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年龄差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
2022-02-22丁仁船黄院玲
丁仁船,黄院玲,蔡 弘
(安徽建筑大学 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合肥 230022)
我国年出生人口数在2016年因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达到一个小高峰之后连续5年下跌,2021年仅为1 062万人,全年增长48万人,总和生育率不足1.3,远低于2.1的人口更替水平。如果继续按照当前的生育率,我国将很快进入人口负增长轨道。“少子化”成为新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如何提高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议题。
一、问题提出
从学术脉络来看,生育意愿是人口学研究的经典话题。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很早就尝试运用各种理论解释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如,经济学家贝克尔提出了孩子数量质量替代理论,社会学家杜蒙特提出了社会毛细管理论,人口学家邦戈茨提出了中间变量理论,他们运用这些理论从宏观层面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角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并且将微观层面的个人决策、个人追求纳入分析框架,尝试回答“谁在影响生育意愿”这一基础性问题,为之后的生育意愿研究提供了扎实的理论积淀。
20世纪50年代起国内开始讨论生育意愿与人口规模。在马寅初最早提出计划生育提倡以人口质量代替数量后,适度规模研究兴起,主流观点认为中国人口当控制在6亿-7亿之内[1]。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人口规模进入增速下降期。200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已处于世界低水平行列,但政策预期仍然保持乐观态度。然而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2010年我国人口增量远低于2000年的政策预期。随后国家生育政策进入调整阶段,2013年国家出台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2021年国家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提出三孩政策。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我国低生育阶段由政策型转变为内生型[2]。生育意愿对生育政策具有高度敏感性,近乎与生育政策“同进退”。可见,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国内关于生育意愿的研究将与生育政策紧密捆绑。进入新世纪之后,国内学界关于生育意愿研究的视野不断开阔,研究手段越发丰富,研究焦点也不再局限于政策,而是更多关注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涉及社会、经济、家庭以及个体等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障对生育意愿与生育偏好的影响研究。从家庭经济学视角来看,子女承担了家庭保障的功能,因此,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尤其是养老保障越健全,整个社会的生育意愿就相对较低,并且受到传统性别偏好的影响,无养老保险的育龄群体往往拥有男孩偏好[3]。但是,高质量公共服务水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生育意愿,子女养育过程中的社会服务期待会提高生育意愿[4]。二是关于家庭经济状况对两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总体来看,家庭经济条件越好女性生育意愿也相对越高,女性个体收入水平越高其生育意愿也越强烈[5]。但是,子女受教育支出与生育意愿成反比,随着教育支出增加家庭生育意愿存在下降趋势[6]。房价对于生育意愿也存在抑制作用,并且对于青年群体的影响更大,自有住房群体的生育意愿显著高于无自有住房的群体[7]。三是代际照料、家庭结构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隔代照料是我国婴幼儿养育的传统,拥有代际支持的家庭生育意愿相对较高,支持力度越大生育意愿的正向激励越明显[8-9]。学者们对于非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家庭的生育意愿是否存在差异持有不同观点,部分学者认为独生子女群体与非独生子女之间的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差异[10-11],也有学者指出双非、双独、单独家庭的生育意愿存在明显差别[12]。四是个体资本[13]、性别观念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当女性认同“男外女内”家庭性别分工观念时,其生育意愿相对较高。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生育意愿越低[14-15],特别是对于职业女性而言,女性教育水平的提升提高了其职场地位,一旦家庭与事业发生冲突时,对于职业发展的追求会弱化女性生育意愿[16]。
事实上,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非常庞杂,又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现有研究已经进行了丰富的探索,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思路借鉴与方法指导。但已有文献过分强调外部因素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忽视了夫妻内在因素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例如最为关键的年龄变量。生育能力是年龄的一个函数[17]。生命周期理论将个体年龄划分为不同阶段,认为个体在不同生命时期对于同一件事情的选择存在差异时,不确定意图在生殖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发生,女性的生育选择也会发生变化。随着年龄增长,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发展非家庭利益,这将与生育更多孩子的愿望相竞争,年龄越接近生殖末端,终止当前生育次数的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发展调节理论认为个体生育意愿以年龄来衡量,当个体年龄越大,所剩生育时间越短,其实现生育行为的概率越高[18]。有学者研究表明,处于生育末期的育龄女性生育意愿高于育龄前期和中期的女性[19]。那么,当夫妻年龄存在差异,所处生育周期不同,夫妻年龄差距是否会对生育意愿产生影响呢?本文欲通过构建模型对此进行探究。首先,探究夫妻年龄差是否对生育意愿存在影响;其次,研究随着夫妻年龄差值变化女性生育意愿的变化情况;最后,探寻夫妻年龄差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生育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二、数据、变量与模型
(一)数据来源
选用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该数据采用分层、三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调查范围包括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含港澳台地区),调查对象为15-60岁拥有中国国籍的女性人口。本文选取安徽省数据,将已婚群体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初婚、再婚样本,筛选后样本共计5 839份。
(二)变量处理与说明
1.因变量:生育意愿。生育意愿有3种解释,分别为理想子女数、期望子女数和打算生育子女数。在生育意愿的实际研究中打算生育子女数使用最多,因为打算生育子女数与生育行为的关系最为密切[20]。本文选用打算生育孩子数解释生育意愿,变量赋值分为0-8个,为连续变量。
2.自变量:夫妻年龄差。根据出生年月计算出夫妻双方年龄,将丈夫年龄减去妻子年龄得到夫妻年龄差,并将其分为7个二分类变量,分别为10岁及以上、5-9岁、1-4岁、0岁、-1至-4岁、-5至-9岁和-10岁及以上。
3.控制变量。参考已有生育意愿文献研究,控制变量选用个体特征、配偶特征[9]68-69,主要包括女性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住房性质、配偶年龄、配偶户口性质、配偶受教育程度。其中,年龄为数值变量,根据被访者出生年月计算所得;户口性质重新处理分类为2个二分类变量,分别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住房性质处理分类为4个二分类变量,分别为租赁房、自建房、自购房和学生宿舍及其他;受教育程度重新处理分类为5个二分类变量,分别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及以上。
表1 变量赋值表
(三)模型构建
本文主要关注自变量夫妻年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由于因变量为连续变量,故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Childbearing=β0+β1X+β2Poorcoupleage+ε
其中,因变量Childbearing指女性打算生育孩子数量,X为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住房性质、配偶年龄、配偶户口性质、配偶受教育程度等影响生育意愿的人口学变量,即控制变量。β0为常数项,β1为控制变量与生育意愿的回归系数,β2为自变量夫妻年龄差与生育意愿的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三、实证分析
(一)不同年龄差群体的生育意愿状况
夫妻年龄婚配模式以男大女小为主,夫大于妻比例为62.7%,夫妻同岁比例为16.4%,夫小于妻占比20.9%。在丈夫比妻子年长情况下,年龄差距越小,妻子打算生育孩子数越多。在妻子比丈夫年长情况下,年龄差距越大,妻子打算生育孩子数越多,年龄差为-5至-9岁时达到最高峰。夫妻年龄差为10岁及以上群体平均打算生育孩子数为1.74个,年龄差为5-9岁群体平均打算生育1.72个孩子,年龄差为1-4岁群体平均打算生育孩子数为1.77个,年龄差为0岁群体平均打算生育1.81个孩子,年龄差为-1至-4岁群体平均打算生育1.86个孩子,年龄差为-5至-9岁群体平均打算生育孩子数为1.99个,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群体平均打算生育1.66个孩子。
表2 不同年龄差群体的生育意愿状况
(二)夫妻年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年龄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户口性质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非农业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非农业户口群体意愿生育孩子数低于农业户口。受教育程度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以小学及以下学历为参照,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学历均对生育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其中高中/中专学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最高。住房性质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自建房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相比于租房群体,拥有自建房的已婚群体生育意愿更高。
配偶的个体特征对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配偶年龄对生育意愿存在显著负向影响,配偶年龄每增加1岁,已婚群体生育意愿降低1.3%。配偶的户口性质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以农业户口为参照,配偶为非农业户口的女性群体生育意愿低于前者。配偶受教育程度对女性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配偶为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生育意愿均低于配偶为小学及以下学历群体。
夫妻年龄差对生育意愿存在显著影响,丈夫比妻子大10岁及以上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为正。以夫妻年龄差为-10岁及以上为参照,丈夫比妻子大10岁及以上时,妻子倾向生育更多的孩子。5-9岁年龄差相对于-10岁及以上年龄差来说,也对女性生育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丈夫比妻子大5-9岁时,夫妻年龄差距每增加1岁,妻子生育意愿提高22%。夫妻年龄差为1-4岁对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正向促进作用,丈夫比妻子大1-4岁时,女性的生育意愿高于夫妻年龄差为-10岁及以上的群体。夫妻无年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为正,丈夫与妻子同岁时,妻子倾向生育更多的孩子。夫妻年龄差为-1至-4岁对生育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丈夫比妻子小1-4岁时,妻子的意愿生育孩子数随着夫妻年龄差距的增加而增加。夫妻年龄差为-5至-9岁对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丈夫比妻子小5-9岁时,夫妻年龄差距每增加1岁,妻子生育意愿提高39.9%。
表3 夫妻年龄差与生育意愿回归分析表(1)报告非标准化系数β值,下表同。
(三)夫妻年龄差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生育意愿的影响
由于不同年龄段群体生育能力与生育观念存在差别,故本研究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的夫妻年龄差与生育意愿进行了回归分析,探讨夫妻年龄差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生育意愿的影响。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夫妻年龄差对70后、80后和90后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均存在显著差异。
对于70后女性而言,以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为参照,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5-9岁对其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夫妻年龄差1-4岁、0岁、-1至-4岁、-5至-9岁都对其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5至-9岁年龄差影响最大。丈夫比妻子大1-4岁时,夫妻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36个。丈夫与妻子相差0岁时,妻子倾向生育更多的孩子。妻子比丈夫年长1-4岁时,夫妻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51个。妻子比丈夫年长5-9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67个。
对于80后女性来说,与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相比,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对其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而夫妻年龄差5-9岁、1-4岁、0岁、-1至-4岁和-5至-9岁等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80后女性群体中,年长丈夫5-9岁时妻子的生育意愿最高。丈夫比妻子年长5-9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14个。丈夫比妻子年长1-4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2个。丈夫与妻子同岁时,妻子倾向生育更多的孩子。妻子比丈夫年长1-4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2个。妻子比丈夫年长5-9岁时,年龄差每增加一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3个。
夫妻年龄差对90后群体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除10岁及以上和-5至-9岁年龄差值外,其他年龄差值对90后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呈倒U型,夫妻同岁对90后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最大。以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为参照,丈夫比妻子大5-9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36个。丈夫比妻子大1-4岁时,年龄差每增加1岁,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4个。妻子比丈夫大1-4岁时,妻子意愿生育孩子数增加0.3个。夫妻年龄差为10岁及以上、-5至-9岁对妻子的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
表4 夫妻年龄差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的生育意愿回归分析表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1.年龄差距引发女性生育焦虑,夫妻年龄差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周期性差异。夫妻年龄差距显著影响妻子生育意愿。在丈夫年长妻子婚配模式下,随着夫妻年龄差距扩大,女性生育意愿呈现降低趋势,丈夫比妻子大1-4岁时的女性生育意愿强于夫妻年龄差10岁及以上的女性。在妻子年长丈夫婚配模式下,夫妻年龄差距越大,女性生育意愿越强烈,夫妻年龄差-1至-4岁对女性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妻子比丈夫年长5-9岁时年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为正,且影响程度达到最大。
进一步研究发现,夫妻年龄差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代际差异。夫妻年龄差对70后、80后、90后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不同,夫妻年龄差为-5至-9岁时,70后、80后女性生育意愿最高,90后女性生育意愿在夫妻同岁模式下达到最高。70后、80后、90后女性所处生育周期不同,因此夫妻年龄差对三代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70后女性到了多轮生育决策任务末尾,临近生育最后时期,生育意愿会高于其他育龄女性,女性生育意愿存在末期效应[21],这与发展调节理论观点相匹配。80后女性所剩生育决策时期相比70后较为充足,因此-5至-9岁年龄差对80后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次于70后女性,90后女性生育时间更加充足,因此-5至-9岁年龄差对其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
2.“老夫少妻”模式挤压女性生育意愿,“姐弟恋”模式下女性生育意愿更高。与阳义南的研究[22]存在细微差别的是,并非所有男大女小的婚姻模式都会显著增加生育意愿。当丈夫年长妻子10岁及以上时,夫妻年龄差对70后、80后、90后女性的生育意愿无显著影响。受传统婚配观念影响,女性向上、男性向下跨越年龄梯度进行婚配的现象普遍存在,而“老夫少妻”模式不会促进妻子生育意愿,“老少配”并不能为女性生育意愿带来积极作用,妻子出于对未来的预想,无法承担同时照顾“老夫幼儿”的双重压力,过大的年龄差距会对女性生育意愿产生挤出效应。70后女性在妻大于夫的婚配模式下意愿生育多个孩子,当妻子比丈夫年长5-9岁时,女性意愿生育多个孩子的期望达到最高。而80后女性在妻比夫大5-9岁的婚配模式下生育意愿也达到最高,原因可能是70后与80后女性还存在“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且这一群体正逐步迈向生育末期,在外部观念环境与内在生理条件双重影响下,女性生育意愿较为强烈。90后夫妻家庭分工合作更加公平合理,男女赋权平等,女性地位受到尊重认可,友好的生育环境提升了90后已婚女性生育意愿。在夫妻同岁模式下90后女性群体生育意愿最为强烈。
(二)启示
1.满足高龄女性生育保障需求,释放生育潜能。70后、80后女性仍有较高生育意愿,两代女性群体均处于生育末期,生理、心理素质较低,其生育风险普遍高于其他育龄女性。缓解高龄女性生育焦虑应从心理辅助与外部支持两方面着手。首先,应对意愿生育的高龄女性进行孕前心理干预,排解生育压力,同时做好孕期、孕后心理疏导,预防出现产后抑郁;其次,要加强生殖辅助技术的普及,提高高龄女性受孕率,并将生殖辅助技术纳入医疗保险,减少生育成本,在医疗、经济方面为高龄女性提供双重生育保障,降低高龄女性生育顾虑,释放70后与80后女性生育潜能,提高其生育意愿-行为转化率。
2.淡化传统婚配观念影响,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由于性别结构失衡,适婚人群需跨越年龄梯度寻找伴侣,当前夫妻年龄搭配模式仍以“男大女小”为主。而研究结果表明,妻子比丈夫年长的婚配模式比丈夫年长于妻子的婚配模式更能促进女性的生育意愿,且女长于男的年龄差距越大,越能提升女性生育意愿。对于90后青年夫妻来说,夫妻同岁也比“男大女小”的婚配模式更能提升女性生育意愿。因此,为有效提升女性生育意愿,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婚育年龄差思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适龄群体营造自由、开放的婚配氛围,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其次,要避免产生择偶标准同质化现象,淡化男大女小、“老少配”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为适婚人群提供健康友好的择偶环境。最后,要积极发挥群团、高校等组织的引导作用,加强适龄青年婚恋观教育,树立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