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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羽形象中“权”的因素及其文化蕴含

2022-02-27李亦辉

学术交流 2022年12期
关键词:关羽刘备曹操

李亦辉

(黑龙江大学 文学院,哈尔滨 150080)

北宋后期,为顺应世人对关羽的崇拜与神化,宋徽宗赵佶赐封关羽为“义勇武安王”。这一称号得到后世的普遍认可,特别是“义勇”二字,在后代赐封中多沿用不废,成为对关羽的定评。此外,晋人陈寿评关羽所谓的“刚而自矜”[1]2534,即刚强而又骄矜的性格特征,无论在历史载记中还是在后代的小说戏曲中,也都客观存在。因此,把“义”“勇”“刚”作为关羽形象的核心特质,可以说是研究者的一种共识,是符合史书记载与文学演绎的真知灼见。(1)关于关羽形象中“义”“勇”“刚”性格特质的形成与演化,可参见关四平《关羽形象的演化》(《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沈伯俊《民族文化孕育的忠义英雄——论关羽形象》(《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二文。然而,因过于强调关羽形象中“义”“勇”“刚”三方面特质,我们也无意间忽略了其形象中的其他因素,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即“权”的因素。这个“权”不是变诈或权术,而是合于道义的权宜变通,是智者灵活性的体现。“义”“勇”“刚”再加上“权”,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又能权宜变通,方构成相对完整的关羽形象。特别是“义”“勇”“刚”与“权”相反相成、对立统一:既坚守道义、不悖伦常,又审时度势、通权达变;既正义凛然、英勇无畏,又因地制宜、随机应变。以上是关羽能够成就常人所难以成就的一番伟业,被后世尊为“武圣”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其区别于张飞、马超、许褚、典韦等勇武形象,深受社会各阶层推崇、爱戴与普遍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以下主要从关羽与曹操的关系、关羽在战场上的表现以及关羽与张飞等勇武形象的比较等方面,探讨关羽形象中“权”的因素及其历史成因与文化蕴含。

一、降曹:个人名节让步于兄弟情义

《三国志通俗演义》(以下简称《演义》)通过降曹与放曹的故事,将关羽置于两难处境中,写出关羽既坚守正义、英勇无畏,又通权达变、情深义重的人格特质,塑造出一个能屈能伸、重情重义的大英雄形象,反映出传统文化原则与变通并重、道义与人情兼顾的深沉底蕴。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和《三国志·蜀书·关羽传》记载,建安五年正月,曹操东征刘备,刘备兵败,投奔袁绍,曹操获其妻子。此时关羽屯下邳,曹军进攻,关羽投降。当年四月,曹操引军至白马,使张辽、关羽为先锋,关羽在万军之中刺杀颜良,曹操封其为汉寿亭侯。其后,袁绍遣刘备、文丑追击曹操,被曹军打败,文丑死于乱军中,曹军退守官渡,关羽回到刘备身边。其中并未详述曹操擒关羽始末及关羽降曹的具体原因。到了宋元时期民间艺人的笔下,则以为关羽开脱的叙述策略,写关羽降曹主要是出于保全刘备家眷的需要,因而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忍辱负重之举,同时强化了关羽对汉室与刘备的忠诚。在《三国志平话》中,刘备、张飞在小沛被曹兵冲散,下落不明,关羽驻守下邳,张辽前往劝降。关羽提出三个条件:一是与两位嫂嫂“一宅分两院”居住。二是“如知皇叔信,便往相访”。三是“降汉不降曹”。[2]417曹操答应了这三个条件,关羽方出城降曹。元代无名氏杂剧《关云长千里独行》中,也有大致相同的情节,但“三桩事”依次是“降汉不降曹”,“一宅分两院”,“若打听的俺哥哥兄弟信息,我便寻去”,[3]第六卷718顺序与《平话》不同,而与《演义》一致。在《演义》“张辽义说关云长”一回中,在关羽与刘备、张飞失散,败屯下邳城外土山之际,曹操因素爱关羽武勇,命张辽前往劝降。张辽以“背誓”“负刘”“不义”之“三罪”,和“保二夫人”“全其义”“保其身”之“三便”说服关羽。关羽“虽处绝地,视死如归”,本抱着“仗忠义而死”的决心,但其死一方面必然会导致甘、糜二夫人或死亡或失节的结果,“负却使君倚托之重”[4]240-241,另一方面若关羽此时死节而刘备来日复出,就会因背弃桃园结义誓同生死之约而有负刘备,因而关羽此时面临着个人名节、家国大义与不负所托、兄弟情义之间的矛盾。关羽最终没有选择杀身成仁以成就个人名节与家国大义,而是选择屈身事曹以保全刘备家眷,不负刘备的重托与当年的誓言。关羽所提出的作为降曹条件的“三事”,仍是以关羽与刘备的私人情义为旨归,因为当时桃园结义“同设誓时,共扶汉室”,所以关羽“只降汉帝,不降曹公”,既是坚守君臣大义,也是忠于桃园盟誓;因为降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全刘备家眷,所以“二嫂嫂处,请给皇叔俸禄养赡,一应上下人等皆不许到门”;因为降曹是为了不负刘备的期望之情与共死之誓,所以“但知刘皇叔去向,不管千里万里,便当辞去”。[4]241可见,较之《平话》中“三事”的顺序,《演义》突显了关羽的首重原则性,兼顾策略性,表明他是在不违背君臣大义、兄弟情义的前提下,作出权且降曹以待天时的决定。《演义》还通过关羽在曹营的具体表现,进一步强化了关羽对汉室与刘备的忠诚。曹操以种种恩德企图收买关羽,但关羽却时时刻刻不忘与刘备的结义之情,不为金钱美色名爵所动。曹操认为降汉即降曹,关羽则坚守降汉不降曹的初心,曹操表奏关羽斩颜良之功封其为“寿亭侯”,关羽因印上缺少“汉”字,有违“降汉不降曹”之约,遂推辞不受,曹操令人加上“汉”字后关羽方拜受。在得知刘备的下落后,关羽毅然封金挂印,不顾任何艰难险阻,单人匹马保护二位夫人,不远千里去寻找刘备。由此可见,“三事”在曹操看来是虚,是关羽降曹的“台阶”,但在关羽心中却是实,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二人的思想情感与处世风格形成鲜明反差。关羽的义薄云天、襟怀坦荡,反令曹操心悦诚服、备感钦敬。当然,因为曹操当时身为汉相,挟天子以令诸侯,正如其言“吾为汉相,汉即吾也”,所以这里的降汉不降曹之说,只具有名义上的正当性;关羽降曹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保全刘备家眷,以期有朝一日送还刘备,以全兄弟之义,正如“关云长挂印封金”一回中复刘备书所言:“昔某守下邳,内无积粟,外无援兵;欲尽死节,奈有二嫂之重,未敢断首碎躯,死于沟壑。近自汝南方知信息,须当面辞曹公,奉送二嫂归也。”[4]256由此可见,在关羽的思想与行为逻辑中,不负所托与兄弟情义高于个人名节与家国大义。同时,他又能以权宜变通的方式,使自己的行为仍合于仁义道德与家国大义。

关羽一生两度陷于绝境,第一次兵败下邳,选择忍辱负重,为保全刘备家眷不得已而降曹;第二次败走麦城,选择杀身成仁,为忠于兄长刘备与蜀汉政权而毅然归神。两次选择不同,结局不同,却都体现出关羽行为处世中以情义、信义为重的原则。毛评本第二十八回评语曰:“人但知降汉不降曹为云长大节,而不知大节如翼德,殆视云长而更烈也。云长辨汉与曹甚明,翼德辨汉与曹又甚明。……推斯志也,使翼德而处土山之围,宁蹈白刃而死,岂肯权宜变通,姑与曹操周旋乎哉?”[5]299-300关四平先生《关羽形象的演化》一文亦指出:“关羽在‘背誓’、‘负刘’、‘不义’这‘三罪’的压力下,出于‘三便’的权衡,决定‘且降曹公’,提出‘三事’的条件。”[6]由此可见,能否权衡利弊、权宜变通,实为关羽与张飞形象的一个根本不同,也正因关羽在关键时刻善于变通,既不违背大是大非的原则,又能以得体的方式保存实力,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伟业。

二、放曹:政治利益让步于个人信义

如果说关羽降曹是以牺牲个人名节为代价以不负保护刘备家眷之托,那么关羽放曹便是以牺牲身家性命与政治利益为代价而践行有恩必报的人生信条。二者都是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前者维护的是情义,后者践行的是信义。在普通民众那里,信义较之情义更具实际意义,因而关羽义释曹操的从权之举,不但没有损害关羽形象,反而更加突显了关羽的义,使其英雄形象因合乎人性与人情而更显真实与丰满。

关羽在华容道拦截曹操的故事于史无征,纯系宋元时期民间艺人的杜撰。在《三国志平话》中,关羽在华容道截杀曹操,曹操走脱并非因关羽故意放行,而是因天气抑或神佑的结果,“却说话间,面生尘雾,使曹公得脱”,关羽追赶数里无功而返,诸葛亮怀疑关羽因“往日蒙曹相恩”而有意放走曹操,关羽闻言忿然上马,要再次追杀曹操,刘备劝阻方止。[2]437-438在朱凯所撰《刘玄德醉走黄鹤楼》杂剧中,关羽述华容道曹操走脱之事:“关某在华容路上,等着曹操交战。乱阵中不想走了曹操也。”[3]第五卷227同样是曹操自己趁乱走脱,而非关羽放走。而在《演义》“关云长义释曹操”一回中,则是关羽感念曹操昔日的恩德,在华容道放过曹操及其手下的谋臣武将,这显然也是在两难处境中作出的从权之举。因为无论是从“汉贼不两立”的政治原则与国家利益的大义讲,还是从“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兴复与统一大业讲,无论是从擒杀曹操、建不世之功的个人名利计,还是从避免因立军令状而受军法处置的身家性命计,关羽都应该斩杀曹操。但从关羽“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的英雄人格,“人有患难,必须救之”的仁义品格讲[4]487,关羽不杀曹操又在情理之中,这缘于曹操对他的知己之情与知遇之恩。十八路诸侯讨董卓之际,董卓手下骁将华雄英勇过人,联军众将无人敢应战,这时仅为马弓手的关羽主动请缨,但袁术闻其身份低微而欲将其乱棒打出,此时只有曹操慧眼识英雄,建议试教关羽出马,方有关羽温酒斩华雄的壮举。由是观之,是曹操慧眼识人、唯才是举的眼光与气量,才使得关羽有一鸣惊人、出人头地的机会,在诸侯之中初步建立起万人敌的威名。在关羽降曹后,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赠袍赠马,封侯赐爵,厚施恩德以结其心,即便关羽千里走单骑,一再斩将夺关、触犯军纪,曹操仍不断派人送去通关公文以践前约。由是观之,是曹操惜才爱才、宽宏大量的胸襟与气度,才使得关羽全身而退,不辱保护刘备家眷的使命,成就万世忠义之名。正因此,嘉靖本特引裴松之之语赞美曹操:“曹公知公而心嘉其志,去不遣追以成其义,自非有王霸之度,孰能至于此乎?斯实曹氏之休美。”[4]259并于“不追关将令归主,便有中原霸业心”一诗后以小注评曰:“此言曹公平生好处,为不杀玄德,不追关公也。因此,可见的曹操有宽仁大德之心,可作中原之主。”[4]260毛评本谓曹操为“古今来奸雄中第一奇人”[5]17,但在涉及曹操与关羽的关系时,却并未突出表现其“奸”,而是着力刻画其“雄”的一面,并在卷首《读三国志法》中称其“不追关公以全其志,则有似乎义”[5]17。在第二十六回评语中指出:“奸雄而能敬爱豪杰,则是奸雄中有数之奸雄也。”[5]279可见,无论是嘉靖本还是毛评本,都对曹操的“宽仁大德”“敬爱豪杰”持肯定、赞美态度,这其实正是《演义》惯用的正衬笔法。正因为曹操曾让名不见经传的关羽脱颖而出,又在其归降后给予超乎寻常的礼遇,同时张辽等将领又与关羽私交颇厚,因而在曹军末路穷途之际,关羽遂有既出人意表又在情理之中的义释之举。

关羽虽深明“今日奉命,岂敢为私”的道理[4]487,但结果却是因私废公,为私人情义而放弃国家利益。这本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但世人何以会交口称赞,反而目为关羽的一大义举呢?究其原因,一是合乎圣贤之道,一是合乎百姓之心。孟子讲“不忍之心”[7]220“恻隐之心”[7]221,视之为仁政王道的心理基础;刘向认为“夫祸乱之原,基由不报恩生矣”[8],视知恩图报为德政的根基。关羽“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正是儒家所推崇的“内圣”人格的体现,其义释之举虽不合一时的国家利益,却符合儒家以知恩图报为德政之基的思想。普通百姓讲仁义,讲知恩图报,而关羽的义释之举不是投桃报李的等量回报,而是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超量回报。他在曹营曾以斩颜良、诛文丑、平汝南之乱三件功劳报过曹操之恩,又因临行前曾立下军令状,所以放走曹操就要以死抵罪,因而关羽实际是以国家的政治利益与自己的身家性命为代价,超量回报当日曹操对自己的恩德。他的行为虽违背了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但却是普通百姓最为推崇的至仁至义之举,因而受到世人的普遍称许。嘉靖本赞曰:“彻胆长存义,终身思报恩。”“盖为当初恩义重,故开金锁放蛟龙。”[4]488毛评本卷首《读三国志法》赞曰:“义释华容,酬恩之谊重。”[5]17第五十回评语赞曰:“华容之不杀,义也。”“如关公者,忠可干霄,义亦贯日,真千古一人。”[5]559并于正文中增添韵语赞曰:“拼将一死酬知己,致令千秋仰义名。”[5]568这些赞语皆对其背理从权的义举予以充分肯定。杨联陞曾指出:“那些不曾多读书的平民小人,他们的道德见于俗谚以及各样的民俗中,其中交互报偿一直是正常的标准,既然这在儒家看来是一个低下但却可以接受的标准,这个原则遂成为君子与小人二者共同的立足点——换言之,即是整个社会的基础,这里才是真正意义所在。”[9]明乎此,我们就能理解关羽的放曹之举何以会赢得社会各阶层的一致认可,因其行为虽然违背了具体的国家利益,但却符合更普遍的圣贤之道与民众心理,合乎基于普遍人性的善与义的观念。

从关羽义释曹操的情节来看,编者有意把他塑造成一个顾念旧交、重情重义,乃至在关键时刻会为私人情义而放弃家国利益的人。同时,他又是一个志诚君子,常会以己度人,但对方却能不顾人情而坚守国家利益,表现得出其意外。如关羽在曹营时,与张辽私交最好,二人为同乡,吕布败亡时,关羽以性命为担保从曹操剑下救下张辽。在“云长策马刺颜良”一回中,张辽奉曹操之命去探明关羽心意,得知关羽终不可留后,陷入两难之中:“若以实告曹公,恐伤云长性命;若不实告,又恐非事君之道。”一番权衡后乃喟然叹曰:“曹公,君父也;云长,弟兄也。以兄弟之情而瞒君父,此不忠也。宁居不义,不可不忠。”遂以实情告曹操。[4]245再如,除张辽外关羽在曹营独与徐晃交厚,在“关云长大战徐晃”一回中,徐晃屡败关平,两军阵上关羽谓徐晃曰:“吾与公明交契甚厚,非比他人,何故数窘于吾儿耶?”徐晃却并未因此而动了故旧之情,反而厉声大叫“若取得关公首级者,重赏千金”,并声言“此国家之事,非某之私”,言讫挥大斧直取关羽,全然不顾昔日旧交。[4]730可见,在公与私、忠与义之间,张辽、徐晃皆选择公与忠而背弃私与义,能不徇私情而以国家利益为重。易位而处,关羽恐怕不会这样做,至少不会这样决绝。张辽、徐晃之事虽然分别是根据裴松之《三国志注》所引《傅子》[1]2509与《蜀记》[1]2512敷演而成,但在具体文本情境中仍与关羽形象形成鲜明的反差。古代社会是伦理型社会,普遍强调集体主义原则,私人情义、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与国家利益,但关羽的思想与行为却突显了重视私人情义的一面,乃至把私人情义、兄弟情义凌驾于集体与国家利益之上,体现出鲜明的市井文化、游民文化、江湖文化的特征,这显然是三国故事在流传过程中受到非正统文化力量影响的结果。如果暂时抛开大而化之的家国观念,关羽念旧交、重私情的道德情感与处世风格显然更合乎世俗人情,更合乎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与道德情感,因而更能获得普通民众的崇敬与喜爱。

关羽的思想与行为反映出宋元以降市井与民间社会中义的道德原则。义本来是一个比较宽泛的道德概念,“义者宜也”[7]30,其本义为“宜”,具有正当、行其所当行的意思,但宋元以降市井与民间社会所强调的“义”,则主要指人与人之间的互利互惠、相互扶助、知恩图报的原则。具体到关羽身上所体现的义,又可区分为忠义、情义、恩义等,如关羽对汉室是忠义,对刘备是忠义加上意气相投、情同手足的情义,对曹操则是知恩图报、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恩义。就关羽与曹操的关系而言,正因曹操的慧眼识人与惜才若渴,方能成就关羽的英名与忠义;正因曹操的厚施恩德、赤诚相待,方能换来关羽的感念旧恩、拼死回报。关羽在降曹与放曹两事中的权宜变通之举之所以非但没有受到世人的批评,成为其道德人格上的污点,反而受到世人的普遍称许,使其成为义的化身,恰恰是因为关羽的义并非是简单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而是处于两难境遇中的权宜变通、用权合义,因而更鲜明、更深刻、更立体地写出了其义气深重、义薄云天的人格特质,因而也能更好地满足普通民众对道德化情感的审美追求。正如傅继馥所言,关羽的重义突出地表现在身在曹营心在汉与义释曹操,“关羽的义勇气概凛然,则又超越了封建伦理观念,而表现着古人追求的共同人性的理想美”[10]。

三、“权者智也”:战场上善用智巧

古人云“权者智也”[11],意谓权变是智的原则。反言之,智本身也是权的表现。就关羽而言,他在战场上所表现出的“智”,也是其“权”的形象特质的反映。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军对垒中的善用智谋,一是疆场厮杀中的善用巧力。二者皆反映出其面对复杂局面时随机应变的能力,折射出其形象特质中应权通变的一面。

较之吕布、马超、张飞、夏侯惇、许褚等以勇武著称的将领,关羽更具儒将风采,少有那种粗豪鲁莽的因素,在军事斗争中常表现出智的一面,或采纳下属建议、智勇并用,或自己运筹帷幄、出奇制胜。如“关云长单刀赴会”一回,在充分借鉴、熔铸《三国志平话》与《关大王单刀会》杂剧中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对关羽既正义凛然、英勇无畏,又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英雄形象有充分渲染。鲁肃派使者下书邀关羽赴会,关羽明知鲁肃必无好意仍慨然应允,此时关平、马良都劝关羽莫以身犯险。关羽一方面谓“既已许诺,不去失信”,可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显示出“虽千万人,吾往矣”[7]214的英雄气概;另一方面听从马良“纵将军去,亦可准备”的劝谏,命关平选快船十只,藏水军五百,及时过江接应。[4]634《平话》中并无安排关平接应的情节,《演义》的这一增改,一方面表现了关羽的从善如流、知权达变,另一方面也使故事走向显得更合情合理,实为决定单刀会结局的重要一环。在宴会之上,眼见谈判解决不了问题,接下来必将诉诸武力,当时的形势已经十分危急、凶险。这时对于只身涉险的关羽而言,一方面需要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另一方面急需通知关平过江增援,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适的人去执行。恰在鲁肃咄咄逼人而关羽无言以答之际,周仓适时站出,厉声而言曰:“天上地下,惟有德者居之,岂但是汝东吴之有耶!”这给了关羽一个布置任务、展开行动的极佳借口,关羽立刻抓住时机,迅速做出反应,假作变色,夺周仓所捧大刀,责周仓“此乃国家之事,汝何敢多言”,同时以目示意,让周仓出营通知关平前来增援。[4]635手中有武器,对岸有援军,下面的情节就顺理成章了,关羽以武力胁迫鲁肃将自己送至船中,关平援军及时赶到使得吕蒙、甘宁的伏兵不敢轻举妄动,关羽一行遂毫发无伤、全身而退。这是一个杀机重重的过程,机会稍纵即逝,掌握不好后果不堪设想,关羽却能随机应变,顺水推船,将一场惊心动魄的危机化于无形,从中我们既可见出编者之巧思妙构、善于熔裁,亦可见出关羽之大智大勇、临机制变。再如“关云长水淹七军”一回,关羽见曹军屯扎于山谷之内,有襄江、白河之水流经,遂先派人堰住各处水口,待秋雨滂沱时再决堤放水,结果水淹曹营七军,生擒主将于禁,斩杀先锋庞德。据《三国志》《关羽传》《于禁传》《庞德传》记载,关羽在樊城作战时,因秋季大雨使汉水泛滥,致使于禁七军被淹,并非关羽设计为之。但在《平话》中,演变为关羽“开小江水”,“淹于禁军皆落水死”。[2]472《演义》则进一步渲染关羽的智谋,他审时度势、临机制变,借天时、地利而设巧计,取得威震华夏的辉煌战果。其他如“关云长袭斩车胄”一回,关羽设计假扮曹军,赚车胄出城斩之,顺势夺取徐州;“关云长威震华夏”一回,关羽巧设正面诈败、背后截杀之计,迅速袭取襄阳。这些情节都写出了关羽在军事斗争中善用智谋、智勇兼备的特点。

《三国志》称关羽、张飞皆为“万人之敌”[1]2534,二人在《演义》中亦以勇武著称,但在战场上的表现却不尽相同。张飞勇猛异常,好拼蛮力,常与人交战几十合、上百合,打得难解难分。关羽在与敌将交战时,则有先声夺人、善用巧力的特点,他一上场通常就能以天生神威给对手造成巨大的心理威慑,继而凭借马快刀疾出奇制胜。如“刘玄德斩寇立功”一回写关羽首战斩程远志:“关羽跃马舞刀直出,程远志见了,心胆皆碎,措手不及,被关某刀起处,挥为两段。”[4]7便是凭气势与速度一招制敌。再如“曹操起兵伐董卓”一回写关羽温酒斩华雄,华雄连败十八路联军中数名上将,令“众诸侯皆失色”,却被“云长出马,只一合斩了华雄”,回营时“其酒尚温”。[4]46-47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克敌制胜。再如“云长策马刺颜良”“云长延津诛文丑”两回,关羽或趁对方恰待问讯之时,攻其无备,或凭自己马快气盛之势,出其不意,皆以最少的气力取得最大的战果。在白马之围中,徐晃与颜良战二十合后败走;在襄樊之战中,徐晃与关羽大战八十余合,关羽因右臂有伤未能取胜。在磐河大战中,文丑与赵云大战五六十合,胜负未分;赵云号称“常胜将军”,是刘备手下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武将,武功不在关羽之下。由此可见,颜良、文丑的武功与关羽相比当不相上下。可以设想,若关羽与颜良、文丑正式交战,虽然往还数合后或能取胜,但一则这样的胜利终究是凡人的胜利,见不出其神勇与神性的一面,再则这样的表现是徒耗蛮力的无谋莽夫的表现,见不出其才智卓绝的一面。而以最少的力气取得最大的战果,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这实际上是中华武学的精义所在,也是民众所欣赏的智勇双全型英雄所应有的表现。民间流传的关羽斩蔡阳故事,可从另一侧面印证民众对智慧型英雄的体认。在《平话》和《演义》中,关羽斩杀蔡阳皆易如反掌,而在杂剧《关云长千里独行》中,则展示了关羽善用智谋的一面。战前关羽与蔡阳约定:头一通鼓响,埋锅造饭;第二通鼓响,披衣挂甲;第三通鼓响,两将交锋。蔡阳按照双方的约定行事,关羽却命令军士头一通鼓响披衣挂甲,第二通鼓响上阵索战,蔡阳因准备不及而被关羽斩杀。[3]第六卷733可见,在普通民众的观念中,善用巧计与巧力恰是英雄人物智慧超群的体现。

此外,较之张飞的鲁莽冲动、率真粗豪,关羽心思更缜密,行事更讲分寸,具有审时度势、忍耐变通的特点,因而临事多与刘备心意相通,令其不止一次感叹“云长知我心也”[4]361。如“吕温侯濮阳大战”一回,陶谦二让徐州,刘备坚执不肯,关羽曰:“既君相让,兄且权领州事。”张飞曰:“又不是强要他州郡。将牌印来,我收了,不由我哥哥不肯。”[4]107从中即可见出关羽揆情度理、权宜变通的一面,与张飞的快人快语、直来直去形成鲜明对比。再如“吕奉先辕门射戟”一回,吕布劝纪灵、刘备俱各罢兵,纪灵不依,张飞大怒,拔剑欲与厮杀,关羽拖住飞手曰:“且看吕将军发落,那时各回营寨厮杀不迟。”[4]156关羽的权衡利弊、静观其变,与张飞的暴躁易怒、不计后果形成鲜明对比。再如“定三分亮出茅庐”一回,刘、关、张第三次到孔明庄上,因孔明昼寝将及一个时辰未醒,张飞大怒曰:“等我去庵后放一把火,看他起也不起!”关羽急慌扯住才免生事端。[4]368可见关羽心中虽然也对孔明不满,但却能权宜处置,最终成功助刘备请孔明出山。关羽这些权量轻重、忍耐克制的表现,无疑也是其从权用智的结果。

当然,也有人会举出一些事例,说明关羽刚愎自用、不善变通,如拒绝东吴提亲、发动襄樊之战等,但对这些情节也应具体辨析。如拒绝东吴提亲一事,一则东吴提出与关羽联姻显然是居心不良,联姻的远期后果必然是受制于人,不利于关羽执行驻守荆州的重任;再则孙刘联合固然重要,但对关羽而言,忠于刘备、维护蜀汉集团的利益则是更大的原则问题,若关羽真与东吴结亲,则在与刘备、孙权的亲疏关系上会发生微妙变化,刘备对他的信任将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引发对其是否怀有异心的猜疑。因而正如毛评本所言:“公之拒婚,诚不为过;但犬子一语,太觉不堪耳。”[5]820任何稍有头脑的人易位处之,都会拒绝东吴笑里藏刀的求亲之举,只是言辞、方式会稍有不同而已。再如发动襄樊之战,实非关羽自作主张、急于建功,而是在蜀方刺探到魏、吴欲联合取荆州的密谋后,刘备、诸葛亮命关羽采取的以攻代守的军事行动,同时又因诸葛亮的百密一疏,未另派大将驻守荆州,方致后来荆州失守。但不可否认,关羽最后的失败与其“刚而自矜”“骄于士大夫”的性格缺陷,与其镇守荆州后期的目空一世、刚愎自用有直接关系,正如诸葛亮宽慰刘备时所言,“关公平日刚而自矜,今日故遭此祸也”[4]748。关羽的失败也表明,当他盲目自信、麻痹大意而不能权宜变通、从善如流时,也正是他逐步走向末路之日,由此亦可反观能否从“权”对其一生成败的重要影响。

四、“权”因素的文化成因

《演义》不仅写出关羽的“义”“勇”“刚”,也写出关羽的“权”,正如文圣孔子被后人称为“圣之时者”[7]294一样,被后世尊为武圣的关羽也并非一味勇武刚强,而是具有审时度势、知权达变的一面,这是关羽形象的又一特质,其所昭示的古人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的民族文化心理,颇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究。

古代儒家学者有所谓“经权”说,或“经权”之辩。经,指常道,犹今之所谓原则性;权,指变通,犹今之所谓灵活性。“经权”说即关于如何处理常道与变通、原则性与灵活性二者关系的学说。在一般情况下,守常道、遵礼义做事相对容易,纯属于道德修养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权宜变通则较难决断与执行,既属于道德修养问题也属于智力问题。因而多数儒家学者不但肯定“权”,而且认为权同于经、合于道,具有“中”的品质,兼具仁者的原则性与智者的灵活性特征。[12]孔子曾言:“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7]110意谓“共学”“适道”“立”一般人皆能做到,但“权”却很少人能做到,因为“立”是在是与非中选择并且坚守“是”,相对容易;“权”则是在两“是”并存且不可两全时,能够权衡轻重,取其重而舍其轻,需要道德与智力两方面的综合权衡,这就很难做到,如果做到了,必然是合于“经”、达于“中”,符合儒家最高的“中庸”原则。孟子也认为用中必须行权,行权正是为了用中,他用“男女授受不亲”喻经,用“嫂溺援之以手”喻权,指出“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7]265。因为“权”的作用在于权衡轻重,所谓“权,然后知轻重”[7]195,所以在“嫂溺”的情况下,“男女授受不亲”为轻,“援之以手”为重,假如不懂得权衡,在嫂溺的非正常情况下仍坚守“男女授受不亲”原则,便是迂执不通,既不合乎“权”,也违背了“经”,反而是实际意义上的背经害道,豺狼一样的禽兽之行。后人进一步发挥孔孟的观点,以用“权”为合于“经”与“道”的“中庸”之行。西汉董仲舒指出:“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13]东汉赵岐也说:“权者,反经而善也。”[14]都认为权是反于经而合于道的。唐柳宗元指出:“经也者,常也;权也者,达经者也。”“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15]亦认为经是必须遵循的常道、原则,权是达到经的一种手段;经离开权就会拘泥呆板,权离开经就会背离常道。北宋程颐指出:“古今多错用权字,才说权,便是变诈或权术。不知权只是经所不及者,权量轻重,使之合义,才合义,便是经也。今人说权不是经,便是经也。”[16]意谓变诈或权术是反经的,它不是权;权是量轻重的,目的在于合于义,而合于义的权本身也就是经了。南宋朱熹指出:“权不离正,正自有权。”[17]“经者,道之常也;权者,道之变也。”[18]989“经自经,权自权。但经有不可行处,而至于用权,此权所以合经也。”[18]987这里的“正”即是经,他显然认为权与经不可分,只是“道”或“理”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二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权虽然不等同于经,但特殊情况下用权可以合于经。上述精英知识阶层的思想无疑会影响到社会的其他阶层,而民间市井社会一般则是从更切实用的角度来看待“权”的问题。民间社会最讨厌迂执不通的“腐儒”“大头巾”类型的人物,不违背伦理道德原则前提下的适度变通也更适合普通民众的生存需要,更符合底层民众的讲信重义、互利互惠的交往原则,因而其评价历史与现实人物也有更大的灵活性与包容性。关羽从权合义的伦理抉择与处世之道,既符合士大夫阶层所倡导的原则性、灵活性并重的经权观,亦符合普通民众所称许的重然诺、讲恩报的信义观,是其形象能赢得社会各阶层普遍尊崇与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无论对于精英阶层还是底层民众,不违背道义原则前提下的权宜变通是其共同的生存之道。

郭豫适曾说:“关羽这一形象值得仔细研究,他的思想性格不像张飞那样比较单纯,而具有较多方面的复杂的内容。”[19]通过对关羽形象中“权”的因素的剖析,足见郭先生此言不虚。“义”“勇”“刚”再加上“权”,使得关羽形象呈现出血肉丰满、圆形立体的美学风貌,编者通过对关羽“权”的人格特质的生动刻画,塑造出一个以人性美与人情美为灵魂,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富于审美张力的艺术形象,体现出古人对大丈夫人格、大英雄形象的富于民族特色的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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