理论外在的突破或超越,二者都实现了儒家忠德理论在先秦的突破。荀子生于乱世,经历坎坷,他的思想集先秦之大成。“荀子以儒学为本,但并不以此为牢笼,而是博学广采,集诸子百家之所长,熔儒家的礼与法家的法为一炉,取儒法之精华,弃儒法之糟粕,别开天地”[7],他“开启了此后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的所谓纲常名教”[8]。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二十九》)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总结者,其忠德思想也是如此。
首先,人性恶是荀子忠德思想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只有不断被教化,才能成为忠德之人。荀子主张人性恶,与孟子主张人性善形成鲜明对比。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荀子认为,人性是倾向于恶的,“善性”是教化的结果。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孟子人性善或荀子的人性恶,不是一个固定的道德先验论的价值判断,他们并非认为人性善或人性恶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说人性有向善或向恶的可能性,这一认识为后天的道德教育留下了广阔空间。这是我们在研究孟子人性善或荀子人性恶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的。
其实,单纯的谈论“性”,荀子和孟子没有什么区别,都认为“性”是人本性所固有的,植物有植物的“性”,动物有动物的“性”,人有人的“性”。这种“性”是不可学的,是自然天生的。荀子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性恶》)还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正名》)荀子认为“性”是人的自然“天性”,是大自然中每个物种都具有的。这一认识为宋明理学家提出“性即理也”(《二程遗书》卷二十二)的论断打下了思想基础。喜怒哀乐等人的本性是人的自然“情性”,荀子说:“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性恶》)又说:“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性恶》)荀子谈论的人的“情性”,其实是人的“自然本性”,不管是“小人”“贤人”还是“君子”“圣人”,都具有“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等自然人性。荀子说:“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但是,在涉及人的社会性的时候,荀子就改变了“性一”的思路,认为不同的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人的自然性就不同了。
但是,我们在讨论荀子人性论时,既要看到荀子关于人的自然性的认识,又要看到他关于人的社会性的认知。在自然性方面,荀子主张人性是一样的,它无关乎人的道德、教化和伦理。但在谈论人的社会性时,他认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性”。因为人性恶,所以荀子主张通过礼来训诫或规训人的社会性欲望。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礼论》)他主张通过礼的方式来调节、节制和分配维持人自然生命所必需的物质,所以他说“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
忠德是对礼的尊重,是对礼内化的一种道德自律。荀子说:“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伤,则无接而不然,是仁人之质也。忠信以为质,端悫以为统,礼义以为文,伦类以为理,喘而言,臑而动,而一可以为法则。”(《臣道》)忠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需。荀子说:“人归之如流水,亲之欢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无它故焉,忠信调和均辨之至也。”(《富国》)这样,荀子从“人性恶”出发,通过礼的引入,将调节社会秩序的手段直接落在“忠”德方面了。
其次,忠的内涵是善,是忠信。荀子认为忠是善,是礼内化的一种德性。他说:“忠者,惇慎此者也。”(《君子》)“惇慎”的道德行为就是忠。荀子说:“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修身》)荀子认为,一个忠信之人,即使处在蛮荒之地,也是受人尊重的,这是人们对道德的尊重,也是对忠信之人的尊重。荀子的这个观点与孔子的认识一致。“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子路》)“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卫灵公》)孔子认为,仁义道德的君子的居所不是简陋之所,而是受人尊重之地。孔子的这些论述彰显了道德的价值,也彰显了忠德的价值。荀子继承发展了孔子的思想。
忠德之人之所以受人尊重,是因为忠德之人追求善,而善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际和谐的核心因素。荀子认为,“道”由三部分组成,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忠信”,而“忠信”也包括“善”。荀子说:“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荀子·强国》)道是由礼义、辞让和忠信组成的。“忠道”能给社会和国家带来福祉,荀子说:“故百里之地,足以竭势矣;致忠信,著仁义,足以竭人矣。两者合而天下取,诸侯后同者先危。”(《王霸》)要想获得天下就必须“致忠信”,否则就可能失去天下。荀子说:“先王明礼义以壹之,致忠信以爱之。”(《富国》)即使是君子,想要获得天下人的尊重,也必须对老百姓“仁爱”。荀子说:“天下之行术,以事君则必通,以为仁则必圣,立隆而勿贰也。然后恭敬以先之,忠信以统之。”(《仲尼》)荀子称那些既能表达出来、又能躬行践履的忠信和善意的人为“国宝”。他说:“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大略》)而对那些口是心非的人,荀子斥之为“国妖”,荀子说:“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大略》)所以,荀子时时处处告诫人要“慎礼义,务忠信”(《强国》)。
最后,在忠德道德实践中,荀子主张忠应分类。在荀子看来,忠德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身体力行去践履,做到“忠信而不谀”(《臣道》)。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不可能人人都达到忠德的最高境界。忠德有大忠和小忠之分,荀子说:“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德复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谓下忠矣;若曹触龙之于纣者,可谓国贼矣。”(《臣道》)
大忠,“以德复君而化之”,用道德去浸润君主;次忠,“以德调君而辅之”,用道德去调和君主并辅助之;下忠,“以是谏非而怒之”,以纳谏的方式去规劝君主。尽管这三类忠德实践的层次不同,但都属于忠德范畴。最差的就是不忠,“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在荀子看来,不管是大忠、次忠还是下忠,都是善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出于仁义忠义;只有国贼才只顾自己苟活于世、尸位素餐。
但是,荀子对忠德的分类,不是为了迎合君主,而是要以善和仁义为标准去规劝君主。“逆命而利君”也可以叫忠,荀子说:“逆命而利君谓之忠,逆命而不利君谓之篡。”(《臣道》)荀子主张以道事君,从道不从君,他说:“君有过谋过事,将危国家、殒社稷之惧也,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臣道》)纳谏,是臣子“逆命而利君”的忠德行为。荀子概括了臣“逆命而利君”的几种忠德行为。他在《臣道》中说:“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为己贼也。故明君之所赏,暗君之所罚也;暗君之所赏,明君之所杀也。伊尹、箕子,可谓谏矣;比干、子胥,可谓争矣;平原君之于赵,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可谓拂矣。《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故正义之臣设,则朝廷不颇;谏、争、辅、拂之人信,则君过不远;爪牙之士施,则仇雠不作;边境之臣处,则疆垂不丧。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独,明主尚贤使能而飨其盛,暗主妒贤畏能而灭其功。罚其忠,赏其贼,夫是之谓至暗,桀、纣所以灭也。”(《臣道》)这里荀子提出臣行忠德的几种方式,即谏、争、辅、拂。这些方式,不是唯君命是从,而是坚持从道不从君的原则。君与臣的结合是道义的结合。这种道义的结合是以仁义为基础的。荀子作为先秦儒家思想集大成者,其忠德思想闪烁着古典人文主义的光芒,具有浓厚的民本意味。
总之,在先秦儒家忠德的创建、整合和实践过程中,孔子、孟子和荀子三代儒学大师,都坚持仁义和善的原则,这为后世儒家忠德理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9],也为后世忠德思想的成熟拓展了广阔的思想史空间。
注 释:
①先秦儒家人物众多,包括创始人孔子和后继者孟子、荀子等,还包括孔门弟子如颜回、子贡、子路等。新近出土的竹简更多地揭示了先秦儒家的人物和著作,本文主要论及孔子、孟子和荀子三位先秦儒家代表人物。
②《韩诗外传》卷八记载:“曾子有过,曾皙引杖击之。仆地,有间乃苏。起曰:‘先生得无病乎?’鲁人贤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门人:‘参来勿内也。’曾子自以为无罪,使人谢夫子。夫子曰:‘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箠则待笞,大杖则逃。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汝非王者之民邪?杀王者之民,其罪何如?’《诗》曰:‘优哉柔哉,亦是戾矣。’又曰:‘载色载笑,匪怒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