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
2022-02-28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公安部党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和总体规划。
《实施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聚焦战斗力标准,立足实战化要求,加强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人才工作体系,全方位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保障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实施意见》强调,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加强党对公安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将党管人才原则贯穿公安人才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公安人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实施意见》指出,要聚焦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科研单位不同需求,加强公安人才工作顶层设计,科学设定中长期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实施符合公安人才特点的培养工程,积极创建服务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创新平台,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专家人才库,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推动各方面公安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实施意见》提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公安事业;严格人才使用管理机制,尊重人才创新自主权,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强化科研诚信审核,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强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拓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为公安人才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支持公安人才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学历提升、专业培训等活动,加大公安院校、科研单位经费投入力度。要保障公安人才专心科研,减少参加非学术性、应酬性活动和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切实为公安人才松绑减负,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保障有力、安心安业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