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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精准化宣传教育方法及内容研究①

2022-02-06朱弘昊丛浩哲谢晓颖

汽车与安全 2022年11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电动

朱弘昊,丛浩哲*,谢晓颖

(1.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中国;2.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杭州310000,中国)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022年6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 号),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公安交通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文明礼让良好交通环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紧跟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电动自行车关系着数亿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成为城市居民主要的出行方式。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2],面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何提供更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到2021年3月,全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0%以上,其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3]。但与此同时,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总量较大,约占非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70%左右,虽然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受伤人数尤其是受重伤人数占比较大,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安全性的有效途径,也是改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本文面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际需求,基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频次和严重程度,提出精准化宣传教育的策略及方法,为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精准化宣教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2 国内外实践情况

国内关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多而广,在宣教内容上,主要包括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骑行常识以及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头盔;在宣教形式上,主要在违法查处现场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同时,部分地区也逐渐注重互动性、体验性的宣传教育,通过VR互动体验教育等形式,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参与感,而不再是被动接受交通安全知识。

许多国家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使用量不及我国,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相对较早,电动自行车在国外不是一种主要的出行工具,而是适用于老人、妇女和青少年的代步工具,或者适用于大型超市、旅游景区和停车场,但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却较为严格和完善。例如,日本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龄必须达到15周岁,经过教育培训获得驾驶证后才能上路骑行,且要求佩戴头盔;加拿大认为电动自行车是和汽车、摩托车一样的交通工具,同样受交通规则制约,骑电动自行车有年龄限制且要求佩戴头盔;德国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管理方面也较为严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要到专业的电动自行车培训学校接受至少2天的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后才能获得驾驶资格;美国各州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伊利若斯州和纽约州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新泽西州和俄亥俄州限制了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以及功率,但美国大部分州规定16周岁以上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且需要购买保险,同时明确驾驶证可以使用摩托车驾驶证[4]。

综合来看,国外普遍重视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集中在领取电动自行车驾驶证时进行。而我国在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这方面,还未要求骑车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部分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甚至不知道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类,对基本的交通法规常识也不够了解。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及其驾驶人的不断增加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交通安全隐患,在此背景下,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至关重要。

3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分析

为精准描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事故基本特征及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本文以近三年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为例,从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伤亡人群、发生原因、事故责任等五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3.1 事故发生时间特征

从月份上看,2月份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比最少,占3.55%;5月份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比最大,占11.23%,如图1所示。从事故发生时段上看,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在7时和17时居多,分别占8.59%和7.54%,与早晚通勤高峰基本同步,如图2所示。

图1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月分布占比

图2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24小时占比

3.2 事故发生地点特征

从事故发生道路位置看,发生在机动车道的占38%,发生在机非混合道的占25.95%、发生在非机动车道的占25.89%,如图3所示;从道路类型分布看,一般城市道路和三级公路占比较大,其中一般城市道路占比为49.72%,接近一半,如图4所示。

图3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道路位置占比

图4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道路类型占比

3.3 事故伤亡人群特征

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驾驶人年龄来看,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人员中,40岁~69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率较高,其中,40~49岁、50~59岁、60~69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占比分别为18.96%,25.23%、18.81%,如图5所示。

图5 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年龄分布占比

3.4 事故发生原因特征

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来看,占比较大依次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其他意外、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等,占比分别为10.50%、9.80%、8.65%、6.43%、5.88%,如图6所示。

图6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部分成因占比

3.5 事故责任承担特征

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事故责任情况来看,电动自行车承担次要以上责任的事故达到69.19%,其中,承担全部责任的占14.71%,承担主要责任的占17.17%,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占20.55%,承担次要责任的占16.76%,如图7所示。

图7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分布情况

4 基于聚类分析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精准化宣教策略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在宣教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区分轻重缓急、分类管控是精准化宣教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将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频次和交通事故致死率(事故死亡人数与事故伤亡人数的比值)作为两个输入变量,采用高斯混合模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聚类分析,横轴代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频次,纵轴代表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致死率,如图8所示,分为四个类别,然后根据不同类别交通违法行为特点,针对性的实施精准化宣传教育策略。

图8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行为聚类分析图

对于致死率高、发生频次高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纠违劝导和提示,突出相关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视情况配以事故当事人现身说法,达到震撼警示效果。如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采用宣传提示、案例警示、专题教育等方式实施精准化宣教,如表1类别1所示。

对于致死率高、发生频次低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纠违劝导和提示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观看相关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起到良好警示教育作用。针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采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观看警示视频、推送警示信息进行宣教,如表1类别2所示。

对于致死率低、发生频次高的交通违法行为,则采用主题教育片、系列专题片专题学习资料,定期开展集中式、强化式的专题教育活动。针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采用交通安全专题片、主题教育片、视频课程,定期开展面对面、点对点专题教育活动,如表1类别3所示。

对于致死率低、发生频次低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短平快的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即时提醒、即时推送,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摒弃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简短醒目的标语、短文、提示音、图片进行点对点宣传提示,如表1类别4所示。

表1 基于交通违法行为聚类分析的精准化宣教策略

5 精准宣教内容

具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教内容,是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精准化宣传教育的核心。根据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和交通违法行为风险点,分析研究宣教内容的主要特点与分类,能够进一步提升面向该群体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5.1 精准宣教内容的主要特点

电动车因其经济实用、方便快捷等优势目前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流交通工具,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宣教内容需具备贴近性、警示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在贴近性方面,宣教内容选材应来源于电动自行车常见的交通事故特征、违法风险点选取相关安全知识和政策等信息,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在警示性方面,尽量以本地区真实发生的、与风险特征关联度较高的典型案例来支撑和丰富宣教内容体系,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心理震撼、警醒,实现入脑入心,促使其态度和行为转变;在专业性方面,宣教内容在设置时应注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专业特性,从事故特征、道路特点、天气环境、心理疏导等层面设计宣教内容;在时效性方面,宣教内容应注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且具有新颖性和针对性,选用典型案例或其他素材多为近期发生、属于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或集中整治重点。

5.2 精准宣教内容分类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使用要求和道路通行规则进行宣教,如一般通行规定和交叉口的通行规定、横过道路的规定、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等骑行要求、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规范等使用要求以及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路主路或者其他机动车专用道路等道路使用要求;二是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宣教,需包含电动车安全检查、骑行姿势、夜间或光线不足时行驶时的注意事项、在雨雪天气出行的注意事项等;三是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进行宣教,交通参与者需要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了解,宣教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的合格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要求、佩戴安头盔要求、上牌换牌的条件等;四是对遇紧急情况和交通事故后保护人身安全和避险处置措施进行宣教,包含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优先保护人身安全的避险措施、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撤离现场、救治伤员、报警等。

6 杭州电动自行车精准化宣教应用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杭州交警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通过建设打造镇交治中心、村(社)交治站,组建、培训交治员宣教队伍,深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严管重点违法行为,真正实现“全域治理、综合治理”。

6.1 组建专业宣教队伍

杭州以市内镇街交治中心、村社交治站为载体,积极打造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管理模式,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渗透至村镇、社区、居民家中,通过播放宣教视频、现场授课等方式,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教,提升文明交通出行意识与交通事故防御性驾驶技能,并通过曝光违法行为、播放警示视频以及传达交通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6.2 线上预警实时宣教

杭州以交治中心、交治站作为源头宣教的主要阵地,按照层级建立属地交警、镇街村社负责人、交治员和村社居民入群的交通安全在线责任微信群3200余个,在线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预警与案例警示信息,实时在群内通知属地交通安全管理事项,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实时在线。

6.3 赋“码”管理靶向宣教

杭州通过赋“码”管理,以交通事故、违法为关键指标,针对不同频次交通违法人员和发生交通事故人员,通过“交安码”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赋码赋色,对“红黄码”重点人员以派单形式管理,落实属地镇街、交警部门实施精准靶向宣教治理。今年以来,杭州全市共宣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62.54万人次,并对3.48万名“红码”重点人员开展了精准宣教。

6.4 警企联动集中宣教

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精准化、多方面的宣教的同时,杭州突出对使用电动车从事快递、外卖工作的骑手的管理,一是以座谈的形式与企业负责安全的人员开展沟通、交流,强调主动承担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通过强化警企联动机制,将交通事故、违法多发外卖骑手列为严管库人员,为提升外卖骑手防御性驾驶能力,杭州交警推动全市外卖平台企业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建立“四宣”教育制度,重点围绕“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入职宣、岗前宣、常态宣和重点宣。2022年以来,杭州全市已对重点外卖骑手宣教1448人次。

7 总结

本文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通过梳理分析其事故特征和突出违法风险点,提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精准化宣教路径及方法,解决了“对谁宣教”“宣教什么”等两个主要问题,并引入杭州市先进工作经验,解决宣教对象针对性不强及宣教效果不佳等实际问题,以期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遵法守规骑行、人人都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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