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展质量效果评价为契机 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
2022-02-09杨建军张爱华闫凯孙军刚
杨建军 张爱华 闫凯 孙军刚
近年来,陕西省农广校体系以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使命,集全体系智慧,汇聚多方力量,立足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紧贴全省“3+x”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的培育要求,以农民需求为本,优化培育环节,提高培育质量,最大限度的满足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和实训需求。中央农广校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培育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育后实践转化的效果评价,在河北、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等5个省44所县级农广校开展质量效果评价试点,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2021年是陕西省开展质量效果评价的第二年,深切地体会到,评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开展评价能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陕西省农广校将在前两年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入思考,通过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立足职能 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主体作用
近年来,陕西农廣校体系立足本省农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截至2020年,陕西省培育的20万高素质农民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先行者,成为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引领者,成为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者。据统计,18.5%的高素质农民担任“村两委”干部,86%为家庭农场主,76%为合作社负责人,73%为农业企业负责人,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
(一)职能明确,办学实力雄厚。陕西省农广校创办于1981年,2003年经省编办批准,加挂了陕西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根据全省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组织编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媒体宣传、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多年以来,省农广校始终坚持“四个面向、四个服务”的办学宗旨,即面向“三农”、面向新的农业科技革命、面向现代化、面向市场;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农民科技致富奔小康服务、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2018年,陕西省农广校与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合并成立陕西省现代农业培训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原来农广校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管理、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及厅直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心54名干部职工大多数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农技员素质提升等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创出了一条科学规范、贴近实际、实用高效、农民欢迎的培育工作新路径,进一步稳固了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地位。
(二)组织引领,培育环节规范。一是抓好规划。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农广校积极配合厅科教处制定了《高素质农民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打造十所培训名校、百所培训机构、千所田间学校,培育万名高素质农民等项目。二是抓好制度。紧紧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新阶段、新要求,制定完善了《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办法》《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管理办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要求》《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办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估办法》等六项制度,规范教学流程、课程设置、田间学校建设等工作,提高培育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抓好示范。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任务中,省农广校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 “云上智农”App等平台,组织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学员线上学习农村电商知识、如何转变经营理念、现代农业创业等精品课程,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培训。2020年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学员满意度达97.85%,实现了预期培训目标,高素质农民培育成为农民致富的主抓手。
(三)体系健全,体系相互协作。陕西省农广校体系由1所省校、12所市校和94所县校组成。多年以来,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这一目标,省、市、县三级校相互协作、密切交流、着重在规范培训流程、改善培训条件、提升师资能力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努力,体系建设得到了持续加强。2014年以来,争取资金6000余万元,建成50个标准化农广校,加快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培训能力,农广校成为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主阵地。
二、领会精神 扎实开展质量效果评价
开展质量效果评价,是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标准规范、体系发展、人才培养形成共振、协同推进的关键一环。2020年,陕西作为5个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试点省份之一,高度重视,学习研讨试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效果评价。
(一)部署周密细致。陕西省高度重视县级农广校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试点工作,按照“以评促规范、以评促提升”的思路,把抓好试点工作作为提升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契机。一是准确把握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学习,吃透各项指标内涵、评分标准以及落实要求,并把《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考核体系。二是专题安排部署。为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省农广校召开了全省农广校体系专题会议,就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结合实际,选取了19所县级校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试点校,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农培发〔2020〕25号),要求各试点县校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立足区域经济和地方主导产业,进一步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思路,推动培育工作和评价试点相互促进。三是高质量推进。参加质量效果评价的县级农广校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当作提升培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根据评价指标校准工作思路,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自评时间、工作步骤和评价方法。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中,紧紧围绕指标体系落实各项培育环节,并确定专人与省、市校汇报、协商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培育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评价客观科学。一是规范开展自评。各试点县校认真梳理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承担实施情况,从培育任务、培育方案、培训实施、跟踪服务、实际效果等5个方面逐块进行自查,逐项收集佐证资料,逐一给出自评得分,自评打分最高115分,最低100.5分,平均107.7分,自评打分每项均有得分依据、扣分原因以及分卷成册的相应证明资料。二是客观组织复评。根据县级自评材料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情况,复评采取实地复评和资料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复评结合培训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和自评得分情况,陕西省选取了对镇安县、临潼县、富县3所试点校开展实地复评工作。实地复评采取听取汇报、抽查佐证资料、与高素质农民代表交流等形式开展。还专门邀请了中央农广校现场指导全省复评工作,促进了复评结果严、真、实。资料复评在总结实地复评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余16所试点校自评情况逐项进行了复评。复评结果表明各试点校均能按试点要求开展工作,各项指标得分客观有效、佐证资料能够准确印证工作实绩,但也存在跟踪服务和实际效果两项指标的佐证资料不够充分、不够合理等问题。
(三)凸显成效优势。通过全面实施试点工作,陕西省按照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的培育要求,优化培育环节,提高培育质量,全面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规范培训环节,提升培育能力。按照中央农广校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教学流程、课程设置、培育机构选择、田间学校建设、信息库管理、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机构遴选、政策保障、帮扶指导等工作制度体系,提高培育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转变培训理念,提升质量效能。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紧紧围绕全省“3+x”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厘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和实训需求,在全省范围开展以优势农产品为单元的示范培训,开展全产业链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探索农民教育培训质量效果评价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以评促规范、以评促提升。三是凸显体系优势,稳固主体地位。通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试点评价,加强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农广校体系协作,推动农广校体系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标准规范,抓实落细培育环节,树立农广校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化样板,示范引领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创新发展。
三、总结经验 推动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效果评价的必要性。开展质量效果评价是对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一次检验,更是一次难得的练兵机会,下一步将依托“评价”强“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支撑水平,做好组织管理,抓实培育前端的规范标准制订,抓细培训中的示范引领,抓住培育后端的绩效评价,夯实培育工作基础支撑,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二)把准要求推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把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工作作为提升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契机,组织各评价县校对照质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学习,吃透指标内涵、评分标准和落实要求,结合全省近年来绩效考核要求,把评价指标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相融合,修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全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打好基础。
(三)探索質量效果评价长效机制。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事关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和乡村的全面振兴,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福祉。开展质量效果评价,从长远目标看,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保障的长效机制,是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陕西将以开展质量效果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流程和实施环节,提升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站稳农民培育主体力量地位,发挥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单位:陕西省现代农业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