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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其发展转型研究

2022-02-07胡予晓

经济师 2022年5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科技

●胡予晓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我国方兴未艾,对我国的金融业及其产品创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已经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模式,加速了金融脱媒现象,逐渐形成“去中心化”,颠覆传统信用中介功能,对于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业务形成调整。在此背景下,发展金融科技,推动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和经营模式创新已经成为必然趋势。金融科技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发展新的业务模式和创新业务及产品提供了新的机遇。

一、金融科技简介

金融科技(Fintech)是Financial Technology 的缩写,可以理解为“金融+科技”,但又不是简单的融合,而是指将新技术新科技应用于金融领域,革新传统的金融行业及其产品,为金融行业提供创新的业务流程、业务模式和业务产品。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认为,金融科技是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于金融行业或者金融市场,从而带来金融及相关创新产品。金融科技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但之后在全球迅速扩张开来,对全球的金融行业及金融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

金融科技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创新,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零售银行、保险、交易结算等六大金融领域,实现“金融+ 科技”高度融合。[1]从技术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是处于最上层的技术范畴,是以计算机技术或者程序实现人的智能的技术,它是一个总的方向性和总括式的技术集成代表,而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则是构成人工智能技术的一个具体的分支或者某一个专业领域,构成了对人工智能的支撑。具体来说,大数据就是海量的数据资源,它依赖于各种渠道包括金融机构本身形成的海量数据,依托于这些大数据,金融机构可以从中进行数据挖掘或者建立数据模型,从而服务于新产品创新、客户精准挖掘、客户精准服务等领域。云计算则是一种分布式计算,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任务分散出去,进行多服务器任务分解与完成,并将计算结果返回给客户。在金融领域中,通过云计算,金融机构可以发展大型的数据模型,从而构建程式化的金融产品,也为分析海量的数据提供了可能。区块链则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可以实现无中心、无中介的信息共享及价值传递,比特币就是典型例子。基于区块链技术,金融机构可以形成交易平台或者建立电子货币,从而更好地为金融机构的交易服务,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二、金融科技发展阶段与我国发展现状

金融科技的发展最早萌芽于20 世纪80~90 年代,最早诞生于美国,之后在全球迅速发展。从其发展阶段看,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融科技1.0 阶段。这个阶段大致是20 世纪80 年代到90 年代之间,其主要特征是金融行业的数字化程度提升。这个时期的金融业主要是通过办公电子化和自动化,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主要标志性金融业服务产品是ATM、POS机等。

第二个阶段是金融科技2.0 阶段。这个阶段有人也称之为互联网金融阶段,大概时间是20 世纪90 年代到2010 年左右。在这个阶段,金融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出现了移动支付、P2P 网络借贷平台等。这个时期主要特征是金融业务依托互联网进行推广,或者是金融产品嫁接于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和提供服务。

第三个阶段是金融科技3.0 阶段。这个阶段是金融业与科技深度融合的阶段,从2010 年至今都属于这个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依赖于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支撑的人工智能发展,与金融业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和传统金融产品。与上一个阶段相比主要特征是依托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金融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而互联网仅仅是作为一个支撑平台而使用。

我国虽然不是金融科技的发源地,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科技在我国逐渐发展壮大,以移动支付为例,我国移动支付规模占据全球一半左右份额。[2]总的来看,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状况较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大力推动金融科技发展。最早于2011 年,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5 部门确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6 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以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此后,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 年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 年)》,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二是金融科技行业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也先后在深圳、苏州、北京成立三家金融科技公司。国家央行的行动带动了行业的发展,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成立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与传统金融行业的融合发展方式,创新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

三是基于金融科技的创新服务和创新产品层出不穷。2003 年支付宝诞生,开启了中国移动支付的大门;2013 年,余额宝诞生,开始引入基于支付宝用户的巨量资金进入金融市场。百度理财、苏宁的零钱包、京东的小金库等也开始涌现,出现基于其自身客户的网络理财新模式。而同时期的,网络信贷平台和产品也开始出现,此后,阿里小贷、腾讯微粒贷等也进入网络贷款市场。2015 年出现的淘宝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也表示着这些企业开始进入消费信贷市场。

四是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更为丰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逐渐渗透金融行业各个领域,出现了众多的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服务,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目前已经出现了金融科技在智能投顾、贷款业务、数字货币、保险业领域的应用。

三、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科技的发展,能够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给传统的金融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尤其是对商业银行而言,影响程度可能更大。

第一,对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大概可以划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3]金融科技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的每一类传统金融业务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是对负债业务的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就是存款。支付宝尤其是余额宝出现之后,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影响较大。由于支付和使用方便,人们愿意将小额存款存放于余额宝中,甚至在余额宝理财收入较高时,将银行存款转过来放于余额宝进行理财。为此,银行还曾一度限制银行账户向余额宝等转账限额。这对于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是一个较大的挑战。二是对资产业务的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但是,在出现各类P2P 网络贷款平台之后,人们的贷款选择性较大,小额的贷款更容易流向这类网络贷款平台。而且,在淘宝推出阿里小贷等贷款方式之后,各类小企业的贷款也流失较为严重。现在在花呗、京东白条等冲击下,消费信贷市场也遭遇了挑战。三是对中间业务的影响。中间业务主要是转账等业务的集合,是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之一。但是在以支付宝为代表的各类移动支付出现之后,由于支付方便、到账快捷、操作简便,受到人们的欢迎,传统的银行转账方式受到冷落,这也给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形成了挑战。

第二,对商业银行信用中介职能的影响。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优势是其拥有信用中介职能,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然后放贷给合格的贷款人,这也是商业银行最为典型的经营模式。[4]但是,金融科技的出现,对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形成了冲击。金融科技公司通过一定的方式,如支付宝等吸收公众的存款,而通过与其他金融科技公司或者平台的合作,将资金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以小额贷的形式贷给小企业或者个人,从而绕过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实际上形成了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第三,商业银行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金融科技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支付方便,吸引了公众的参与,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以消费信贷为例,在金融科技未出现之前,商业银行往往是唯一的供给方,它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5]但是,在淘宝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出现之后,消费信贷市场迎来了竞争者。一方面,消费信贷市场继续下沉,向传统商业银行并不看重的中低收入者倾斜;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传统的信用卡业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金融科技的到来,一方面给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传统金融产品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但另一方面,也给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应推动商业银行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提高银行业务及银行产品的科技融合程度,提高竞争力,从而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大科技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商业银行应当积极拥抱金融科技,深度推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首先应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科技公司,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与在银行业务的融合,加强相关的科技人员招聘,组建专业的团队来打造商业银行的科技竞争实力。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基础设施应当是面向未来科技和人工智能等科技的基础设施,推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向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转型。

第二,加强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科技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切合人们的需求,提供更为方便、更为智能化的服务有着密切关系。而商业银行受限于传统金融思维,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可能在这方面就稍微逊色。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加强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是推动业务创新。应当积极挖掘下沉客户,以及小微企业服务需求,使用金融科技创新型的建立这类客户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弥补现有信用体系的不足。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应当结合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创新性地推出融合科技基础的金融产品,挖掘人们的金融需求,并更好地做好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需求的对接。

第三,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可以利用金融科技公司已有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整合银行客户资源,更好地挖掘金融资源服务客户。一是应当推动与金融科技公司的产品进行合作。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商业银行加强与其进行合作,利用其产品优势融合商业银行产品,推出具有吸引力的创新性产品。二是推动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渠道合作。金融科技公司具有自己独特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与其进行合作,可以借用其渠道,挖掘潜在客户的金融需求,推动双方共赢。

第四,做好风险管理。金融科技的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也潜在着一些市场风险。作为商业银行,应当注意这个潜在的市场风险,积极做好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一是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时,注意对其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甄别,做好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在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新产品时,注意对产品风险的管理,严格防控风险。三是遵守监管规定。无论是何种方式的金融创新,都应当严格做好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工作,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尽可能将所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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