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者
2022-02-14邵宇翾
邵宇翾
我与Q是在××杂志社牵头举办的“匿名文学大赛”上认识的。听说那会儿Q刚过完五十二岁生日,在单位不受重视,处于半退休状态。但自我感觉不错,基本能和三十五岁那会儿相媲美。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起床不成问题,搭早班地铁,不太拥挤时,运气好了有个座位,能让人舒展着读完一段小说。他只读纸书,认为电子屏幕使文字失真,像是隔着毛玻璃看热带鱼。最近在读波拉尼奥《地球上最后的夜晚》,他在微信里和我说,听说最近年轻人时兴读这个。书名起得真是诗意,可里边故事怎么净像些剧情梗概?目前只读完第一篇,虽然简单,不知为何却读得人心里发酸。我没怎么读过波拉尼奥,只是五年前在X城看过国外某剧团演出的话剧版《2666》。从早到晚,统共在大剧院静坐了十二个小时,午休时间到附近吃了顿麦当劳,下午开始犯困,坐在椅子上摇摇晃晃,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盹儿。我觉得总不能把自己牛嚼牡丹的黑历史讲给Q听,一时不知该怎么回话。但是Q没在意,我很快又补充一条,不过我以为读小说最终还是要合乎个人的趣味,就像交友,你不能强迫自己对于另一个人的喜欢或者厌恶。他打字很快(作为一位中年人来说),而且能熟练、准确使用大部分微信自带的表情。末了我说我准备去写一篇新的参赛小说了,希望篇幅不要太长,控制在五千字最好,但愿能写出一点悬疑的味道,若是能使读者跟着主角一起走进某犄角旮旯就算成功了。他回,深以为然,我也准备去探索自己的犄角旮旯了。后面跟了两个坏笑的表情。
结果那个月我的故事还没写完就草草收尾了。开头像个长相标致的人类。中段肚皮上开始长赘肉,白花花的似雪,清减以后似乎还能挽救。结尾部分逐渐陷入一种走投无路的境地,即使是马良的神笔交到我的手上,我也只能画出一对儿细瘦、蓝绿色的蛙腿来续上,不伦不类的。挣扎三天之后,我决定交稿。入围是没有可能了,不过好在比赛还有三个月才结束。一个月出一道题目,不排除未来某个题目正中我下怀这种可能。邮件发出以后,Q与我互相勉励。他说,有时候你以为写得不好,并不代表真的很糟,可能只是你陷入了自己审美的高标准里。这句话我前后看了两遍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是,个人的能力是追不上审美的。我对这种悲观论调无法苟同,于是生硬回复,我认为两者在理想状况下理应齐平,这意味着作家有责任尽最大可能提升自己的笔力,而不是悲观承认审美的无法达到。Q回,嗯,理想状态下,不过我们显然还不算作家。虽然他这话说得大体没错——Q与我目前只能算是重度文学爱好者,写作多年,只在不知名杂志发表过一两篇文章,稿费加起来勉强够撮一顿好的——可我看到以后还是生气。“显然”二字的使用,谦卑过头,反而成就了一股子傲慢。此外,他若是使用第一人称单数也就罢了,偏要用“我们”来论,这算怎么回事?我想毕竟我与他还是很不相同的:以“作家生命”来衡量,我现下只有二十七岁,尚属孵化阶段,来日方长。但这话没法发过去,只好用一个“兔斯基”摇晃身体的戏谑表情代替了。之后的十五天里,我们没有再说话。我偶尔会在刷碗时想起他来,想发点什么,最终都忍住了,感觉我们更像一对儿冷战的情侣。
再收到Q的消息,就是得知他入围了。不是私信给我的,而是发布在我们文学同好的大群里。一时间群里喜气洋洋的,像过节。平日里Q不爱在群里讲话,如今却感慨、感谢连连,红包也发了好几个。我怀疑他喝了。他最后将入围小说的链接贴了上来,拜托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我第一时间打开看了。小说题目叫《混沌》。写法很新潮,如果不是Q事先打了招呼,我想大部分人会认定作者是个年轻人。故事发生在一个大学的话剧社。一帮年轻演员在正式演出的时候突然发现女编剧不见了。其中一个男孩(作者没有交代,但我怀疑可能是女编剧的秘密情人)笃定她是出事了(因为女编剧以前有过发酒疯跳湖的历史),于是一帮人开始一边演戏一边寻找女编剧。小说呈双线结构:一条是台上的演员演绎台上的故事;另一条是下了台的演员(连同导演、剧务等)在漆黑一片的剧院里瞎猫乱撞般找那个女编剧。找了一会儿,众人逐渐忘记了是在找谁。再过一会儿干脆连自己在干吗都忘光了。然后他们重新回到舞台上,开始单纯演戏。这时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像变了一个人,精神焕发,状态甚好,极易动情,远赛过之前任何一次排练。观众全被打动了,好多人在低声哭,谢幕之后还赖在座位上不乐意走,非要导演上台讲几句不可。导演(根据Q的描述)是个瘦高个儿,身体不好,年少谢顶,拖拉着两条细腿,走上台去讲话。大概意思是,我们这个剧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一个人消失在我们眼前,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这件事,我们走遍天涯海角都要寻找到她。说完观众开始汹涌鼓掌,吹口哨。最后这部话剧大获成功,后来走遍全国,去到十几所高校巡演。人们都开始加入寻找女编剧的大军。与此同时,所有人也都忘记了她,女编剧好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
小说篇幅不长,五六千字的样子。我连读了两遍,发觉情节设计得巧妙,文字功底很深,读起来流畅之极,毫不拖沓。我自愧弗如。酝酿了一个多小时情绪,终于决定主动给Q发去一条私信,与他握手言和。我说,文章连读两遍,越发有韵味,实在发人深省。兄不必过谦,我认为你已当之无愧可自称作家,恭喜!Q没有马上回复。我趁着这个当口,重读了一遍我自己那篇虎头蛇尾的作品,发现两相对比,我那篇压根儿都不能称为“作品”了,思想性也远逊于Q的《混沌》。我开始为此前自诩年轻的想法感到羞愧。又等了半个钟头,Q仍然没有回复我,却在大群里写了两句感谢的话,外加几个抱拳的表情。他有意避开我,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Q为人有些小气,况且上次我并没有实际意义上得罪他。再之后我妈喊我出屋吃饭。我说,没胃口,吃不下。我妈很快破门而入,照着我的后背结结实实捶了一拳,不乐意吃就滚出去,别回来。我只好投降,无稳定经济来源约等于间歇性无尊严。吃饭过程中我妈也不和我说话,一张脸板着,发绿,像麻将牌的背身儿。我夹了一筷子葱爆羊肉,除了膻,尝不出别的味儿来。肉片还有点过于肥腻。想吐,最终没那个胆量,掐着大腿根儿全咽了下去。过一会儿,我妈把筷子一撂,也不正眼瞅我,只说,吃完了赶紧刷碗。刷碗过程中,我偶尔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来看,仍然不见Q的回信。也许他也跟我妈一样,彻底放弃我了。
过了三天,在我以为Q已把我拉黑的时候,一条微信发了过来。我很快划开,果真是他的消息。他说,实在抱歉,前两日得知入围,实在激动万分,夜晚由于心跳过快,竟然无法入睡。这才明白大喜亦伤身体,古人所谓“宠辱不惊”是极高的境界。我心想,出息,多大点儿事儿,搁我保准能扛得住。但我忍住了没有立马回复,过了十五分钟,才不咸不淡写道,你可千万要保重身体。我刚点完发送,Q几乎是同时发来第二条信息。他说,其实还有一事要向老弟坦白。我问,什么事?他说,思考很久,不知从何说起。我回,那就随便说。他说,确实有一个人失踪了。我问,谁失踪了?女编剧?他答,嗯,女编剧,可以这么说。其实失踪的是我女儿。如果方便,能打电话说吗?我说,没问题,等我一会儿。我赶紧把房门关严实了,插上耳机,拨通了语音电话。
Q接起来。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不像上了五张。看微信简介,Q乃S城人士,可能因此说话爱走鼻音,吐字好似扁圆的珠子往外蹦,听起来有点卡通。我尽力使自己严肃起来。报警了没有,我问。Q说,离家出走,性质属于民事纠纷,人家不予受理。我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他说,大概得有六年了,我女儿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二十岁那年不见的。我说,我今年二十七,上个月刚过完的生日。他说,那你比她还大半年。我女儿一月底出生的,她出生那天老家下了场大雪。我说,头一次知道S城冬天还下雪。他说,下大雪确实不多见。我问,那为什么写了个女编剧?她以前在学校话剧社里做编剧?Q没接我的话茬,只是自顾自地说,我托人给她在老家谋了个职位,那年冬天喊她回来面试,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她也答应了,也回家了。结果面试前一天,和我大吵一架,从此再没回来。我问,你们为什么吵架?他说,你说怪不怪,这么重要的事,原因我竟然给忘了。我说,有时记忆就是这样愚弄人。他说,我怀疑她是跑到国外去了,她妈在外国。我问,你和她妈离婚了?Q说,没离,嗐,这个不说了。我点头(虽然不知道举着电话点头有什么用),聊聊小说吧。怎么想起来写个众人寻找女编剧的故事?情节真是巧妙。他说,我女儿走了以后,我才开始写小说的。一边四处寻人打听找她,一边写小说,也在小说里找她。到现在六年过去了,我有一种感觉,这件事完全变了性质。很多时候自己都有点恍惚,不知道到底是写小说对我更重要,还是找女儿对我更重要了。我想我大概能明白他什么意思。思索了一会儿,我说,所以你这篇小说写的正是这种心路历程。在完成一件事的过程中反而忽略了这件事。妙,真是太妙了,浑然天成。他说,六年间我就干成了这么一件事。我这辈子大概只能写出一篇这样的小说来。有可能这篇也不是我写出来的。我说,别太悲观,得有信念感。Q在那头笑了,信念感什么意思?又是现在年轻人爱说的话?我说,嗐,看电视学的,大概齐是说他们演员,演什么就得信什么。他说,有理。
后来Q与我闲扯几句,邀请我去他的家乡旅游,说那里有水上漂着的油菜花田,好看。我说,日后有机会肯定去。最后他说天晚了,要去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我说,行,得空再聊,睡吧。他说,好,每天睡前默念一遍,信念感。我笑着把电话挂了,脑中不自觉勾勒出一幅空巢中年寡居的画卷来。我没见过Q的照片,但想象他和我爸应该长得差不多。瘦高个儿,中间谢顶,四周头发还挺茂密,就像小说里重点描绘的那个导演的形象。写作的人都喜欢借用人物以自嘲,Q应该也不例外。爱喝酒,但是不贪,早睡早起。没事就爱同人聊天,说起自己不见了的女儿。每说起一次,他就好像找到了她一次。终于在寻找之间把她给彻底遗忘了。我枕着这样的想法睡着了,梦里似乎代替Q找到了他的女儿。我劝她,别犟了,回家看看你爸去吧。小姑娘朝我笑,说话一口的京片子,嗐,说什么呢,你不就是我爸。我说,话可以乱说,爹可不能乱认。她说,没事儿,到后边儿你就知道了,咱不急,我也不多给你剧透。我被梦里这女孩给幽默到了,笑着醒了过来。正听见我妈搁外边用吸尘器,声音巨大,呼呼呼的轰鸣,好像要把整个房子都吸进一个闷葫芦里边儿。
我将活在持续的困顿之中。当我妈老得不能再老的时候,我仍然寄居在她的家里。每天洗衣刷碗,给她换尿不湿。偶尔在便利店或者是咖啡馆打工,用糖精和冰块儿糊弄还在恋爱的人。写作,但是永远也写不出名堂。终于在死后的第二年得了个奖,颁奖的时候人们才发现查无此人。我的名字因此为人熟知,却与本人再没有关联。
十二月末,“匿名文学大赛”彻底收官。我最终没有入围。只在十月份侥幸挤进了“投票复活”名单一次。但该篇小说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必要的情感内核,注定无法脱颖而出。加之我放弃了在朋友圈拉票,认为文字不非得被人看到,更不非得得奖,最终果然反响寥寥。大赛的颁奖典礼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于X城举办,我因为离得很近,就前去参加了。Q的那篇《混沌》最终也只得了个末奖,都没资格站上领奖台和评委照相。我有点为他鸣不平,认为评委实在缺乏胆识与野心,只懂得欣赏那些踩着前人影子行走的作者。但Q好像并不在乎,压根儿没来参加颁奖典礼,说是工作原因没法出省,有什么好玩的新奇事烦请我来转述。我在报告厅里静坐了一上午,新奇事却没见到一桩。给Q转述了几位获奖者的感言,内容基本相同,大体都在说自己多年坚持文学创作有多么不容易,感谢这次大赛让他们的文字被人看到,重新燃起希望尔尔。老生常谈,听了使人犯困。这时Q突然问我,如果让我发表感言,我会说些什么。我想了一会儿,将上面那段话写下,发送了过去。过了一会儿,Q说,他认为相比之下我的获奖感言赢了,矫情之中略带洒脱,颇有名家风范。我也觉得还行,因此没有故作谦虚,只说,反正比那些假正经的好玩。Q说,幽默。再补充一条,幽默是必要的。我回,同时也是稀缺的。Q给我发来一个兔子点头的表情。
散会以后我站在楼外边的垃圾桶旁边抽烟。我其实很少抽烟,尤其和我妈住在一起很不方便。但每当心潮澎湃的时候,都必须立刻点上一支,不抽就开始浑身难受,最终可能引起大规模的沮丧,好多天没法恢复正常。我一般站在我家门口小卖部的外边抽烟,店主赵大爷也是为我保守秘密的死党之一。不过颁奖典礼倒是没什么值得我心潮澎湃的地方。我只是反复琢磨着自己那段所谓的获奖感言,把自己给感动了。没过一会儿手冻麻了,我换左手夹烟。天干冷,憋着迟迟不下雪。一群穿黑衣的人,看样子像是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簇拥着一个身穿烟绿色抓绒外套、矮个子的老头儿,缓慢往外移动。老头儿脸熟,可能是某位著名作家。我不认识,只觉得现下他被挤在这帮人中间一定非常暖和,当名人就是好。
这时一个穿着白色过膝羽绒服的瘦姑娘,紧跟着也从大楼里钻了出来,嘴里衔着一根和她一样细的烟,问我借火。我掏出打火机,甩了几下才搓开。我和她说,里边安检门旁边有一白色塑料筐,里边全是打火机,运气好了能顺到那种不锈钢壳的,有手感,还防风。女孩说,我知道。然后盯着远处专心吞吐起来,不再理我。我一支烟燃尽了,再续上一支。女孩手指着远处正在上车的秃顶老头儿,突然开口,知道那是谁吗?我说,眼熟,记不起来了,可能是个有名的作家?女孩嘬一口烟,吐出来的时候白雾缭绕,那是我爸。说实话我有点吃惊,但仔细想了想也不乏这种可能性。我问她,你爸上车了你怎么不跟着走?她说,我妈跟他离婚的时候没把我带走,我打小跟他长起来的,但我俩谁也不爱搭理谁,饭都是分开吃的。我说,我也总盼着能跟我妈分开吃饭。她完全不回应,只是自顾自说道,这比赛请我爸来当评委,他起初不愿意来,眼睛不好,眼压高,看不了那么多稿子,最后他们答应我爸能让我得个奖,他才答应下来。我说,那你爸还挺爱你,结果你获奖了没?她看着远处,点点头,得了,最后一名,也算他们说话算数吧。我说,最后一名不是《混沌》吗?可那篇是我一位朋友写的啊。她这才扭过头来,笑脸盈盈地盯着我看,你这种搭讪方式可有点过时。我说,没跟你开玩笑,你到底写的哪篇?她不回答我的问题,却说,明天新年第一天,你有什么安排?我说,你先告诉我是哪篇。她说,明天中午十二点半,我在白沽公园门口,你来找我,我告诉你我写的是哪篇。成交?我说,你这搭讪方式也不怎么高明。心想谅她也不能把我给卖了,嘴上便答应了。末了她说她叫李南轩,南边的窗户那俩字儿,很高兴认识我。我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号,只说明天中午见吧,新年快乐。
转天我站在白沽公园大门口废弃的售票厅跟前等李南轩。天气不错,站在太阳底下晒上一会儿,胳肢窝里开始涌汗。我早到了十五分钟,把羽绒外套脱下来抱在怀里继续等。过了不到十分钟,便看见李南轩背着一只迷彩绿色的大包,从马路对面奔过来。她没穿昨天的白羽绒服,换上了一件灰色短款毛衣外套,显得手脚极细长,配合身后所背的硕大的“绿壳”,活像只逃跑的青蟹。她一边跑一边冲我招手,咧嘴笑着,窄窄的脸颊只见一张嘴,与昨天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相比简直判若两人。我迎着她向前走两步。她跑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胳膊,没想到你真能来!我说,背这么大的包,是给露营做准备?她依旧没理我话茬,自顾自说,走吧,先进去再说。她始终走在我前面,带我绕过玫瑰园、八角凉亭、大爷大妈锻炼身体的广场,直奔白沽湖的方向而去,她好像对这公园很熟悉。其间我伸手,打算把她的背包接过来,可她稍一扭身,轻巧地把我的动作避过去了。我也没再询问。小路旁边的指示牌上写着白沽湖还要前行三百五十米,中间一百米的时候能路过一片“孔雀王国”。我有点好奇孔雀在这种冻天冻地的时刻到底能不能开屏,便和李南轩提议,绕路过去看一看。没想到她又装作听不见,只说,今天天气还不错,对吧?有太阳的地方一点都不冷。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盯着她扎了高马尾的后脑勺看,有点担心她是听不进去人说话的冷血杀手,包里装的全是杀人藏尸的工具。过了一会儿,她见我没有反应,扭过头来看我,又问一遍,今天天气还不错,挺暖和的,你说是吧?我支吾着说,是,还不错。心想变态杀手在犯罪前夕还会在意天气好坏倒是一个不俗的细节。
快走到白沽湖边,我远远看见三五个穿黑衣的人已经站在孔桥之上了。其中有两人,分别举着摄影机和录音杆,正在拍摄桥底下的湖面。我琢磨着可能是冰面破了,偶尔有鱼跃出来。还有一个撑了把马扎,坐在桥边倚着栏杆犯困,鸭舌帽压得很低,斜眼瞟着桥的起点处。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桥底下蹲着一个微胖的女孩,正把盒饭从泡沫保温箱里全拿出来,点好数,再全放回去。她穿着一条紧绷的浅色牛仔裤,背冲桥上。我对李南轩说,有人在这儿拍摄,咱们绕道走吧?李南轩没说话,直冲着孔桥,加快了脚步。这时我才意识到,她跟这帮人可能是一伙儿的。
戴鸭舌帽的男人看起来大概有四十岁了。头发很长,到肩膀,自来卷,从帽檐底下露出的部分来看,一多半是花白的。他看见李南轩以后,才懒散起身。瘦高个儿,俩腿细得缺乏美感,驼着背。他上前同我握手,手心尽是干枯的印迹。我说,幸会幸会。李南轩说,这是我们纪录片的导演,周明。男人说话的时候视线压得很低,声小,语速也慢,更像是自言自语。对,是个纪录片,他说,讲了几个排话剧的臭狗屁老了以后的日子。我有点吃惊,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斜眼看向李南轩,她正站在导演的背后,坏笑着,两个嘴角高低不平。我说,这个题材听起来就有看头,上映的时候一定去捧场。寒暄完这句话,我卡壳了,想不出还能说些什么。导演也沉默地静止在那儿,甚至都看不出还在喘气。很久以后导演(可能重新“连上了电源”)才说话,不管怎么样,今天这场戏很重要,我私人很感谢你。这是很重要的一场戏,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后来的很多事。我刚想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李南轩给野蛮拽走了。她劲儿大得像条疯狗,死咬我的袖口不放。
她领我走下孔桥,绕到湖边某一僻静处。十几棵光裸的大树,天然形成个半墙。岸几乎与水面齐平。近岸的冰全被凿开了,湖水深蓝发黑,不知深浅,有如怪物的眼珠。李南轩把包扔在泥地上,从里面翻出来一条藕荷色的长浴巾,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一条男士运动裤。我后撤两步,你这是要做什么?她贴上来,没脸没皮地笑着,说,你来都来了,和导演都见面了……我说,你打住,来之前你可什么也没告诉我。她说,你也听见了,导演说这场戏对他来说特别重要,我偷偷告诉你,你一会儿要演的那个男孩,就象征了导演年轻的时候。我说,你等会儿,你们这不是在拍纪录片?怎么还需要人来表演?她说,别人也不知道你是演出来的,导演也不知道,就以为你是真心喜欢冬泳来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表演真实,真实就是表演出来的,你说对吧?我说,对你妈个×。她不急不忙,又说,你别急,我上网查过了,水里的温度要比外边暖和,大爷大妈都能冬泳,对身体好。况且今天天气不错,上来一晒太阳,全烘干了。你也不用真游,我们就拍一个你往水里头跳的场景,怎么跳都成,咱是纪录片,只求真实,不要美感。我说,你们剧组自己人怎么不跳?那么多大老爷们儿杵在那儿。李南轩说,你还没发现吗?你和导演年轻的时候长得简直一模一样,文艺的气质也像,一股忧郁感扑面而来。我说,你闭嘴吧,我可不像那老色鬼。李南轩噗的一声笑出来,说,你都发现了?我说,想看不见都难。
那天最后我还是答应了李南轩。意外发现拒绝一个没脸没皮的女孩,比拒绝一个绝世美女还要难。等我脱光了上衣,准备脱裤子的时候,摄影师和录音师才风风火火奔袭而来。拍摄结束以后,所有人又立马四散开去,仿佛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李南轩徒手把我从水里拖上来。我冻麻了,话都说不出。她拿着浴巾,很轻柔地给我擦头发。过了好久,我才说出来第一句话,你们这是偷拍啊?她笑,手指不远处的一块木牌说,公园写着呢,禁止滑冰、游泳和垂钓。我说,我×。她问我,刚才往下跳的那一刻什么感觉?我想了一会儿,说,感觉可能是爱上你了,我这辈子算完了。说完盯着她瘦得嘬腮的脸颊观看,又抓住她凉得要滴水的手指。
当天晚上我就住进了李南轩在X城所住的酒店,并且发了一场高烧。烧到开始犯困的时候,李南轩脱光了衣服抱紧我,说我身上暖得像条狗。我说,我现在可能得三十九摄氏度。她回,不止。略带奶香的呼吸喷到我的脸上,把我弄得更晕了,整个房间左右摇晃起来,好似行船。
过一会儿,李南轩换了个位置,跪坐到我身上,说,我昨天骗了你。
我没反应过来,嗯?
她说,昨天那个老头儿其实不是我爸,我压根儿不认识他。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此事在我意料之中。问她,那小说呢?那篇小说也不是你写的,对吧?
李南轩说,小说是我写的,写着玩的,这个不骗你。
我不相信,觉得她撒起谎来不眨眼,而且毫无道德底线。又问她,如果你真是作者,至少要证明一下吧?比如,为什么想起来要写这样一篇小说?
李南轩不再回答,闭上眼,缺乏曲线的身体专心荡漾着,似在梦中游湖。这时我明白过来自己才是船,独自穿行水中。而李南轩充其量只是某一段路上的旅人,永远不会成为我真正的伙伴。
颁奖典礼过后不久,我在平原演艺公司谋了个实习生的职位。每月补助两千五,工作日午饭管饱。适逢“平原艺术节”即将举办,我的日常工作就变成了接洽剧团抵X城事宜,给人买火车票、机票,订酒店之类的。其间联络上了一个肢体剧团的女导演,艺名叫萤火儿,真名不知道。她在微信里和我说,他们剧团一共七人,从深圳到X城,烦请我代买七张往返直达的高铁票。我查了,从深圳到X城根本没有直达的高铁票,便问她,机票行不行?大老远的,坐飞机更省事儿。女导演说她们有一大箱子道具,没法上飞机。我说,那中间就得倒一回车。女导演说,倒车也不好,还是直达便利。我说,直达的火车要“咣当”二十四个小时才能到。她说,那不紧要,我们七个人,尽量买到一个卧铺房间就行。我心想着搞艺术的真都是怪胎,转手便要来证件号码,把往返十四张火车票全买齐了。结果临出发前,女导演再次找到我,说火车行驶二十四个小时,按一天八小时工作日计算,往返需要多结六天的排练费。每人每天一百,六天就是四千二。我说,当初订火车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她说,你也没问。我说,这事我解决不了,得上报经理。结果经理告诉我,合同确实是这么签的,排练费从出发当日算起,路程也算工时,所以这钱嘛得我个人自掏腰包,毕竟是在我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纰漏。我说,你们也没人告诉我合同的事。而且我一个月工资才两千五,你让我倒贴四千二?没想到经理立马变了态度,反同我勾肩搭背起来,嬉皮笑脸说道,咱们这不都是为了艺术,为了情怀,况且我知道你也是个作家,剧本也能写对吧?现在多历练,未来咱们还有合作的可能。一通胡话把我吹得晕头转向,从单位出来,冷风浇头才终于醒过味儿来。我掏出手机,给Q发去一条微信,这破工作真不想干了。没想到Q很快回复,问我有什么不顺心。我把事情原委大致讲明白了。Q劝我说,年轻人吃些小亏不碍事,总要经历这一步,为了此事轻易放弃工作不值得。认错态度要好,适当时候可以服软。可一旦涉及钱,那是一分也拿不出来的,非找你要你就哭。我在地铁站里,当即笑出了声,心想Q真是个老滑头。
过后我问Q近来如何,比赛过后又有什么新的写作计划。Q没提写作的事儿,反而说寻女儿的事稍有了些头绪。我很是为他高兴,问他到底怎么一回事。他不一会儿打来电话,与我细说原委。他说,前一阵子天气挺好,我女儿的初中同学丽娟回老家办婚宴。老家人少,我和丽娟她爸多少沾些亲戚,酒席也去了。我坐在她爸同事那一桌,席间听见邻桌有几个孩子在说他们初中时候的事。我竖起耳朵听了,没想到果真听到了我女儿的名字。说起来有些难为情,我才知道她初中就和一个叫王浩的男孩好上了,我竟然一点苗头都没看出来。我回,现在小孩子早恋都很正常,只要不出格就行。他说,事到如今我不想计较这些,只是偷偷记下了男孩的名字,回家以后又托了关系去打听,发现这个王浩还留在老家,目前在A镇做派出所片警。转天我开车去A镇,托辞说寻人,寻的是我高中同学,那人老家也在A镇,后来跑南方做生意去了,一直没有音信。实际上我根本不想打听我那同学的事,只是借口来看看那个王浩。我心想Q为了寻女儿也算是饥不择食了,初中的早恋对象能知道个什么。虽如此想,嘴上却紧问着,结果你见到了?他说,见倒是见到了,男孩个儿不高,头发油黑,刘海挺厚,看起来不像中国人。我接话,像韩国人,电视里韩星都爱留那种头发。他说,对,像韩国人。待人接物也挺和善,感觉是个好孩子。我等不及想听结果,催促道,这个王浩有你女儿的消息?Q却没有直白解答我的疑问,转而说道,这个男孩对A镇很了解,给我说了一通关于我高中同学家里的情况,说他有个三姨目前还留在镇上生活,如今八十高寿了。独居,一辈子没结过婚,没孩子,说我如果有空了可以去看望看望老人。我问他老人身体如何。他说目前身体还硬朗,走路能走半个多钟头,记性不太好了,太近的事记不住,总提起我的高中同学来,说有个外甥孝顺,在南方干大事,有一年过节给她寄了一大笔钱,有八百多块。我懒得听这些乡间的八卦,再一次催道,你女儿呢?女儿的事你问了吗?
Q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说,听那男孩介绍了一通,不知为什么,我真正想问的事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当时想着要不就算了,即使问了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听得扫兴,语气也不太好,我说,那倒不见得吧,没准儿两人还有联系呢。Q沉默了大概十秒钟,又说,最后我转头要走的时候,那孩子却把我叫住了,说叔叔你是不是还有其他事要找我。我有点吃惊,本以为自己藏得挺深,借口编得天衣无缝。我留了个心眼儿,没全说,只问他怎么会这么问?他没跟我绕弯子,说早看出来了,你们长得很像。我说像吗?大家都说她长得像她妈。他说神态很像,尤其心里藏事的时候。这时候我才明白人家早把我看透了。男孩问我出了什么事,严重不严重。我想了想,终于照实说了,又问他近期有没有联络过我女儿。他听完点点头,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好像早就晓得了这件事一样。我问他,你知道她去了哪儿?他说,高中毕业以后就没联系了,微信都没加,不过隐约觉得这件事总会发生,上初中那会儿就有这种感觉。我问,怎么呢?他说只是一种感觉,具体的也说不上来。最后我临走的时候他又说,觉得我不太像那种人,让我放宽心,也许过两天人就回来了。他口中的那种人具体指什么,我没脸再问,不过即使问了人家可能也不好说出口。
地铁快到站了,我拨开人群,终于挤到门口的位置。手抵在车门上,水一样的黑布正从指尖漏过去,心中莫名泛起酸楚。我问,初中那几年发生了什么?Q说,到底岁数大了,记性差得很,仔细想才记起了几件事。其余都是些小事,她妈跑出国确实是在那两年。我问,出国做什么?Q说,找了个中介,旅游签证走的,实际就是去打黑工。一天到晚躲在小饭馆里包饺子,生病都不敢去医院。偶尔打电话回来,说攒了些钱,过些时候汇过来,给女儿上学使。我和她说咱不差钱,孩子上个大学够用了。她说多攒点没坏处,一两年也就回来了。两年之后到底没回来,音信都没了,人不知是死是活。有时候我想,她可能已经找人嫁了,成了外国人,当初非出国去可能也是为了这个。我说,有可能。他说,不过人应该是还活着。要是死了总有人喊我去认尸的,你说对吧?我说,有理,你别多想。他说,是因为这件事吗,孩子一直记恨着我?我说,你对她妈不好,她才一走了之?Q说,很难说,时间过了太久,细节都记不清了。然后不再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灌在耳机里。下地铁以后我问他,吃晚饭了吗?时候也不早了。他说,没吃,一会儿回家烫个面吃。我想了一会儿,劝他说,不过初中小孩说过的话也不能算数,青春期荷尔蒙在身体里鼓动着,行为多少有些怪异。Q却说,以前的事我都快忘了,日子是稀里糊涂过的。我始终以为是那次给她找工作的事出了毛病,她和我赌气才走了……我走出地铁站,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风大,拉耳朵,声音都听不清。我托辞说我妈让我买点调料,先不说了。Q说好,下次再聊,让我放宽心,都不是什么大事。我站在红绿灯边上,准备过马路。天黑得彻底,电动车、自行车在我面前穿流而过。偶尔有几个女学生坐在家长的车后座上发呆,书包硕大,帽子底下脸都冻得通红。我才想起来,自己好像从没问过Q的女儿叫什么名字。没有名字就没有长相,凭空想象不出她是胖还是瘦,眼睛大还是小。
回家以后我将Q写的《混沌》翻出来重新读了一遍。之前读的时候竟没注意到,女编剧并非平白失踪的,在之前的字句间作者其实早已有过暗示。小说里对于大学生所排演的剧目着墨并不多。根据有限的材料可以看出,剧本大致讲述了一对兄弟(分别是十二岁和八岁)所住的房子被洪水冲毁了,他们决定前往北方寻找新家园的故事。其间一直没有提到母亲的形象,因此我推测这两个角色是孤儿,去北方寻找家园的本质就是寻找母亲。而当第一个演员(那个可能和女编剧有过一腿的男生)发现女编剧失踪的时候,台上的话剧也恰好演到兄弟二人决定出发。照此推断,女编剧和剧本里的兄弟其实可以被视作同一人,他们的失踪都与寻找母亲有关。这也正和Q的说辞(觉得女儿是跑出国去找她妈了)完全一致。与此同时,我又想起李南轩来。如果她所说的一小部分为真,那么她的母亲可能同样在她幼年时期便离开了。她读到《混沌》这篇小说的时候,很轻易便滑入了作者编织的网里,以至于非要冒认作者不可。这下就全解释通了。然后我决定下楼去抽根烟,心中被一种古怪的感觉所占据。我认为文学背后的神秘力量远超我的想象,能将两个境况截然不同的人牵引到一块儿来。又想如果李南轩正是Q的女儿就好了。只可惜她来自北方,乡音骗不了人。
平原艺术节开幕当天,我堵在小剧场门口做领位。打老远看见李南轩也来了,我险些没认出来。这回她剪了一头短发,远看像个小男生,穿一件黑色皮夹克,下身喇叭牛仔裤。一个人来的。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背冲着一张海报,举起手机准备自拍。我装看不见她,等到她靠近门口准备入场的时候才扮演成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怎么来了?我问。之后是我精心设想过的台词:一路跟踪我呢是吧?她手里举着二维码,抬眼看我,表情冷漠,我早看见你看见我了,甭装,看你朋友圈才知道的这活动,来这儿就是为了找你。我心一沉,担心可能搞出了人命,按理说不该,可人家确实闹上门来了。我琢磨了一会儿,毫无头绪。李南轩却突然笑开了,嘴咧得老大,像皮糊的鼓面破了洞。吓着了是吧?她说,吓着就行了,说明你没忘了我。得,我也甭跟这儿堵着了,一会儿散场咱再见。说完屁颠屁颠走进去,背影像个春游的小学生。我往里瞅一眼,倒数第二排,靠边的位置,看戏都琢磨好了退路。
散场以后我跟着瞎忙活了一会儿,走出剧院才看见李南轩已经站门口抽烟等我了。我说,走吧,带你吃点消夜,附近有一家咖啡馆,二十四小时营业,我不乐意回家的时候老去那儿坐着。她把烟掐了,扔进垃圾桶里,说,不用麻烦了,我来就想告诉你一声我要走了。我说,你们那纪录片拍完了?什么时候上映告诉我啊。她说,没拍完,是我不想干了。我问,那老色狼欺负你了?你说,我帮你揍丫儿一顿。她从怀里掏出烟盒,又取出一支烟来,嗐,跟他没关系,是我自己觉得没劲了。我想了一会儿,嗯,都是假的,确实有点儿没劲,给我也来一支。她说,你们这活动办得不错。说完左手护着火,右手帮我点烟。我说,别提,就今天这个剧,傻×女导演还坑了我四千二。她很腼腆地乐着,不说话了。我问她,之后要去哪儿?她说,想赚钱。我说,你可别误入歧途。她说,真没准儿,我有好几个高中同学,文科生,都转去做码农了。我问,能赚多少钱?她说,一个月赚多少不知道,反正两天加班费能有四千二。我说,我×,我还干个什么劲儿,不如找人嫁了。她说,等着吧,等我有钱了过来娶你。我掏出手机来,看表,十点三十五分。我说,这种事也能拿来开玩笑,真有你的。她又乐,乐了一会儿很突兀地停住了,问我,关于那篇小说,上次你说是你一个朋友写的,是真的?我有点不明白她什么意思。她说,讲讲你这个朋友的事吧,权当分别礼物了。我说,我这个朋友的女儿失踪了,你先告诉我,你有没有可能就是她闺女?她很直白回答,我爸叫李××,这回不骗你,你朋友叫这名儿?我摇头,差远了。她说,那就讲吧。如无意外,我应该一辈子也不会认识你朋友的,更没有机会告诉他你出卖过他。女儿失踪了然后呢?然后就写出了这篇小说?我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照实说了。
隔了两天,半夜三更的,李南轩发来一条微信。她说,真没骗你,那篇小说确实是我写的,写得不好,写着玩的。你之前不是找我要证据。里边那个瘦高个儿、中间谢顶的男导演,就是按照周明的样子写的。周明你记得吧,那傻×纪录片的导演。别看他头发挺长,天天戴顶帽子,其实把帽子一摘,中间一圈儿全没头发。
夜深了,我读完信息以后睡意全无。心跳加快,脸发烫,像是鱼咬钩了。我生怕让李南轩跑掉,赶紧打字儿:那失踪的女编剧是怎么回事?真有人失踪了?
她很快回复我,没有,那就是个隐喻。也有可能是那帮人合力把编剧给杀了。
我问,杀编剧干吗?
她说,不知道,没多想,也许是演员体验生活?
我说,你别瞎掰啊,到底是你写的不是?
过了大概两分钟,她才回,当时写的时候真没多想,有时候想得太多反而束手束脚。不过我刚才又仔细琢磨了一下,也许是这帮演员想要摆脱被捏造、被控制的命运,才把编剧杀了。
我又开始头晕,这回是顺时针旋转,眼前的世界如同走马灯一般流动起来。我屏气凝神,编辑好了一条信息,赶紧发送过去。我问她,你之前跟我说你妈跟你爸离婚跑了,这事儿真的假的?李南轩没有回复。我又问,你刚才说的意思其实是弑母情结对吧?这帮演员把编剧杀了,其实就是把创造他们的母亲角色给杀了。至于那对儿十二岁和八岁的兄弟,可以理解为两兄弟也是因为弑母才背井离乡的,是这样?依旧没有回复。我再问,李南轩你已经离开X城了吗?之后你打算去哪儿?
二十分钟以后她才回复,你想多了,快睡觉吧。我现在已经在火车上了,卧铺。我头顶的车窗外全是耕地,对面那头是圆乎乎的矮山。天黑以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听着轨道在我耳朵底下痛苦地哼哼,应该能睡个好觉,晚安。
我在黑暗中盯了一会儿手机屏幕,眼睛开始发涨。
春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好事。坑我钱的女导演萤火儿,在平原艺术节上崭露头角,事后被某位编导看中,邀请她的团队参与录制一档关于戏剧的综艺节目。萤火儿因此赚了点小钱。某日凌晨三点半,一笔四千二的转账袭击了我的手机,配文:之前实在穷得没有骨气了,知道你也不容易,不好意思啦。我转天早上八点起床才看见,惊讶之余竟还有些许感动。我立马打字,嗐,没事,都是为了艺术。萤火儿很快回复,那会儿太痛苦了,每天早上睁眼就想死,一大伙人吃饭都没有着落,不止一次我想着要不扔下剧团跑了算了,去咖啡馆端盘子洗碗也行。我安慰她,好在现在都过去了,未来只会越来越好。她说,你也是,不过当时我们几个在火车上确实有在排练,也不算完全骗你。我笑了,回复说,成,你们都是有信誉的人,好人一路平安吧。她说,等将来节目播出了链接发你。我抛出个兔子手举OK的表情。另一件事是Q的女儿终于回家了,大致在立春前后。Q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了我,说不单女儿回来了,这才知道自己竟然还升级做了外公。小朋友到四月一号就满一周岁了,准备在老家办个周岁宴,隆重一点,摆上十桌,亲朋好友都请来。还问我有没有空参加,四月份正是油菜花开放的好时节,到时正好带我游览参观一圈。我说真为他感到高兴,很想前往参加,但不一定能请到假,只能等临近了再说。他说好,我们等着你。
临近四月,我最终决定前去参加Q外孙的周岁宴。一来觉得自己一路陪伴着Q,忧心了这么久他女儿的事,值得一个大结局。二来也想亲眼见一见Q本人,还有他的女儿。我从X城坐高铁到邻近的火车站,转了一路大巴,从火车站来到Q的家乡。在所住的旅馆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干瘦老头儿,普通话都不会说。我重复了五六遍,他才终于明白我要去的是“春景饭店”,而不是什么“村建委员会”之类的政府机构(具体名字我也没听懂)。知晓目的地以后,司机便不再说话,我一路倚着车窗看风景。城市很小,没什么特别之处。经过一条中心主路,左边是新世界百货,右边是各类饭馆和小店。街角有一家肯德基,对面没有麦当劳。奶茶店倒是开了几家,穿校服的学生结伴在街上闲逛,几乎人手一杯。车程不过十分钟,从市中心来到一处居民楼附近。我打老远便看见“春景大饭店”几个大字,走近了才发现所谓“大”饭店实际就是个开在居民楼底下的苍蝇馆,指甲盖儿大小,一楼大厅满打满算只能装下五个圆桌,剩下五桌藏在楼上的包间里,招待VIP使用。我刚踏入饭馆,Q立马认出我来。只见他拨开观牌的人群,径直冲我扑来,热情拥着我的肩膀,把我迎了进去。一边笑着,一边向身旁的人介绍我是X城来的“作家”朋友,年轻有为,在文学大赛当中认识的,彼此交流过不少作品。Q可能以为自己说的是方言,我听不明白便免了尴尬。而实际上尴尬早已刺穿言语的边界,直达人心底。我只能装听不懂,傻呵呵地赔笑,内心觉察出Q与我想象之中忧郁沉静、醉心文学的样子不尽相同。
之后我随Q上楼。他将我安置在一间比较安静的包厢中,举着酒杯给我介绍说这一圈儿坐的都是些本地的文艺爱好者。某位秃老师是本市作家协会的会员,某位戴圆眼镜的大哥画国画,作品被本地的杂志收录过,某位瘦猴大爷是从邻市过来的书法大家,办过好几次个人展览。我敷衍着,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结果一帮老家伙不由分说,上来就给我斟酒,硬往我手中塞酒盅,说小伙子一看就好酒量。我吓着了,不知道南方的待客之道竟剽悍至此,赶紧推说自己酒精过敏,喝了要出人命的,对方才悻悻作罢。Q安置好我之后便离开了,留下我和一帮老家伙面面相觑。我坐了片刻,觉得无趣,便说想去看看Q的小外孙,借故离开了。二楼共有五个包厢,我挨个儿经过,终于在紧里头的一间听见了婴儿啼哭的动静。伸头去看,只见里边坐了一圈儿女人,各个短发带卷儿,长相雷同,有如克隆一般,岁数都在四五十岁上下。其中零星夹杂几个年轻一点的长发女人,可我实在看不出哪位有可能是Q的女儿。我满脸堆笑,硬着头皮往里走,说我是Q的朋友,来看看他的小外孙。其中一个短卷发的大姐(看起来四十出头,较为年轻)背冲我,硬拗着普通话,说欢迎欢迎,然后一个转身,把小孩从怀里掏出来,名副其实的大变活人。我惊魂甫定,赶紧说,真是可爱。大姐笑说,一看就是机灵的孩子,和他外公一模一样,将来能有大出息。我说,那请问您是?她说,我们都是Q的姊妹,你看我们长得是不是很像?我后退一步,说,很像,确实是像。她说,我们姐弟九个,老娘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嗐,这些不说了。我应和着,对,不说了,大喜的日子。这时里面几位生了白发的大姐开始用方言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乘着混乱,赶紧退出了房间,一时间精神恍惚,仿佛误入了女儿国的地界。
我无处可去,只好经过饭馆后厨,溜出去抽烟。划了几根火柴一直没打着火,突然感觉身后有人在拍我肩膀,动静很细小,好似故意不让我觉察出来一般。我一时没敢回头,身体僵住了。后面的人这才说话,是个声音很微弱的女声。她说,你刚才进那屋里是找我的吗?我扭头回看,发现站着的是个年轻女孩,身材不高,身量也不算瘦,脸是苍白的圆形,扎着低低的马尾辫,眉毛画得很粗。我意识到她可能是Q离家出走的女儿,试探着问道,所以你是?她大大方方回答,我叫绮霞,Q是我爸,刚才那些是我姑姑,她们一见到外人就有些过度热情。我才恍然大悟,噢,原来是这样!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来递给我,说,饭馆也不是什么好饭馆,火柴都潮了。我说,不碍事,这地方还不错,蛮有烟火气。她说,我给你点上?我赶紧接过打火机,自己搓开,说,不用不用。她问我,听说你是X城来的作家,真的假的?我说,嗐,Q太抬举我了,顶多算个业余爱好者,论写小说我可比不上你爸。绮霞说,你说他?我不相信他能写出小说来。说完向后退了一步,很疏远地盯着我看。我回想起Q之前所说的,自己尝试写小说是在女儿离开之后,因而绮霞不相信这件事也在情理之中。于是掏出手机,找出收藏夹里《混沌》那篇小说的链接,点开,拿给绮霞看。就是这篇,我说,在文学比赛里还获了奖。她马上接过去,这么多字儿?我答,五千字左右,不长,一会儿应该就能看完。
绮霞不说话了,开始低头读起来,偶尔口中念叨着一两句话,很快又安静下来。我一边抽烟一边看她。那抓着手机的指头很细长,指甲盖是周正的椭圆形,涂成深蓝色,上面还镶着几颗钻石,像星星。我一支烟抽完,隔了片刻又点上一支。居民区没什么人,其间只有一只扎着冲天揪儿的白毛小狗路过,好奇地多看了我们两眼。又过了一会儿,她将手机还给我,问我,写的啥意思?没太看懂。
我说,我理解是作者在解构“寻找”这码事,在寻找的过程中反而忽略了自己的本心。
她打断了我,说,我怎么感觉是那帮演员把那女的给杀了?看得怪瘆人的。
我有点吃惊,突然想起李南轩之前的说辞来。问她,为什么这么说?
她想了一会儿,才说,也说不上来为啥,就是觉得那帮人只有杀了那个女的才能走出去。
我汗毛都立起来了,问她,你这个观点很有意思,再多说点?
她说,其实那会儿我妈走了以后,我好像也有过这种感觉。有一段时间总是特别害怕,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最近几年我才有点想明白,除了怕我妈突然死了,也怕有一天早上开门,看见她自己跑回来了。
我问,回来不好吗?
她说,说不上来好还是不好。但至少她走了以后我才想明白,人活着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
我说,你不想她?
她说,开始的时候挺想,后来她偶尔给我打视频电话,我看她过得还行,慢慢就没那么想了。不过她老说对不起我,说像她这种情况,将来会影响我出国签证啥的。我寻思着我也不出国啊,出国干啥去?我就告诉她,我没事儿,你好好过你的生活就行,每次我一说这个她看起来能高兴一点。
白毛小狗绕了一圈,找不到自己的主人,重新跑到我们跟前来。我蹲下身,伸出手背邀它来嗅,没想到它很快地跑到绮霞那一头去了。我说,后来你自己跑出去六年,就是为了体会你妈离家的感觉?绮霞也蹲下来,用她漂亮的镶了钻石的手指,仔细摩挲起小狗的脑袋,我也说不好,不想说这个了。隔了一会儿,又问我,水上漂着油菜花田你去看过了?我说,还没来得及。她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串挂了毛绒挂件的钥匙,走吧,我带你去看。我问,现在?她说,不是很远,难不成你还想回去吃这顿饭?我说,可是我们现在走了,Q一会儿又得担心。她笑起来,神情宽容悲悯,不会的,这种时候他是顾不上我的。你刚才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在寻找的过程中,反而忘记了寻找的本心,大概就是这种意思。我也笑,想起Q在酒桌上觥筹交错的模样,觉得绮霞一语中的。
后来绮霞果然开车带我去看周边的油菜花。车程大概三十五分钟,车开得很稳,我看着身边草草掠过的水田竟然逐渐产生了困意。绮霞说,你困了就睡会儿,到地方我叫你。我说,那不能,不合适。她咧嘴笑了,没再说话。结果我还是跌入梦乡,惊醒以后才发现车早已停下,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绮霞在旁边低头玩手机。我把嘴角抹干净,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她说,没事,没睡多久。走下车,发现绮霞把车子停泊在了一处类似田埂的土道上,眼前就是半人多高的花田,蜜蜂在花朵之间疯了般乱撞。我说,我还以为我们要去的是个公园。绮霞手指远方,说,那边确实是个公园,人多,票价要一百多块。这条土路没什么人知道,我知道是因为我奶奶原先就住在这附近的村里,走路就能到这儿,她总领着我来这里坐船。后来我爸把奶奶接到城里去住,没住两年人就过世了。我听了有点伤心,不知如何安慰。绮霞却说,她生了九个孩子,一辈子不是在怀孕就是在喂奶,身体早就耗空了,长年累月都在生病,突然死了也算个解脱。我犹豫着,没说话。绮霞赶紧解围道,嗐,我说这些干什么。这田埂外面就是河道,只可惜现在这里不再有摆渡的篷船。走,我带你进去看看。说完伸手轻轻拨弄开长而细弱的花茎,将自身淹没在花田之中,缓步前进着如同浮水。我紧跟上去,沿着绮霞开创出的花路行走。她偶尔回头顾我,衣服与手掌之上尽粘满亮黄色的粉末,像只贪嘴的蜜蜂。我一路走一路赞叹着,真是个浪漫的地方。她隔了一会儿回应,如今看来是这样的,小时候那会儿还有萤火虫,天一黑满眼都是,随便伸手便能捉到几只。我说,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萤火虫。她回头,冲着我乐,眼睛里盛满了怜悯。
我们穿过花田,并排坐在田埂的边沿上,两条腿垂下去,好像马上就能够到水面。河道是深绿色,花的影子倒映其间。她用胳膊肘碰碰我的身体,突然说,跟你说个秘密。我问,什么?她说,我带回来见我爸的“老公”是租来的,住我楼下的邻居,开专车的司机。我说付给他五百一天,食宿全包,他非不要我钱,还自掏腰包给我爸买了一堆保健品,感觉是个好人。我说,倒是个好人。可你不怕被你爸发现了?她耸耸肩,应该不会发现,我爸他不会注意到这些。如果他能注意到这些事,我妈当年也许就不会走。我问,他对你妈不好?她说,也算不上坏,可也绝不是好。我说,也许是陌生感,即使两个人朝夕相处,仍然不能彼此理解的那种陌生感。绮霞却说,其实人与人之间永远也不可能相互理解的,你说对吧?我想了一会儿,说,也许吧,可还是有人愿意为之努力。她歪歪头,说,希望是这样,但是我爸永远不可能写出小说来,打死我也不信。我笑着,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随手拾起一块儿石头朝水面斜扔去。石头滚圆,身体沉重,下落时发出“咚”的一声钝响,激起了厚厚一圈涟漪。
周岁宴的转天,Q又专门请我吃了一顿饭。物质极大的丰盛,鸡鸭鱼肉一应俱全。席间Q谈起自己的工作,说年轻的时候跟着邻居家的哥哥跑去闯上海,香烟也卖过,酒店里帮客人熨衣服的活儿也干过。后来实在闯不出名堂了,无奈回了老家。如今老家发展很快,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工作也算顺心,很庆幸当年所做的决定。我听了乏味,只能点头,猛夹菜吃。后来Q又谈起X城的建设,说是一九九几年的时候去过一次X城,当年感觉很是不错,之后没找到机会再去拜访,问我如今××公园还在不在。我说,还在的。他说,下次再去X城玩可就有了由头。我口头附和着,一定请客。心里却觉得空落,如临深渊。偶尔我问起绮霞的事,Q却实在没话可说了,只能一杯接着一杯喝酒,中间劝了我两次,我咬死不能喝,他便接着独酌。从头到尾,丝毫没有透露关于绮霞出走的缘由,也完全没问我们前一天为什么没打招呼便离开。我想Q果真是没有发现,绮霞所说的一点都没错。转天我败兴而归,坐在高铁上,一路都有些懊悔,觉得平白浪费了几天的好假期。
回到X城将近两个月,其间我多次打开电脑,想写些什么,可提笔琐碎,始终不成规模。倒是有一天夜里Q突然传送了一篇文章给我,没有题目,后面也没有解释的信息。我没有打开来看,一方面感觉自己还有点儿生他的气,另一方面想着就算打开看了,也不知回复些什么。索性罢了,过了几天更是彻底遗忘了这码事。过后李南轩回到X城来看我,我们约在二十四小时咖啡馆见面。她胖了些,也晒黑了,穿一条极短的热裤,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株吸饱了阳光的植物,成长得十分茁壮。我问她这几个月去了哪儿。她说去了四川山里,住在镇上一个老奶奶家的阁楼里。整日无所事事,闲极无聊就去喂土狗玩儿,镇上的土狗体型很小,像哈巴狗,长相都很雷同,估计祖上全是一窝的。她讲话的时候仍然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偶尔才看我一眼,其余时刻眼神都是不对焦的,上下左右,也不知道在观看着什么。我说我在公司终于转了正,现在负责演出宣传相关的工作。她抿一口咖啡,沉默着点点头,表示对我所说的话漠不关心。我很自然地想要立刻讨好她,找到她感兴趣的话题来调味,甚至不惜挥舞着身体表演起来。可当我完全意识到这些以后,反而意兴阑珊。我决定不再讲话。
李南轩说文学大赛过后自己收到了两三个杂志编辑的约稿,也许很快就能赚到钱了。
我硬挤出笑脸,说,真是恭喜,果然有才华的人是永远不会被埋没的。
她没有理会我的恭维,转而说,接下来我打算写写你朋友的故事,他女儿不见了,后来有什么新的进展?
我愣了一会儿,不敢相信她竟然如此直白和冷酷地说出这种话来。我缓了一会儿,问她,所以你打算写些什么,在你根本完全不了解他本人的情况下?
她用食指敲打自己的太阳穴,是从这里出发的,她说,即使写的是你朋友的故事,我也没有义务非要还原他本人,小说并不是纪实。
我想反驳,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偷盗行为。可话还没说出口,她提前一步回击了我,你活得太沉重了,人没有必要那么沉重地活着,表达永远是轻盈的,你说是吧?
我盯着她的窄长的脸孔看,那脸孔即刻变得陌生起来,好似我从未认识过一般。
临走之前李南轩从包里掏出一本书递给我,是文学比赛入围和获奖的作品集。她让我往后翻,找到《混沌》那一篇,说那一篇最后署上了Q的名字,既然他那么喜欢,就当是送给他了。
我问她,这算是愧疚,还是怜悯?
她表情似笑非笑的,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为什么要这么沉重呢?
李南轩离开以后,我独自在咖啡馆坐了一会儿,其间喝尽了一杯咖啡,又点了一杯冰茶。之后我重新打开与Q的聊天记录,突然想起他最后发送给我的那篇文章我还没读过。出于对Q的愧疚,我打算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一遍。文章很短,顶多三千字,行文既像小说又像散文,风格很混杂。文章是顺叙而成的,先写他去看望高中同学独居A镇的三姨。老人前些时日摔了一跤,腿脚不便,须得人将她横抱着,才能从床铺挪到轮椅上。他写自己弓着背,紧绷着肌肉,不敢轻易移动自己的手臂。
臂弯之中的那身体又轻又干燥,像一截早已枯朽了的树干,动物都可以在里面掏洞做窝,取暖纳凉。
那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母亲的重量又被完全彻底地遗忘了。后面写自己迎接女儿回家的事宜,包括喧杂的宴会,乡间烦琐的习俗,远道而来的亲朋,外孙抓周时紧握着一支毛笔不放的小手云云。除此之外又写:
但是自己也永久地和女儿的一部分走失了。她的脸上诞生出遥远的、陌生人的表情。她的身体早已分裂出一个崭新的生命。每当想到这些,水分就顺着天灵盖加速蒸发,直到自己变得更加干燥了一些。
读完这些,我开始觉得悲哀,意识到李南轩所说的其实是对的。太沉重了,只会越来越沉重。好像一种畏光的动物,只有隐匿在洞穴之中,才敢面对自己柔软的内里。进而我意识到自己同样与Q的一部分走失了,与许多人的一部分走失了,在擦肩而过的时刻,那一部分被永久地停留在了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