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实施精细化管控分析
2022-02-14徐焕武潘琍真
徐焕武,潘琍真,张 锋
(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浙江 瑞安 325200)
0 引言
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城市经济已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其中变化最明显的现象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下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压力不断加大。对此,有必要采取精细化管控措施,从多角度入手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
1.1 现状分析
瑞安市位于浙江东南沿海,东濒东海,西连文成,南接平阳,北邻瓯海、龙湾。全境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山区,中部为低山丘陵。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显著;温度适中,年平均气温17.3~19.4 ℃;雨量充沛,全年降水时间分布不均,降水集中于夏季多雨季节。
“十二五”以来,瑞安市致力于废气污染问题的治理,从强化扬尘综合整治、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方面着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完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落实好冬春季PM2.5污染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差异性管控措施及区域联防联控措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据2021 年瑞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瑞安市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日最大8 h 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如下:①细颗粒物。环境空气内的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在21 μg/m3左右。②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在36 μg/m3左右。③臭氧。环境空气当中的臭氧年平均浓度为112 μg/m3。④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1]。2014—2021 年,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指标降幅显著,分别达到48.8%、45.5%,如图1 所示。
图1 2014—2021 年瑞安市 PM2.5、PM10 年平均浓度
给合瑞安市2021 年全年各月PM2.5、PM10月值数据(表1)进行分析,冬春季污染物浓度较高,在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期间应致力于对露天焚烧、工业排放以及道路、建筑工地扬尘等方面的管控,降低污染物浓度的峰值,将细颗粒物的污染浓度降低到30 μg/m3之内。夏秋季节污染物浓度比较低,所以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受限,应降低集中焚烧秸秆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将细颗粒物的污染浓度管控到低于20 μg/m3。冬季时需要对下一年的环境空气污染进行预判,提前做好联防联控行动,尽可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争取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浓度整体处于30 μg/m3之内。
表1 2021 年全年各月 PM2.5、PM10 月值数据
瑞安市于2021 年11 月2 日至21 日在花园桥、安阳空气开展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监测期间采集了花园桥、安阳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表明PM2.5、PM10数值跟 NO2存在一般相关,跟 SO2存在弱相关,PM2.5跟PM10存在强相关,说明扬尘污染源对站点PM2.5影响较大。通过分析瑞安市安阳新区11月 2 日—21 日 PM2.5、PM10、NO2日均值折线图可知,站点PM2.5数值、PM10数值和NO2数值整体波动趋势大致相同。其中,NO2数值高值时段出现在18—23 时,该时段为晚高峰时期,该时段的PM2.5数值、PM10数值呈现类似波动趋势,说明道路扬尘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导致颗粒物浓度提高[2]。
1.2 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为以下3 点:①对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的重视程度不足,采用的管控方式属于粗放式,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污染治理停留于表面,垃圾焚烧、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低小散”VOC 企业的散乱污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治理,2020 年以来,颗粒物指标下降幅度趋缓,存在反弹的可能。②缺乏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空气污染防治属于一项系统化的复杂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协调配合,但目前防治工作缺乏良好的联动机制,导致空气质量管控举措的落实受到阻碍。③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存在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道路上机动车数量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也在不断提升。老小区改造、道路施工、建筑施工会引发扬尘污染,如果未建立围挡或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最终导致污染问题持续加重[3]。
2 对策建议
2.1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应立足“长短结合”与“除源优先”的治理策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鼓励居民实施绿色消费,强化企业与个体的责任意识。采取群防群治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参与防治的氛围。
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治理过程中,应建立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整体联动。制订年度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计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乡镇和部门的治气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落实属地对空气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要求,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治气工作落实和制度创新。
优化部门联动方式。在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的预警工作中,需突出部门联动管理的积极作用,打造集监测预警与治理相协同的工作模式。对此,以下4 点建议可供参考:①明确部门联动中的具体工作,实现信息交互与共享,确定信息管理与控制的具体目标,实现环境监测、企业、政府之间的信息交互,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避免信息传递对空气质量管控造成不利影响。②环境监测人员应对协同工作展开流程化管理,依靠数字化平台打造和谐工作模式,确保各部门的相互配合效果符合环境监测的实际要求。③以协同机制的确立为基础,促进各方人员的经验交流与分享,纠正在污染防治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人员业务水平。④鼓励人员做好空气污染监测工作,发挥新技术的应用优势,做好质控考核。例如,考核期间用到的盲样为环保部样品研究中心生产的标准气体,以检测结果为考核结果,将结果与标准值进行对比,找出其中差距偏大的原因,并基于标准值评判当前环境空气质量情况[4]。
2.2 优化管控措施,推动涉气污染源治理
2.2.1 加强面源治理
依据“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对城市的扬尘管理,确保施工地围挡、材料堆放覆盖、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与绿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密闭运输等六大方面都做到100%。推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管理;依托“智慧工地”视频监控和在线扬尘监测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扬尘排放状况进行全天24 h 实时跟踪监测,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加强环卫工作,增加道路清理频次,采取“清扫+洒水+抑尘”相结合的车辆作业方式,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推进餐饮企业炉灶清洁化改造,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 m2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城市建成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强化露天焚烧卫星遥感和高空瞭望,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
2.2.2 推进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 蒸吨/h 以下的燃煤锅炉,继续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聚焦O3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箱包、制鞋、印刷包装、涂装、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深化VOCs 治理。实施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VOCs 低效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立足高效治理、长效治污,聚焦本地重污染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5]。
2.2.3 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
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车辆检验机构为监管重点,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协同防控相结合,充分运用移动源污染科技化监管手段,推进车辆(机械)排污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持续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通过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监管、加大柴油车路检抽测力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以及利用黑烟抓拍系统、遥感监测、车载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打击超标排放行为。
2.3 依托科技进步,强化生态环保智慧监管
2.3.1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力争在2025 年前建成全要素、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确保对全市空气质量与污染物浓度做到全天24 h 监控管理。加强O3和PM2.5协同控制监测,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推动VOCs 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工况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推进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无人机巡航监测工作,提升精准打击违法排污能力。
2.3.2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力度,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标准化建设。积极拓展科技手段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为主,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为辅,实现远程智能监管。深化数字化应用,加快无人机、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VOCs 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执法应用,建立执法分析研判机制、环境管理异常数据溯源排查机制,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实现精准执法,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效能。
2.3.3 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
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以感知采集、信息传输、基础服务、智慧服务为体系,集成各要素数据,形成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推动数据库扩容工作,在空气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工况监控、扬尘监控等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前端感知范围和类型,丰富实时数据。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加快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应用场景模块建设,推进数字化集成应用和核心业务流程再造。
打造智能监管体系。通过数字赋能,建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协同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实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协同管理的生态环境智慧治理能力。
3 结语
依托科技进步,对环境空气质量采取精细化管控措施,及时感知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落实动态解析与综合分析应用能力,全面提升污染源动态监管与快速处置的联动能力。总而言之,随着“十四五”规划的落实,应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提高居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