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的探讨
2022-02-09曹俏萍
曹俏萍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习近平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保护、传承、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庚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深入交流合作、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高丙中先生认为非物质文化成为遗产,或者简单地说,被命名为遗产的程序就是一种公共文化的产生机制。他认为非物质文化成为公共文化,大致发生在两个层次:一个是在观念上被大众公认, 并且得到公众的自愿参与;另一个是在体制上被政府部门正式承认,并且以一定的公共资源加以支持。政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诸多努力都可以归入公共文化事业[2]。
长期以来,广西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八桂大地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这两者的融合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本文将结合广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方面的探索,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并提出建议。
一、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的探索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广西做出了一系列的探索: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举办系列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同时广泛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培训。
(一)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
高丙中先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传承人的确定本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公共化的过程[2]。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长期以来,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处,团结奋斗,共同发展,在八桂大地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2022年5月,广西共有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先后有49名传承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计914项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936名传承人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3。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立,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双方有机融合发展。
(二)逐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工作
通过固定场馆展览展示是传播推介公共文化,让民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先后建设了369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初步构建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网络[4]。
如在以原南宁绢纺厂旧厂房建筑为载体的百益·上河城项目基础上,设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馆,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文化体验、时尚购物、休闲娱乐、非物质文化遗产餐饮于一体,不仅展示壮锦、铜鼓、坭兴陶和绣球等广西极具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还有各种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衍生出来的创新产品。2019年11月广西召开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明确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作为重点文化提升工程之一[5]。目前,在广西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正在大力推进。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的建立,为民众了解和参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场所。
(三)举办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广西举办了丰富的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一是在每年一次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中,举办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示、交易、教学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引导群众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二是在每年的“壮族三月三”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文化活动,通过歌王斗歌、传统美食工艺展示等,打造民族文化大餐。三是积极组织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比赛活动,如组织桂林三花酒传统酿造技艺、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草柳藤编织技艺、苗族刺绣、京族独弦琴艺术参加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主展馆展示、传统工艺比赛、“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行”三个板块的活动;组织壮族织锦技艺、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和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三个项目参加第十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杭州工艺周)“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板块展销活动;组织“桂林渔鼓”“公馆木鱼”“壮族八音坐唱”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曲艺类项目参加2019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曲艺周展演活动。开展文化活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利于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促进群众的了解和参与。
(四)广泛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培训
近年来,结合“三区”人才支持专项工作的要求,广西各地举办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的培训,主要有山歌、唢呐提升班培训,壮族五色糯米饭制作技艺培训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能力提升班,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信息采集培训班,京族独弦琴艺术和喃字培训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培训不仅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传承人的保护传承水平和能力,而且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培训的内容。
综上,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很多提升空间,同时面临不少困难。
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面临的困难
广西是经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融合发展呈现出以下难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融合程度有待深化
目前,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由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上是分立的,导致两者的融合受到一定的限制:往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部门需要开展活动的时候才临时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召集起来一并举办或分开承办;而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时候又经常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这时才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掌握,双方联络协调不够顺畅。
(二)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创新性、转化性、时代性不强,难以进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
以时代眼光与当代审美标准来看,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其表现形式局限无法满足大众的需要。如2020年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白裤瑶打陀螺[3]3。这一民族体育活动深受白裤瑶人民群众的喜爱。但是,要想更大范围地推广这项体育活动,则会受到白裤瑶陀螺制造工艺和操作方法的限制:木制陀螺不防水,用绳子抽打的方式太费劲等。又如同样是2020年入选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壮族服饰制作技艺[3]3。这种原生态的服饰,即便是壮族年轻人穿得也不多,更别提其他青年群体;其制作技艺也很难找到合适传承人:一是对这种技艺感兴趣的人不多,二是很难以此技艺谋生。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不少,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时因此受到影响。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性不够
普及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征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倡导“人人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人”[6],这里也隐含了普及的目的。近年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虽朝此努力,但整体上还比较分散。有些项目仅仅为当地部分民众所知,远没有走出去,更谈不上人人知晓;有的项目自从申遗成功就被束之高阁,再也没有进入公众的视野,更谈不上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去。可见,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做。
(四)专业人才匮乏
人才缺乏是困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融合的难点之一。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例,2012年该中心成立时人员多为各剧团分流而来,他们大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缺乏了解和认识。虽然经过几年的锻炼,很多人在新的岗位干出了成绩,但仍然存在知识背景缺乏、写作能力弱、组织活动能力弱等短板。广西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同样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人员通常身兼数职、分身乏术,而且懂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懂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三、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合发展的建议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很好地融合起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这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社会文明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社会服务水平的反映。
(一)强化顶层设计
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视程度,明确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建制,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如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工作联席会,由各有关单位派1~2位负责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以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相关的公共服务的开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良性互动互融局面。同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服务主体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如“抛绣球”“抢花炮”“打陀螺”等传统体育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以尝试和体育局的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开展;如“壮医药”“瑶医药”等传统医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和卫生部门公共服务联合,增强工作的合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发展。
(二)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融合
数字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在文化数字化的大背景下,数字化建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数字化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建设侧重点则在用数字手段保存和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推进两者的融合发展中,可以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数字化建设中来,积极主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融合建设的方式方法,如线上展示、活动点播、培训辅导等,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品牌建设,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从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如通过新闻媒体节目和各类文化场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末课堂,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学生、群众面对面交流,让更多年轻人和群众切实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从而惬意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品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发展打好人文基础与群众基础。
(四)重视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公共文化供给中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由文化主管部门认定,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责任,同时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7]。在管理工作中,需要结合实际提高针对性,通过量化管理等形式,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借助社区力量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定期在社区内举办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活动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五)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社区文化结合的力度
以社区文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在社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展示和体验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培训班,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等公共文化微服务项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到群众的身边,让群众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接纳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这也将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六)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进校园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要传承,关键靠人,靠年轻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进校园,可让更多的年轻人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喜欢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达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据笔者所知,广西南宁市部分中小学的课后服务的内容里,已经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笔者认为,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的一条有效途径。除了课后服务以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进校园还有很多形式,比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晚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运动会等。可以把这些活动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统筹开展,以达到成效的最大化。
结语
本文对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工作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梳理出融合程度不深,创新性、转化性、时代性不强,普及性不够,人才缺乏等问题,进而提出了注重顶层设计、注重数字化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建设、重视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用等融合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各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力量,两者的深度融合是发展趋势,也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