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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动因探析

2022-02-09陈凤林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伊斯兰教穆斯林中国化

陈凤林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作为客位文化,没有与中国本土主流文化对立,自然平和地走上了中国化道路,这其中哪些因素发挥了作用,应当作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予以研究和总结。梳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笔者以为,历史上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主动适应的态度和立场,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内在动因

宗教的传播与发展,也有一个“适者生存”的问题。适应社会是宗教生存与发展的黄金法则。纵观世界,一部宗教发展史,就是各宗教不断调适自身、主动适应特定地域和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历史。宗教能超越它所发端的地域向外发展,一定是能不断调适自身,在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适应所置身社会的结果。当然,一些宗教适应社会,不是其实践主体天然地发现和掌握了“适者生存”的规律,天然就有“主动适应”的自觉意识,而是在与所置身社会的不断接触、矛盾、冲突甚至挫折后,不得已作出“适应”的选择。

从政治视域看,历史上各宗教的发展都经历了“主动适应”的过程。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的最初几百年,强调佛法大于王法,主张沙门不敬王者,难以被中国社会认可。后来认识到“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改变立场,积极顺应统治者,才得以立足。基督教进入罗马初期,不能积极主动顺应本土社会,曾经遭到罗马统治者的迫害。后来主动顺应,确立“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的立场,才逐渐被罗马接受。

从文化和社会视域看,各宗教也是普遍经历了一系列“处境化”的过程。佛教传人中国以后,适应中国本土,发展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系统。在漢地与本土文化融合形成汉传佛教;与藏族传统宗教苯教融合形成藏传佛教。南北朝以后,佛经的大量翻译,出现了诸多佛教学派,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八大宗派。基督宗教由犹太文化圈进入希腊罗马文化圈,拉丁化、希腊化是它在罗马立足、向“普世”宗教发展迈出的第一步,也使它由“东方宗教”变成“西方宗教”。中世纪基督宗教与欧洲封建制度结合发展出教阶制。16-17 世纪的宗教改革和基督新教的产生则是基督宗教顺应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做出的自我调适。

人类社会就是一所学校,早于伊斯兰教的佛教、基督教的“适者生存”之路,成为伊斯兰教适应社会之路上的样本。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作为伊斯兰教的实践主体,不同时期的穆斯林群体,对伊斯兰教外来文化、非主流文化的身份,有着较为清醒的认知,在政治上理性地主动适应,提出了顺主忠君的思想,确立爱国爱教的原则,与统治者建立起了良性关系。文化社会方面,积极融入中华文化、积极顺应中国本土社会,走与中华本土相融合的道路,最终以一种自然平和的方式,实现了由外来的伊斯兰教向中国伊斯兰教的转变,得以在中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伊斯兰教义理与中国传统文化在社会价值观上有一定的契合性,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基础条件

两种不同思想文化体系之间的交流、融合,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上的,即两种不同的思想文化体系,内在的社会价值观必定有相通、相契合的地方。伊斯兰教进入中国以后,能够与中国社会主流文化交流交融,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伊斯兰教思想文化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在社会价值取向上有很多相通、相契合的地方。

中国古代传统哲学思想主张“合”“和”,不强求一致,主张和而不同、多元通和。这种哲学思想孕育出中国本土文化开放包容、中道理性的精神气质,能够包容外来文化。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和气度。

伊斯兰教按照形成时间先后有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四大教法学派。一般认为,中国穆斯林普遍遵行哈乃斐学派。伊斯兰教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发生“以儒诠经”、“汉译经典”,一步步融入到本土文化的土壤之中,与哈乃斐学派教法宽容灵活、理性求变的精神特质密切相关。

在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的价值取向上,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相契合的地方。比如:伊斯兰教和中国传统文化都以爱国为行为准则;伊斯兰教是主张和平的宗教,儒家主张和而不同、多元通和;儒家崇尚孝道,伊斯兰教主张“顺亲”,“人子之天堂,在父母膝下”[1];儒家崇尚“仁”,伊斯兰教倡导宽容友善。《古兰经》强调: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宽待奴仆(4:36),等等。

关于伊斯兰教与中华文化的契合性,明代思想家王岱舆言:“其说本于天,而理宗于一,与吾儒大相表里”,“其教亦不废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序,而洁己好施,更广吾儒所不足。”[2]清代刘智也说“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3],“清真一教,不偏不倚,直与中国圣人之教理同道合。”[4]

正是彼此有相契合之处,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才有了沟通对话交流的基础。

客位文化主动适应主流文化的文化自觉,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观条件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始终有着清醒的文化自觉,对自身客位文化的身份认知认识清醒。主动顺应本土社会、融入中华本土文化的文化自觉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观条件。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有自己的特点,在传教上是保守审慎的,始终只是在穆斯林群体中繁衍生息,没有向“教外”传教。同时,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也有别于阿拉伯半岛、中亚、北非,那些地方几乎是靠武力征服实现扩张与发展。在中国,通过穆斯林群体的繁衍生息代际传承的。无论是唐宋时期的“蕃客”,还是蒙元时期的“回回人”,还是明清以后本土化的穆斯林群体,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客位文化的处境,在与中国本土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关系上,始终坚持主动顺应、主动适应的立场和态度。伊斯兰教理性放弃或淡化伊斯兰文化中一些与中国本土文化习俗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同时吸收中国本土文化中的一些元素,使伊斯兰文化增添新的内容,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伊斯兰文化。

作为客位文化、非主流文化,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求得生存与发展的智慧,就是随顺本土文化,搁置分歧,求同存异。明清时期的王岱舆、刘智等学者在“以儒诠经”学术活动中,审慎将伊斯兰教义教法的论述限定在穆斯林的宗教礼仪和日常生活的伦理道德层面,提出教法遵从国法的理念,对政教关系的良性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伊儒会通的穆斯林知识分子的引领,是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关键

伊斯兰教的中国化,穆斯林知识分子的引领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纵观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程,从经堂教育到“以儒解经”,到近现代新式教育,正是有胡登洲、王岱舆、刘智、张中、马注、王静斋、哈德成、达浦生、马松亭等穆斯林知识分子精英,审时度势,将伊斯兰教引向中国化正道。

明清时期兴起的“以儒诠经”活动,穆斯林知识分子用儒家学说对伊斯兰教进行本土化的诠释,借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使伊斯兰文化得到中国社会的承认和接纳,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共存于中华大地。穆斯林学者在编译教法学者著作时,不是全文翻译,而是审慎选择。附会儒家、异中求同是当时汉文译著的重要选择。穆斯林知识分子皆侧重阐述伊斯兰教与儒家相通之处。刘智提出:“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5],马注也指出:“回之与儒,教异而理同也”[6]。通过回避,化解消弭了可能发生的矛盾,表现出了中国穆斯林在主动适应中国社会的历程中显示的非凡智慧和中正之道。

“以儒诠经”中经学大师们还重点阐述了真主权威与世俗君主权威的统一性。刘智在《天方典礼》中论证穆斯林忠于君主的合法性:王者,代真主以治世者也。王者体主,若影之随形。[7]君者,主之影,忠于君,即所以忠于主也。[8]将忠君与顺主统一起来。民国时期,学者马以愚将穆斯林遵守国家法律上升到“天命”的高度,指出:“回教人遵从所在国法令,固属天命也。”[9]穆斯林学者理性规避了国法与教法之间的张力,引导穆斯林遵守世俗法律,引领中国穆斯林认同国法大于教法,主动适应中国社会。

封建王朝的政治整合,是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外部力量

封建王朝的政治整合是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重要力量。

大一统是中国传统社会系统的基本特征。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封建王朝的集权政治体系是塑造大一统的核心力量。封建王朝在政治上以“一统天下”为目标,思想上以儒家人文学说为主导意识形态,文化领域实行包容开放多元共存的文化政策。历代封建王朝都不遗余力地将国家治理的目标,推行到王朝治下的各民族各地区。

唐宋时期,王朝包容穆斯林“蕃坊”自治,通过其首领来进行间接管理。元代“回回遍天下”,元朝政府将穆斯林纳入大一统的整合范围内,在中央设置“回回哈的司”,地方设置“回回哈的所”。明朝对各族穆斯林实行汉化政策。大明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许与中国人结婚姻,不准本类自相嫁娶。明朝同时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切断了中外伊斯兰文化自然交流的通道。清王朝继续推行同化政策。在封建王朝同化政策和闭关锁国大背景下,伊斯兰教走本土化的道路成为必然的选择。

本土信仰主体的形成,是伊斯兰教深入中国化的内在动力

信仰主体由“蕃客”向本土穆斯林转变,回族等本土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产生,“本土化”信仰主体形成,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内在动力。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主要是教内代际传承,不向教外人传教。伊斯兰教的信仰主体,唐宋时期主要是移居中国的“蕃客”,元代信仰主体发生了变化,大批东来的穆斯林落籍中国,成为入籍封建王朝的臣民“回回人”,明初回族等本土穆斯林形成。本土化的信仰主体使得伊斯兰教本土化更加深入。

伊斯兰教信仰主体的本土化,以回族最具代表性。

回族从孕育到形成大约经历了五六百年的时间。众所周知,回族具有多元族源的特点,其中有一定数量阿拉伯人、波斯人,较多数量的中亚各族人,通过婚姻方式与汉族人、皈依伊斯兰教的蒙古人等民族融合,在华夏大地上最终形成了回族。

所使用语言的本土化是宗教本土化至关重要的一环。外来宗教的宗教语言一旦采用本土语言,尤其是宗教文本的本土语言转换,宗教思维的本土化会迅速发展,深层次的文化交融随之而来。正是对汉语普遍掌握才使回族群体内部得以交流和沟通,得以认同和内聚,才使群体内部的各种差异在宗教和语言的共同作用下逐渐得以消除和溶解。所以,汉语言的逐渐使用是促成回族共同体的重要动力之一。当回族以民族共同体的形态出现时汉语遂成为其共同语言,在此之前不曾以其它任何一种语言,作为形成中的民族共同体的普遍交际工具,即使是阿拉伯语也没有发挥这样的作用。

就伊斯兰教信仰主体来说,本土穆斯林和外来穆斯林,不是一个概念。本土穆斯林,自带本土文化基因,这些本土文化基因通过穆斯林自身渗透到伊斯兰文化体系内。比如在中国大地上形成的回族、保安族等西北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深受汉族等本土民族的影响,语言、服饰、生产生活方式、甚至部分生活习俗等甚至就保留了汉族等本土民族的特点。回族作为本土穆斯林,与汉族交错居住,在与汉民族的相处中,主动与汉文化沟通,即在保持本民族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的前提下,积极学习和吸收汉文化,学习和掌握汉语言文字,捧读汉书、钻研汉文化中的深层理性成份,在这个过程中,推进了伊斯兰教中国化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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