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角度看网红音乐
2022-02-22文/白皓
文/ 白 皓
一、网红音乐传播和创作现状
在这样一个全民网红的时代,各行各业都充斥着网红,并由此产生了网红经济。网红经济对于经济薄弱,尤其是贫困地区、贫困人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普通人群而言,网红经济给一些人群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的同时,在这个群体中也出现了一些畸形或者病态现象。就音乐领域而言,一些网红音乐公司和个人,为了“博眼球”“抓耳朵”“引流量”,利用各种手段,推出了一些劣质、恶俗甚至低俗的音乐,这些音乐借助短视频平台以及网络音乐平台大量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目前,短视频平台以传播速度快、实时、精准等优点已经成为了大众进行娱乐的主要途径之一,可以说短视频和网红音乐是因为彼此的需求互相成就了对方,实现了价值的共赢。但是笔者认为这些平台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同时,作为文化传播的共同体,应该抱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进行传播。如不注意把控,那些畸形的审美就会深刻影响到大众的审美。
其实在网红音乐中,也存在着大量优秀的作品,如《送你一朵小红花》《错位时空》《星辰大海》等。这些作品旋律优美、歌词真挚,音乐制作质量考究,兼顾了思想性和艺术性。而像《穷叉叉》、中文版《PPAP》《彩虹猫》《小鸡哔哔》这类作品,笔者认为就存在较多问题,如歌词无厘头、无营养,旋律或者歌词要么以简单乐句、词语不断重复为主要特征,要么俗不可耐。演唱上更是惨不忍听,各种奇怪、夸张的唱法。但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他们没有分辨能力,甚至可以说短视频平台不会给你分辨的能力,这些高流量的音乐,每天源源不断的推送给用户。久而久之,大众就会觉得这些可能就代表了主流的音乐审美,并且在听觉上也由最初觉得好奇、有意思,变成了接受并且喜欢上这种音乐了。笔者作为一名专业音乐创作者和教育者,对于这一现象担忧已久。好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早就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并在政策上予以了引导和干预。早在网络还不是很发达的2007 年,中国多名知名音乐家就联合发出了抵制低俗网络的音乐的倡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21 年中国音乐家协会多次召开关于抵制低俗网络音乐的座谈会并在各大媒体公开发声,在全国音乐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主流音乐人纷纷表示,坚决支持。但是要想彻底改变这一现状是非常困难的,作为行业协会,只能提出倡议,并且在方向上予以引导,监管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哲学的区别
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都是音乐理论研究中比较常见的学科名词。音乐美学,即研究音乐美的学科,或者说是研究音乐情感的学科。它主要是研究音乐领域中美与审美的问题,也就是审美观念问题,属于哲学学科范畴,历史悠久。而音乐哲学是随着2001 年修订版《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中“音乐哲学”词条的出现,于2010 年前后建立的新学科。音乐哲学学科的建立也代表了音乐理论研究领域最新、更深刻的认知。音乐哲学是一门研究音乐艺术理念的哲学学科分支,确切来说就是音乐观念问题。从名称上,他们二者似乎有密切的关系,那他们关系如何呢?这一问题目前学界仍存在着不小的争论。笔者看来二者属于既有一定隶属关系又各自独立的学科,即音乐哲学可以包括音乐美学,但各自又有倾向性、相互独立。音乐哲学属于宏观学科,它的研究更加深刻;而音乐美学属于中观学科,研究的问题相对表象、相对具体。
三、从音乐美学角度看网红音乐
众所周知,音乐是抒发人内心情感的一门艺术,以弘扬真善美为主要特征。但是20 世纪严肃音乐领域出现了现代派、先锋派音乐,或许是受到了战争的影响,那个时代音乐充满了大量的的理性思维以及不和谐音响,在有些流派中感性思维甚至只占据很小的比重,因此美在那一时期已经不再是衡量音乐的主要标准了。在那个时代,作曲家们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和技法,甚至噪音元素大量充斥在艺术音乐领域中,成为了严肃音乐的代表。但是必定这一现象只存在于严肃音乐领域,况且这一现象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也趋于回归音乐的本真,即以美为主要标准。
网红音乐作为一种大众音乐,或者说商业音乐,应当兼顾思想性、艺术性和商业性元素。从音乐美学角度看,好的网红音乐也应该首先具备美的特征,也就是美学上所谓的正确的审美观念。那些采用简单旋律、歌词不断加以重复,或是采用无厘头歌词以及非常绕口的旋律,音乐制作水准低劣的音乐,不应该被广泛传播。这样的音乐会影响或者拉低大众的审美,尤其对于青少年而言,这种音乐会将他们带偏,甚至影响终生。专业学习音乐或者从事音乐教育的人都知道,音乐素养的积累和审美的建立,在青少年时期是最重要的,在这一时期一旦接触的主要是这类音乐,那么这类人在成人之后,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应该必然会受到较严重影响。反观从小接触优质音乐的孩子,长大之后他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也会明显高于那些从小接触劣质音乐的人。专业音乐教育界普遍认为我国国民音乐素质偏低,且明显低于西方发达国家,那么如果让我们的下一代听着这样的音乐长大,我们国民音乐素养的提高恐怕是天方夜谭了。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笔者似乎把这一问题看的过于悲观了。这类网红音乐作品,代表了娱乐精神,听这种音乐只是一种娱乐、减压的方式。但笔者认为即就是娱乐、减压,无论如何音乐不能脱离美的本质,那些劣质、恶俗的音乐不应该凌驾于正常的审美之上。比如《彩虹猫》这个作品,从头到尾歌词只有一个“喵”这一个字,作品速度非常快,旋律采用无限重复和重复变化的手法。并且这种手法只能通过电音虚拟人声方式实现,因此它本身就具有局限性。还有作品中文版《PPAP》,歌词基本围绕苹果、笔、菠萝三个词展开,旋律性极差,歌词更是无厘头。这两部作品完全背离了正常的审美,是一种病态的审美。
四、从音乐哲学角度看网红音乐
音乐作为一门抽象艺术,可以反映作品背后蕴藏着的丰富内涵,这其中有来自作者本人艺术理念,也有作品所表达的音乐思想等。对于音乐的欣赏者而言,音乐观念则主要反映了对于作品的理解。这一概念就来自音乐哲学学科,音乐哲学可以反映现实中普遍哲学观念和思维意识。那何谓音乐观念呢?音乐观念就是音乐在人大脑中的反映,它是长期实践的结果。
如果一个人长期接触的是那种劣质、恶俗甚至低俗的网红音乐,他浅意识就会觉得这种会给他心情愉悦,因此他认为这种音乐可能就是好的音乐。从技术角度看,这类网红音乐,对于普通听众而言更容易接受,因为它们不需要较高的音乐素养就可以听懂,旋律、歌词均非常简单,甚至很“洗脑”。从这些角度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这种网红音乐会如此受欢迎。比如作品《穷叉叉》,歌词是将一些影视片段台词、娱乐节目台词等串联到一起形成的,中间还夹杂了个别英文,几乎没有逻辑可言,完全无厘头。旋律方面,可以用俗不可耐来形容。演唱方面,多个版本更是怪诞、夸张。总之,该作品完全是建立在错误音乐观念基础之上的。但是这个作品简单易学,而那种高级的、优质的音乐娱乐价值又不高。
那么难道不能在艺术、技术和商业方面寻求好的平衡点吗?笔者认为是可能的。在网络音乐没有诞生之前,在大众音乐领域,那些流传在大街小巷的经典作品,就是很好的诠释。那一时期受欢迎的作品,音乐情感表达大多是真挚的,旋律是优美、朗朗上口的,歌词即就是反映爱情的,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直白、露骨,音乐制作上更是非常的考究。但如今,随着音乐制作门槛逐步降低,投资很少的钱就可以进行音乐制作。一些网红音乐公司也认为,只要作品有好的卖点或者可炒作的点,音乐制作的质量就不重要了,随便用MIDI 进行简单的制作,甚至很业余的制作就推出了。这种做法过于功利,究其本质就是音乐观念的错误。
现在的短视频平台、网络音乐平台将那种“洗脑”毫无营养的音乐视做挣钱的工具,从商业角度是合理的,它们的确更能引来流量,能够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音乐哲学角度看,是不负责任的,这种做法会导致整个社会对于音乐观念的建立出现错误的认知。因此这些平台要从意识上进行改变,不能动不动就说市场需要什么样的音乐,我们就推广什么的。而是要和那些音乐公司一起推出一些优秀的作品,让那些优秀的作品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健康的音乐环境,需要多方共同维护,作为企业应该在国家大方针、政策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下进行商业活动。这个问题就好比清末一些商家大量种植、贩卖鸦片,不能什么挣钱就做什么,我们要看清很多利润丰厚行当背后的巨大隐患和弊端。作为中国人,我们要对自己的国家和后代负责。从文化角度看,东西方本来就存在较大差异,那些在国外很火的音乐,被引进国内后,很多歌词都被翻译成了中文,通过歌词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作品非常的无厘头。我们应当推出一些弘扬中国优秀文化的作品,不能被那些国外作品侵袭、毒害。
当然,以上现象也不并不代表全部,在当代网红音乐中也有不少创作、制作优良的作品,像前文中提到的《送你一朵小红花》、《星辰大海》等。它们在艺术、技术和商业方面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从音乐美学和音乐角度看都是合理的,但是这类作品目前并没有成为网红音乐中流量最大的那一部分。
结 语
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虽然研究的是哲学层面的不同音乐理论问题,一个审美观念问题,一个是音乐观念问题。但从无论从音乐美学角度还是音乐哲学角度,笔者认为网红音乐都应该以审美为主要标准,在艺术上要兼顾思想性和艺术性,并且要有正确的音乐观念。脱离这些标准和特征的网红音乐,就是不好的音乐,我们应当抵制。
笔者作为一名研究者,希望各短视频平台、网络音乐平台和音乐制作公司,应当抱着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推出一些符合正常审美、音乐观念正确的作品。作为普通大众,应当有分辨能力,不盲目跟从。作为音乐教育者,在日常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审美的能力和正确的音乐观念。作为音乐创作者,在创作中不能将经济利益或者网络流量摆在首位,要创作大众喜爱的有营养、有价值的音乐作品。总之,要想改变目前网红音乐病态的现状,促进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