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区、道班等公路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与实践
2022-02-09杨涛
杨涛
摘要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是公路部门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公路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规模庞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尤其是随着公路事企分离改革,交通执法改革等新发展改革形势,大量的工区、道班的生产职能逐步弱化,服务功能日益减退甚至丧失,逐步成为去生产性、去服务性的普通国有房产,如何确保其安全完整、合理利用、保值增值,一直是公路行业内部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文章以南通市公路部门为例,对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结合管理实践进行思考,探索了一些工作思路和举措,对强化国有房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公路;国有房产;固定资产
中图分类号 F512;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949(2022)01-0041-03
0 引言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固定资产本身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尤其房屋资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公路部门承担着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职能,其固定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尤其养护工区、道班等房屋资产,单位价值高、分布范围广、生命周期长、管理维护成本高。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和公路体制改革的深入,公路部门房屋资产的体量不断增加、构成日趋复杂,加之经历管理制度和人员变更,存量国有房产权属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强化公路系统国有房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房产的安全完整、合理利用、保值增值,是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一直是公路行业内部治理的重点和难点[1]。
近年来,南通市公路部门顺应公路改革发展新形势,针对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本着“尊重历史,着眼未来”原则,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纪律和要求,进行了一些具体地探索实践。
1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现状
南通市公路部门发展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后,公路建设突飞猛进,截至目前,全市公路总量突破1.9万km。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公路部门根据公路建设、养护的实际需求,在公路沿线因地制宜修建了一大批养护工区、道班等公路附属设施,经过多年发展变迁,如今已形成了一批资产体量大、分布广、种类多、年代久的工区、道班等国有房屋,成为公路部门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6月,南通公路部门组织力量对全系统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进行了全面深入清查,摸清了家底,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体量大、数量多
共有各类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129处,总土地面积281 453.31 m2,建筑面积103 947.2 m2(包括两证的证载数据及部分由公路部门自行丈量概算数据)。估算价值或历史成本16 234.02万元。
1.2 出租、出借比重大
129处房产中,出租67处,出借26处,出租出借比例达72%。闲置15处,自用35处,已拆迁1处(有9处房产存在部分出租,部分出租和部分闲置情况)。
1.3 分布分散、点多线长
市、县公路部门机关国有房产共12处,大部分房产分散分布于乡镇,共117处。按所处公路沿线位置分,位于國省干线公路沿线25处,县乡村道沿线77处,其他27处。
1.4 权证不全、权属不清
国有房产中,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仅有31处,仅有房产证的5处,仅有土地证的48处,有不动产证的5处,两证均无的40处。有大量房产的土地或建设手续里,仅有当年地方革委会、计划委、土管所的批复文件、乡镇相关部门的准建证以及与镇村签订的用地协议,目前,仅凭这些材料,无法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证。因权证不全,大部分也无法正常办理相关更名手续,产权所有人仍为2019年交通机构改革之前的公路处(站),部分还是2009年撤销的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站。
1.5 年代久远、长期闲置
全系统有超过40%的(共57处)房产建于20世纪70、80年代,21世纪以来建造的仅35处。由于年代久远,房屋建筑逐渐老化,外观破旧,内部设施陈旧。部分年久失修的已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2]。
2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对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但对照国有房产管理的新要求和严标准,公路部门在自身管理上仍然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管理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公路部门普遍存在“重养建、轻管理”思想,对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没有随着公路体制改革的深入,主动适应财政改革形势,结合行业的发展实际及时建立一套规范、完善的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制度。相对养护主业的发展,国有房产管理水平滞后,遗留一批重难点问题,造成后续管理成本高、难度大。
2.2 缺乏统筹管理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涉及实物管理部门、价值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多个部门,涵盖了配置、使用以及处置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国有房产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房屋状态等相关信息共享互通效率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制约和衔接,各关键环节存在脱节现象。
2.3 日常管理不规范
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台账不完整,相关资料、卡片等更新不及时,存在账实不符现象。房产出租、出借、拆迁等处置行为不规范,尤其是相关程序和手续不完备。房产日常巡查,维护及清查盘点等工作都没有常态化开展。
2.4 废旧房产管理不到位
工区、道班等年久失修、价值减损的存量国有房产缺乏妥善的管理。部分房产由于疏于维护管理,长期闲置,成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亟须逐一摸排建档,提出专题处置方案,纳入有效管理范围。
2.5 专业管理人员匮乏
公路部门普遍缺乏国有房产管理的专业人员,通常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实际管理效能不高。加之公路部门历经多次体制机制改革,人员变动频繁,造成管理延续性不强。
3 加强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的思考及实践
综合考虑全系统工区、道班等房屋资产的房产类型、建筑时间、权证情况、地理位置,使用情况及所在县或乡镇相关拆迁、复垦、征地及置换等政策因素,因地制宜,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性地提出了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的系统性工作思路和方案,即构建“市县一体,责任共担”的工作体系,确定“七个一批”的处置方向,制定“一房一策、动态管理”的处置方法,明确“七个要”的处置要求。
3.1 构建“市县一体,责任共担”的工作体系
市级公路部门成立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分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国有房产管理工作。明确由各县级公路部门为辖区内工区、道班等房产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并专门成立由办公室、服务设施、建养、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具体处置方法和工作要求,为当前的整改及今后一个时期国有房产管理工作提供实施规范和制度保障。
3.2 确定“七个一批”的基本处置方向
(1)加强管理自用一批。对日常办公用房,地处国省干线公路或对公路养护管理、路网调度和应急服务有一定作用,基础设施、建筑物结构比较齐全的工区、道班,可以进行适当维修,强化管理,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业务功能。
(2)规范程序出租一批。对于房屋状况较好,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尤其是地理位置好,商业价值高,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可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对外招租,遵照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的原则和流程进行评估,实行公开拍租,并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签订样式房产租赁合同,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完善手续出借一批。对于2019年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为解决新组建的执法队伍办公需求,目前借给交通执法支队(大队)使用的,主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借用手续,签订借用协议,明确有关管理职责。
(4)积极沟通拆迁(移交)一批。对于有公路改(扩)建、城镇规划建设或地方拆迁复垦需求的,积极沟通地方政府,了解掌握政策,尽可能列入拆迁计划,争取最优补偿。对少数远离国省干线公路,地处偏僻区域,无公路业务使用价值,占地面积小,房屋破旧,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可以主动对接地方政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移交相关部门管理,并及时注销固定资产。
(5)消除隐患整治一批。对于破损严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甚至是危房的,集中整治,及时整修,最大限度消除安全、消防及治安隐患。
(6)内部统筹划转一批。对因机构改革,被撤销单位的房产,本着利于管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可以在全市公路系统内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统筹划转。划转中,同步做好实物管理、财务核算及未到期租赁合同履行等方面的工作交接。
(7)產证手续办理一批。抓住全市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补办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契机,积极收集相关档案资料,主动请示汇报,讲清历史原因,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办理一批房产权证。同时,对所有土地、房产证办理更名手续。对于难以办理权证、无法过户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题汇报,请求协调。
3.3 制定“一房一策、动态管理”的具体处置方法
因“房”施策,不搞一个标准、一刀切。针对每一处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管理的实际情况,详细逐一制订具体处置方法,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积极妥善地推进处置工作。同时,市级公路部门进一步健全日常跟踪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资产管理动态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和调整管理举措和处置方式,全面实行房产的动态化管理[3]。
3.4 明确“七个要”的处置要求
(1)责任要压实落细。相关部门及单位之间要密切联系,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处置工作。明确市级公路部门工作职责。尤其是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县公路部门为辖区内工区、道班等房屋资产管理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尤其是安全管理职责。将工区、道班等房产整改及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与绩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
(2)处置要依法合规。工区、道班属于国有资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所有工区、道班等房产的处置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依法合规处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处置审核关。要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程序,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遵照“提出意见,组织鉴定,内部公示,集体研究,报批审核,依规处置”等基本流程来办理国有房产处置手续。
(3)维修要申请报批。工区、道班等房产的维修必须经县级公路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提出维修意见及费用明细,以正式公文的形式请示市级公路部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维修项目还要上报上级交通及财政部门审批。
(4)出租要公开拍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现行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规范组织评估和拍租活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卖(租)流程的相关规定,规范招租工作,实行公开竞价,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财政部门对国有房产租赁合同的要求,签订《国有房屋租赁》(样式合同),租期一般3年,最多不超过5年。加强出租房管理,督促承租方强化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不得转租,不做“二房东”,不得对承租方的装修改造进行收购或者补偿。同时,确保及时足额收缴租金,减少拖欠现象。
(5)拆迁流程要规范。涉及拆迁等事项的,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拆迁政策,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材料,要积极争取最优补偿方案。坚持“三先三后”的工作原则,即先初谈商议,后启动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先资产评估,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先落实拆迁款,后办理拆迁及产证注销手续。
(6)管护要及时到位。建立健全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整改外观破损,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市级公路部门将工区、道班等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安全检查范围,各县级公路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建立详细的巡查记录及问题整改清单。市级公路部门不定期对工区、道班等房产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并通报情况。
(7)台账要规范齐全。对每一处房产均建档立卡,主要资料包括土地和房产的规划、建设、迁址等相关申请和批复文件资料、图纸等;坐落地点定位图片;房产证、土地证;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租金收缴凭证;固定资产卡片;房屋及周边环境图片等。及时根据上级关于房产管理的新要求,补充更新动态资料[4]。
4 结束语
公路行业的工区、道班等国有房产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其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更强,规范规矩更多,纪律要求更严,管理难度更大,目前的思考和实践只是一种尝试,就今后如何更好地保障国有房产安全完好、保值增值、发挥功能,在理念创新、路径创新、举措创新等方面还有待继续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周爽.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探索[J].交通财会,2014(1):35-38.
[2]陈新刚.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交通财会,2015(4):60-63.
[3]杭州市财政局课题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以杭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为例[J].杭州研究,2007(1):140-149.
[4]杨美霞.对交通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探讨[J].湖南交通科技,2017(3):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