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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的历史考察与时代启示*

2022-02-18袁田田

医学与哲学 2022年22期
关键词:考试院考试内容考试制度

袁 坤 袁田田

中医师考试是民国时期中医人才甄别考核的重要方式,是中国近代体制化建构的内容之一。对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深入剖析中医体制转型及民国社会改革的真实面相。但目前学界的关注度显得较为薄弱,个别学者考察了民国时期医生考核制度的发展历程、近代中国“考医”观念的历史演变,亦有学者以个案探析中医考试的具体实施及评价反思[1-4]。但关乎中医层面的内容挖掘及视角拓展尚显不足,对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形成过程的文化解读及经验总结不够到位。本文尝试从分权与集权、传统与现代双层面剖析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化的历史过程,以期对当代中医师资格考试提供一定时代启示。

1 “放权”到“收权”: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化的演进

清末民初,“中医杀人”“中医非科学”的污名化及“废止中医”的挑战加剧了中医界的危机感,危机逼迫下的中医改良势在必行,改良道路之一即借鉴西医考核制度改造中医,时人相信“中医考试,是我们中医的护身符”[5]。在中医界的呼吁下,地方政府开始局部范围组织中医师考试,目前可见民国较早的中医师考试有1914 年江西省警视厅组织的全省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等考试权力皆由地方掌管,中央行政放权赋予地方较大自主权和灵活度,促进了中医师考试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1.1 考试机构的设立与发展

1946 年以前,中医师考试皆由地方操办,考试权并未独立而是依附于地方行政权,中医师考试由地方行政部门(警察厅、卫生局、公安局、市政委员会等)全权操办。

光绪时期,江宁知府柯逢时在南京(江宁府署)发起的中医师考试,即由知府主持考验中西医,“应考的中医有七百余人,只取了一百多人。西医四十余人,只取了十余人”[6];两江总督端方推行的中医师考试则由提学使司(学使陈子砺)负责督办[7]。由于晚清政府未出台具体的中医师考试政策,地方中医师考试负责机构不一而足,有如府衙、提学使司、巡警道、提刑司等[8]。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清政府模仿日本医政设立巡警部卫生科,卫生事务皆属于警察管辖范围,“卫生,警察关系亦颇重要。举凡清理道路、检查饮食物、防制时疫流行等……又有卫生警察,以防人民之疾病”[9]。此后至北洋时期,全国各地中医师考试事宜统一由警察厅办理,内务部于1922 年颁布的《管理医士暂行规则》明确指出,经“警察厅考试及格领有证明文件”[10]者才具有中医开业资格,说明长时间内警察厅是官方指定中医师考试的主管机构。揆诸北京、天津、江西、山东、陕西、新疆等大部分地区的中医师考试实践,此间基本由警察厅或公安局掌管,如江西中医师考试“举行四五次,前则由警察厅办理,后则由公安局办理”[11]。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随着中央卫生行政组织的成熟,全国各省市普遍设立卫生局,中医师考试遂转由地方卫生局操办。如此设置并不一定符合中医发展的要求,南昌市中医公会向江西省政府提出异议,中医事务不应当由卫生处管理,“卫生处皆西医人才,其于义理事实必多捍格者,不能强之负责也”[11]。

晚清至民国,中医师考试机构从无到有逐步确立完善,是国家层面开始关注中医、地方层面积极实践双向互动的结果。

1.2 考试资格的限定与调整

限定考试资格是保证中医师考试公平、招考工作高效、录用人才优质的前提,民国时期排斥打压中医的倾向使中医师考试资格的制定不合理、较随意。1914 年,北平、江西、江苏等地分别颁布取缔医生章程,《江西警察厅取缔医生章程》对中医师考试资格、考试程序、成绩评定有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凡现充各机关医官及在本国及他国肄业医学三年以上,领有毕业文凭证书呈验审查合格者,均免考试。”[12]是为中医师考试双轨制的尝试,即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免试与无医学教育背景人员考试并举,这一规则足以慰藉中医人“漏列中医案”的失落与打击,江西中医界盛赞“是不特医界之幸,亦地方之幸也”[12]。而随着废止中医趋势的加剧,此规定渐趋不合理。1935 年,《南昌市医士(中医)登记管理暂行规则》亦明确规定“其在教部立案之中医毕业者,准予免考登记”[13],然而南昌市中医公会对此却颇为不满,“照此规定,中医绝无免考之资格”[14],因为早在1930 年教育部就已禁止中医学校立案办学,并训令各地中医学校改称为学社,这样一来,该规则于中医人而言非但无益,反而近乎于戏谑,南昌市中医公会请求改为“行医五年以上确有经验者,亦请一律免考”[14]。南昌市政委员会并未理会这一请求。

客观而言,有医学教育及从医经验即可免试获证无疑使中医资格考试有失公平性、合理性、严谨性。至20 世纪30 年代,医学生免考特权已逐渐取消,《中医条例》规定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成为应考必备条件之一,烟台县、南海县中医师考试即规定具有中医教育背景是应考的限定条件之一[15]。揆诸同时期各地中医师考试规则,考试资格逐渐放松,由一两项必备性条件完善为多项选择性条件。

1.3 考试内容的优化与完善

考试内容是中医师考试的关键部分,它决定了考试的公平性、有效性,成为社会评价中医师考试优劣的衡量标准。从20 世纪初期到中期,中医师考试内容总体呈现出不断优化完善的趋势,见表1。

表1 民国部分中医师考试情况表

首先,考试科目不断多样化。随着中医科学体系的逐步建立,考试科目不断增多,以江西省中医师考试为例,从1915 年至1936 年,考试科目从不分科发展为细分11 科,且随着中医科学化的深入,中医师考试内容走向中西结合、从专科走向全能,不仅需要测试中西医知识,必试科目中还包括“国文、宪法”两科,突出对中医人才人文素养的检测。其次,考试题型不断丰富增多,从必考发展为选考,应试者可根据自我擅长选择某一科某一题进行作答,给应考者充分的发挥空间及学科特长展示余地,有利于促进中医师考试的个性化发展。再次,于笔试、口试之外增加实地考试,甚至规定能否获证取决于实习是否合格,笔试及格者必须“派赴市立外城医院试诊,试诊期各为七日”[16]或“入传习所受三个月普通医学训练后,始发给证书应诊云。”[17]说明在注重对考生知识性与素质性综合考察的同时更为突出对实践能力的培育。可见,中医师考试内容逐步系统化。中医师考试制度在地方主导下逐步趋于成熟,然其弊端亦显而易见。分散多元的中医师考试机构无疑窒碍了中医师考试的有序管理(规则制定、公平性保障、监督制约等),且无论警察厅亦或卫生局皆非专业化考试机构,不利于中医人才的选拔及能力测定。可见,地方主导的省考致使考试内容参差不齐、评判标准高低不一、医生资源固化不流动的问题亦难以避免,开展全国中医师考试势在必行。

1930 年,国民政府成立考试院,下设考选委员会掌管全国职业考试事项,但由于余岩、汪精卫等人的反对,中医考试迟迟未能纳入考试院的统筹计划之中,直至1936年在中医界的抗争努力下,国民政府颁布《中医条例》方明确规定中医考试应由考试院统管,然而1937 年~1945 年,八年的时局动荡又使全国性中医师考试化为泡影,直至1946 年时局初定,第一届全国中医师考试方如期举行。从此,中医师考试由专业化考试机构考试院主管,全国各地设立考试试务处协调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结束了过去中医师考试分散进行、各自为政的低效局面,逐步建立起全国统一管理、地方积极配合的垂直型管控模式及考试事务自主、考试机构独立的专业化管理体制,促进了中医师考试制度的科学化发展。至于考试资格亦有重新设定,五条限定条件有利于满足多背景中医人的个性化需求,且更为注重考量应考者是否具有医学教育及医学实践经历,使中医师考试更为专业化、规范化。同时,免考与应考的双轨制完全演变为以考为主的单轨制,促进了中医师考试的公平公正。考试院在充分借鉴地方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取长补短,使中医师考试制度基本定型。

考试权的“放”与“收”是国家意志与地方行为上下互动的实践演绎。民国政府先后颁布多项法令促使中医师考试的法制化发展,但时局长期动荡不安使国家层面的中医师考试一直悬而未落、难以实现,在中医群体的抗争努力下,各省市政府纷纷根据中央政令的顶层设计自主制定中医师考试规则,中医师考试权基本下放至地方。考试权的下移促进了中医师考试制度的成熟,其标志是中医师考试机构普遍设立、考试资格规范调整、考试内容优化完善、考试程序完整定型。1946 年后,中医师考试权又从地方收归中央纳入国家治权体系,国家强有力的制度安排使中医师考试制度走向现代化转型,考试机构正规化、考试资格规范化、考试内容专业化、考试程序科学化,奠定了当代中医师资格考试的基础。

2 “传统”与“现代”并存: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化演进

中医师考试权收归中央,考试院成为考权的实际掌控者。考试院院长戴季陶极力提倡中西结合建立中国现代考试制度,但实施过程中又倾向于效法古制[18],致使中医师考试制度化过程呈现出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的时代特征。

1946 年11 月1 日,第一届全国中医师考试在南京、北平、上海等14 个考点举行。9 月1 日,14 个考点分别开始接受报名,考生须先通过资格审查才被允许报名,报名完成再参加体格检验,若有残疾、肺病无法治疗者、神经病、糖尿病等均不得参与考试,当局对应考者身体素质要求之严格可见一斑。考试前,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即已临聘陈郁、张简斋、丁仲英等专家组建典试委员会,每位专家各选一至二科拟就两道题目组成一套试卷,当场密封并于10 月7 日前送交考试院,考前几日由专员将试卷亲送或寄送至14 个考点,如上海试点的考卷在10 月31 日由专员专机送达,监试主任接到试卷后在考点密室验封开拆,再指定人员在密室内连夜印制试卷,并派监察使全程监督,印卷工作人员至11 月1 日开考后方可离开密室,保密工作极为严格。地方考试办事处在考前也须聘请三至五位中医界负有声望之人组建口试委员,人员名单提前送交典试委员会审核后再聘为襄试委员。考试当日清晨,六点半即点名核实证件允许考生领卷入场,迟到者不得入场考试,监考人须向考众说明考场规则,诸如不得夹带小抄、不得在试卷上留有标记、不许抄带试题离场等,是年共有36 名考生因违反考场规则被予以扣分或取消成绩的处分。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将试卷弥封,由试务处专员运送至南京考试院,聘请专家阅卷后公示录取名单[19]。

由此可见,1946 年~1948 年举行的三次全国中医师考试近乎一次标准化的现代考试,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首先,在地方性中医师考试规则及中央《管理医士暂行规则》《医师法》《考试法》等法规的指导下中医师考试实现法制化发展,组织中医师考试得以依法进行;其次,中医师考试自归考试院掌管后,考试权便与行政权相分离得以独立存在,自上而下建立考试垂直管控体系,在中央由考试院统领政策制定、命题、阅卷等考试环节;在地方设立考试试务处、办事处负责办理各区考试报名、考试组织等具体事宜;再者,中医师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录取原则基本确立,考试过程严谨、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结果透明。此外,全国中医师考试打破古代男性医学体制传统,女性亦被赋权参与中医师考试,1946 年全国中医师考试362 名录取者中就有21 名女性[20]271。

然而,中医师考试制度在走向现代化转型的同时又遗留了诸多民族传统的痕迹。

其一,中医师考试内容的传统性。全国中医师考试留给时人的印象是“试题之性质,重于‘则古’”“此次中医师考试,囿之于旧章,导之于旧学”[21],考试内容的落后迂腐成为社会共识,国文考试仍循科举旧制以经义为主,1947 年全国中医师考试国文试题为“不患无位患所以立说”,众考生“考得一个个垂头丧气”[22],时人抨击道“其实这题目到四书中一找就找出来,读过四书的自然容易”[23];而内科考试则又侧重于玄虚层面的探讨,1946 年内科试题为“亢则害承乃制论”“风数行而善变论”,两道试题极为虚玄空泛,应考者“几有无从落笔之慨”[24],不少考生因此心灰意冷而放弃口语考试。试题内容决定答题形式侧重于论理,不倾向于对病症的诊断,内科、诊断等科试题与科举策论考试如出一辙,与宋代太医局考试中对“诸经大义”的论述一样都要求因题作论[20]19,有人认为自己之所以应考失败就在于“平日勤于治疗之症,而疏于说理之论”[25]。且考试用语以文言为主颇为晦涩难懂,题目表述与古代医官考试如出一辙:“……其脉浮而紧涩者,名为何症,何法治之?”(元代)[26],“……渐肿渐痛,形如伏鼠,面目虚浮,系属何症?”(清代)[27],“……足胫失觉,舌现红波,脉搏洪数,究竟是何病?”(1946 年)[20]这与民国白话文教育主旨似不相符。

其二,中医师考试科目的传统性。三次全国中医师考试必试科目中专业考试科目仅设有传统性质的诊断学、方剂学、药物学,是传统时代的延续,现代生理、解剖、病理、药理等学科知识皆在考试范围之外,至于为何如此设置,考试院考选委员高德明解释:“觉得目前正是新旧过渡的时期,对于‘革新’固然是我们的目标,但还不能过存奢望。”[28]由此可见,主考者思想上的束缚、改革力度的不足是导致考试现代化不够彻底、传统因素得以大量遗留的主要原因。

其三,中医师考试录取形式的传统性。1947 年全国中医师考试共录取198 人,以成绩排序按“最优等、优等、中等”三级录取,这与宋元医生考试及清代医官考试按“一二三等”“一二三甲”分类录用的形式如出一辙,与科举制殿试“三甲”录取制亦不无雷同之处。1946 年台湾地区甚至欲效仿科举取士的做法,为录取者颁发“医中状元”“医中探花”“医中榜眼”的荣誉奖励[29],这样的嘉奖虽则并无实际意义,却仍“是一种科举精神的延续”[30]。

除此之外,严肃考纪、理论与实践并重、严格考试流程等封建时代医官考试传统亦被民国中医师考试吸收借鉴。

现代化不是对传统的排斥,而是基于传统又超越传统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31],传统性与现代性融合是中医师考试制度演变的内在属性、根本特征。后发型现代化社会,现代机制的引入必然会激发现代与传统的矛盾冲突,如何处理两者的“破”“立”关系是中央政府治理转型期面临的一大难题,民国中医师考试在权归考试院后未能处理好传统因素的继承与创新关系,大量科举制精神的延续致使中医师考试的社会评价不高、自我效能低迷,抑制了中医师考试制度供给效率的提升,“使人对今后的中国医学前途感觉到杞忧!”[30]中医师考试组织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缺乏社会凝聚力、威信力、驱动力的国民政府在短期内难以克服的。

3 “破”与“立”: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的时代启示

中医师考试是推动国家权力建构、完善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征之一,当代中医师资格考试可借鉴民国中医师考试的思路举措,在处理好传统与现代关系的基础上破旧立新深化考试改革、健全考核体系、破除机制障碍,保障中医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

3.1 破西化倾向,立中医思维

与民国时期中医教育模式不同,当前中医药教育弱化对中医典籍的研读,致使中医思维逐渐削弱。当代中医师资格考试要处理好中医知识与西医知识的构成比重关系,降低西医内容占比,避免考试西化倾向。要构建以中医思维为主线的综合化考试模式,实现中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中医临床各科的综合[32],全面考察应考者对中医理论的掌握度、对中医文化的理解度、对中医辨证论治的领悟度,从知识维度、能力维度实现对中医思维的综合考核,倒逼中医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原汁原味读中医经典,提升运用中医理论的实践能力,树立中医药自信,在临床治疗中凸显中医特色。

3.2 破因循守旧,立与时俱进

因循守旧是导致民国中医师考试制度效能受抑制的主要原因,坚持与时俱进是推动中医师资格考试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时代进步、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健康中国”视阈下的中医师资格考试要加大对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评价体系的改革创新。首先,中医师资格考试内容须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将中医药理论创新、新药创制、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疫情防控中发展的中医药证候学调查、分子对接研究等学科前沿知识充分融入考试内容,守正与创新相结合激发中医药的生命力。其次,改革单一的传统纸笔考试形式,实现中医师资格考试的信息化、智能化。将大数据与考务管理相结合、VR 技术与题型创新相结合、“互联网+”与考试服务相结合,利用网络新技术规范考试管理,增加虚拟现实情境考查丰富考题形式,建设人工智能一体化考试平台强化考试服务意识,提高考试组织效率,化解考试风险,提升考生体验感。最后,创新多元化考试评价体系,改变“一考定性”的传统陈规而注重全过程考核。使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统一、定量评价(医术)与定性评价(医德)相结合,激发学生的自主创造力和学习积极性。

3.3 破临床能力下降难题,立中医岗位胜任力

民国中医师考试极为注重对医师临床实践能力的检测和训练,以达到杜绝庸医的效果。新时代以来,优质医疗需求的上升对医学生实践能力提出多方面要求,学者总结出临床技能与医疗服务能力、信息与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八方面核心能力,即“岗位胜任力”,指能胜任岗位需求并取得优秀成绩所具备的能力及素质[33]。有学者采用“SPSS+AMOS”统计方法通过实证分析探究得出,中医岗位胜任力由“个人特质”“专业知识”“临床能力”和“科研能力”四要素构成[34],明确了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改革方向。当前中医师资格考试应以岗位胜任力四要素为导向完善考试内容、调整评价标准,既全面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更从临床、沟通、管理、合作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的技能素养,促使中医药教育注重加强学生诊断能力、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实践力的养成,破解当前医学生临床能力下降的难题,培育高素质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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