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论”的逻辑生成与意义呈现
2022-02-14奚建武
摘要:习近平立足新时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挑战,对城市发展诸多深层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即“人民城市论”为主要框架、核心内涵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理论。“人民城市论”的逻辑生成于马克思恩格斯城市发展思想,国外马克思主义城市发展思想是其理论渊源和借鉴;我国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是其历史依据;当下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践,及其深层次矛盾带来的实践需求构成了习近平“人民城市论”的实践基础。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城市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凸显的主战场,城市的人民性进一步彰显了社会主义城市属性,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的初心所在,必须结合新时代实践发扬光大。
关键词:人民城市论;逻辑生成;意义呈现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2.01.0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下城市发展向何处去?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愿景究竟如何?围绕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深入思考,做过许多精辟论述,主要观点散落在其著作、讲话当中,构成了其城市发展观的主要框架。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兰州考察时提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0年11月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又提出“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这一城市发展新理念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阐释了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为我们深入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人民城市论”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论著中对城市尤其是资本主义工业城市做过深入的剖析,并从城市空间这一视角对资本主义作出深入的批判,从而把城市纳入马克思主义的视野。随着资本主义一统天下局面的结束,传统的经典马克思主义逐渐演变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共存局面下多种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在对资本主义城市现实进行批判的过程当中,积极探求马克思主义的进路,寻找替代资本主义的更好方案。马克思、恩格斯的城市思想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城市思想,成为习近平“人民城市论”重要的理论来源和理论借鉴。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城市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反杜林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论住宅问题》《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著作中对资本主义时代背景下的城市问题进行过具体而独到的辩证分析。在强调资本主义城市的历史性作用时,他们认为:“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1]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過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2]在《资本论》中他们还断言:“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3]针对大工业给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他们认为,“建立了现代化大工业化城市(它们像闪电般迅速地成长起来)来代替从前自然成长起来的城市。凡是它所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了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商业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4]从而,“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这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在破坏这种物质变换的纯粹自发形成的状况的同时,又强制地把这种物质变换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规律,并在同一种同人的充分发展相适合的形式上系统地建立起来”。[5]综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城市积极意义的论断可简单归纳如下:城乡差别的性质在不同的时代截然不同。古代虽有城乡差别,但是城市依附于乡村,典型的表现为“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同一”。[6]现代恰恰相反,城乡区别主要是指乡村附属于城市,尤其是指工业城市出现后形成的城乡区别;资本对现代城市的巨大推动作用。资本主义崛起后,资本的逻辑使得大工业战胜了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最终使得现代化大工业城市战胜了自然成长起来的城市,确立了城市对乡村的统治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在讴歌资本主义背景下工业城市的历史作用的同时,对其附带的负面效应也作出过深入的分析。他们发现,资本工业城市虽具有超强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但在资本的驾驭下城市空间普遍物化,进而表现出在城市不同等级之间的极化现象。城市空间的等级化和物化使得无产阶级成为工业城市的牺牲品。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恩格斯指出:“凡是可以用来形容伦敦的,也可以用来形容曼彻斯特、北明翰和里子,形容所有的大城市。在任何地方,都是社会战争……这个社会战争中的武器是资本,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直接或间接的占有,所以很显然,这个战争中的一切不利条件都落在穷人这一方面了。”[7]
在工业城市日渐繁华的同时,城市空间日益成为资本逐利的场所。“在迅速发展的城市内,特别是在像伦敦那样按工厂方式从事建筑的地方,建筑投机的真正主要对象是地租,而不是房屋。”[8]此外,随着工业城市的崛起城乡之间差距日益扩大。“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手里。由此必然产生的结果就是政治的集中。”[9]而与之相对应的乡村则处在另一种处境中:“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这种城乡之间的“对立鲜明地反映出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这种屈从现象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不断地产生他们利益之间的对立”。[10]这种城乡对立在区域间的表现扩展开来,就是“使农民的民族依赖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依赖于西方”。[11]
(二)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城市思想
20世纪6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固有的不可调和的基本矛盾周期性的爆发在欧美城市演化为城市危机。一方面,城市政府和资本家为因应经济形势的恶化,通过空间的迁移缓解矛盾,即通过城市郊区化和中心产业的外迁等方式弥补中心城区房价的上涨、用地的不足和城市环境的污染,但随之而来的后果则是城市中心的税收下降,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能及时更新与修复,城市就业机会减少,失业人数增加。随着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城市就业人口不断从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城市失业问题加重,为追寻产业变迁带来的就业机会而不得不增加通勤和居住成本。而伴随着传统城市再造和城市更新的新变化,新型行业和人才向城市的集聚又扩大了城市中心低收入贫困阶层。上述原因导致欧美城市社区低收入人口一段时期的持续抗议活动以及由此引起的城市骚乱。典型的如1968年发生在巴黎的学生运动和工人罢工,英国出现的“擅自居住者”运动等。欧美城市社会出现的这种贫民窟暴乱、种族冲突,以至城市失能、失序、失效、分化,城市阶级冲突和种族不平等日益严重的现象,使得城市通过竞争与演替而自动达致社会平衡的传统资产阶级自由派学者的观点逐渐失去市场,寻找城市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思路开始出场。
国外研究资本主义城市问题有代表性的马克思学者主要有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戴维·哈维(David Harvey)等。
列斐伏尔的城市批判理论主要集中在《进入城市的权利》(1968)、《都市革命》(1970)、《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城市》(1972)、《资本主义的幸存:生产关系的再生产》(1973年)以及《空间的生产》(1974)等著作中。其主要观点和思想有:随着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城市已经是当下民众无法回避的生存场域,“自然空间已经无可挽回地消失了”,“社会空间被列为生产力与生产资料,列为生产的社会关系,已经特别是其再生产的一部分”。而都市化、国家化、全球化则是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二战以来,资本主义垂而不死且有新的发展与其空间调整战略有关,日常生活及其城市空间日益成为资本攫取利润的主战场,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核心所在;从空间中的生产到空间的生产这一巨型转折过程展望都市革命的社会主义可能性。曼纽尔·卡斯特尔,是法国城市问题研究的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有:《城市问题:马克思主义思路》(1972)、《城市、阶级与权力》(1978)、《城市与百姓》(1983)、《高技术、空间与社会》(1988)和《信息城市》(1989)等。其主要观点和思想有:城市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工业化的文化表现,是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理性化进程的产物”(M.Castells,1976)。城市空间是社会结构的表现,由过往经济系统所决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市民的个人消费转变为以城市政府为中介的社会化集体消费,包括住房、医疗、养老、教育、安全、文化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因此,城市政府和国家对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有效介入,使其逐渐超越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成为日常生活的真正管理者”(M.Castells,1981)。此外,他还认为,在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内,自始至终充斥着资本家阶级和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冲突,矛盾焦点在于国家投资是倾向于资本家的扩大再生产,还是劳动者的集体消费。针对资本的独断和城市政府政策的偏向,劳动阶层的城市社会运动对城市具有改良的作用,但要想得到预期的改变作用,根本的办法还是阶级斗争。戴维·哈维,对资本主义城市化的当代发展和全球化、后现代性、新自由主义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其主要著作有:《社会公正与城市》(1973),《资本的限度》(1982),《资本的城市化》(1985),《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2014)等。哈维认为,当资本在一定空间遇到障碍,无法实现继续积累的时候,它必须寻找新的区块重新积累,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空间修整”(spatialfix)过程,即将自身的危机积累和国内矛盾转移到国外市场。资本主义正发生新的变化,传统的无产阶级和资本家阶级的二元结构理论已经不再适应当下的社会现实,更好的划分应是有房者和无房者的区分,反资本主义的斗争取决于生产领域和实现领域的共同斗争。当下资本主义城市建设的目的是为投资者服务,哪怕是空置大量的城市空地或住房,而不是着眼于城市居住者,建设一个让人居住的城市,以至城市是否宜居只是个随机事件。竞争背景下的资本本性决定了资本的使命就是无限的积累,这种“复式增长”,追求资本的周转速度,要求社会的技术变革和创新、商品需求与之相适应。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发展人类的简单需求到复杂需求的过程。但受制于资源和民主政治,资本的积累会面临各种挑战,当资本遇到瓶颈和制约,经济危机爆发时,成为问题一部分的既得利益者和所谓精英阶层无意作出改变,这就需要大众的民主運动。
二、人民城市论的历史逻辑
我国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城市发展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是习近平“人民城市论”形成的历史依据。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经验教训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1949—1956年新中国城市建设的开启阶段。由于这一阶段我国尚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既要解决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又要推动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因而城市建设主要依托国家“一五”计划的156个重点工程新建了一批工业城市,同时根据城市分布均衡、平衡的原则,重点建设了一批重点城市和中小城市。与1949年相比,至1957年,城市数量从136增加到176座,新增城市40座;城市人口从5 765万人增加到9 949万人;城市化水平从10.69%增加到12.46%,增长了1.77%。二是从1956—1965年,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背景下城市建设曲折发展阶段。在这期间,虽然城市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离开现实和超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没搞明白,以致社会主义城市建设也出现了“大跃进”,进而被迫与整个经济活动一起进入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时期”。与1961年相比,1965年新增城市37座;新增城市人口338万人;城市化水平减少了1.29%,其中1961年、1962年及1965年出现了负增长,同比上一年分别减少0.46%、1.96%和0.35%。[12]三是从1966年到改革开放前城市建设的封闭、停滞、缓慢发展阶段。由于“左”的思想特别是“极左”思潮的影响,城市建设陷入困顿,甚至出现了纾解城市就业压力的“上山下乡”逆城市化运动。而由于冷战威胁的现实性的存在,工业布局脱离了城市依托,朝着更多的“三线”发展,城市建设和发展长期停滞不前。但三线建设客观上带动和促进了一些地方工业的发展以及因之而起的城市建设。
由于改革开放前我国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从属于国家工业化政策的综合考量,城市要从“消费型”为主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型”城市,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受到国家计划的严密管控,特别是自1958年末起,城镇人口的增长更加受到政府的管控。同时,我国城乡之间长期实行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城乡良性互动很差,城乡之间的经济循环薄弱且单一,城乡按照各自的逻辑运行,不能形成有效的城乡共同体,影响了城乡的长期共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到来,这种以计划和管控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化模式逐渐让位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主要推动力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模式。
(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经验教训
作为资本主义薄弱链条的俄国,其城市化程度远低于当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有发展工业的便利条件,如自然资源丰富、国土辽阔,水路交通发达,但落后的社会制度把大量的农奴束缚在自然村落的土地上,大大制约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直至1861年农奴制被废除后,俄国的资本主义才引出现生机。但即使如此,经济资源主要还是掌控在国家、贵族和外国投资者手中。城市中等阶级如小商贩、公务人员和某些专业人士,连同城市工人阶级和城市权贵阶层的鸿沟越来越大,渐进性改革希望渺茫,终于通过苏维埃革命,催生了一个新的政权,而苏联的城市也“成为除英美工业城市以外的第三种类型的城市”。[13]
20世纪20年代之后,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同时,苏联的城市建设进入一个高潮。急速发展的城市化,是大规模工业化的配套产物,与城市化相比,工业化是目的,城市化更是一种手段。通过加速建设新城、扩建老城或采取把农村居民点变成城市行政区划的方式,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满足了大工业生产的需求。到20世纪30年代,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已成为当时欧洲的大城市,其他规模相对较小的工业城市如高尔基、斯大林格勒则发展得更快。1939—1959年,苏联的城市人口增加了3 000万,而农村人口减少2 000万。到1960年,50%的苏联公民是城市居民。至苏联解体时,苏联的城市化率已达到75%。[14]虽然苏联的城市化水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本齐平,但仔细考察,苏联的城市化质量不高,城市内部充斥着各种矛盾,制约了苏联的进一步发展,某种程度上也是导致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快速城市化导致城市的公用基础设施不足,住房建筑质量较差,交通拥堵情况严重。由此又带来住房紧张、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的连锁反应。其次,由于苏联城乡之间经济、社会、文化差距大,当进行快速城市化,特别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农村和城郊成建制地转为城市,形成大量的“城中村”和“农村城市”,这就等于把原城乡之间的差异和矛盾转移到了城市。因此,虽然到了20世纪80年代,苏联的城市化率与美国、日本相差无几,但是有学者依旧认为:“很大程度上仍是农业国”。[15]三是城市产业结构单一,用“身份证”的方式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前苏联特别是中小城市,其城市支柱产业往往集中于某单一领域,如冶金、化工、采煤、发电、木材加工和纺织业等,城市转型弹性不足。此外,用“身份证”的形式限制了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使得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和乡村的差距越来越大。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作为前苏联的主要继承者,在城市发展方面依然存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何消化和解决这些问题可能是俄罗斯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三、人民城市论的实践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辉煌成就,但也存在一系列困扰,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制约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退让,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城市美好生活需要为依归,久久为功,砥砺奋进,开创了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当下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践及其深层次矛盾带来的实践需求,构成了习近平人民城市论的强大实践基础。
(一)从提高城镇化率到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新时期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巨大,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经济和城市发展方面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高铁、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根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字,2019年末城镇常住人口84 8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80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36亿人。全国农民工总量29 07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 425万人,本地农民工11 652万人。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仍有16个百分点的差距,表现在工作、生活在城镇地区的相当一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仍然游离于城乡之间,尚未成为真正的市民,因而也不能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待遇,在长期居住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等方面和城市市民差距很大。还有一部分人虽已长期居住、甚至定居在城市,但由于户籍问题,依然不能享受现代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沦落为边缘人。
(二)房住不炒逐渐成为人民城市和城市人民的共识
土地财政,是指某些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以补充或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又叫第二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依据法律规定,中国的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城市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事实上成为征地和土地批租供应的唯一主体。在当下城市快速发展、而建设资金又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土地财政显得格外重要,这就决定了地方城市政府有低价征收、高价出让土地的内在冲动。目前,很多地方城市政府的第二财政已超过第一财政,甚至有些地区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收入的一半以上。不可否认,土地财政在这一轮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财政扭曲了政府的行为。土地财政必然使得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解决地方税收和就业,压低甚至实行工业用地的零地价,相应把住宅用地价格抬得很高,然后出价高者得,最后政府获得一个很高的收入。这就一方面导致了与房地产有关的行业一时兴盛,对其他行业造成了挤压效应。另一方面造成城市化、城市建设的成本主要由商品房购买者买单。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又造成房地产炒作投机成分也越来越多,房产泡沫也越吹越大。此外,由于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反而恶化了城乡和地区间差距。二是土地财政不利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高。由于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行决定,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一些地方政府把资金用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少数干部利用土地寻租,影响了城市政府的公信力。总之,土地财政的阶段性、不稳定性、不规范性等特征日渐凸显,以地生财,逐渐走到了尽头,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全新的城市发展路径。
(三)城市命运共同体下的城市权利问题日益凸显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落实到城市层面,就是呼唤城市命运共同体。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本质的、人的主体性对象化的生成与实现,城市权利问题日益凸显,并进入到城市公众视野,表现在:一是不同的城市所拥有的发展权利不等。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等级明显,一般和行政级别结合在一起,比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等。上级城市管理下级城镇,不同行政层级的城市处在不同的权力等级上,体现在获取各种资源、利益方面差异巨大,因而所在城市的市民待遇也不一样。“社会福利、教育机会、医疗资源、发展空间在不同等级城市的失衡和板结固化,导致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逐渐沦为都市的附庸,吸引力逐渐丧失,过往的城乡差别日益转化为城市等级社会空间的差距。”[16]二是在“城市资本化”和“资本城市化”的双重挤压下,城市化和资本深度结合,资本和民众在城市发展的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方面的不对等。很多城市问题是由资本造成,但外部性却由民众买单,在城市政府的资本偏向和强势利益集团的作用下,城市日渐成为资本和权力的领地,城市居民多样性的生活样态的需求受到压制。
(四)城市内外部均衡和有竞争力城市群建构的新发展格局逐渐显现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城市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城市内部来看,由于流动人口,尤其是原农业户籍的农民工群体的加入,城乡居民由过去地理空间上的相互隔离,转变为共处一个城市社会空间,原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转移到了新城市空间,表现为城乡二元主体对城市社会空间资源占有的不均衡。加上城市内部居民因城市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发生的分化,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的综合叠加作用,城市内部日益表现为本地人与外地人、体制内与体制外、穷人和富人的差别,特别是某些城市因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城市群体随之分化为有房群体与无房群體的区别,城市内部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城市外部来看,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周边的环境。按照国际经验,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相较于孤立发展的单个或少数城市,城市群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同时促进城市群内部各城市自身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为此,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虽然目前我国的城市群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人口聚集度过高、外来人口比重大,人口在向这些城市转移,并给这些城市发展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资源分配、城市公共服务发展及其均等化等带来了很大压力;相反,一些中小城市仍处在孤立发展状态中,缺乏与周边城市和外界的紧密联系,辐射力弱,对人口的吸引力小,但城市内外部均衡和有竞争力的城市群建构的新发展格局逐渐凸显。
四、“人民城市论”的当代意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面临的新挑战,对城市发展诸多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即“人民城市论”为主要框架和核心内涵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城市发展战略及其新理念,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城市发展思想的基本内核,又吸收和借鉴了国际上其他国家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既关注当下中国城市的健康发展,又着眼于城市发展的新愿景,随着中国城市发展的实践而逐步走向深入。“人民城市论”贴近时代、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价值引领和实践推动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城市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讴歌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业城市历史意义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城市的限度进行了唯物辩证的批判:城市扩展中资本逻辑大行其道违背社会逻辑,造成对底层民众的侵害,温情脉脉的传统城乡共同体瓦解,社会日益分化为两大对立阶级。与此同时,由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所导致的资本主义城市的限度,为无产阶级的斗争指明了方向,为未来城乡融合乃至城市内部的和解奠定了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对城市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其愿景在于城市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当下,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这一伟大实践的深度和广大远远超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时的想象,机械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理论,只会给我们的城市实践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党的十八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之所以不断开辟出新的境界,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与中国城市实践紧密结合,提出“人民城市论”这一城市发展的创新理念,不断引领新时代的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理论。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这一城市发展新理念的系列重要论述,和由此生发出的“人民城市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性质和方向,深入阐释了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理论指导。“人民城市论”明确了新时代城市作为一个重要的空间载体,在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城市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作用,强调城市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城市工作的全过程,把人民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民城市和人民政府的奋斗目标,始终依靠人民创造城市的新文明,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早在2013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我国城镇化发展既面临巨大机遇,更面对诸多挑战。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7]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新时代中国城市面临的系列问题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嬗变,激励着习近平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问题的进一步探索与实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城市发展新理念指引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正在迎来一个新的高潮。
(四)给世界其他国家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早在20个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为社会主义城市的远景做出了强有力的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堅持人民城市的社会主义属性,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和发展不断推向新的高潮。201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指出要把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要把深圳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18]特别是在当下新冠疫情仍然肆虐的情况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的社会主义城市比“资本至上、利润至上”的资本主义城市更有能力应对这场全球性灾难,从而给世界其他国家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说明: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城市发展思想研究》(18BKS07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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