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2022-02-23胡秋岩
胡秋岩
(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重庆 400000)
近年来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了一些问题,譬如教育模式、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上出现了问题,缺少合理性与科学性,没有解决好共性与个性的矛盾,出现了一些照搬照抄、思维僵化、墨守成规的现象,从而导致人才培养出现了一些不足,使得人才培养质量下滑,缺少适应性与实用性,不能面对当今社会对音乐师资的需求。因此,在音乐学师范专业认证的背景下,教育部为了提高高校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规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建设,提促进其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评价办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专业的专家进校考评。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提高音乐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这也是我国教育的大政方针和根本目的。
一、调整培养方案
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内涵发展,突出其特色性和实用性,要不断在实践中进行探索与改革,寻求合理的、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与模式。高校人才培养要与社会需求相接轨,充分了解中小学、以及企事业单位对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的需求,高校的人才培养要服务于大众,满足他们对人才能力与水平的要求,这样才能实现人才培养的优质化。
首先,我们要进行中小学校实地音乐课堂教学观摩,深入一线课堂进行广泛调研,从音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大纲、教学手段等方面展开了解。比如音乐课程内容是否与高校音乐师范专业所涉及的中小学教学内容一致,教学大纲是否与高校音乐师范专业的授课内容相关,教学方法是否在高校音乐师范专业的学习中有所体现,教学手段是否在高校音乐师范专业的学习中有所掌握。通过研究比较、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中小学实际音乐教学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即高校所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中小学实际音乐教学所需人才不匹配,毕业生在学校所学知识与技能,不能够很好的适应当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因此,我们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以中小学实际音乐教学为导向,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围绕着学校实际音乐教学的内容、大纲、方法、手段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培养出具有高水平、实用性的中小学音乐师资。
其次,对中小学校一线音乐教师进行采访与交流。了解他们对音乐师资的需求,要成为合格的音乐教师需要具备哪些方面的教学能力与知识技能,如何运用新的手段与技术进行授课。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很强的传承性,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与探索,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但是,这套培养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灵活性与时效性。面对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音乐教育的水平与层次不断提高,互联网与电子技术的发展,促使音乐教育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因此,如果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是套用传统模式、墨守成规,那么就会与当今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发生背离,出现脱节与不适应等现象。中小学一线音乐教师他们对当今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与具体内容较为熟悉,经过尤其是具有较长教学时间与教学经验的资深教师,他们通过十几年或者数十年的音乐教学工作,对音乐教学的内容与规律有着深入的了解与体会,从灵活性、变化性、发展性方面,能够给予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人培养很多建设性意见,根据他们的所需与所求、建议与提议,会弥补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不足与缺陷,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优化课程设置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深化课程改革与设置,才能从教学内容与形式上有所突破与创新,提升教学水平,优化人才培养质量。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保持一致,我们培养什么样的音乐教师,使其具备何种教学知识与技能,这是我们课程设置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即以“产出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改革与调整,从而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人才质量的合格。
课程设置要与当今中小学音乐教学相结合,实现环环相扣,同步且统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课程出现了多样化的局面。随着国家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视,美育教育成为当前教育的重要任务,教育部相继出台许多相关文件与建议,从而也推动了音乐教育质量的普遍提高。因此,新形势对中小学音乐教育规定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音乐教师提出了新要求,需要他们具备更高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譬如,“中小学课堂乐器”这门课程,在全国范围中小学中普遍开设,此课程所涉及的乐器主要包括:口琴、口风琴、葫芦丝、巴乌、陶笛、排箫等,便于携带的小件轻盈乐器。使学生可以在课堂上,通过一起合奏、重奏,互相协作与配合,共同实现音乐作品的演奏。可以极大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同时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从音乐审美与音乐层次上也有极大提升效果。因此,这门课程要求音乐教师具备可以独立教授、编配、训练、指挥的综合能力,才可以胜任此课程。然而,当前众多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所培养的音乐教师,恰恰缺少相关能力的培养,没有在人才培养中开设“中小学课堂乐器”相关课程,即使开设也没有达到真正的需求,无法实现相关能力的培养。
传统的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体现在钢琴、声乐、器乐、舞蹈、合唱等方面,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音乐能力。但是,面对新的中小学音乐教学要求,我们需要进行课程设置的优化,使其更加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可以在现有的课程基础上,增加一些课程如:“中小学课堂乐器”“乐队排练课”“小型乐队编配课”等,这样可以使学生毕业后较好的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比如,“中小学课堂乐器”课程,要培养学生演奏各种小乐器的能力,还要培养学生对总谱的识别与改编能力,同时还要培育他们训练与指挥合奏的能力。“乐队排练课”课程,要让学生学会组织与训练各种乐队,包括管乐队、民乐队、其它组合乐队等,主要培养他们的总谱识别能力、组织训练能力、指挥合奏能力等。“小型乐队编配课”课程,要求学生能够根据有限的乐器进行组合,根据乐曲进行简单编配,要有声部与层次的划分,使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这些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应用型,可以极大程度满足各种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需要,充分适应不同学校对音乐师资的需求。
三、创新授课方式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要重视授课方式的创新。科技在进步,时代在变化,特别是当今互联网与电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对教育事业也引起了重大的冲击,教育的形式与方法发生了很多改变,促使传统的课堂教学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的方法与手段均引入现代化手段,譬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数字化资料分享等、极大程度的推动了高校教育的现代化发展,使其具有广泛的教育层面,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教育的受众面、受众空间得到拓展,极大的促进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的提高。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课程,主要包括理论大课、技能小课、实践课等三类,它们所采用的授课方式包括这几种,如理论大课,主要通过课堂讲授知识,使学生学习到音乐相关理论。技能小课,主要通过教师与学生一对一、一对多的小课模式,面对面言传身教,进行技能的教授,具有很强的直观性与互动性,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程度与特点,因材施教,及时指出并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突出了音乐学科教学的特殊性。实践课,主要通过老师带领学生进行排练与实践,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有效融合,并且培养学生们的协作与合奏能力,突出了音乐学科极强的实践性特点。上诉三种授课模式,是传统的音乐专业授课形式,但是在科技进步的当代,需要我们进行新的创新与发展,将网络与电子技术与音乐教学有效融合。
首先,实现优质网络课程的教学共享。近几年,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以后,网课的广泛普及与推广,国家范围内涌现了众多网络精品课程,在很多教育网站与平台进行推广使用。网络平台上面集中了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大学艺术系等多所一流院校的专家教授与著名学者的音乐相关教学视频,我们可以积极利用这些教学资源,来提高我们的相同课程的教学水平,合理借鉴与使用它们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整体教学质量。其次,线上音乐课程的推广,可以扩大我们与外界专家与学者的交流范围,突破了地域与时间的限制,更新了我们的教学理念,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能力。最后,网络信息技术与音乐教育的结合,使音乐教学变得更加生动直观,电子音乐教育使传统的音乐教育更加高效,音乐作品与演奏技术可以通过相关音乐软件,进行直观的呈现,以视觉形式、听觉形式、感觉形式、或者多种形式的融合,进行音乐课程授课的创新,使学生可以沉浸式学习,从而获得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突破了传统的授课模式,是现代科学技术与音乐教育的新的融合,这也是未来音乐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四、完善导师制度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要完善导师制度,不断优化结构组合,拓展师资新领域,从而实现导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构成模式。导师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尤其是体现在实习环节。实习期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与工作岗位的重要过渡阶段,导师的作用是引领学生、辅导学生逐步适应未来的工作。如何把学校所学知识与技能有效的与工作岗位相融合,如何使学生适应未来的工作,成为合格的毕业生,优秀的音乐人才,这些成为导师们的重要任务。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导师制度,应该重视音乐专业的特殊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音乐专业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技能、实践三个部分,要使学生行之有效的得到指导,需要重视三个部分的结合,导师的要求需要具备其三种能力,即扎实的音乐理论、较高的音乐技能、娴熟的实践能力。音乐学师范专业所培养的学生,他们就业主要面向中小学校,实际音乐教学能力是衡量他们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在制定导师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老师们是否具备这三种能力,能否综合体现出来,尤其是实践环节。如果只是片面强调教师的理论水平或者技能水平,将会导致学生能力无法适应实习与工作岗位的困境,使教学与就业产生脱节现象,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降低就业率。
导师制度要实现多元化,校内与校外合作,学校与企业合作,从实际就业需求出发,完善导师制度。目前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导师以校内任课教师为主,既是专业教师又是实习导师,他们在理论与技能方面的指导能力较强,但是缺少中小学一线音乐教学的经验。因此,要积极实现校内教师与校外一线中小学教师的合作,引入经验丰富的音乐教师来校指导、授课观摩、经验传授等,聘请他们带领学生实习,在实际的课堂中解决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与校内教师进行沟通与反馈,这样就形成一种有效的指导机制,提高我们学生的教学能力。此外,我们还要与音乐相关企业合作,比如音乐教育机构、培训中心、传媒公司等,有相关就业意向的学生可以在上述地点实习,同时,也聘请相关行业的老师进行实际指导,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相关行业领域的工作能力。
五、形成毕业调研机制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修订要与毕业生调研情况形成联动机制,人才培养要以“产出为导向”,我们所培养的人才是否能适应社会的需求,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进而开展毕业生调研机制,充分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掌握他们在中小学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他们所反映的建议与意见,即使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与修改,这样才能更好的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是从宏观上、理论上进行制定,能准确把握教学内容、教学思想、教学计划,但是从微观上、实际效果上,尤其是毕业后学生们的工作能力上不能有效的掌握。我们音乐学师范专业所培养音乐教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社会与中小学校的音乐活动服务。学生毕业以后走向社会,脱离了学校的教育,将在工作岗位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独立实践,这就存在一系列现实问题。社会工作与中小学音乐工作,它们需要学生运用综合能力才能适应,既有传统音乐教育的问题,也有近年来音乐教育的新困境,显然保持一成不变的思路与方法是不行的,新形势需要对学生的音乐教学理念与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形成一套毕业调研机制,每年对毕业生进行电话访谈或者学校座谈,了解他们最新的教学动态、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咨询他们对我们当前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与改进的意见,我们及时进行讨论与研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学与社会、学校的需求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优化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结语
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当今社会需求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中小学对音乐师资的需求,着眼于实用型、创新型、综合型的人才需求特点,使人才培养模式优点突出,特色鲜明。我们需要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修正与创新,从调整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授课方式、完善导师制度、形成毕业调研机制这五个方面,并不断进行研究与改革,才能推动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突破与持续发展,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