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2-02-14苑浩月何文华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2年1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资源化山东省

苑浩月,何文华,段 萌

(山东大学(威海),山东 威海 264209)

近些年来,由于基础设施不断更新、轨道交通建设与旧住宅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山东省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大多数建筑垃圾仅仅依靠堆放和填埋等方式进行简单处理,已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之一,建筑垃圾产生量呈现出总量大、增速快的特点。在总量方面,从中国砂石协会发布的《202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预计突破30 亿t——建筑垃圾处理行业2018年度发展报告》来看,2017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8 260.38 万t,2018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8 861.04 万t,2019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9 336.66 万t。在增速方面,相关数据显示,2013-2018年,山东省建筑垃圾产生量以年均4.76%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在总量和增速的双重压力下,加强山东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迫在眉睫。

1 山东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山东省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这一文件以1998年颁布的《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从源头、运输、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对建筑垃圾处理做出规定。同时,山东省各地政府大力推动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发展,对其给予一定的扶持与优惠,包括政策支持、技术帮扶等。例如,济南市在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流程的同时,对部分企业实施资源化入库,颁发特许经营入库中标通知书,使其享有建筑垃圾的优先收集权和使用权;而政府与企业之间合作最为紧密的青岛市则通过培育龙头企业,运用“地域垄断+骨干建材民营企业+处置收费”的模式来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骨干建材民企主导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虽然山东省部分地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仍然较低,各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差距较大。

2 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问题剖析

2.1 政策法规体系待完善

近年来,山东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青岛、潍坊、泰安等地也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治理的相关管理机构,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开展。然而,相比建筑垃圾治理比较不错的省市,山东省仍存在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标准体系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从宏观层面来看,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政策法规以及从拆除到再生品制备等建筑垃圾治理各环节的标准严重缺失,这严重阻碍了山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推进。

2.2 各地区发展不均衡

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山东省省内当前在建筑垃圾治理方面差异较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也存在东西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具体来说,一些建筑垃圾治理走在前列的城市处于较高水平,如青岛市,2018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而大部分地区处于较低水平,如菏泽市,2018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30%左右。

2.3 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持

目前,山东省绝大多数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使用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拥有知识产权的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较少,而且受收购、运输成本以及研发新技术所需要的资金和时间的限制,大部分企业不愿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资金投入与技术研发。此外,由于资金的缺乏,山东省内多数高校和研究院在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科研力量较为薄弱,产出的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也不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山东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发展。

2.4 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存在瓶颈

山东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种类众多,但在市场上普遍存在竞争力弱、应用推广较为困难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公众对再生建材等产品的认可度不高,即使有相关认证,购买方仍会对再生产品有所疑虑;另一方面,因为再生产品为政府鼓励性应用,缺少一定比例的强制性应用,市场竞争地位较低,采购者在采购过程中往往考虑产品质量、采购价格等多重因素,对其产生抵触心理。

3 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相关对策

针对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部分问题,本文选取建筑垃圾治理先进的城市,分析类似问题的相关对策,并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针对山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对策。

3.1 外部规范方面

在政策法规制定方面,日本的建筑垃圾治理法律规制完善,不同位阶法律一同构成“基本法—综合法—专项法”的立法模式。在建筑垃圾治理环节中,以基本法为统筹,以综合法为原则,并在专项法中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各环节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制技术手段。在标准设立方面,德国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完备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对骨料的成分、密度及吸水性、混凝土中骨料的含量及混凝土暴露环境进行明确规定。这给德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出了技术上的指导,也为其再生产品提供了质量上的保障。

在政策法规制定方面,山东省应尽快制定出台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定各关联方职责、收费规范、管理与处置标准、优惠政策等。在标准建立方面,山东省可以借鉴生活垃圾的收费办法,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编纂建筑垃圾产生、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管理规范,从而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回收与利用标准体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3.2 各地区均衡发展方面

针对各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美国基于各州境况不同的国情,修订出台《美国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各州在遵循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基本法的基础上,又分别出台了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州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政策与监管方式。该体系既对各州建筑垃圾治理基础事项进行了规定,又考虑了各州在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发展水平,给予各州权力对其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因此,山东省可筛选出一些已经具有治理基础的城市与企业,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研究并建立一体化建筑垃圾治理模式(包括拆除、回收、清运、处理、再生利用),同时与山东省海绵城市建设以及老旧城区改造等措施相结合,开展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积累工程应用经验,提升相关配套技术水平。这样通过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来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可以缩小地区治理差距,均衡地区发展。

3.2.1 技术设备研发方面

在技术设备研发方面,我国许昌市通过加大财政支出和采取税收优惠手段减轻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经济压力,促进其技术设备改换升级。同时,政府与省市高校、科研单位和特许经营企业加强信息共享交流,促进设备技术研发,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其特许经营的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同多所高校一同成立河南省第一家专业研究建筑废弃物利用的工程研发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入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工艺技术及产品开发,并获39 项专利,提升了许昌市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规格,提高了许昌市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业水平。

因此,山东省可借鉴许昌市先进经验,通过创新工作管理机制进行技术方面的提升。一方面,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环节引进特许经营模式,探索制定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构建以城市或城市群为单位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模式;另一方面,同省内高校和研究院合作,成立山东省建筑垃圾治理研究中心,组建建筑垃圾处理产业联盟,为山东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3.2.2 再生产品推广方面

在再生产品推广方面,德国采用环境标志制度,以表明被标志产品既在质量上符合标准,又在全过程中符合环保规定。这一制度的推行增加了德国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销量,扩大了其使用范围,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营业收入。此外,部分国家从公众对再生产品的认可度入手进行再生产品推广。例如,针对建筑垃圾治理,日本建立三元主体结构,环境部门负责公示建筑垃圾消纳场分布以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情况,企业定期公布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情况及处理情况,提升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种全民参与、信息透明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提高了民众对建筑垃圾利用的认知度及对再生产品的接受度。

因此,针对公众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意识淡薄、再生产品认可度不高的问题,山东省应重点关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告、微信公众号、路边广告牌等宣传媒介,向公众普及建筑垃圾再生品知识,提升公众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认可度,打消公众疑惑,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氛围。

4 结语

当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大量建筑垃圾的不当处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浪费了大量资源,而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产生、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销售等多个环节,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也需要企业积极探索,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推广。本文以山东省为例,探究建筑垃圾的治理对策。针对政府实施细则不清、先进技术设备缺乏、再生产品应用少等问题,本研究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先进建筑垃圾治理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均衡地区发展、改进技术设备以及推广再生产品等具体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山东省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打破建筑垃圾治理困境。

猜你喜欢

垃圾处理资源化山东省
煤化工废水资源化回收及深度处理技术
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任重道远
煤矿矿井水处理技术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CO2资源化回收技术分析
基于厨余垃圾处理实践活动开展生态环保教育的探究
RCEP对山东省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影响
山东省德州市杂技团《蹬伞》
眷 恋
——山东省济宁市老年大学之歌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优化措施的研究
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以及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