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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2022-02-15

治淮 2022年12期
关键词:编报抵销编制工作

杨 芮 许 智

某部门于2020年首次被纳入中央部门财务报告编报范围,开展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至2022年历经三年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本文通过对这三年某部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的梳理,分析当前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现状与问题

(一)会计基础核算不准确

会计核算生成的信息是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重要数据来源,自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已逐步适应新的核算体系和核算模式,但仍存在不规范不准确的地方,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但部分单位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冲减累计盈余里的资产基金,而非做费用支出,使得当年费用里反映的折旧费(摊销费)与实际计提的数不一致,当期费用反映不真实。又如长期股权投资在核算方法及后续变动处理上的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制度》,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核算,部分单位未按准则规定执行,应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采用了成本法。在后续变动处理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应随着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实际未调整;或者在处理其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错误的调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除了追加和收回投资时一般不需要作账务处理,但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了不必要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年末数不真实。

(二)数据抵销工作尚不完善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涉及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事业单位,某部门内各单位间各类抵销事项已实现“应抵尽抵”,但由于各单位管理角度的不同,双方对经济事务的会计处理也会有所不同,而此差异就会造成财务报表数据无法进行抵销。例如双方单位对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存在差异,一方记费用另一方记往来或者一方记往来另一方记收入;又如某单位有代建工程,但是相关会计核算在另一套账套反映,政府会计账套只反映代建收入,其他单位与之发生的往来无法抵销。在线系统的数据联动功能,使得双方单位可以直观地看到无法抵销的数据,为了规避系统审核,双方单位经商量将部分无法抵销的经济事项纳入到其他收入或者其他费用,填报的数据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经济往来。另外,某部门外各级政府和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不能完全抵销的情况,各单位会计处理确认口径、标准、时间尚无法统一,抵销确认工作难度较大。

(三)与其他系统在数据口径和时间衔接上存在问题

财务报告系统与资产填报系统在部分资产填报口径及统计方式上存在差异,例如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中无形资产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权、著作权等7个明细分类,资产年报中无形资产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4个明细分类,两套报表无形资产的明细分类不一致,难以核对填报数据的正确与否。又如财务报告系统就“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单设表格填列,但资产填报系统没有汇总的“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统计方式的差异使得数据的正确性无法核对。

从报表数据上报的时间来看,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以及资产相关的报表上报时间通常早于财务报告,在填报财务报告时,即使发现决算报表或其他报表相同口径的数据有误,考虑其已经上报定稿,为保持数据一致部分单位会选择“将错就错”。

(四)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缺陷

2021年财务报告编制采用的线上填报模式,相较于单机版的卡顿、运行慢、需要多次更新参数的问题,在线填报系统不需要频繁更新参数,运行速度较快,但仍然存在其他问题,例如软件系统登录程序繁琐,修改数据需按照上报流程逐步反向操作;系统的查询目前仅对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可以进行明细查询,无法对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明细表等其他明细报表实现穿透式查询;财务报告无法直接在系统内编辑,修改数据重新生成财务报表后,需重新生成财务报告,且原财务报告内容无法查阅,需下载编辑后再上传系统,步骤繁琐,操作不便。

(五)编制人员专业水平待提高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不仅仅考验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更考验其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对其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会计人员对新制度新要求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不高,相关经验较为缺乏,甚至在新旧制度衔接上还存在问题,对政府会计制度“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体系模糊不清,在编写财务报告时直接将部门决算分析的内容照搬过来。财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报告不能准确分析单位现状,据此编制出来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质量必定不高。

(六)报告编制结果的应用性不强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反映各级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等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为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等提供信息支持,确保政府部门作出正确的决策。但目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应用性不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开始时间不长,编制的结果上报后,除部门审核,无第三方对数据进行审核,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数据的审计,目前只停留在理论阶段,尚未正式开展,数据的适用性和准确性有所欠缺。另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时效性差,财务报告编制时间滞后,一般在本年度4月份左右才编制上年度的财务报告,降低了财务报告的时效性。

二、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质量的对策

(一)夯实基础工作,健全内控机制

截至2022年,财政部已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0项具体准则、5项准则制度解释等,已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系列制度的印发,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深研细悟各项制度,对政府资产负债费用等进行准确核算,理顺经济往来关系,做好对账管理,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把关,深挖数据价值。以内部控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制度约束会计行为,将财务管理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推动标准出台,协调编报时间

建议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抵销事项的确认规则,明确数据填报口径,提高政府财务报告抵销事项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协调财务报告编制时间,缩短与其他年度类财务报表编制的时间差,在确保数据一致的情况下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三)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依托正在建设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打破原来的信息孤岛,整合各类信息,统一相同资产的细化分类,增加便捷性查询方式,提升财务报告编制自动化水平,减轻会计人员工作量,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提升编报工作效率。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编报质量

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指南、审核要点等内容为依托,坚持问题导向,梳理近几年编报工作中重点、难点、易错点,开展会计核算等方面专业培训,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复杂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组织各单位交流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帮助财务人员理解和掌握政府会计制度准则有关要求,培养财务报告编报专业人才,提高财务业务专业水平,全面提升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五)推进审计监督,拓宽报告应用

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应结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现阶段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实施现状,制定与其相匹配的审计监督体系,保障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提高财务报告的可读性和利用率,使各级政府、社会公众更好地利用财务报告信息,提升财务报告的利用价值和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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