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何以实现
——兼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022-02-26韩广富
韩广富,辛 远
(1.2.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党全社会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摆到了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把摆脱绝对贫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集中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帮助贫困人口摆脱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2020年末,历时八年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彻底摆脱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在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实现高质量减贫,影响高质量减贫的因素依然存在。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1]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在已经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还存在影响稳定持续脱贫的因素,如果对此不加以足够重视,就可能陷入脱贫后又返贫的恶性循环。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刘永富指出:“已经脱贫的群众可能会因灾、因病、因残、因产业失败和务工不稳等原因返贫,还有大量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也可能陷入贫困。”[2]这些返贫因素的存在会影响2020年实现的脱贫成就,更会影响2020年后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
何为“高质量减贫”,本文认为,它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是已经实现了脱贫,即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的彻底消除;它有一个发展方向是在脱贫的基础上能够依靠自身努力实现稳定持续的增收致富,也有一个基本要求是已经脱贫的地区和人群不发生系统性返贫而且也不会产生新的贫困,更为重要的特征是越来越多的脆弱性脱贫人群、边缘人群能够依靠自身的努力不仅能够实现脱贫,而且能够逐步致富。
虽然2020年实现了近1亿贫困人口脱贫,但能否巩固住、稳定好仍将是一件艰巨的任务,加之部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仍需进一步升级优化,部分脱贫人群、边缘人群存在脆弱性脱贫返贫风险挑战,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会影响2020年后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为更进一步系统地阐明2020年后我们能够实现高质量减贫,就必须系统研究2020年后要实现高质量减贫所具有的发展优势,并分析制约高质量减贫的一些影响因素,进而为实现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提出一些发展进路;而在2020年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本文探讨了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问题,这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何以可行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2020年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的标志性成就,这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减贫工作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减贫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2020年中国贫困治理取得实效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的根本支撑,进入2020年后,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高质量稳定持续减贫,就必须一以贯之地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将制度优势转变为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的治理优势。
一是始终如一地坚持党的领导将是确保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的根本保障。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使命。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问题其本质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导致的全体人民不能相对均衡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2020年后部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仍然薄弱,部分脱贫人口仍然存在返贫致贫的风险挑战。要在2020年后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脆弱性脱贫群体、边缘易致贫群体以及其他原因易陷入贫困边缘的群体能够既实现高质量减贫,又能够逐步缩小群体发展差距,实现渐进共富,这就必然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扶贫工作一以贯之的重视,尤其是2020年后面对相对贫困治理的动态性、多维性、复杂性等情况,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需要不断发挥中国共产党对高质量减贫的领导优势。
二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将是提升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成效的显著优势。2020年后的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艰巨,脱贫质量依然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此外贫困治理的重心将转为相对贫困治理,其治理难度、治理周期将比绝对贫困治理要大、要长。要在2020年后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减贫,逐步建立起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接续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继续集中全国的资源优势攻克影响高质量减贫的制约因素,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逐步转变为实现高质量减贫的优势,转变为今后相对贫困治理的优势,唯有精准聚力用力、苦干实干,才能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
三是脱贫攻坚实践中建立的制度体系将是助力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成效的制度保障。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我们建立了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投入保障体系、社会动员体系、考核评估体系,这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实践,丰富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也为2020年后的扶贫实践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 即脱贫不脱政策,扶上马也要送一程。如何实现2020年后脱贫不脱政策,如何在扶上马后送一程,靠的就是脱贫攻坚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一套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正是由于这些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创新发展,才为助力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社会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并逐步发挥作用的帮扶优势
2020年后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不仅指的是已经脱贫的群众能够实现稳定脱贫,而且是指不发生系统性返贫及未来预期能够实现持续性增收致富。在脱贫攻坚期内,部分贫困户对扶贫产业和就业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在部分贫困户的收入中,政策性补贴占比较高,对外界的依赖较高[4],这都会影响2020年后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因此,在2020年后,要实现高质量减贫目标,一方面必须注重对不稳定脱贫人群内生动力的培育及激发,逐步增强自身脱贫技能,摆脱贫困文化的束缚;另一方面也要继续发挥社会大扶贫对困难群众的帮扶优势,让困难群众通过外界力量的帮扶增强自身的发展技能。
首先,坚持政府主导扶贫开发,以确保稳定实现高质量减贫。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三保障”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局部地区依然存在脱贫后返贫的隐患[5],这势必会影响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要在2020年后着力补齐欠发达地区的短板弱项,就必须接续发挥政府主导扶贫开发的显著优势,在宏观层面制定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减贫的政策制度,在微观层面坚持问题导向和高质量减贫目标要求,精准解决影响高质量减贫的制约因素。
其次,优化市场配置扶贫资源,以实现脱贫成果高质高效。2020年后我国将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发展,这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在农村间的合理流动,要抓住这次农村发展的机遇,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优势,建立一套集资金、技术、农村劳动力、农村资源等各要素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市场作用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市场竞争力,破解2020年实现的部分扶贫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及部分产业发展的带贫能力较弱等发展问题,最终通过市场机制建立产业发展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实现高质量减贫。
最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实现高质量减贫提供支撑。为确保2020年后能够逐步消除影响高质量减贫的制约因素,就必须发挥社会力量对高质量减贫的多方帮扶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建设社会扶贫网[6],动员各类组织和公民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到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建设中。只有借助外界多方力量的帮扶,才能形成合力,帮助贫困群众从多层面、多角度拓宽脱贫路径,提升脱贫技能,实现由外部帮扶向依靠自身实现稳定持续脱贫的转变。
此外,继续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帮扶力量的优势,为实现高质量减贫保驾护航。在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同时更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高质量减贫实践,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通过多方帮扶力量优势实现高质量减贫,为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即农民生活富裕提供基础保障支撑。
(三)2020年取得的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的减贫基础优势
减贫与发展一直是古今中外各国的重要使命。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治理,并在2020年取得脱贫攻坚事业的全面胜利,为确保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坚实根基。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精神面貌显著改变,为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人力资源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7]经过8年的扶贫攻坚,广大脱贫群众不仅在物质方面得到极大的改善与提升,更在精神面貌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广大脱贫群众在心中树立起了宁愿苦干,不愿苦熬,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精气神,一改过去的精神懈怠,消极无为,等靠要的贫困思想束缚。这一精神面貌的改变必将为2020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治理提供宝贵的精神财富,也将逐步转化为治理相对贫困的人力优势,逐步发挥脱贫群众在实现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中的人力资源优势。
二是贫困地区发展的整体面貌发生巨变,为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减贫基础优势。贫困地区的发展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风文明、乡村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奠定了坚实的减贫基础优势。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明显改善,为接续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坚实的物质条件。过去长期困扰深度贫困地区的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行路难等基础设施问题,在2020年全部得到了历史性解决,既方便了群众的基本生活,又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而带动农村贫困人口的减贫事业。另一方面是基本公共服务及乡村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接续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了贫困治理优势。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覆盖人群显著提升,服务农村贫困人口的能力稳步升级。经过8年的扶贫实践工作,乡村治理能力尤其是治理农村绝对贫困的能力有效提升,这必将在今后的贫困治理中进一步凸显。
三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为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领导优势。“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的战斗堡垒。”[8]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重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坚强领导,通过抓党建促脱贫,通过广大基层扶贫干部亲力亲为地与贫困群众开展结对子帮扶,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与贫困群众一起想办法、找脱贫门路的实践探索,不仅提升了广大扶贫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感染力,而且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广大贫困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更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减贫奠定了坚强的领导核心。
三、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有何阻碍
(一)脆弱性脱贫返贫的风险挑战依然存在
2020年脱贫摘帽后的贫困问题并不会因此而结束,反贫困任务也并未随着脱贫攻坚的终结而消失。相反2020年后反贫困的首要任务并不在于如何实现脱贫,而在于如何确保脱贫后不返贫,如何巩固脱贫成果,实现高质量持续减贫脱贫。2020年后脆弱性脱贫返贫的风险挑战依然存在。一是从返贫人群看,部分脱贫人群及边缘人群依然存在返贫风险。2020年后脱贫人群虽在外界的帮扶下摆脱了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问题,但部分脱贫人群的脱贫基础薄弱,抵御灾害及抗风险的能力较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仍存在可能陷入脱贫后又返贫的风险中;相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边缘人口的发展机会与风险防范能力也不足,当遭遇危机与疾病等意外风险时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也较大[9]。
二是从返贫成因看,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自身及家庭因素的影响。2020年后的低收入群体、脱贫不稳定群体等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在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内外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在短期内出现收入骤减、支出增加等情况。如果家庭或个人资产储备不足、预期可支配收入不足以维持现有正常生活水平,就可能陷入贫困边缘,甚至可能出现脱贫后又返贫的风险。要避免出现群体性返贫,就必须分析可能影响返贫的内外因素,从制度上堵住影响返贫的风险因素。
三是从返贫形式看,不仅存在突发性返贫,也存在间歇性返贫。突发性返贫主要是指在短时间内由于外界的变动造成脆弱性脱贫群体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在短期内难以通过自身或家庭摆脱实际困难的情况。如农村相对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因工致残导致劳动能力的丧失,家庭主要成员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孤寡老人突发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都会让本就不富裕的困难群体更加困难,随时可能出现返贫。间歇性返贫主要是指脱贫群体陷入脱贫-返贫的恶性循环之中,返贫次数多、周期短,不稳定性强,这根源于脱贫群众并未真正实现了稳定脱贫,依然存在脆弱性脱贫的特征。
(二)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扶贫举措有待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方略的指引下,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扶贫举措,这些扶贫举措在短期内对于解决贫困户的困境是起关键作用的,但这些扶贫举措在2020年后能够稳定住、巩固好、可持续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部分扶贫举措在短期内是见效的,但想要长期发挥作用,还需进一步升级优化。
首先,部分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可持续发展难,尚需长期培育和支持。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在既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没有任何商量余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地方政府难免会为追求短期内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而实施一些短平快的扶贫项目,这类项目是在政府及社会各界帮扶下形成的,其市场适应能力相对较弱,同质化较严重,一旦脱离外界的帮扶,可能会在市场化的冲击下面临艰巨挑战,因此进入2020年后扶贫时代势必会影响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
其次,部分地区扶贫方式简单直接,可持续性弱,急需调整与转变。在产业发展上,运动式扶贫导致一些地方的帮扶采用托管托养、入股分红等方式,贫困户对产业的参与程度低、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很弱[10]。针对这种简单直接、贫困户参与程度较低的扶贫方式,虽然能够解一时之贫,但对其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甚至可能会在2020后陷入返贫风险,影响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因此在2020年后需要转变这种扶贫方式,多采用让贫困户能够参与其中的扶贫方式,这样不仅能够增强扶贫效率,也能够增强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部分扶贫举措本身需要长期的培育和支持,难以在短期内成熟发展[11]。精准扶贫中实施的“五个一批”帮扶举措,在进入2020年后,更需要注重长期支持。在2020年全面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但搬迁后的一些问题如稳就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户的收入来源等系列问题仍需在2020年后持续进行的贫困治理中予以足够重视。发展教育的扶贫举措也需在2020年后进一步提升与优化,如农村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尚需更进一步提升,注重城乡义务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此外逐步加大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及优化培训方式,更好更优地培养更多实用型乡村振兴所需的各类人才,在这一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中西部农村的减贫发展环境仍需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党对脱贫攻坚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西部22个省区主要负责同志向党中央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承诺到2020年彻底解决困扰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现如今承诺变成了事实。中西部广大贫困农村的发展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发展环境也有了显著提升,但一些欠发达地区及农村的发展环境则需要通过中长期的培育和支持才能够逐步稳固,现阶段中西部农村的减贫发展环境仍需升级。
一是基础设施发展环境仍存在短板弱项。2020年阻碍农村发展的用水难、通电难、通路难、通信难等传统硬件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与提升,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一些深度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较为落后。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稳定住、巩固好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的孩子反复失学辍学,不少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低,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12]这些农村发展的短板弱项会成为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是贫困文化环境尚未根本改变。改变一个人容易,但改变一个沉浸在自己文化中的群体则相对艰难。文化对一个群体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是潜移默化的,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彻底根除一个群体的贫困文化。在他们心中长期沉淀下来的农村贫困文化一旦趋于稳定,便具有韧性和迁移性的特征[13]。随着脱贫攻坚的终结,近1亿贫困人群摆脱了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但转入2020年后,确保这部分人群不返贫以及不出现新生贫困群体仍是一件艰巨的任务,因为相比物质方面的贫困来说,贫困文化环境并未彻底消除,贫困文化对人的影响并未随着决胜脱贫攻坚的终结而消失。
三是减贫制度环境尚未全覆盖。制度保障是确保城乡居民相对均衡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保障措施,这对城乡居民从制度供给层面缓解贫困起到关键作用。经过党的十八大后的脱贫攻坚战,建立起了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发展环境,更建立起了四梁八柱的扶贫体制机制,这对于实现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不完善、制度体系不健全,若不及时增强制度供给,将不利于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14],以及产业中长期发展制度不健全、阻断返贫机制不完善等,都会影响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
(四)贫困边缘人口的脱贫致富能力尚需提升
2020年后的贫困边缘人群,他们虽然没有在统计意义上被纳入绝对贫困行列,但转入2020年后可能就转变为相对贫困中的主要群体,这部分人群随时可能会因外在风险挑战陷入贫困,其脱贫的稳定性持续性较差,究其根源在于贫困边缘人群的脱贫致富能力不高。因为脱贫致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其脱贫的稳定性、持续性,脱贫致富能力越高其脱贫后返贫的概率越小。2020年后对于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来说,其最主要的脱贫路径还是依靠自身脱贫技能的稳步提升,而不能指望依靠外界的帮扶来实现脱贫致富。而现阶段贫困边缘人口的脱贫致富能力尚需在2020年后持续进行的贫困治理实践中不断提升。
首先,贫困边缘人群的脱贫致富技能单一,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是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而掌握多样化的就业技能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必要条件。在进入2020年后,要想实现高质量减贫,而不至于使自身及家庭陷入贫困边缘境遇,就必须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核心就业技能,而部分人群之所以会陷入贫困边缘境遇,一方面与外界的干预影响有关,另一方面更与自身的脱贫技能较为单一密切相关,不能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核心脱贫致富技能。
其次,贫困边缘人群的人力资本不高,影响其脱贫致富多元化路径的探索。研究表明,人力资本不足与贫困具有高度关联性,人力资本较低的情况下,容易产生返贫风险[15]。贫困边缘人群的受教育程度较低,职业技能单一,自身综合素质不高等因素都会影响2020年后的脱贫质量,也会产生返贫风险,更会影响对脱贫致富路径的多元探索。在自身人力资本不高时,会使贫困边缘群体产生安于现状,对新的脱贫致富路径产生不敢干、不能干、不能成的思维束缚,也会在具体的实践中产生畏难情绪,进而错失一些高质量脱贫致富的发展机遇。
最后,部分贫困边缘人群思想意识制约着自身脱贫致富能力的发挥。在精准扶贫中,采取了超常规的帮扶举措帮助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但也导致部分脱贫群众在摆脱绝对贫困后,其自身继续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足,产生歇歇脚、缓一缓的消极懈怠思想、甚至产生严重的政策依赖倾向,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自身的精神贫困问题并未根本消除。在精神贫困的影响下,会严重制约着自身的脱贫致富能力的发挥,进而影响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
四、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何以实现
(一)构建以防止致贫返贫为底线的长效防贫机制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致贫返贫的风险挑战,阻断返贫致贫是贫困治理中的一项长期使命。进入2020后接续推进的贫困治理事业,其首要前提就是防止发生系统性和规模性返贫,守好底线,巩固好脱贫成果。但要在2020年后巩固好已经脱贫的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不发生系统性返贫,同时做好贫困边缘人口及新生贫困人口不出现规模性致贫风险挑战,这仍是一项艰巨任务。为防止已脱贫人群、贫困边缘人群及新生贫困人群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就必须构建以防止致贫返贫为底线的长效防贫机制。
首先,建立完善的返贫风险监测机制,以提前监测干预。返贫风险监测是对返贫风险人群、返贫成因、返贫形式等因素的全方位监测,从而精准找到影响返贫的主要成因,为后续是否需要监测帮扶提供可行依据。对返贫成因的监测一方面是从易返贫人群的身体素质、职业技能、收支情况、家庭劳动力情况等内部因素来监测,另一方面应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经济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来监测,如果某一因素突然急剧变动,就会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秩序,此时就应给予重点监测。对返贫人群的监测主要是对已脱贫但脱贫稳定性较差、低收入群体、贫困边缘户群体等脆弱性脱贫群体的监测。对返贫形式的监测应从是否具备稳定性脱贫来监测,如果是持续稳定脱贫的人群,此时的返贫风险就相对较小,而如果持续稳定脱贫的能力较差,则返贫的风险就相对较大,应给予重点监测。
其次,建立长效的监测帮扶机制,以阻断返贫发生。监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返贫,而一旦返贫发生,就要发挥长效帮扶机制的作用。对易返贫人群的长效监测帮扶,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单独完成,而必须在多主体、多部门之间构建一种责任联动机制,对在监测中发现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或个人,其他部门应作出联动反应,启动相应的联动帮扶程序,这样才可能彻底阻断返贫,最终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最后,建立完善的返贫风险评估机制,以动态监管脱贫情况。返贫风险评估是对现有的不稳定脱贫人群按照返贫风险大小进行一定的风险等级评估,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返贫人群、中风险返贫人群、高风险返贫人群。这样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建立不同的帮扶机制,并定期对不同风险等级人群进行必要的重新评估,按照不同的评估结果以动态监管是否具备高质量减贫的条件。
(二)注重以标本兼治为原则的持续减贫举措建设
高质量减贫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扶贫脱贫的举措要求是不一样的,在既定时间内实现所有贫困人口脱贫需要一些短平快的扶贫举措,以在短期内见到实效,实现脱贫。但转入治理周期更长的相对贫困阶段后,就需要注重扶贫举措的长期培育与支持,需要注重以标本兼治为原则的高质量减贫举措建设,而现阶段需要把部分可持续性较弱的扶贫举措纳入中长期发展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加以培育。只有这样,才能在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减贫,才能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首先,通过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和支持一批可持续性较弱的扶贫产业。针对脱贫攻坚期内形成起来的部分同质化扶贫产业,在进入2020年后要通过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振兴的发展机遇,逐步进行分类优化调整,根据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发展支持一批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一批同质化的扶贫产业,并培育改造一批传统落后产业,以优化本地产业结构布局。同时更要注意提升本地扶贫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把扶贫产业纳入本地产业体系中,一体推进本地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最终通过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带动更多的脱贫不稳定性人群实现高质量减贫。
其次,通过开展乡村治理活动提升优化其今后的扶贫方式方法。为在2020年后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能力,尤其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带领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发展,带动群众稳步脱贫致富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尤其是贫困边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在产业发展中参与度较低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进行常规化的帮扶,但帮扶的原则主要采取在解一时之困的短期物质帮扶下更注重扶长远发展的能力培育;进一步通过村民自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对一些参与乡村振兴发展不积极不主动但又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群,要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督会等主体增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逐步帮扶他们在实践中养成积极参与脱贫致富的能力。
最后,通过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和支持扶贫举措的长期发展。乡村振兴是针对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而提出的全方位立体化振兴乡村的战略。在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扶贫举措,部分需要长期培育和支持才能够发挥长效减贫作用,需要抓住在脱贫攻坚之后整体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机遇,稳步培育部分扶贫举措的长效发展。在脱贫攻坚结束之后,通过接续推进的乡村振兴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通过乡村的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等举措不仅能够支持乡村的全面发展,而且还能够接续培育和支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扶贫举措的长期性发展。
(三)重视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减贫环境建设
减贫发展需要良好的减贫环境为其提供外部保障,而减贫环境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持续的培育和支持。进入2020年后,要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就必须重视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农村减贫环境建设。
第一,从减贫基础设施层面需要通过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减贫发展环境。2020年后要想实现高质量减贫,就必须注重中西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为此需要通过乡村振兴的接续推进不断巩固完善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等传统基建事业。也应注重对中西部农村教育事业的长期培育与支持,通过乡村教育的发展不仅惠及代内间的更多相对贫困人口,也能阻断贫困在代际之间的传递。也应注重对农村医疗事业的发展,而当下农村医疗覆盖率、医疗保障水平、大病治疗能力等软硬件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不断支持农村医疗事业的中长期发展,以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第二,从文化环境层面需要通过乡村中长期发展逐步消解贫困文化束缚。贫困文化对人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代际传递性,短期内通过脱贫攻坚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脱贫成就,这能够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让贫困群众逐步相信通过自身奋斗能够改变贫穷宿命论的说法。但要从根本上消解贫困文化对欠发达地区和相对贫困群众的影响,就必须通过2020年后农村经济社会的益贫式发展不断为消解贫困文化环境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撑,通过乡村教育的发展不断为人们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水平提供良好的教育氛围,通过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为革除一些传统落后的贫困文化提供文化环境,进而通过乡村整体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减贫提供良好的脱贫文化环境。
第三,从制度环境层面需要精准逐项完善创新农村减贫制度供给体系。在脱贫攻坚阶段,面对贫困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由于一系列减贫体制机制的创新,才为如期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制度环境,才能够克服之前扶贫工作的不彻底性,做到扶贫脱贫不留锅底。脱贫攻坚终结后,扶贫工作并未因此而终结,为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美好生活向往,需要把扶贫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整体发展战略之中,通过乡村振兴的发展带动扶贫减贫工作的顺利推进。但乡村振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供参考借鉴,为此需要沿用脱贫攻坚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扶贫制度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结合新的发展实际加以完善创新,同时更要针对乡村振兴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补齐发展中缺失的一些制度体系,以增强制度供给,从而实现普惠式的减贫和发展。
(四)增强以志智双扶提能力为核心的脱贫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常讲:“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16]进入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中,要彻底脱贫并在脱贫的基础上稳步致富,就必须稳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因为脱贫和致富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脱贫是底线问题即:有贫即脱,而致富是能力问题,是个人能力角逐的结果[17]。因此,进入2020年后,要从根本上实现渐进共富的发展目标,逐步摆脱相对贫困的束缚,切实增强自身的获得感、参与感,对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就必须切实增强以志智双扶提能力为核心的脱贫能力建设。
首先,通过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形式逐步提升脱贫致富的技能,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进入2020年后实现高质量的脱贫,就必须更好地实现充分就业,而实现充分就业的必要条件是能够掌握多项核心就业技能。对脱贫技能较为单一的人群,要在多变的市场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不至于使自身因市场变化导致下岗失业的风险,就有必要加强多样化的就业技能培训,这样通过掌握多项就业技能不仅能够拓宽自身的就业渠道,而且能够确保脱贫后不返贫,从而实现高质量减贫。
其次,通过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提升贫困边缘人群的综合素质,以开拓其脱贫致富思路。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要提升贫困边缘人群的综合素质,就必须依靠不断发展的乡村教育,而乡村教育在国家中长期推进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通过乡村基础教育的振兴发展提升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子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阻断贫困在代际之间的传递。通过乡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途径为贫困边缘人群提供再学习、再提升、再教育的机会,从而能够提升其整体素质,开拓脱贫思路。
最后,通过乡村文化、移风易俗、脱贫典型宣传等形式逐步影响改变人们的消极脱贫致富思想,从而逐步转变观念、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针对2020年后部分相对贫困人群思想产生消极懈怠,脱贫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因素,我们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大力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优秀传统文化,逐步破除安于现状、好逸恶劳、坐等兜底、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农村不良风俗习惯,逐步引导人们以脱贫典型人物为榜样,以致富能手为标杆,以等靠要为耻辱的正向榜样激励,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感染影响部分消极脱贫群众的思想观念,从而摆脱思想观念方面的贫困,以调动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 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把握有效衔接的战略优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8],这一战略表明从决胜脱贫攻坚战将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从支持脱贫地区的发展转变为支持包括脱贫地区在内的乡村振兴的发展,作出这一战略部署一方面是基于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是基于一些脱贫摘帽地区脱贫质量不高,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内生发展依然不足,代际传递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影响2020年后要实现的高质量减贫[19]。因此,要促进城乡相对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稳步实现高质量减贫的目标要求,就必须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战略优势。
一是有利于巩固拓展已取得的脱贫实效,为高质量减贫奠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20]2020年后现行标准下的全部贫困人口能否稳定实现高质量减贫仍将是一件艰巨的任务,因为部分脱贫人口、脱贫地区的发展能力并未发生根本转变,仍存在返贫风险挑战。要发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战略优势,逐步提升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尤其要加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的提升与优化。通过更加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低收入群体创造更好的脱贫环境,通过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扶贫举措让2020年后的脱贫户群体、贫困边缘户群体实现高质量减贫。
二是有利于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缩小城乡之间的相对贫困差距。随着脱贫攻坚战的终结,转入2020年后扶贫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边缘户、低收入群体等脆弱性脱贫人群更加希望能够实现高质量减贫,并渐进走向共同富裕之路,更加希望能够更进一步地享受到城乡之间相对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但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矛盾,最突出地体现在农村,而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21]。因此,要通过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破解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破解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导致的空间相对贫困,进而让城乡居民不再因空间相对贫困而产生相对贫困感,而通过逐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也必将实现高质量减贫。
三是有利于全面改善农村发展环境,逐步助推乡村实现振兴。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优化升级。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乡村产业振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为实现持续增收致富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通过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增强农村发展的各项软硬件设施,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摆脱农村相对贫困创造良好条件。通过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切断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意识和行动逻辑。通过接续开展有效治理,尤其是开展相对贫困治理实践,能够切实增强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获得感,进而让农村相对贫困群体也能够与全体人民一道渐进共享发展成果,逐步摆脱自身的相对贫困境遇,走向渐进共富的发展道路。
(二)明确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
2020年我国取得了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的决定性成就,这是我国减贫史上的标志性成就,同时也是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成就。但消除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在我国的彻底终结,也不意味着今后在我国能够实现高质量减贫,相反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仍是今后必须关注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而且脱贫后必然会面临着如何摆脱脆弱性脱贫的风险、如何实现持续增收致富等问题,这些问题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面临的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这就客观上要求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一方面才能在实现高质量减贫中助推乡村的全面振兴,另一方面才能通过乡村的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减贫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通过乡村产业振兴,夯实有效衔接的经济基础。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实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才能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就业提供更充足的岗位,进而为增加人民群众的收入提供坚实保障。在脱贫攻坚期内,产业扶贫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提供了具体的脱贫路径,而且产业扶贫政策覆盖了98%以上的贫困户[22]。在2020年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要逐步实现从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的转变,这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高质量减贫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要素,更是夯实2020年后的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经济基础。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客观上在产业扶贫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短平快项目较多等问题,势必影响2020年后的产业实现振兴发展。为此,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发展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产业,并增强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带动更多的相对贫困人群实现高质量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要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既能够打破乡村农业低附加值的发展困境,实现农业的高质高效发展,又能够延长产业链,逐步形成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从而实现乡村的产业振兴与发展。
二是通过乡村人才振兴,会聚有效衔接的人才优势。人才是实现发展的第一资源,丰富而充裕的人才资源优势既是实现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的关键要素,又是乡村振兴中人才振兴的必要条件,同时更是实现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推动力。因此,要实现有效衔接,就必须会聚起强大的人才资源,为此:一要继续发挥扶贫工作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扶贫工作队在了解民情、帮扶助困以及为本地区的发展和贫困人群的脱贫致富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虽然脱贫攻坚已经如期取得胜利,但是要继续发挥扶贫工作队在助推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优势,使扶贫工作队在有效衔接这一战场上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要大力培育和支持本土致富带贫的优秀人才。大力培育和支持一批熟悉“三农”、了解“三农”的本地优秀致富能手,从而带动影响更多的农村人口逐步实现致富。加大对现存农村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具备一项或多项逐步致富的能力。三要逐步引进和吸收返乡创业等外来优秀人才。对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企业家及其他人员,一方面要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以及吸引其投资发展的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通过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引导及其他发展机遇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平台,使其既能够下得去,又能够留得住,有发展。
三是通过乡村文化振兴,塑造有效衔接的文化氛围。文化兴则乡村兴,没有乡村文化的兴盛,就不会有乡村的繁荣与发展。在脱贫攻坚期内,部分贫困人群存在宁愿苦熬,等靠要等消极脱贫的思想倾向,而且还存在精神贫困等思想文化的长期束缚,虽然这部分人群在2020年摆脱了绝对贫困的束缚,但2020年后仍受贫困文化的影响,因为贫困文化具有韧性和迁移性等特性。为此就必须大力发展乡村文化,实现从文化扶贫到文化振兴的转变,从而为塑造有效衔接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具体来说,一要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村文化中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净化农村中部分人群等靠要的消极脱贫思想;深入挖掘农村中的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等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激发更多的人实现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的美好愿望。二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弘扬文明乡风。通过定期实施文化下乡活动,传播先进而科学的文化,以破除农村中的不良文化;通过逐步破除农村中的婚丧嫁娶存在的不良现象,如高额彩礼盲目攀比等现象,以净化农村不良风气。三要逐步推广与发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产品。开发与发掘乡村中具有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既可以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与文化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可以在学习中丰富自身的文化知识,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还可以通过文化产品拓宽广大农民的增收渠道。
四是通过乡村生态振兴,打造有效衔接的生态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生态扶贫是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的一种方式,有助于走绿色减贫发展道路,也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进入2020年后,要逐步走从生态扶贫向生态振兴的梯度升级之路,只有这样,才能为实现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具体来说,一要继续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突破经济发展必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发展理念,创造性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这一发展理念经过脱贫攻坚实践的检验,成为今后必须要坚守的一条绿色减贫与发展之路。而且在2020年后只有继续坚持这一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共生共赢之路。二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改造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事关广大农民生产与生活小事的整治,以提升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化与升级,以改善广大农民的基础设施条件。三要让生态环境优势逐步转变为生态经济优势。充分利用当地特有的生态环境,逐步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生态产业,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产业示范区。深入挖掘当地生态资源中蕴含的经济价值,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搞生态农业或生态旅游则适度发展,但始终遵循生态产业的发展在既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够成为广大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渠道之一。
五是通过乡村组织振兴,强化有效衔接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23]。经过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了历练,能力得到了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进入2020年后,要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实现组织振兴,这也是实现2020年后高质量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在要求,也是强化有效衔接的根本保障。具体来说,一要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在乡镇层面,持续强化乡镇领班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作风优良、能力突出、干事创业的优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村级层面,强化村党支部的队伍建设,尤其是注重提升村党支部书记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对其进行组织培训,同时也要积极吸纳一批有能力、高水平、作风正的年轻人加入到村两委班子中,以优化提升村两委班子的队伍建设。二要继续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其他组织建设。要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多种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规范各个组织的组织流程和发展方式,发挥各个组织的自身优势,为实现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输入新血液。三要继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在脱贫基础上逐步致富的能力。2020年后,要继续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必须在加强农村党组织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增强农村党组织带领广大农民逐步致富的能力。为此,就必须在农村党组织的带领下持续探索致富新路径、深入挖掘致富新方法,并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多元致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