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发展研究
2022-02-23曲铁华吴彤
曲铁华 吴彤
摘 要
教师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育的质量,教师教育政策关乎国家宏观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未来。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演进主要经历了体系优化和改革深化两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具有整体把控、奠定基调意义的宏观政策,还是聚焦教师职前培养、入职资格、职后培训各阶段的微观政策,都对我国教师教育体制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教师教育政策的整体特点是: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教师教育实践化发展,构建教师教育一体化体系和注重教师教育向乡村倾斜。其发展路向是:完善我国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发挥高校学术智库功能;保障相关群体参与决策,推动政策科学有效落实;考察教师教育发展现状,发挥政策预见性功能。
关 键 词 教师教育 教育政策 演进历程 发展路向
引用格式 曲铁华,吴彤.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发展研究[J].教学与管理,2022(04):1-6.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随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同时教育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任务——教育改革应当适应新时代下社会经济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而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性毋庸讳言。因此,教师教育便成为了宏观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亟需变革与完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教师教育高度重视,颁布了一系列教师教育政策,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助推宏观教育改革的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
十八大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得教師教育愈发规范化、科学化和体系化。我国近年来教师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整体上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教师教育体系优化阶段(2012-2016年)
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提出了整体方向要求和具体实施措施,是十八大以来对我国教师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具有极强指导性的纲领性文件,揭开了新时代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篇章。
(1)学用结合,切实提高教学实践能力
十八大以来,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能力与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的教师应是学科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知识与教师教育实践能力兼具的高素质教师。因此,在教师的职前培养阶段,提高其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就显得极为迫切,对师范生严格开展教育实践成为职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保障教师水平的专业化,并完善养成教育,确保对其教育教学水平的有效训练[1]。此后,《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在教师培养阶段健全教育实习机制,善借一线教师力量于师范生教育实习过程之中,从而保障教育实习的有效实行。
然而,此后我国师范生教育实践还是多流于表面形式,部分学校未能足够重视,许多师范生自身也没有能认真对待。针对存在问题,《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于出台,明确了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总体要求,规定师范学校须严格按要求开展教育实践相关课程,指导师范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学实践,提高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提高教师教育质量[2]。文件直指此前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经费规划、形式预设、实施基地以及评价机制等方面,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进行系统规划,明确体现国家教师教育政策制定的具体化、实用化。
(2)依托“国培”,严格规范教师培训制度
在职后培训方面,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是我国目前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深远,并受到国家重点支持的教师培训计划。“国培计划”最初是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为提高中小学在职教师整体素质而颁布的有关教师培训的政策文件。颁布之初就重点强调了教师培训对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性,以及教师教育的总目标和要求,并且对培训专家、机构、评价机制进行了阐述和规定。
十八大以来,针对“国培计划”的实施,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行完善和深化,如2012年规定“国培计划”的课程标准,2013年提出开设信息技术课程,2014年颁布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标准,2015年革新培训机构遴选条件,2016年建立培训学分制管理体系等等。
国家几乎每年都出台对“国培计划”进行完善和补充的文件,确保其有效实行。经由“国培计划”及其补充文件,我国教师职后培训对象越发明确培训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培训的评价机制也愈加科学,从而形成日趋完善系统的教师培训制度体系,对提高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特别是“老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3)直面短板,推动教师教育均衡发展
乡村教育水平的提高是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中的重要着眼点,因而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师教育在城乡间的均衡发展便逐渐成为教师教育改革中的聚焦点。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重点关注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必要时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2015年,专门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颁布,规定5年一周期,提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与具体举措。教师培训的执行方面,要求确保培训经费的专款专用并配以相关经费监督措施;教师培训的内容选择方面,强调要以师德师风培养作为根本,并在原有培训内容基础上增加了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以适应信息化社会对教师教学手段的新要求[3]。
此后的2016年1月14日,为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质量与效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出台。这项通知涵盖了对“送教下乡”、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建设乡村教师工作坊等四种乡村教师培训形式的规范与要求[4],为乡村教师培训的实施指明方向,并提供具体的要求参照。由此,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变得有据可依,且愈发科学化、高效化。
2.教师教育改革深化阶段(2017-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四篇涉及到对未来五年我国教育领域发展的规划,指出要对教师教育发展给予支持,着力增强全民文化素质,加快建设人力资本强国。基于此,国务院于2017年1月发布《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从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水平等五方面对教师教育进行改革与发展[5],使我国教师教育走向深化改革的全新发展阶段。
(1)师资培养模式的调整与创新
①指明改革方向,提高师资层次。《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师德建设机制,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范生来源。《规划》还提到,在高考招生过程中,师范类高校应推行相关政策来吸引素质较高的学生主动选择师范专业,体现了新时期下我国改革教师教育的新视角——从源头优化师范生质量,提升未来教师素质。另外,在教师的职前培养阶段,《规划》强调要对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进行严格要求和改革创新,“完善高校、地方政府及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并且在硕士培养阶段扩大教育硕士的招生规模,从而提高基础教育教师的师资层次[6]。
2018年2月11日,由教育部在内的国家五部委共同发布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一政策针对性极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科学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指向作用。针对我国当前教师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教师的培养培训质量不够规范,以及师德师风、教学水平存在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行动计划》在提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目标的同时,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措施——从“国培计划”到“公费师范生”,从城市到乡村,从改革实验区到教师教育基地,从教育硕士扩招到教育博士点增设,从教师教育学院建立到教师教育学科建设[7]。《行动计划》对优化我国教师教育模式,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构架与创设可谓是全方位、多层次,既有针对性,又有综合性。
②增设评定机制,实行专业认证。2017年10月26日,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突破了以往对教师个体进行要求的惯例,直接转向对高校师范类专业进行认证。《实施办法》中对于不同层次的师范类高校或专业实行了不同等级的认证,不同水平的专业给予不同等级的认定,体现了教师教育政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8]。该政策的推行,使得各高校能按照自身培养目标和模式来培养具有特色的、能服务于新时代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对于提高我国教师教育质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教育体系,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③面向教育现代化,明确师资培养新要求。为了培养、发展、选拔水平更高的教师队伍,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水平的新要求,2018年1月20日,国家出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可以看作是十八大以来国家首次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与改革方面提出的政策方针。《意见》立足国家发展现状及人民对教育事业和教师素质的期待与要求,提出要完善和发展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意见》中指出,我们既要继续以师范院校为教师教育主体,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一同打造“三位一体”的教师教育机制,也要拓宽视野,大力推动高水平综合大学加入到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来,设立教师教育学院,从而依托高校,全方位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不仅如此,《意见》还对各教育阶段教师培养目标做了明确要求:提高各学段教师质量,着重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的幼儿园教师、全面发展的本科层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业水平深厚的研究生层次高中教育阶段教师、技艺精湛的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以及创新型高素质的高校教师[9]。对各级教师进行明确的培养目标设定,可以确保教师教育实践更有针对性、更有據可依。
另外,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强调要建设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并指出要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新教师[10]。文件还对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以及资格考核准入政策、教师培训选拔评价等相关制度提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与规定。由于该方针是对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概括性要求,因而对于如何具体实现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及培养创新型教师并未具体阐述。尽管如此,它对明确新时期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仍然是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
(2)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完善与变革
2018年2月,由教育部在内的五部委联合颁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要改进师范生生源质量,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11]。
而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正式转化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是以2018年7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为标志。《办法》明确指出要以该文件为始,各部门以及学校主体都要以文件为指引,准确、严格实施公费师范生选拔工作,并且要在管理层面上严格规范管理机制,同时还要保障教师合法权利,制定相关保障体系[12]。
《办法》规定由“免费”改为“公费”,从含带“扶助”色彩改进为“奖励”机制,突出强调了公费师范生的生源优质、录取择优意义。另外,《办法》将此前的10年履约任教期缩短为6年,顾及到公费师范生群体的职业规划及教师进阶意愿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六年的任教期恰好适应了各学段的完整学年,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任用与管理,避免出现教师履约期满但未完成完整的学年任教,从而影响学生受教效果的情况。不过,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如:由于当前公费师范生就业压力较小,导致部分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学习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许多公费师范生因追求高薪职业放弃从教,选择毁约等等。鉴于这些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仍然需要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或改进。
(3)教师资格准入途径的补充与拓宽
教師资格制度规定了教师的入职标准,对师资水平产生着直接影响。因此,早在2013年,教育部便着手对教师选拔考试的参考资格、考试方式、考察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周期制,五年一考核。这使得以往教师资格认证的终身制被打破,有利于激发教师职后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积极性,避免教师产生懈怠情绪,影响教育质量。同时,2015年之后,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师范生也参加并通过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定。自此,以往的“双轨并行”的教师资格准入变为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同等标准判定准入资格。不过,这一要求虽然初衷在于拓宽教师来源途径,通过引入竞争提升新教师总体素质,却也被质疑弱化了师范生的优势,甚至“消磨”了师范学校及专业存在的必要性。
为了解决上述争议,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提出,经过专业认证后,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可由所在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过第三级认证的专业可由所在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13]。自此,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扩展为以下三种:参加国家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参加国家统一教师资格笔试以及所在高校组织教师资格面试;参加所在高校组织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
从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的改革可见,国家抓准了提高教师质量的重要切入口和创新突破口。同时,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国家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加以完善,体现了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愈发专业化、科学化。
二、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总体特点
十八大以来,我国颁布的一系列教师教育政策,受其所处的经济文化背景以及国内教育现状影响,必然会在内容上呈现出一些共同特点。
1.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进程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中国的社会已是信息化的社会,中国的教育也注定是信息化的教育。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学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能力,还需要具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能力。因此,达近些年教师教育政策改革中,大多文件都有关于加强教师信息化能力的要求与规定,如2012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出台,明确提出了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要求,把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作为重点,间接推动了宏观教育发展中信息化趋势的实现。又如2014年5月27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出台,将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教学的能力以明确的专业标准进行规定,倒逼教师教育信息化改革的切实推行,引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教学手段,为教师教育信息化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另外,凡是涉及到教师培训和标准方面的政策,大多也都提出了对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重视和要求。可见,在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中,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进程已成为十八大以来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实现教师教育实践化发展
教师的职责首先在于“教”,要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首先应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一方面体现于自身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又体现于课堂教学实践能力。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虽然可以在教师教育的理论学习中不断充实和丰富,但的教学实践能力只靠理论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迫切需要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因此,教师教育的课程规划与设置要兼顾教师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共同提高,既要重视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的传授,也要重视其教育实践的有效实行;在入职培训中,要确保实现新教师自身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与学校教学特色的平衡与和谐;在职后培训中,不能因教龄久便忽视对老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的评价与提升。
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正是基于上述理念和认识不断完善,尤其体现在对教师教育实践的日益重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重视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要以实践为导向建立课程体系,在教师教育课程中注重训练师范生板书书写、日常写作、普通话等方面的技能,并且还对教育实践教学的课时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对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教学不得少于半年时间[14]。《意见》从教育实践的重要性、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建设,以及课程时间设置等方面做了全面的阐述和规划,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可见,实现教师教育实践化发展已成为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又一聚焦点。
3.构建教师教育一体化体系
教师教育一体化体系一方面指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及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另一方面,则是一个教师从新手教师蜕变为专家教师的职业生涯过程。从教师教育改革的结构上来讲,一体化表现为政策制定的一体化;从教师教育改革的实质上来讲,一体化表现为教师职业发展的一体化;从教师教育改革的形式上来讲,一体化表现为普通教师教育与特殊教师教育的一体化[15]。教师教育政策一体化的趋势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共同趋势,它不仅有利于实现教师个人发展的可能性和持续性,也推动着教师实现教学相长,达到终身教育的理想目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科学化,以往将教师培养与教师培训相分离的局面有所改善,当下的教师教育改革更加注重对教师教育一体化体系的建构。例如《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对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发展要求严格,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在教师培训方面,严格规范培训机制,既规定了新教师的岗前培训,也明确了“老教师”的职后培训。不仅如此,文件也同样高度关注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提出要补全教师特殊岗位。除了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外,文件还提出要完善师范生准入政策,提高师范生的生源水平[16]。
其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在机制建构方面提出要打造师范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合作的“三位一体”教师教育机制,并且拓宽教师教育平台,鼓励高水平的综合院校设立教师教育学院,一同参与到教师培养培训的工作中来,从而全方位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17]。
此外,《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國教育现代化2035》等政策中也都先后提及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资格准入体系、教师培训及评价制度等事关教师教育全方位的改革与完善。
总之,在十八大以来的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与推行中,已不再孤立关注教师教育体系中某一阶段的改革与完善,而是更注重整体性、全方位的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积极构建教师教育一体化体系。
4.注重教师教育向乡村倾斜
乡村建设一直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教育改革中,也推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来提高乡村教育水平。而在教师教育改革中,乡村教师的培养与培训自然也是政策中的重点。
回顾十八大以前的教师教育政策,早在2010年的“国培计划”,就包括以中西部乡村骨干教师培训为核心的教师教育改革。“国培计划”至今历经十年,始终指引我国乡村教师教育发展,也极大提高了我国乡村教师队伍水平。《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又根据乡村教师的实际,对乡村教师培训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也都对乡村教师教育改革予以高度关注,强调了乡村教师教育的发展对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并提出要重点支持、发展中西部地区师范学校和师范专业的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乡村教师教育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重视乡村教师实际教学能力的提高,切实提升乡村教师培训有效性。
综观十八大以来的教师教育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在思想指导上,政策注重追求教师教育信息化的实现;在教师教育的课程规划上,认识到教师教育实践化对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性;在体系架构上,建立了教师教育一体化的完整体系;在区域偏重上,聚焦于乡村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完善。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重点突出,并且愈发成熟和科学。
三、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发展路向
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有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的空间。基于我国教育实情以及国家教师教育发展趋势,教师教育政策制定与推行的发展路向包括以下三方面。
1.完善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发挥高校学术智库功能
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离不开领域专家的科学建议与理论指导,而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与学术理论研究的主平台,势必要发挥其“智库”功能。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教师教育的发展。但相较于教师教育发展较为先进的国家而言,我国的教师教育学科在高校学科建设中却长期居于相对弱势地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能与教师教育的改革实现同步同频。
可化教师教育学科的建设,通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实践来探索教师教育的科学理论,从而为我国教师教育的培训基地,这固然是教师教育改革的题中必有这意,然而完善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只靠高校自身难以实现,还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重视,推行相关政策指令,对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明确要求、指明目标。
同时,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组织教师教育学科的专家、教师团队,师范院校应当率先发力,组织一批涵盖教育学专家、心理学专家,以及一线特级教师在内的教师教育学科的专家团队,充实教师教育学科队伍。充分完善和发展教师教育学科,组建专家团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有效发挥高校学术智库功能,设立专家团队借鉴其研究成果作为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以确保教师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保障相关群体参与决策,推动政策科学有效落实
由于政治体制的特点,我国战略决策性政策往往是由中央政府制定、通过、颁布,由地方政府依据政策要求推行、实施,这一方面保障了政策制定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政策推行的强制性、高效性,但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政策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实践的问题。
例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的县城教师向乡村学校轮岗制度,有学者调查发现,近90%的教师认为这一政策流于形式[18],说明该政策未能与教师群体达成完全共识。而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制定过程中,能够调动各界积极讨论,实现了教育政策制定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政策在推行过程中较为顺利。
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还是要服务于教育实践。校长、教师、家长、学生是一线教育的管理者、实践者、受益者,是与教育实践切实相关的群体,对教育现状有着更为直接的认识。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考虑利益相关群体建议,调动其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加强民众对政策的认同感,推动教师教育政策有效实施。
3.考察教师教育发展现状,发挥政策预见性功能
政策应当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不能滞后于问题再实行“补救”。政策制定时,应当认真考察现行体制下教师教育实行中已经存在或即将可能发生的问题,充分问询专家意见,制定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并且切实有效的教师教育政策。
发挥政策预见性功能的首要之点是了解当前教育发展现状并吸取国外教育经验,从而明确自身发展阶段,预设潜在问题。在制定教师教育政策之前,我们应当广泛考察,明确我国教师教育发展阶段,参考国外教师教育发展经验,对其他国家出现过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在我国的政策制定中着重考量,力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以便使教师教育改革能够处在一个主动变革的状态而非被动应对的境地,能够防患于未然。
综上,回顾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逐渐明晰:教师的职前培养要重视准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培养;入职资格考察要全面且严格;职后培训要重视培养教师终身学习理念并且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要基于经验,抓准路向,完善我国教师教育政策,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现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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