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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央工委与地方互动下的“一月决定”

2022-02-27曹明康王龙飞

中共党史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习仲勋刘少奇决议

曹明康 王龙飞

《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又称“中央一月决定”,向各地传达时还称“一月指示”“一月决定”,以下为行文方便统一简称为“一月决定”。是一份由毛泽东起草、经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原则通过的重要文件,其意在扭转1947年至1948年初土地改革中“左”的倾向,后来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4卷。“一月决定”在发往中央工委后引起讨论,由中央工委下发基层征求意见。考虑再三,中共中央选择以任弼时的一份讲稿代为发表。虽然“一月决定”当时并未向全党正式公开,但其成文背景、分析讨论、文本表达与传达均折射着中共在战争状态下的决策模式与逻辑进路。

目前学界有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具体决策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其中涉及土改决策的,亦有一些成果,例如有学者关注到1947年中共土改整党的决策,展现了中央与地方的互动(2)徐进:《地方经验与中央政策:1947年中共整党决策的再考察》,《史林》2018年第4期。。还有学者梳理了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的变化,重点关注了各中央局在土改决策中的作用(3)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一),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103页。。上述研究均予笔者以很大启发。不过,许多研究或因落脚点不在中共决策机制上而探讨有限,或因关注长时段的决策模式变化而细节分析不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决策机制问题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本文拟依据河北省档案馆部分馆藏档案及其他相关文献资料,通过梳理中央“一月决定”及相关事件之变化脉络,展现此时期中共中央、中央工委与各地之间的互动生态,管窥中共决策机制,以求教于方家。

一、“三委”分工与十二月会议的判断

讨论“一月决定”前,先对1947年中央的“三委”分工作一简要介绍。1947年国民党实行重点进攻,胡宗南大军压境,中共中央及各机关遂于3月从延安撤出。撤离延安当然不代表撤出陕北,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在延安住了十几年,都一直是处在和平环境之中,现在一有战争就走,怎么对得起老百姓?”(4)《毛泽东传(1893—1976)》(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806页。况且,自长征结束后中共即于陕北耕耘,熟络地形,群众基础较好,因此毛泽东判断:“这里人民、地势均好,甚为安全。”而与此同时,全国局势在国民党重点进攻之下尚晦暗不明,一旦胡宗南所部数十万军队涉入其他战场,后果自是难以预料。基于以上情况,经毛泽东提议并与刘少奇等交换意见,决定“中央率数百人在陕北不动”,同胡宗南所部作周旋斗争。(5)《只要打破胡宗南军即可改变陕北局面》(1947年3月27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4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5页。

这是一步好棋,当然也是一步险棋。转战陕北的半年多中,中央一行百余人多次险象环生。危急时,胡宗南先头部队与中央驻地只相隔一个山头,毛泽东等不得不冒雨借夜色向安全之地转移(6)《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95页。。中共中央可能早已预见会有如此态势,毛泽东在下决定坚守陕北时即已意识到中央应分头行动,以防一招不慎而使中共中央陷入险境。3月29日,中央在枣林沟召开扩大会议,决定首脑机关分设中央、工委,分工负责中央工作。中央,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主持,仍留陕北,担负中央军委工作并负责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亦称前委。(7)《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340页。工委,即中央工作委员会,由刘少奇、朱德等组成,负责“中央委托之工作”,撤出陕北后“经五台往太行”疏散(8)《毛泽东、任弼时关于组织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给贺龙转周恩来的电报》(1947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28页;《中共中央关于暂时放弃延安和保卫陕甘宁边区的两个文件》(1947年4月9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21页。。4月11日,中共中央又决定成立中央后方委员会,由叶剑英、杨尚昆等组成,驻扎山西临县,统筹领导中央后勤工作。后委并不是由中央首脑机关析出,自是无法承继中央面向全局的决策权。

“三委”分工下,中共中央书记处五人一分为二。留在陕北的毛泽东等人以军事工作为中心,通过精简中央机关,仅留最必要的人员随中央行动,以保持灵活姿态同敌“兜圈子、扭辫子”(9)《任弼时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54页。。前往太行组织工委的一行人则规模庞大,至7月方才辗转全部到达河北(10)去往太行参加中央工委工作的有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部、党校、政治部、青委、三局、机要、卫生部、解放社、军委总供给部及中央领导随行人员约1300人。参见《叶剑英、杨尚昆关于中央机关人员安排安置情况的报告》(1947年4月18日),中央档案馆等编:《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海天出版社,1998年,第59—60页。。当月,即成立中央工作委员会,开始承担陕北中央并无条件承担之工作,主要是“领导全国群运、土改和建设根据地”(11)《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第340页。。工委在中央领导下开展中央委托之工作,并对中央负责。比如,工委在去电中央时多用“请示”“报告”,中央在答复时也多用“批准”和“指示”。因此,中央负责判断局势、确定形势、谋划全局、指挥战争,工委在土地改革等几个具体方面领导工作、探索经验。

组织召开全国土地会议是工委日程上的首要工作之一(12)《各战场形势和中工委今后六个月内的工作》(1947年6月14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4卷,第102页。。全国土地会议在工委成立后不久即于河北建屏(今平山县)召开,前后历时近两个月,于9月13日正式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中央正式批准实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并表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完全同意这个土地法大纲,并予以公布。”(1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1947年10月10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546—547页。然而,土改中“左”的倾向早在全国土地会议召开前即已蔓延,会议通过的大纲中关于全面平分土地的要求反而进一步助长了“左”的苗头。全国土地会议后,土地改革中“左”的倾向进一步发展。

正当工委忙于领导各地土改之时,全国战事也急速变化。1947年七八月间,以刘邓大军南下中原并一路挺进大别山为代表,揭开了解放军战略进攻的序幕。处于陕北的中央不仅要应付胡宗南的围追堵截,还要兼顾指挥全国的军事作战。如此局面下,中央可谓分身乏术,因此毛泽东在1947年后半年不得不“很少再顾及土改问题”(14)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一),第38页。。藉此之故,工委自然而然地承担起具体领导全国土地改革的责任。所以,此时期包括《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内的一系列土改指示,多是由工委代为起草、经中央修改批示后才施行全国。

11月,随着陕北和全国战局的大为好转,中央结束了半年多的鞍马劳顿,于22日迁入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并在此驻足三个多月。安定的居住环境与较和缓的战况使得毛泽东有更多精力关注土改。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并听取了任弼时关于各区土改情况的汇报后,毛泽东敏锐地发现“党内的‘左’的倾向正在抬头”(15)《毛泽东传(1893—1976)》(二),第831页。。之后,毛泽东同任弼时找出在江西苏区时制定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与《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份文件并发给全党,以指导土地改革循正轨前进(16)《中央关于划阶级问题指示电》(1947年11月29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572-1-143-1。。

为分析局势并讨论下一步行动计划,中央决定于12月25日至28日在杨家沟召开扩大会议。因在12月召开,此次会议一般称“十二月会议”。因战争形势与山川隔绝,工委及晋察冀等中央局并无条件派人与会,中央只是就近召集了西北局和晋绥分局的部分负责人与会。会议正式开始前,与会者自7日至24日连续召开了18天的预备会议。预备会议分政治、军事、土改三个小组,与会者各自选组讨论并就一些问题交换意见。

其实,各地领导人在土改中“左”的倾向日趋明显时,就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比如,时任西北局书记的习仲勋早已开始反思陕甘宁的激进土改,他一面“严肃批评了这种错误做法”,一面“苦苦思索着应对这一新形势的妙计良策”(17)《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38页。。在参加任弼时主持的土改小组讨论时,习仲勋、李井泉等依照自己了解的情况指出了各地的激进土改问题。这些发言被与会者联系到历史上的“左”倾问题,引起参会者的共鸣。叶剑英说:“我们并不是没自己被孤立的可能。只有正确地执行联合中农、联合中小资产阶级的政策,才可避免。”(18)《谢觉哉日记》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176页。在有机会与毛泽东当面谈话时,习仲勋、李井泉等人细致叙述了各地土地改革中“左”的发展形势。毛泽东没有贸然发表自己的意见,他对习仲勋说:“一个人的经验是狭隘的,它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要使经验上升到理论,就得学习。只凭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形势。”(19)《红日照亮了陕甘高原》(1978年12月20日),《习仲勋文集》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434页。

12月25日,中央扩大会议正式召开。毛泽东首先在会上讲话,主讲敌我形势、统一战线和英美关系,其中只部分谈及土地改革。他表示要“在土改、整党工作中反对右的倾向”,同时“也要反对‘左’的倾向”,“对同中农有关系的事一定要征求中农的同意”(20)《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47年12月25日、28日),《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31、332页。。毛泽东的大会书面报告《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经讨论后通过,并向全党公开。可以说,毛泽东在大会报告中的很多说法,在之前的官方文件甚至是在“五四指示”中就已经表达过了。(21)参见〔美〕胡素珊著,启蒙编译所译:《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当代中国出版社,2017年,第308页。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已经了解到很多信息,但毛泽东此时对土改“左”倾问题仍保持着比较克制的态度。

但是,对于“左”的批评很快便不是“一个人的经验”了。27日,任弼时在大会发言,比较直接地指出土改中存在比较严重的“左”的偏向,并批评说:“问题就是侵犯中农利益,认中农为富农,排斥中农,不吸收中农参加农会等。”(22)《任弼时传》(下),第792页。然后,他就运动中在财产处理、政治权利与斗争分寸等方面出现的一系列“左”的偏向提出纠偏办法。紧接着,习仲勋、李井泉等中央局和地方局负责人纷纷就“左”倾问题发言。“发言的同志都特别强调土改中要注意政策,防止重复江西苏维埃时期的错误。”(23)《陆定一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第367页。江西苏区时,在王明“左”倾路线影响下以批评“富农路线”为代表,直接“改变了正确的党的领导和军事领导”,造成了严重后果(24)《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4月20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67页。。

会议于28日结束时,毛泽东作总结发言。他特别指出,此次大会上,“陕甘宁和晋绥两个区域的负责同志讲话讲得很好,很令人满意,说明他们政治上已经成熟了”,并表示:“我们这次会议要解决的新的问题,是在中农、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问题上新出现的‘左’的偏向”(25)《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47年12月25日、28日),《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34页。。值得强调的是,处理“左”倾乃至土改并不是十二月会议最开始的核心议题,土改也只占据了毛泽东书面报告的一小部分。解决土改中“左”倾问题的要求使得会议发生转向,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以下简称“十二月会议决议”)也成为一份以解决“左”的倾向为主题的中央文件。

这份决议在提到倾向问题时明确指出:“土地改革中在群众尚未发动及尚未认真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反对右倾;在群众已经发动及已经认真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防止左倾。”(26)《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280页。之后,决议围绕中农、工商业、开明绅士、新富农、成分划订、地富区别及打杀人等方面的“左”的问题指出了正确的处理路线,以纠正“左”倾。决议在提到“在我党与国民党破裂时期,主要危险是左倾机会主义”时,特地指出“这一点不应向全党宣布,只由中央及中央局分局掌握着就好了”。(27)《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280页。因此,十二月会议决议中关于“左”倾机会主义是党内倾向主要危险的判断,并不在向全党公布的计划之内。中共中央于1948年1月发出了《关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中央会议决议事项的通知》(28)《关于目前国际形势的几点估计》(1946年4月),《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85页。,因此,十二月会议决议也应于1月送至了工委及各中央局分局。如此才有工委在2月召开扩大会议,正式讨论十二月会议决议(29)《在中央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关于讨论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的总结(摘要)》(194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8册,1979年印行,第346页。。

二、“一月决定”的接续与生成

十二月会议后,各地负责人随即开始动手纠偏。1948年1月2日,习仲勋主持召开分区党、政、军、土改工作团员会议,他在会上强调:“应注意纠正在划分阶级时,把中农订成富农的过‘左’倾向。”(30)《西北局习仲勋同志下乡检查土改》,《冀热察导报》1948年1月17日。习仲勋召集土改工作团员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此时“左”的偏向可能较十二月会议前更为严重。时任绥德专员杨和亭回忆,1月4日他收到义合、延家川几位农民的反映,称两地土改比较偏激,便向习仲勋作了汇报(31)《“分田分地真忙”——绥德分区土地改革纪事》,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红日照陕北:杨和亭回忆文集》,1996年印行,第168—169页。。当日,习仲勋致信西北局和中央,信中强调:土地革命时的老区(32)习仲勋提到的老区指的是苏维埃时期由中共领导建立了根据地的地区,与中央之后划定的老区、新区的标准并不一致。中农多,贫雇农与地富少,“若以一般概念进行老区土改”,易发生“制造斗争,脱离群众”的情况,且斗争手段“过激”,“必犯原则错误”(33)《习仲勋关于绥属土改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8年1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31-18。。8日,习仲勋再度致信西北局,汇报了子洲县的斗争情况。虽不知该信是否转送到毛泽东手中,但刘少奇看到了此信。刘少奇看后批示:“留交中央各同志阅。中央已阅。”(34)《习仲勋传》上卷,第547—548页。9日,毛泽东批阅习仲勋4日来信:“完全同意仲勋同志所提各项意见”,“务使边区土改工作循正轨进行,少犯错误”(35)《毛泽东对习仲勋关于检查绥属各县土地改革情况的报告的批示》(1948年1月9日),《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8册,第363页。。

李井泉等与会人员回到各边区后,也开始纠偏。1月13日,晋绥分局发出《关于改正错订成分与团结中农的指示》《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指示》,明确指出:由于划分阶级标准不明确,部分人被错划、错订为地主、富农,划分阶级应以剥削关系为唯一标准。毛泽东后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说:“晋绥分局在今年一月采取了纠正‘左’的偏向的适当的步骤”,并强调“这个步骤是在分局同志参加中央十二月会议回来以后实行的”(36)《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4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0页。。

研究土改已有时日的任弼时此刻则在准备一件事——在西北解放军前委高干会上的讲稿。1月12日,任弼时在高干会上作了报告。这份报告全篇围绕土改纠偏,主要参考了他先前调查晋绥兴县蔡家崖村的材料。相较于十二月会议决议,任弼时的报告对土改中“左”的偏向批评得更为严厉。任弼时的报告不仅重申了他在十二月会议上的态度,即错订成分、侵犯中农、排斥中农、“关门主义”等偏向“必须坚决纠正”,否则“就会使自己陷于孤立,使革命趋于失败”(37)《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1948年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1册,1979年印行,第104页。。此外,任弼时还针对划分阶级标准,对待地主、工商业者、知识分子和开明绅士的态度,以及打杀人问题指明了正确做法。

毛泽东在审阅任弼时的报告时还加写了一部分内容:“这是一个极端重大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同志的注意。”同时他要求:“一切解放区的领导同志们及所有从事土地改革工作的同志们,均必须严肃地检查这个划成分的问题,公开地明确地改正自己所犯的错误。”(38)《把打击面放在真正的封建剥削阶级范围内》(1948年1月),《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1—12页。毛泽东还特别指出:“这些侵犯中农利益,不照顾中农,排斥中农的倾向是非常危险的,是一种反马列主义的极端的‘左’倾冒险主义倾向。”(39)《毛泽东年谱》指出这句话是由毛泽东加写在任弼时报告中的,但收录在《毛泽东文集》中的毛泽东所加写的《把打击面放在真正的封建剥削阶级范围内》中没有这句话,这里采信版本更新的《毛泽东年谱》。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265页;《把打击面放在真正的封建剥削阶级范围内》(1948年1月),《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1—14页。随后,毛泽东批示:“由新华社转播全国各地,立即在一切报纸上公开发表,并印小册子。”(40)《任弼时传》(下),第800页。按: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毛泽东作了这样的批示,但各地报纸直到3月底才将报告刊登出来,如《晋察冀日报》《晋绥日报》于3月27日刊登,《人民日报》于3月28日刊登。个中原由,有待进一步探究。这些内容是毛泽东自十二月会议以来,首次明确地表达对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的看法。收到任弼时署名的报告后,各地并不清楚哪些为毛泽东所加写内容,而这些内容确实又使报告对“左”的偏向的批评更严厉了一分。

十二月会议期间,工委曾送来由刘少奇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1月6日,周恩来审阅了这份草案,并加写了几段关于纠“左”的内容,如“各地在平分土地时,如果中农不同意,则应向之让步,一切排斥中农的过左倾向是非常危险的”,这是对《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的原文转述。(41)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777页;《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1页。

相比较之下,毛泽东的态度则更直接。14日,毛泽东就这份草案致电刘少奇表示,由于“土地会议及写指示草案的时期着重点没有也不应当放在这方面”,因此当面对过左问题时,“这个指示似乎有些过了时机”(42)《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267页。。藉此,毛泽东进而指出:十二月会议研究了如何分析阶级的问题,“主要目的是纠正‘左’的偏向,这些材料正由弼时及乔木整理,其中一件是怎样分析阶级及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不日可完成,月底可公开发表”(43)《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90—291页。。这不是毛泽东唯一一次提到中央正在形成事关纠“左”的决定。15日,毛泽东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再次提到新“决议”:“我们准备收集不同的意见,并且已经有了决议,不同的意见公开地讲出来,什么意见都可以讲。”(44)《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1月15日),《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9页。

1月18日,中央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即“一月决定”(45)《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269页。。然而,通过比照“一月决定”和十二月会议决议就能发现,“一月决定”新内容不多。虽然有一些加写和细节变动,但“一月决定”中的“党内反对错误倾向问题”与“土地改革和群众运动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两个最重要的部分,基本就是十二月会议决议中的相关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变化有两点:一是“一月决定”直接删去了十二月会议决议中提到的“在我党与国民党破裂时期,主要危险是左倾机会主义。这一点不应向全党宣布,只由中央及中央局分局掌握着就好了”一句(46)《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280页。。二是“一月决定”改变了十二月会议决议中“贫农团领导作用”的说法,表示贫农团起的“带头作用”是“团结中农和自己一道行动,而不是抛弃中农由贫雇农包办一切”。然后“一月决定”明确批评:“‘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口号是错误的。”(47)《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68页。

作为一份中央文件,删去“主要危险是左倾机会主义”这一说法,可避免对正在进行中的土改“泼冷水”,并减少基层的不理解乃至反对。而关于贫农团的内容,明显属于中央对土地会议后“一切权力归贫农团”现象的直接批评。这一内容,还呼应了习仲勋报告中提到的贫农团已被“少数积极分子”把持的情况(48)《习仲勋关于绥属土改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8年1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31-18。。由此可以看出,“一月决定”与十二月会议决议的关系,是前者在延续后者原则之上,进一步指明了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的存在,计划向全党“揭盖子”,但相较于任弼时的报告及毛泽东加写内容,在态度上保持了一定的克制。

除“一月决定”与十二月会议决议两者的关系外,中央所称“原则通过”一词也颇值得考究。政治决策上的“原则通过”,指与会者对决议中的某些细节仍有异议,但大体上没有问题,异议部分可留后进一步修改。“一月决定”虽是毛泽东起草且承继于十二月会议决议,但“一月决定”乃至十二月会议决议也有不够完善之处,如针对很多“左”的偏向并未提出具体纠正办法,甚至都未指明各地需要区分老区、半老区与新区来进行土地改革。而1947年的“三委”分工导致此时中共决策层分散各地,“一月决定”乃至十二月会议决议的整个形成过程,工委方面都未能参与其中,因此还需征求他们的意见。

三、中央工委的态度和行动

巧合的是,就在1948年1月18日刘少奇也写了一封长信给毛泽东。刘少奇在这封长信中着重指出新区的“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仍有必要将“反国民党的民主运动与土地改革运动相结合”。而在老解放区虽“封建势力已有极大削弱”,但“有些干部还是要去发动斗争地主的‘高潮’”,因此使得“‘左’倾错误与尾巴主义成为目前主要危险”。(49)《刘少奇传》(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42、543页。可见,刘少奇并非不清楚土改中的“左”倾情况,但是他表示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主要来自于某些干部“把运动的领导权送给野心分子、流氓分子及地主富农分子”,有必要将整党民主运动与土改结合起来。信中,刘少奇向毛泽东推荐了晋察冀平山县的成功经验。(50)《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92页。

此时,刘少奇尚未收到“一月决定”。18日,毛泽东在扩大会议后致电刘少奇称:中央本日原则通过了“中央一月决定”,“须待征求你们意见加以修改,然后发往各地。此文件明日开始用电报发你处,收到后,请你及中工委各同志提出意见,希望能在本月内得到复电”(51)《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93页。。

因此,刘少奇收到“一月决定”已经是19日及之后的事情了。一份决策文件公开下发与高层内的流转之间有多大的区别,应该毋庸多言。这封电报很明显地透露给刘少奇一个信息,即“一月决定”或将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后“发往各地”,以作公开。

如果说意在向全党公开的“一月决定”揭了“盖子”,那么刘少奇又是怎样的态度?1947年12月10日,彭真在汇报晋察冀边区土地会议时提到:“当前最主要的危险是可能产生急性病”(52)《彭真传》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523页。。刘少奇随即指出:“今后的土改问题,在领导思想上注意防止‘左’。但不要提一般防‘左’的口号,而是当一发现有‘左’的乱子,即加以批评;如实在有地方搞得太乱,则不妨将该地运动暂停,重新检讨重新搞。”(53)《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79页。

虽然并不支持明确提纠“左”的口号,但从刘少奇1月18日的来信中可以看出他并不否认此时土地改革中存在“左”的偏向。可以说,刘少奇不仅注意到了“盖子”下的偏向,还注意到了“盖子”下的积极性。《晋察冀日报》的社论《要积极,不要犯急性病》即隐含此意。社论一方面称:“我们要坚决反对犯急性病,反对强迫命令,反对包办代替,反对形式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与风头主义,反对把土改当儿戏”,另一方面又安抚道:“我们要区别干部的急性病和群众的热心与积极性。如果发现群众性急,我们就要爱护并且善于发扬他们的热情,因势力导,推动他们,发动全体农民起来”。(54)《要积极,不要犯急性病》,《晋察冀日报》1947年12月26日。

刘少奇的想法,是在继续推动土改运动的同时,并不否定先前的工作,而将之向正确的路径上引导,在具体操作上进行纠“左”。简单讲,就是“高调肯定,低调纠正”,肯定该肯定的,纠正该纠正的。为此,他在1947年12月31日针对划分阶级起草了《中央工委关于纠正划分阶级上左倾错误的指示》,规定:“划分阶级应只有一个标准,即占有生产手段(在农村中主要是土地)与否,占有多少,及与占有关系相连带的生产关系(剥削关系)。”(55)《中央工委关于纠正划分阶级上左倾错误的指示》(1947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277页。1948年1月9日,刘少奇又就老解放区土改指出:“是不能性急的,性急的结果不是形式主义,就要出乱子。”(56)《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86—287页。13日,刘少奇在晋察冀四地委土改汇报会上又表示:“老区的错误就在于主观上硬要制造斗争,要动富裕中农,要动工商业”,并指示:“过去‘左’了,但不要向外宣传,叫得厉害,按新的方针做就对了”。(57)《老区土改方针》(1948年1月13日),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民主革命时期)》下册,内部印行,第348、349页。

19日,习仲勋就陕甘宁边区土改“左”倾问题再度致电毛泽东。在他看来,“由于晋绥土改‘左’的影响和义合会议潜伏的不良情绪”,陕甘宁出现了一系列斗争扩大化等“左”的偏向(58)《习仲勋传》上卷,第549页。。第二天,毛泽东批转习仲勋的报告,称:“完全同意习仲勋同志这些意见。华北、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形者,务须密切注意改正‘左’的错误……注意不要使下面因为纠正‘左’而误解为不动。”(59)《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270页。可见,毛泽东对土改中的“左”的偏向虽然也有估计,但似乎还存在着一些顾虑。

一份“原则通过”的决议,刘少奇以及工委有何意见非常重要。22日,刘少奇就“新决定”回电毛泽东。刘少奇在电文中表示,“左”的偏向固然存在,但“在发生后便立即停止,尚未发生大的恶果”。“现在提出‘左’的偏向及尾巴主义是党内主要危险,故中央新决定发来,亦不致突然转变为右倾。”刘少奇进一步指出,全国土地会议后的错误“以晋绥较严重”,而在土地会议前,虽也有一些地区犯过错误,“但早已停止”。(60)《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93页。

刘少奇22日的这封电报内容很短,也并不复杂,但信息十分丰富。

首先,毛泽东18日电告刘少奇“请你及中工委各同志提出意见”,但19日之后工委方收到“一月决定”,19日至22日间并未见工委有开会讨论此事。因此,22日的电报可能仅是刘少奇的个人意见。刘少奇在工委尚未开会讨论时即致电毛泽东表态,可以推测,他对于“一月决定”多少有些始料未及。前面提到,“一月决定”虽着重批评了一些错误,却在态度上还是保持了一定的克制。态度相对克制的“一月决定”不应该会因某些内容而引起刘少奇这样急切的解释。刘少奇之所以急于回电,很可能是因为中央已经有计划将“一月决定”向全党公布,这明显同刘少奇所一贯主张的办法有所不同。因此,刘少奇不得不及时向中央阐明自己的态度。

其次,刘少奇22日电提到“‘左’倾及尾巴主义”,但“一月决定”并未涉及相关内容,反而是十二月会议决议、任弼时讲稿以及刘少奇18日致中央的信中有近似论断。刘少奇十分敏锐,他在23日致薄一波等的电文中再次指出:“‘左’倾错误及尾巴主义已成为主要危险,望在这种错误发生时给以适当批评,以便引导干部与群众走向正确道路。”(61)《刘少奇关于土改整党问题给薄一波等的指示》(1948年1月23日),《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8册,第396页。

再次,刘少奇22日电文中“亦不致突然转变为右倾”一语有些令人费解。曾有学者指出此句似有“一语双关”的含义,但并未解释此双关的表里二意到底是何指向(62)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一),第80页。。结合此前刘少奇的态度,可作大致推测:其一应是表达刘少奇对“新决定”是否表明中央向右转的疑问;其二应是在表达自己的态度,即中央政策或不应“突然转变为右倾”。

同时,刘少奇在电文中表示“错误以晋绥较严重”而其他地区则不严重。这一说法,很可能属于刘少奇举出的对“向右转”存有异议的论据。至于刘少奇为何以晋绥为例,可能也有两个原因。其一,了解到“左”倾发生后,刘少奇就抱有“晋绥错误很严重”的认识。1947年12月18日,刘少奇曾专门去电晋绥分局批评其划订成分过左的情况,指出划成分“不要联系到很远的历史,更不要以今天的认识态度和思想的好坏为标准”(63)《中工委关于树立贫雇农在土改中的领导问题给晋绥的指示》(1947年12月1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572-1-152-1。。其二,中央曾在十二月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及晋绥,并称十二月会议“有陕甘宁边区及晋绥边区若干负责同志”参加(64)《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278页。。“一月决定”承继自十二月会议决议,刘少奇在此处提及晋绥可能也有暗指十二月会议的想法。

22日,刘少奇致毛泽东的另一封电报称,已派人至两个县收集对“一月决定”的意见,“三四天后可将意见电告中央”。工委方面则“除个别问题可能有若干意见提出外,一般赞成这个决定”。(65)《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93页。

毫无疑问,收阅了22日两封电报的毛泽东,大概能感受到刘少奇的些许犹疑。为此,毛泽东在24日回电刘少奇称:“为了详尽考虑一月决定,你可召集阜平中央局诸人和中工委一道开几天会,缓几天复电不要紧。”(66)《毛泽东对〈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补充意见给刘少奇的信》(1948年1月2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5册,第73页。随电并增补新的五点内容进入“一月决定”。就在同一天,工委正式召开了关于“一月决定”的讨论会议。

25日,刘少奇去电毛泽东,反馈工委讨论“一月决定”的修改意见。刘少奇表示:应以是否贯彻全国土地会议决议为区分,进行个别纠偏。未贯彻地区“必须继续切实贯彻”,已贯彻且已发动的地区必须根据“新的问题与新的偏向”,予以解决和纠正(67)《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295页。。刘少奇在意见中指出:“曲阳一家地主,伪装穷人卖油条,而这次挖出数千元白洋及其他财粮。又如五台一家地主,伪装赤贫,并吃过政府几次救济粮,这次也挖出数十石粮食。”因此,必须严格区分受打击对象。比如,新富农即应分两类,对“劳动及善于经营致富的”,可“让步不平分”;对“贪污霸占、侵吞果实、逃避勤务等方法致富的”,“恐非动不可,甚至浮财也须在退出贪污等名义下拿出一部分”。(68)《中央工委关于土改的来往电报摘编》(1948年2月),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31-27。

对细化标准的强调,也能体现出一定的态度与倾向。可以领会到,工委对部分做法保持了默许,也在有意提醒中央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同时,意见还表示了工委对一些激进倾向尽有掌握和了解,并已在行动。

四、“一月决定”的传达与替代

如刘少奇1月22日所言,工委曾派人到两个县收集对“一月决定”的意见。这两个县即工委驻地建屏县与晋察冀中央局驻地阜平县。不过,至1月底2月初,“一月决定”向下传达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1月29日,冀中区委书记兼冀中军区政委林铁召开会议,向下传达了“一月决定”的要点(69)《林铁同志传达中央一月指示要点及彭真同志关于开展群众运动、工商、土地改革等工作总结的报告》(1948年1月29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86-5。。2月3日,北岳区委委员、行署主任张苏也向下属各地委作了关于“一月决定”及中央局会议的传达报告(70)《张苏同志关于中央“一月决定”及中央局会议的传达报告》(1948年2月3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69-1-82-1。。关于传达范围扩大的原因,目前尚无材料说明。不过,传播范围的扩大也意味着各地所反馈的面相进一步丰富了。

在各地传达“一月决定”之时,工委在1月31日约集晋察冀中央局的聂荣臻、彭真、黄敬、萧克、滕代远等人,召开了讨论“一月决定”的工委扩大会议。会议自1月31日至2月2日连开三天,讨论应是十分充分。

1月31日会议上,主导了晋察冀土改的彭真率先发言。彭真表示,土地会议后针对右倾的打击虽存在失误,但依然成果显著。(71)《彭真年谱》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509页。他说:“现在反右是有若干克服,而且差不多了;但反‘左’又可能右了,可能泼冷水,故应强调过去纠正右很对,现在纠正‘左’、防止‘左’要很好解释,这不是根本改变方针”。“执行中央一月决定(草案),必须坚持依靠贫雇农,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坚持彻底消灭封建制度;坚持平分土地,这是原则性,中农多余土地不经同意不得平分,这是让步,即灵活性”。(72)《彭真传》第1卷,第528页。

彭真的这一说法,同刘少奇“高调肯定,低调纠正”的看法、做法不谋而合。因此,刘少奇在听完彭真的发言后马上表态支持,他说:“一月决定是半面向右转步走,而不是向右转,更不是向后转。”“这一问题在写一月决定时应加以特别注意,许多具体的现行正确的东西应加以肯定。”(73)《彭真传》第1卷,第529页。值得注意的是,刘少奇“半面向右转步走”而非“向右转”的判断,同他1月22日致中央电中所提“亦不致突然转变为右倾”前后相衔,遥相呼应。

刘少奇在会后给毛泽东的电中基本也是这个态度。刘少奇表示,针对“一月决定及子敬电(即毛泽东1月24日致刘少奇的电报——引者注)所代表的方向与目标及所提出的各项问题”,“大家都赞成”。然后,刘少奇就“一月决定”的写法指出:“不要因为反左,又使各种右倾观点得到复活机会”,“不要使土地会议以来在各地进行整党与消灭封建的那股劲又松懈下来”,应继续“贯彻土地会议决议”,以克服右倾。因此,“在写到每一个具体问题时,还要先适当强调批评一下某些右倾观点,然后再着重批评左倾。例如关于批评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问题,须先批评不把贫雇农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切实形成贫农团的领导骨干,不以工人阶级及贫雇农为领导去打江山坐江山”。(74)《中央工委关于土改的来往电报摘编》(1948年2月),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31-27。如若不如此,必会引起基层的反弹。为证明此点,刘少奇从平山、阜平的调查材料中找出两个例子:“将一月决定几项内容在阜平一个区的干部会上报告后,当时若干贫农积极分子跑了,他们说:照这样,没什么搞头了”;“将一月决定告知平山各区委副书记,当时大家丧气,觉得没搞头了”。(75)《对中央一月决定的意见》(1948年2月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361页。

在电报中,刘少奇又一次提到了晋绥。他表示,各地情况有所差异,“只晋绥、陕北”较严重,主要由于“领导上欠缺经验与预防不够”。太行、五台等地因之前已发生“左”倾错误,并已被制止和批评,故只“晋绥、陕北某些严重情况,不是普遍现象”。(76)《对中央一月决定的意见》(1948年2月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360、361页。从1月22日致中央电的“以晋绥较严重”变为2月3日电的“晋绥以及陕北错误甚于别地”,刘少奇除了可能受到习仲勋几封信的影响外,可能还有陕北及晋绥为十二月会议及十二月会议决议提供了地方经验的原因。

“高调肯定,低调纠正”不仅是刘少奇、彭真等人的态度,也是很多地方领导者的实际做法。张苏在报告“一月决定”时就首先高调肯定了此前土改的成绩,他表示:“大批干部下乡进行土改,所有机关部队都对贫雇农撑腰”;“贫雇农有了初步发动,大多数村庄有了贫农团,在村里抬了头,乡村中的空气,有了重大改变”。但在涉及纠“左”的具体操作时,张苏小心地提醒:“要根据当前任务与情况,不能乱纠”,“团结中农,不是就把贫雇农忘记了。贫雇农的利益与领导仍是要强调,不然就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报告最后,他仍不忘声明和警示必须注意传达“一月决定”的方式方法:“传达办法,要找干部谈。谈时要肯定他做的成绩,然后提出问题说明那件事的是非,不能下去乱加指责,泼冷水……有什么病,开什么方子,不要把一柜子药都提出来。提问题还要讲清照顾(中农)对贫雇农有什么好处,从贫雇农利益方面慢慢讨论,千万不可命令,向群众浇冷水。”(77)《张苏同志关于中央“一月决定”及中央局会议的传达报告》(1948年2月3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69-1-82-1。

顾虑是有道理的,刘少奇所举平山、阜平情况也并非孤例。北岳区第五地委就总结了传达“一月决定”后各类干部的思想动态:第一种,区(县以下的区公所,而非北岳、太行等行署级行政区——笔者注)以上,特别是县以上干部的反应并不强烈。第二种,区及区以下干部们就会“感到突然,情绪不高,埋怨上级指示太晚”,因之有“正月十五贴门神”“又强调划分六、九、十啦”“雇贫农又忘了吧,不富农满足贫雇要求啦”“好好下去还不坐着担架回来”等等“怪话”。第三种,村贫农代表“始终没有很好接受,情绪低落”。完县(今河北顺平县)寨南村80个贫农团员说:“杀人白闹两手血,干脆打柴生产吧,再斗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唐县二区某代表开完会一定要干部一同下去,“不然他们无法对农民说”;有的叫区里给村子里写个信带回去好交代;某代表哭了,说:“我回去怎办呢,这回我们弄坏了回去又该搬我们的右倾了”。完县有的村代表表面赞成,回去不传达,赶快分东西。(78)《中共第五地委传达中央、中央局一月指示后分地工作给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3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84-1-6-12。

有了种种例证,刘少奇的态度以及各方的意见使得毛泽东开始重新考虑“一月决定”。因此,中央在收阅刘少奇2月3日电后很长时间内都未向工委反馈自己的看法,而是开始着手进行实际的纠偏工作。从这个角度看,毛泽东可能认可了刘少奇的做法。

2月至3月间,毛泽东与中央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不仅直接指导了各地的纠“左”,而且形成了一系列很有分量的文件,后来仅编入《毛泽东选集》的就有6篇。2月22日,中央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作为指导不同地区进行土改和整党的依据(79)《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1948年2月22日),河北省档案馆编:《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页。。2月,中央还形成了《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80)《中共太行区党委翻印〈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1948年2月15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572-1-143-3。。此文件由毛泽东、胡乔木等人起草,共25章,2万余字,指明了阶级划分标准。此外,毛泽东还先后针对报纸宣传、新解放区土改、土改中的工商业、开明绅士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形成了中央对土改工作的全面领导(81)参见《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1948年2月11日)、《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1948年2月15日)、《关于工商业政策》(1948年2月27日)、《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1948年3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0、1283、1285、1287页。。

刘少奇也没有改变他的基本态度。在2月讨论十二月会议决议的工委扩大会上,刘少奇仍旧强调:“今天‘左’倾表现在划阶级订错成分”,但“既要反对急性病,又要反对慢性病”(82)《在中央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关于讨论中央十二月会议的决议的总结(摘要)》(1948年2月),《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8册,第346、347页。。2月18日,刘少奇再电毛泽东:“你前给粟裕论新区土改电及‘中央一月决定’,亦望能迅速发出。与划阶级文件同样,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文件。缺少这些文件,就不能在一般情况下避免错误及走弯路。虽然有了这些文件,也还是要犯些错误的”(83)《刘少奇年谱(1898—1949)》第2卷,第306页。。

十二月会议前后,土改纠“左”即已在中央和工委的领导下全面展开。至1948年二三月,很多地区“左”的势头已经渐渐被遏制下去。纠“左”有了初步成效后,对关于“左”的倾向的责任讨论便提上日程。如前所述,土改中产生“左”的偏向的一个原因就在于领导土改的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并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84)《毛泽东关于政策与经验的关系问题致刘少奇电》(1948年3月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80页。。因此从完善政策的角度看,无论是“一月决定”抑或是其他纠“左”指示,实际上都是在弥补全国土地会议及会后一系列相关文件的缺陷。

毛泽东和刘少奇也清楚此点。3月6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就“政策与经验”的关系指出:“错误的经验是实行了错误政策的结果,正确的经验是实行了正确政策的结果……任何政策,如果只作简单的说明,而不作系统的说明,即不能动员党与群众,从事正确的实践。”这一问题的发生,在于“领导方法上有错误,即是上下联系不够,未能迅速了解运动的情况”。毛泽东指示:“上述各点,请你向参加中工委会议的各同志正式提出,并展开讨论一次。”此外,毛泽东就“一月决定”随文指出:“划分阶级草案写出后,感觉一月决定草案上所写的东西不够了,现正以一月草案中间一大段为基础重写一个决定”。(85)《毛泽东关于政策与经验的关系问题致刘少奇电》(1948年3月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80、81—82页。可以发现,毛泽东的批评明显指向了全国土地会议及会议前后的相关文件。

3月17日,毛泽东再电刘少奇称:“我们决定发表弼时同志一篇讲演,不发表一月决定草案,因为弼时同志的讲演比一月决定充实得多。”(86)《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296页。两天后,刘少奇回电毛泽东,汇报工委会议的情况。他说:“确是华北、华东较晋绥、陕北更为严重……这主要是在全国土地会议以前及会议时所犯的。在土地会议后,则以晋绥错误似较严重。”刘少奇还特地强调道:“一月决定内容用弼时同志一个讲演的形式发表甚好。”(87)《关于中央工委会议情况的报告》(1948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411、412页。

从内容上讲,任弼时报告相较“一月决定”更充实,但对土改中“左”的倾向批评也更严厉和直接。“一月决定”尚且引出如此多的担心和顾虑,何况是任弼时的报告。不过,当纠“左”进行到3月中下旬时,各地“左”的偏向已经渐渐被扭转过来。此刻再以“一个讲演”而非中央决定的形式,来展示中央的态度并指导其他地区的工作,既能补足“一月决定”的欠缺,也能尽量减弱对群众“泼冷水”的后顾之忧。3月底,各解放区机关报纷纷发出以《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为题的讲稿,并标明此为任弼时“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一篇“讲演”。

五、结 语

“一月决定”是一份时常被忽视的中央文件,一方面由于该文件当时并未正式向全党公开,另一方面也因为该文件往往被更为知名的任弼时报告遮蔽了其影响。以往研究只较多地注意到“一月决定”在整个土地改革变化中所蕴含的政策性意义,或从土改进程出发来考察“一月决定”前后的纠“左”波折,而未将此时期中共中央决策层与决策体系的变动勾连起来思考“一月决定”的决策性意义。

1947年“三委”分工的形成更多是迫于形势的无奈。其所造成的中央机关的分散,使得同样具有决策职能的中共中央与中央领导下的工委不得已在领导方式上有所区别和侧重。十二月会议作为一次中央扩大会议,不仅扩大了与会者的范围,同样扩张了中央汲取信息的深度与广度。其中所展现的,正是中共在决策中接纳地方经验,融会中央意志的决策理路。中央与地方通畅地交流互动,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提供了高效的信息渠道。因此,从反馈到反应,从共议到共识,中央与地方共同助推了“一月决定”的形成。但迫于客观因素,工委诸人不得不缺席十二月会议。这使得中央在扩大会议上形成的决策,被工委反复揣度。作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过程,工委积极地向基层征求意见并向中央反馈自身的看法。之后,工委的意见逐渐被中央接纳,“高调肯定,低调纠正”的办法得以在中央的主导下实施推行。

在“一月决定”的决策过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与工委始终保持着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分工。陕北的中央地位更高,责重军事,但对于土改,中央更多地维持着原则领导。华北的工委居于后方,负责根据地与土改事务,是土改的具体领导者。在中共的领导方法中,领导并不意味只有纯粹的号召,而应是一般的普遍的号召与个别的具体的指导结合下的产物(88)《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7页。另外,有关中共原则领导和具体领导的探讨,可参见王龙飞的《中共冀豫晋省委的成长》(《抗日战争研究》2022年第1期)。。因中央缺少条件来实现面面俱到,故而将更多的具体指导的职能分工给工委,从而得以在集体领导的原则下保持着号召与指导的两相结合。从此种意义上说,中央的原则领导与工委的具体领导即是中共在紧张的军政局势下的一种科学、高效的调适。或许正得益于此,中央与工委在集体领导下所维持的决策分工使得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能够同时并举,进而通过土改为革命战争提供人民的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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