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安法学教育探索
2022-02-26张莉
张 莉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合肥 230088)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它深刻回答了中国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新境界,具有理论的引领力。[1]2021年1月《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2]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公安一线输送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是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法学教育不仅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育全过程,确保每一位学生真正领会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指引公安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知网检索发现,自2020年11月以来,我国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达2000余篇。然而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教育相结合作为主题的研究文章仅有40余篇。如西北政法大学杨宗科教授观点认为,习近平关于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法学教育发展的新时代;[3]华北电力大学梁平教授观点认为,应该构建全景式、融合式、渐进式的“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模式;[4]海南大学王琦教授等人观点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教育理论呈现出人民性、人本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对我国法学教育具有重要指导作用。[5]公安法学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成果中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公安法学教育相结合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更少,主要研究有:贵州警察学院王占洲、林苇教授发表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公安法治后备人才》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体系,应围绕“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行全面系统把握,并将其贯穿到公安教育全过程;[6]吉林警察学院王琳琳教授发表的《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思考:新目标、新机制》提出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四化”目标;[7]云南警官学院刘亚虹教授发表的《公安院校思政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路径探析》指出公安院校应在思政课中始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8]
总体而言,目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安法学教育为主题的研究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一是研究成果少,研究热度低。此与公安院校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明显不相适应,广大公安院校法学教育工作者应积极进行该类课题探索,以丰富研究成果。二是研究深度不够。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对于其“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并将其与公安法学教育深度结合。三是研究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现有研究成果较少将公安法学教育与普通法学教育进行联系,导致研究成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公安法学教育,既具有普通法学教育的共性,更应具有公安法学教育的特色,如何将两者有效结合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公安法学教育基本方向
(一)以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为根本目标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发展,我们提出了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政法人才”的目标;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提出了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法律人才”的目标;[3]7-8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在2018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又明确提出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目标。[9]从“法律人才”到”法治人才”的提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体现了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新的发展目标。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之一,即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新目标的论述十分深刻,包括基本要求、基本特征、基本属性等层面的内容。德才兼备作为对新时代法治人才的新要求,体现在法学教育中就是以德法兼修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教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公安法学教育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在根本目标上与之保持高度一致,以体现法学教育普遍性的要求。也即是说,作为新时代公安法学教育,应面向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面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以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为根本目标和根本方向。
公安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培育摆在首位,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安法治工作队伍。一方面公安法学教育不能单纯“就法论法”,而应将“立德树人”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公安法学教育应加强人民警察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观;另一方面公安法学教育要坚持以我为主,突出自身特色,适应公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公安法学教育应侧重培养熟练掌握和运用公安民警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公安业务及警务实战技能的专业人才。总之,德法兼修的公安法治人才,既要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警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分别在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2019年5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以及2020年8月26日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时的重要讲话中,均要求人民警察队伍要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一总要求,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事业发展指明了基本方向,也明确了公安教育的首要任务。为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应有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结构严谨,内容博大精深,可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它从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等方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融入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中,必然会推动新时代我国公安法学教育路径的探索与创新。
首先,新时代公安队伍必须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素质。对公安院校在校学生忠诚警魂的培育,不仅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政治信仰,同时在法学教育中应进一步帮助全体学生形成“坚持党的领导”的法治思维,树立“党的领导”的法治权威。其次,新时代公安队伍必须坚持“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容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公安机关贯彻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就是将“服务人民”“执法公正”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履职能力,公安法学教育应重视对在校学生进行公法与私法边界及其彼此衔接的教育,以培养学生正确运用公权力的素养。法律条款是公安民警执法的主要依据,但公安院校在法学教育中,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具体的法律知识,更要注重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由于一些法律具有自由裁量性,加之当代法律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公安民警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才能在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服务人民”和“执法公正”。[6]4-8其三,新时代公安队伍必须做到“纪律严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党治警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是公安队伍中仍然存在少数害群之马,无视法律法规的威严。“纪律严明”是对公安民警的底线要求。实践证明,部分公安民警步入歧途甚至违法犯罪,其中重要原因是他们缺乏法治意识,对法律法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透彻导致对法治缺乏应有的敬畏之情。因此,引导公安院校在校学生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领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锻造一支“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队伍,是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坚持系统推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形成公安法学教育体系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基础,构建公安法学课程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已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明确列为高校法学核心专业必修课,中央马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已于2021年9月正式出版。各高等学校法学院(系)都在2021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相关课程,我国公安法学教学在课程设置上与一般法学院课程差别不大,公安法学教育分为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两大部分,课程设置基本是以部门法为基础,其中主要以《刑法》《行政法》《民法》等部门法为主,同时开设了《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课程。目前全国各公安院校大多已按照教育部要求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公安院校应以此作为公安法学教育改革的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基础,不断丰富课程教学模块、创新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式方法,力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包含的深厚法理、政理、道理、育理注入公安法学教育之中,打破各部门法的壁垒实现法学知识的统一融合,从而形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统领的新型课程体系。
从目前公安院校法学课程教学效果来看,仍存在重视理论知识传授、忽视思想品德培养的倾向,这与新时代公安人才培养目标不相适应。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为提高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安院校入警联考的成绩,导致法学课程将教学重点放在解读法律条文、灌输理论知识等应试教学上; 另一方面,由于公安院校普遍存在法学教学内容繁多与课时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导致授课教师主观上忽视知识传授与思政元素的融合。2020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指出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这就要求在公安院校法学课程教学中对标“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以执法规范化课程建设为抓手,实现课程思政与执法规范化相关课程的深度融合,强化课程中法治理念及法治思维教育。要构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统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行政执法》《民法》等法学课程为主体的法学课程体系,教学过程中应注重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首先,教学目标应紧扣公安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立德树人”宗旨,将法学专业知识传授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密切联系起来。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要充分发掘具有法学课程特点的“思政资源”。例如,在《宪法》课程中强化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重要性的教育,培育学生依据《宪法》规定形成坚持党的领导的法治素养等。《刑法》课程教学中教师讲解刑法的性质和任务时可以引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培育学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刑法》课程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教学应加强引导学生在未来的公安工作岗位上要做到廉洁自律,纪律严明。《民法》等有关执法规范化的课程中,可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教育。总之,公安法学课程中有大量的课程思政元素可以挖掘,法学课程教师应积极深度拓展教学内容,形成“大思政”教育新格局。再次,要做好课程设计。通过教学实践、翻转课堂、制作微电影等多种形式以激发学生参与学习和探索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学生对公安法学知识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全方位认同。最后,要注重培育高素质的公安法学教育工作队伍。公安法学教师应以对党忠诚的政治素养为基本要求,要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法学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将公安法学教育讲台建设成为培育“忠诚警魂”的主阵地。与此同时,公安法学教育教师要精通法学业务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适应公安实战需求,坚持到公安部门实践锻炼,从而培养自身的综合实战技能。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处理好公安法学知识教学和实战教学关系
公安法学教育主要由理论教学和实战教学两大部分组成,理论教学犹如法学教育之“根”,而实战教学则犹如之“魂”,两者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公安法学教育不能摒弃理论教学,我国法律体系博大精深,这要求学生须掌握法律原理、原则、概念等基本理论知识。职业化教学背景下要求公安法学教育与公安业务密切联系,因此公安法学教育必须面向实战、服务实战,同时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战教学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各类新型违法犯罪层出不穷,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公安法学教育为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学生打击违法犯罪警务实战能力的培养。[10]在公安法学教育中,理论知识教学与实战教学两者同等重要,地位无轻重之分。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些法学教师过分强调实战教学,导致理论教学总是依附实战、追随实战,造成了理论教学滞后于公安实战和不能适应实战的情况,这是需要注意的。与此同时,在公安法学课程实战教学设计上,应注重融入理论教学,将实战与理论科学有效结合。因此,公安法学课程实战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体能和操作技能,还应该包括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社会管理工作所需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以及思维创新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法学伦理,实现对学生全面、综合素质的培养。
公安实战教学应充分发挥公安实战部门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第二阵地的作用,把公安实战部门的优质实践资源引入高校。为此应加强校所、校局合作、校厅一体化建设,鼓励公安法学专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到公安实战部门实践锻炼,积极引进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公安民警作为实战兼职老师,努力建立一批“双师型”教师队伍。公安法学实战化教学应围绕“教、学、练、战、研”等方面对传统教育方式进行改革和完善,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探究新的教学方法,力求打破传统的“就法说法”填鸭式教学模式。为此,可以尝试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探索:一是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翻转课堂是指实现传统教学中的师生角色的翻转,达到对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颠覆革新。教师在法学教学中,可以创设公安实战情景,并将课堂的主角交给学生,从而完成教师指导下的实战操练,以实现法学理论密切联系公安实际的目的。二是运用模拟现场教学法。教师精选相关案例模拟现实情景组织学生进行实战实训教学。三是运用现场观摩教学法。教师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实战单位进行观摩教学,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学知识在公安业务中的具体运用。四是运用见习、实习教学法。组织学生参与执勤实战,进行阶段性见习、实习,并有计划地对学生实习活动进行跟踪指导,以此培养学生实战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与时俱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公安法学教育现代化
(一)公安法学教育应体现“新、活、透”的特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公安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法学教育应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不断与时俱进,彰显公安法学教育的鲜明特点,培养出适应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合格人才。首先,新时代公安法学教育应体现“新”的特点。一方面,公安法学教育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力求将最新的法学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公安法学教育要站在新时代背景和国家治理高度推进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培养。[4]29这要求公安法学教育要积极打破学科及各部门法之间的界限,培养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公安业务需求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其次,公安法学教育要“活”起来。公安法学教育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既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地位,又要坚持结合中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及公安特色。公安法学教育不能呆板固化,应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鲜活”的道路。最后,公安法学教育要讲“透”法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教育的基本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传授,一是立德树人。这就要求公安法学教育首先要讲“透”专业知识,实现公安法治人才专业培养要求;与此同时又要始终贯穿人文教育、培养人文精神。传统的公安法学教育存在重知识技能、轻人文精神培养的弊病,实践证明,缺失人文精神的法学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11]只有加强人文教育,也才能真正将法学理论讲“透”。人文精神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法治人格和法治精神,有助于培养适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要求的公安法治人才。
(二)实现公安法学教科研与智慧警务的结合
早在2018年 9月,公安部党委提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全警特别是公安院校作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公安教育现代化”的决策部署。[12]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大数据作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13]这标志着当代公安工作已经开始进入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核心特征的智慧警务新阶段。智慧警务是指通过互联化、物联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方式,促进公安系统各个功能模块高度集成、协调运作,实现以警务信息“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为目标的警务发展新理念和新模式。教科研信息化对公安法学教育越来越起到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慧警务的深入发展和普及,迫切要求高校教科研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以推动公安法学教科研工作与智慧警务发展深度融合,形成全新研究途径和研究范式。首先,法学学科要积极主动打破学科壁垒,实现与信息化、大数据等新兴学科的交叉融合,全面推进传统公安法学学科改革创新。公安法学学科建设应与智慧警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着力形成信息化、智慧化的一流法学学科建设成果。其次,加强公安法学教学科研模式创新和信息化工具平台建设。为提升公安法学实战教学效果,法学教育在教学手段与方法上要实现“实”与“虚”的融合。教师可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虚拟仿真技术等模拟实战情景,以沉浸式方式让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公安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并将模拟平台引入教学科研工作中,实现全国公安院校、实战部门信息资源有效聚合和共享。[14]最后,公安法学教育应加强培养学生实战能力、信息技能及全科知识。科技变革与社会发展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网络空间安全已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另一方面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特别是以网络、电信等为媒介的非接触性犯罪日益增多,而传统的暴力犯罪逐步减少。在此背景下,公安法治教育要紧抓学生创新能力及信息技术培养,以适应当前智慧警务发展的迫切新要求。
五、结语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里程碑,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后备人才的主阵地,公安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具有深厚法律素养及实战技能的公安法治人才的重任。公安法学教育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总方针,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致力于培养德法兼修的新时代公安法治人才。公安法学教育体系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要求,不断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教学创新改革,着力培养适应更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的一流公安法治人才,为打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奠定法治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