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视野的体育旅游研究与教育定位策略
2022-02-16谢彦君,郭芳芳
谢彦君,郭芳芳
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体育旅游”在中国逐渐成为一个热词,并逐渐被赋予了学术品质。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到来,相信体育旅游在其产业发育、教育发展和研究展开方面,必然出现更加红火的局面。这一点,如果把“体育旅游”也当作一个知识领域或学科来看待的话,未来的“体育旅游学”与其母学科之一“旅游学”相比,会有完全不同的历史际遇——中国的旅游产业、旅游教育和旅游科学研究,在历史上曾同时开启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换言之,中国的“体育旅游学”的发展过程,不会再像中国的“旅游学”那样凭空拔地而起,而是经过了体育学百多年的发育和旅游学半个多世纪的积累,真正走过了“先有现象,再有研究,进而有教育”的常规知识发展历程。这样一个历程,其自身会少一些“不得不”的试错过程,多一些“自然而然”的健康的自组织程序。这样一种差别,对于涉及高等教育层次的人才培养来说,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因为,教育作为百年大计、家国命运系于一身的一项事业,“试错”的教育过程的机会成本往往是很大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
不过,凡事都有利弊两面。无论如何,今日之“体育旅游”,不管是作为一个专业或一个学科,毕竟脱胎于体育学和旅游学两个母学科的联姻。因此,其母体上的基因,无疑将影响这个子学科的发育。在这样一个现实当中,如何审视其母学科的特点乃至于缺点,以有效引导“体育旅游”的发育和成长,对于这个学科未来的命运至关重要。
可以说,就体育旅游的母学科之一“旅游学”在中国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而言,是走过弯路、存在一些问题的,这一点,在旅游教育和旅游研究方面,至今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方向性问题。本文对此存而不论,仅从对比的角度出发,提出有关体育旅游教育和研究未来发展的一些初步看法。
一、体育旅游的现象特质
中文“体育旅游”是一个学术概念,还是一个名词称谓?回答这个问题,对体育旅游未来的知识生产策略、学科定位和教育发展方向十分重要。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它不仅体现了对现象的知识描述,还必然地包含着某种本体论意义上的观点表述。相反,如果仅仅以一个名词称谓的身份存在,那么,它便不具备上述学术品质。实际上,“体育旅游”在其学术演化过程中,是经历了从名词称谓向学术概念的不断进化过程的。这一点,不管是在西方世界的“体育旅游”语境还是在中国情境下的“体育旅游”用法,都有确证能够证明这一点(参见拙文《体育旅游研究的历史流变及其具身体验转向》,《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11期)。这当中一个突出的例证,是“体育旅游”在英文文献中经历了从“体育与旅游”(sports and tourism)向“体育旅游”(sport tourism)的转变。如此看来,倘若今日中文的“体育旅游”义属“体育与旅游”,那么,它将仅仅是一个名词称谓;如果它义属“体育性的旅游”或“体育化的旅游”,那么,它自然会逐渐获得一个学术概念的身份和地位,因为,它会将自己自动归类于旅游項下,成为旅游知识谱系和类型学家族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旅游类型。这将表明,虽然知识视域当中的“体育旅游”是体育学和旅游学联姻的交叉性的产物,但它已经获具了独立的合法身份,将拥有其自存的现象特质和区别于旅游学领域其他旅游现象的类型学特征。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体育旅游”的这种自存的现象特质,应该在旅游的现象特质当中去加以认识。根据笔者多年来的探索,对旅游现象本质的认识,已经摒弃了传统的权威定义,即“旅游是出自获取报酬以外的任何目的而向其日常环境以外的地方旅行,并在该地停留不超过一年所产生的活动及其所引起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而代之以“是个人利用其自由时间并以寻求愉悦为目的而在异地获得的一种短暂的休闲体验”,简言之,“旅游是一种异地性的休闲体验”。
有关“旅游”的上述概念性定义,将在何种程度上锁定我们对“体育旅游”的现象特质的认识?原则上,笔者认为,体育旅游的定义,当延续有关旅游的定义,并依照逻辑学“属加种差”的原则,将体育旅游与他种旅游加以区别,从而既捕捉体育旅游的本质规定性,又解决体育旅游在学科知识谱系当中的切当地位问题。
在前文提到的笔者新近发表的论文当中,将体育旅游归结为“一种身心在场的异地具身体验”,这便是笔者对体育旅游现象特质的认识。如果要将这种认识补足为有关体育旅游的概念性定义的话,可以结合有关旅游的定义,略加调整,于是有:体育旅游是个人利用其余暇在异地获得的一种具身体验。这个定义不仅沿用了自由时间、非惯常环境和体验这些传统定义中的基本维度,而且特别强调了体验的身心同时在场,即所谓“具身性”。笔者认为,具身性和异地感是体育旅游体验的两大根本属性维度,也是其核心魅力所在。
以此界定为出发点,体育旅游在其学科属性和知识谱系当中的地位,也可相应得以厘定。
二、体育旅游的学科属性和知识谱系
不言而喻,现阶段的体育旅游,就其知识内涵和外延来看,仍是一个初级阶段的交叉学科(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笔者曾认为并依然这样认为,交叉学科是学科发展的阶段性过程而非终极形态),距离成为一个独立学科,它要走的路自然比旅游学要走的路还要长。那么,体育旅游是谁与谁的交叉?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妨从旅游学所走过的多学科、交叉学科的路线中汲取一些经验和教训。
从旅游学所经历的交叉路径来看,一直以来,它始终不能摆脱对多元的母学科的依赖,从而在知识谱系当中形成诸如旅游经济学、旅游人类学、旅游地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文化学、旅游营销学、旅游生态学……,即所谓的“旅游XX学”的交叉模式。这个交叉历程,确曾给旅游学的发育输送了营养,但时至今日,这种交叉路径和交叉模式仍然是旅游学知识生产和管理的基本方略,其弊端正日益显现。这也正是笔者呼吁积极推进“XX旅游学”这样的自足性分支学科建设的现实依据。在这些自足性学科当中,包括生态旅游(学)、文化旅游(学)、都市旅游(学)、乡村旅游(学)……体育旅游(学)自然也在其列。
在肯定体育旅游为其两个主要的母学科体育学与旅游学的下属交叉学科的前提下,一个不得不提出的警示性的交叉学科发展策略是:体育旅游的交叉学科属性,不宜再重拾旅游学曾有的泛漫无边的向外、向上交叉势头,要有效规避体育旅游直接上位与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甚至环境科学等大学科的无机交叉。相反,应充分发掘旅游学和体育学下属分支学科(尤其是其自足性分支学科)之间的交叉深度,努力实现向内、向下的有机交叉,以此来巩固体育旅游的学科品质,强化知识深度,为体育旅游高等教育和相关的人才培养奠定具有专业品质的知识基础。
三、体育旅游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2019年,教育部批准在上海体育学院开设本科层次的体育旅游专业,学科归属教育学,上海体育学院也因此成为最早开设此专业的高等学府。由此,体育旅游专业普通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问题便成为一个足以引起重视的问题。
关于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定位和人才培养问题,笔者曾提出了3个理念(参见拙文2019年《中国旅游教育蓝皮书:2017—2018》):“学科树理念”“两个三七开理念”和“课程金字塔理念”。笔者认为,这3个理念,同样适用于体育旅游专业。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复述,仅用“课程金字塔”模型对体育旅游专业的课程设置提供一点参考意见(图1)。
从这一模型可以获得的启示是:决定专业特色、关系到专业能力培养的核心专业课程的设置,是体现专业品质、特征,证明专业存在合法性的至关重要的标志,不可随意安排,更不应该因人而设。对于本科层次的体育旅游专业而言,核心课程的设计、建设,无疑将有漫长的路要走,但其间的理性和自觉,将决定这条路会漫长到何种程度。当本学科/专业的学术共同体比较成熟的时候,对于这部分课程,应是能够达成基本共识的。
根据前述对体育旅游的现象特质的概括,笔者认为,能够充当体育旅游专业核心课程的,必然是有关旅游体验、具身旅游体验的知识组合。不管这种组合是立足于了解体育旅游者的需要,还是立足于向体育旅游者供给产品,供求关系总是旅游乃至体育旅游现象的一对矛盾,解决这对矛盾是体育旅游高等教育的必然使命,而这一使命的完成有赖于体育旅游科学研究所建立的知识基础。
在上述模型中,還展现了为满足体育旅游专业人才的能力发展、拓展需要而必须开设的足以巩固、延展专业特色的课程。目前阶段,体育旅游专业可选的课程,不可避免地将局限于建设中的“XX旅游(学)”和现有的“旅游XX学”框架当中。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选择必须以是否与体育旅游保有内在和紧密的相关性为依归。
除了上述属于专业课程的内容外,本科层次高等教育的使命还在于为学生提供未来职业生涯可转换能力的发展空间,以降低学生职业转换的知识成本。因此,上述金字塔模型还强调了学生转换能力和终身成就能力的培养,而这种能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能展现院校特色的平台课程,并能体现高等教育特色的公共课程的开设。充分考虑以上能力培养目标的体育旅游专业课程设置,或许能避免多年来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曾经出现、目前还未能根本解决的一些问题。
(第一作者系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作者系该院博士研究生;收稿日期: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