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外的博弈:对城濮之战战前梦的政治解读
2022-02-21张雁勇杨宇鲲
张雁勇, 杨宇鲲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城濮之战是春秋时期最重要的战争之一,也是晋楚长期争霸的首场大型战争,其影响可谓十分深远。《左传》《国语》《史记》等文献皆对此进行了翔实生动的记录。值得注意的是,《左传》记载了两军主帅晋文公与楚令尹子玉在战前都曾做过离奇怪异且充满象征意味的战前“梦”。目前学界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多集中于此梦对战争结局的预兆性[1-3]及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二人梦境[4]428-448[5-7],而鲜有以战争前后各方的政治意图为视角进行解读者。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晋楚争霸视域下,从政治角度对晋文公和子玉的战前梦进行考察,进而窥探春秋时期大国争霸的复杂局势和争霸行为的合理性建构。
一、晋文公梦楚子:战略布局与全盘谋划
城濮之战不仅是晋楚两国首场大规模军事冲突,也是关系到中原各国的一次重要战争。晋文公在大战之前梦到与楚成王搏斗,被成王伏在身上吸吮脑浆,梦境惊险怪诞。从心理学角度看,大战在即,晋文公很可能是受到紧张焦虑等情绪的影响,导致心神不宁而发噩梦。结合晋文公早年奔逃于诸国的经历,面对昔日“以适诸侯礼待之”[8]1659但即将兵戎相见的楚成王,文公表现出惶恐惧怕之态实在是人之常情。然而从《左传》所载晋文公及其臣下的一系列对话和举措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文公在战前向外透露自己的噩梦等行为并非完全出于畏惧和愧疚心理,其一系列举动背后的政治意味也不可忽视。
此外,晋文公对战前诸国间矛盾和外交动态的把握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战争走向。在他归国之前,晋国在惠公、怀公治下已不复献公时期的发展势头,齐国在管仲去世后也“会竖刀等为内乱”[8]1658。中原两大国困于内乱而无暇顾及势头渐盛的楚国,楚国在击败宋国后俨然中原霸主。游历各国的晋文公对形势了解颇深,归国之后除了着手修整内政,便是迅速以高超的外交手段拉拢众国、孤立楚国。彼时楚国虽盛,终究被各国视作蛮夷,且称霸操之过急,不免引起各国的不满,这给了晋国团结多方力量的可能。《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狐偃献计:“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11]486于是晋国侵曹伐卫,与齐国“盟于敛盂”[17]493,同时鲁国“杀子业以说焉”[17]494,晋国解除了齐、鲁方面的威胁。之后宋国又令门尹来晋国告急,晋文公终于明确说出:“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17]497先轸出谋,使宋国贿赂齐、秦并求二国解楚之围,再分割曹、卫之地赐宋国,而楚国不舍曹、卫,这样楚国便与齐、秦交恶。于是,齐、鲁、秦三个大国都在晋国的外交努力下倒向晋国一边,楚成王显然也意识到局势对己不利,只得退至申地,下令“无从晋师”。
行文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晋文公在战前宣称梦到的“楚子伏己而盬其脑”,除了担忧等主观心理因素的影响外,还离不开出于现实考量的客观需求。晋国在做好战争准备,处理好外交关系后,开始面临如何构建战争合理性和最大程度上利用一切非理性因素以最终取胜的问题。大战在即,楚众晋寡(2)关于晋楚双方参战人数的问题,童书业结合《韩非子》《吕氏春秋》的相关记载,推测楚众晋寡。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305.且楚军占据地险优势。在晋文公的设想中,战争不仅要取胜,还要师出有名。晋军主要将帅也许能够看到晋文公种种举措背后的处心积虑与争霸决心,但军队中普通军吏或士兵却很难有这般认识,多数人意志尚未统一。于是晋军采取“退避三舍”时,便有军吏发出疑问:“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17]500这种情况下,晋文公必须采取某种措施来应对。同样,他离不开狐偃、栾贞子等人的默契配合。《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
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师背酅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17]501-502
这里用三段对话的形式描写出晋文公在最关键的开战前夕从三个层面完成道义和争霸行为的高度统一。第一段对话站在晋国的角度,借狐偃之言,间接表明晋文公对此次战争决意已定。若一战而胜,便称霸于诸侯;即便落败,凭借晋国“表里山河”的天然险阻,对国家也不会有太大损失。第二段对话站在姬姓大宗的角度,展示了晋国实际是为姬姓、为周天子而战。此前狐偃曾向军吏解释“退避三舍”的意义[17]500,此处栾贞子进一步说明,尽管楚国曾有恩于晋文公,但相较于“汉阳诸姬,楚实尽之”的侵略行为,恩是小恩,耻是大耻,小恩已由“退避三舍”报答,所以此时以“不如战也”来洗雪大耻。第三段对话站在天命的角度,明言“我得天”,狐偃为晋文公释梦的结果是楚国必败。这些层层铺设、逻辑分明的对话,实际上是在向全军宣示:晋国兼具天时、地利、人和,尽可放手一搏。
传统观点多认为,文公之梦是自觉有愧于楚成王的情绪和对战败的担心所致,但从政治权谋的角度解读,将此梦视为晋文公为争霸得胜的手段也完全说得通。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一点,这里没有此段对话是晋文公和狐偃之间私密交谈的证据,反而晋文公听到舆人之诵、与栾贞子交谈等迹象,均说明关于梦的言论未必是单独说给狐偃听,更像是要传达给身边众人。
另外,从以下几点理由可以推测此梦是晋文公的一个政治托词。第一,按照《左传》记载,若晋文公的确在战前梦到楚成王“伏己而盬其脑”,那这梦境发生的时间、内容,以及狐偃对梦的解读都显得十分恰当,甚至有些巧合。换言之,无论晋文公是否真有此梦境,只要将梦说出口,对梦的解读权就自动转移到释梦者手中。而一旦释梦者对此梦的解读出现某些不当之处,则很可能影响到晋文公一直追求的“师出有名”,从而进一步影响战争本身。如东汉王符就认为:“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大恶也。”[18]晁福林也持类似观点:“由于春秋时期的占梦还不像蓍筮那样,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所以人们对于梦的解释往往有较大的距离。”[4]442既然没有统一的释梦理论,此处狐偃的解释就更像是某种主观预设下的强制阐释,是“以证实前在结论为目的开展推论”[19]。这种以权力为后盾的强制阐释,必然建立在老谋深算的晋文公、狐偃二人私下“排练”之上。第二,传统观点认为晋文公有梦如此,离不开愧对楚国恩惠的情绪。诚然,在晋文公还是公子重耳之时四处投奔,楚国是为数不多的几个礼待他的国家之一。但晋文公所受之恩无非“楚子飨之”“乃送诸秦”[20],更何况已经完成了当初口头许诺的“退避三舍”,作为政治家与一国之君,他不太可能只看到过去某些小恩小惠而被所谓愧疚之情缠身。第三,“梦”本身“不为外人知”的特点使它极易成为一种政治手段。我们可以设问,倘若晋文公确实打算借助一些非理性因素来达到目的,他会选择哪种占问方式呢?对比下来,一定是梦占最具可操作性。原因显而易见,梦是自身精神世界的活动,除非告知他人,否则他人永远无法窥视梦境的内容。梁道礼即谓“梦纯是个人的知觉,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进行有声有色地描述”[21]。第四,假托梦境以附会谋利的事情在春秋时期也时有发生。晁福林说:“因为梦境为人们所重视,所以春秋时期有假托某种梦境而为自己谋取利益者。”[4]444对此,他以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来为其子造势和骊姬借梦谋害申生为例,说明梦完全可以当作一种政治手段,且凭此手段达到目的的并不罕见。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晋文公的梦不论因何发生,甚至不论是否真的发生过,他与狐偃关于梦的对话都是确保争霸胜利的政治手段和权谋之术。此举一方面塑造了晋文公的仁义形象,使军队师出有名;另一方面借梦象宣称“我得天”,有利于打消晋军一切战场之外的顾虑,充分调动军队必胜的信心。孔子“晋文公谲而不正”[16]154的评价可谓精准。从准备到外交,统一全军信念,再到构建争霸战争的合理性和道义性,最终一战称霸,晋文公及其臣下在《左传》所叙这一过程中将道德与权谋高度融合,把政治家的特质发挥得淋漓尽致。
二、子玉梦河神:“祭不越望”与众心不一
与晋国全军上下用心一处的势头不同,楚国在战前流露出的种种迹象表明,子玉落败并不完全因为个人指挥和战术策略等主观因素,而是多种客观因素从内而外地决定了楚国在这场战争中难以取胜。我们从子玉战前梦到河神这件事便可窥一斑。《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先战,梦河神谓己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及连谷而死[17]510-511。
关于城濮所在地,杨伯峻认为在今山东省旧濮县南七十里临濮城[22],陈可畏总结前人观点,认为城濮“在陶丘西北九十里,濮水之南,其地当在今山东东明县东部”[23],可知城濮在古黄河附近。在《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中,河神特指黄河之神。在子玉的梦中,河神向其索要祭品并许诺以“孟诸之麋”作为交换,孟诸在宋国境内,正是子玉心中所求之地。可面对梦境中河神丰厚的回报,子玉却不为所动。荣季劝告子玉祭祀河神,言下之意是暗指子玉爱财,不舍得将琼弁、玉缨当作祭品投入河中。但子玉身为楚国令尹、若敖氏后裔,此刻又是楚军主帅,几件琼弁、玉缨恐怕不足以令他放弃祭祀河神。子玉之所以“弗致也”,真正的原因应该与楚国祭祀传统和规范有关。《国语·楚语下》载观射父曰:“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24]《礼记·祭法》:“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25]詹鄞鑫指出:“这就意味着五岳四渎九镇四海诸神,主要是作为领土的象征来祭祀的。”[26]亦即先秦时期各国的祭祀与国之疆域有密切关系。《左传·哀公六年》记载了楚昭王对于祭祀黄河的态度:“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雎、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穀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27]楚昭王明确说出自己的病情与黄河无关,由此可推断,楚国对于不在其境内的黄河无所畏惧。《左传·宣公十二年》虽然记楚庄王祭祀黄河“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28],但此事发生在晋楚邲之战后,楚军以胜者身份祭祀黄河,是得胜后具有耀武成分的祭祀,实属个别事件,不可视其为常祭,郑杰文称之为“出于某种目的的临时祭祀”[29]。《礼记·礼器》:“晋人将有事于河,必先有事于恶池;齐人将有事于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30]故祭祀黄河虽不是晋人之专属权力,但结合相关史料分析,至少黄河未成为楚人常祭的对象。
再者,从祭祀主持者身份的角度看,子玉也并非祭祀黄河的合适人选。子玉虽出身楚国望族若敖氏,又任令尹,可谓身居高位,但毕竟只是宗族而非诸侯。《礼记·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31]四渎,“江、河、淮、济也”[32]。这里,诸侯与四渎被放在对等地位。据此推测,先秦时期对黄河的祭祀权属于天子与诸侯所有。我们在先秦史料中也可发现,祭祀黄河的主持者大多为诸侯,如《左传·文公十二年》载“秦伯以璧祈战于河”[33],或楚庄王“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祭祀时用超过自己身份地位的礼仪规范,属于僭越行为,是无礼的表现。《国语·楚语上》便有一例:楚卿屈到嗜芰,去世前说“祭我必以芰”,但其子屈建却认为这不是卿大夫能够享受的祭祀礼仪,不遵从父亲遗愿。可见遵守因身份等级而不同的祭礼是祭祀的规范。既是令尹,子玉应当明白,即便梦到河神索玉,自己如果真的主持这场祭祀河神的仪式,则无异于僭行楚王之礼,难免落人口实,给人以话柄,“子玉不祀河神,除性格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不是国君身份,不能淫祀,否则就要被‘禁督’”[34]。此外,李炳海的解释也可看作子玉不祭河神的另一条理由,他认为:“子玉率兵来到距离黄河很近的城濮之地,周围的环境对他来说是陌生的。相反,对于晋人来说,黄河之神却是友好的,亲近的……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楚人必然对黄河怀有一种拒斥心理,甚至有敌对情绪。”[5]
经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子玉虽有梦如此,但他有不祭河神的充分理由,这一点楚人应该理解,为何荣季却将子玉不祭河神的原因归结于自私自利,说“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呢?或许我们可以从当时楚国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找到线索。子玉身为楚国望族若敖氏后裔,是“春秋时期楚国最有权势的芈姓氏族”[35]229,在这场战争开始之前就面临着来自楚国内部两股力量的忌惮与猜测,分别是楚成王与另一大族——蒍氏。楚成王曾明确表达出自己不愿与准备充分的晋军交战,命子玉撤离宋国。然而子玉公然违命,坚持请战,并说:“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结果便是“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17]499。对于这里的“若敖六卒”,石泉解释为“若敖氏家族的私卒”[35]230,李世佳进一步指出“若敖六卒”共有兵车180乘,兵卒近6 000人,“是春秋时代楚国最强大的‘私卒’,对楚王权构成严重危险”[36]。拥有这样一支强大的私卒,正是子玉敢于违背楚王的底气所在,也是若敖氏被楚王忌惮的重要原因。后人赵盾对此一语中的:“彼宗竞于楚,殆将毙矣。”[37]
子玉所言“谗慝之口”是指何人?我们回看子玉接任令尹时众人对他的态度和评价,可以推测所谓“谗慝之口”主要是指蒍氏一族。子文任令尹期间,“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38],孔子都赞其“忠矣”[39],可谓尽心尽力。但随着若敖氏逐渐开始包揽军政大权,必然会引起其他公族的不满。鲁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7年),子玉因建立军功被族兄子文荐为令尹,蒍吕臣问子文:“子若国何?”意指子玉不能堪此重任,子文只能强调子玉的军功来应答:“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40]随后僖公二十七年(公元前633年),子文和子玉分别在睽、蒍二地军事演习,“国老皆贺子文”。杨伯峻集各家注解释为“举拔得人,为之庆贺,古有此礼”[11]485。唯独年幼的蒍贾不以为然,言:“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11]486蒍氏众人种种言语中无不透露着对若敖氏的不满情绪。子玉死后,蒍吕臣为令尹,也间接说明了若敖氏一旦出现危机,蒍氏便是既得利益者之一。
上述矛盾仅是若敖氏在国内面临的众多矛盾中较大的两对。以拥兵数千、家族势力权倾军政的身份出任令尹,子玉无疑会受到来自多方力量的阻碍。也许这也是他急于证明自己,即便楚成王下令“无从晋师”仍坚持与晋交战的原因。子玉清楚地知道,除非再次建立军功,不然所谓“谗慝之口”会长期跟在若敖氏身后。所以他在交战前不祭河神,试图示人以不僭礼、无二心的态度,不给人留下话柄,但最终还是被荣黄解读为爱惜财产,“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17]511。可以设想,无论子玉是否祭祀河神,很可能都会被过分解读甚至故意夸大,从各个方面给他加上罪名。台湾学者刘文强也持此看法,他说:“但是反过来看,祭神就一定受庇佑吗?稍前些时的虢公不就是祭神而亡国,而且还着实被人骂了一顿?可见祭神与否不是关键。”[41]而在这一事件中,子玉的儿子大心、族弟子西的表现似乎也从侧面印证此说,他们在战败后对楚成王使者说:“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可若是真的回到楚国,难道子玉及其族人会坐以待毙吗?子西的行为或许回答了我们,在回到楚国后,虽“王使为工尹”,却“又与子家谋弑穆王”[42],足见若敖氏与楚王和其他公族间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已经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
三、结 语
普鲁士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曾说:“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更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延续,是通过另一种手段实现的政治交往。”[43]从来没有真正纯粹的战争行为,任何历史时期的战争都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政治考量和博弈,春秋时期的战争也不例外。孟子曰:“春秋无义战。”[44]这一时期的战争虽不像战国时期“主要是为了兼并土地”[45],但其中的计策、谋略、政治背景等因素相互纠缠的复杂程度丝毫不弱于历史上任何时段。尤其大量非理性因素与阴谋阳谋交织,在史官的记载下又被赋予道德色彩,衍生出种种可能性,梦象或梦占便是其中的典型。应当说明的是,站在政治语境下,梦境是否发生过其实显得无足轻重,它存在于史书记载的原因是其工具性或政治活动的需要,而非仅是梦境本身。以上述晋文公和子玉的梦为例,可以看到双方在战场之外都面临来自各方的多重政治压力,这些压力也在两人梦境中反映了出来。晋文公在稳定晋国内政后迅速作好战争准备,眼光精准而长远,同时在狐偃的配合下以释梦的形式最终完成争霸合理性和全军团结性的建构。反观楚国,子玉及若敖氏不仅没有得到后方的全力支持,更因与楚成王、蒍氏的矛盾,多处遇到掣肘。可想而知,即便子玉祭祀黄河,投入多少祭品财物,也很可能会被别有用心之人说成无礼、僭越的表现,毕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结果都是众心不一,失败也在所难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左传》所载晋文公和子玉的战前梦绝不仅是简单的心理因素使然,梦境背后实际上承载了复杂的政治因素,同时也符合《左传》“夫将叙其事,必预张其本”[46]的书写模式。《韩非子·饰邪》云:“龟策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47]晋楚双方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对梦象加以阐释和利用。正如邵鸿所说:“在军事领域,由于神秘主义的广泛影响,神道设教也成为历代治军作战的常用伎俩。”[48]如何在最大程度上争取对己方有利的一切资源,必然是任何军事活动都在追求的永恒目标。晋楚争霸过程中对梦境这一非理性因素的运用,实为“神道设教”在战争中的一次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