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现状、难题及建议*
2022-02-06盛中民
盛中民
常熟理工学院财务处 江苏 常熟
一、引言
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施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有助于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有助于为公共管理、公共财政等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但是,新制度实施在行政事业单位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高校由于经济业务繁杂,在新旧制度转换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加强研究。
二、现状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设计了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3类33个子项,通过问卷网向相关高校进行线上调查问卷,共收到158所高校的回复,其中部属高校12所、省属本科院校74所、省属高职院校68所、民办高校4所。
1.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层面
(1)新制度的执行效果。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平行记账,这一改变给财会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财会人员适应新制度的效果:非常好22.78%、好45.57%、一般31.65%;新老制度的转换衔接效果:非常好31.64%、好34.18%、一般34.18%。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广大财会人员通过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已初步适应了新制度。
(2)高校业务多样化,涉及的收入和费用情况较为繁杂,高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核算规则。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少数高校完成了核算手册的编制工作,大多数高校还只是被动地应用新政府会计制度。
(3)会计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高校使用的会计软件主要包括上海复翼软件、天大天财、用友等。在平行记账方面,通过智能会计软件的自动触发功能进行平行记账59.49%,通过会计软件预设的平行记账模板37.97%,手工进行平行记账2.54%;会计软件适应新制度的效果:非常好27.85%、好44.3%、一般24.05%、差3.80%。这表明高校的会计信息化建设程度相对较高,但会计软件适用新制度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具体会计核算层面
(1)收入核算方面。事业收入等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是58.23%、否41.77%;是否通过专门的合同管理系统来辅助核算收入:是25.32%、否74.68%;如果没有合同管理系统,收入确认原则是:开票时间46.30%、收款时间46.30%、合同约定时间7.41%。
高校的收入类型多,特别是横向科研事业收入,按新政府会计制度应该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是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面对众多科技项目,财会人员对合同的执行进度不清楚。因此,权责发生制在高校的实际应用还存在不足。
(2)资产核算方面。每月的折旧或摊销是否正常计提:是79.75%、否20.25%;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是否计提坏账准备:是22.78%、否77.22%;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是:年末余额百分比法52.94%、账龄分析法29.41%、分析法个别认定法17.65%;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按制度入账:是81.01%、否18.99%。
(3)成本核算方面。是否已进行成本核算:是20.25%、否79.75%;财政部已发布《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但高校的成本核算具体指引还没有制定,导致高校的成本核算也没有真正实施。
(4)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收入、费用按制度要求对收入或支付对象进行辅助核算,并在报表中进行正确披露的效果:非常好21.52%、好43.04%、一般27.85%、差7.59%;应收账款等往来类科目进行债务人辅助核算,并在报表中进行正确披露的效果:非常好20.25%、好45.57%、一般27.85%、差6.33%。
三、高校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难点
1.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但收入准则、费用准则、分行业的成本核算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准则制度等还没有出台,会计与财务、政策与实务、制度与实践之间还存在很多不协调的地方,还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建设。
2.财会人员对新制度的适应还需要加强
高校的业务种类多,会计核算涉及经济业务分类、明细科目设置、项目核算、资金来源、支出经济分类、功能分类、往来核算、收支对象核算等要求。新制度对于经济活动的核算要求提高了,难度也加大了,对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财会人员应主动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深入研究新政府会计制度,完善核算规则,形成核算手册,为处理日常业务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3.会计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加强
虽然高校已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的平行记账,但平行记账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整合仍然存在很多不协调的地方。比如,个别业务按制度要求只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但系统还是自动进行预算会计处理,而且不能手动修改;归集支付功能有待完善,对于工资计提、上缴税收等核算业务,平常计提不生成预算会计,支付时由系统根据计提的明细自动生成预算会计,但在实务处理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算会计比较混乱。
软件开发商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高校的需求,由于高校首次实施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平行核算,各高校的会计科目、项目、核算体系和规则各不相同,会计软件运用水平也各不相同,这需要软件开发商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但是,软件开发商的维护人员有限,一般高校获得的软件维护服务较少,不少系统问题得不到快速有效解决。
高校应科学合理地设置科目明细账、项目明细账,与预算会计联系较为紧密的辅助核算项目是项目核算、功能分类、经济分类、资金来源;与财务会计联系较为密切的辅助核算项目是项目核算、往来核算、对象核算。财务会计不参与反映预算执行的信息加工,预算会计不参与反映成本核算或财务状况的信息加工。财会人员应加强交流和学习,学习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优化会计信息系统,促进新政府会计制度有效实施。
4.权责发生制应用不到位
高校的收入核算大多还没有实行权责发生制。新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收入可以“按照合同成本比例、工作量完成比例、实际完工进度、合同执行时间比例”等方法确认事业收入,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一定困难。
以横向科研收入为例,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合同往往没有填列具体的研究时间段,而按照合同成本比例、实际完工进度等方式进行收入确认。有些科研项目在项目后期,集中进行报销,使得收入的确认无法真实反映实际进度。由于高校目前的财务报告主要是年报,因此,权责发生制可以按年来应用。
平时的科研收入确认时间,还是可以按开票时间来记账;年底根据横向科研合同的执行时间,计算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每个项目按权责发生制计算收入;再扣除已开发票的收入数,计算出应补记或冲销的收入,并把所有项目汇总成一笔总调整数来入账。这样的收入调整方式相对简单,既满足了财务会计收入的权责发生制核算要求,也便于项目负责人理解。
在费用核算过程中,部分高校简化了记账流程,平时没有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来计提费用,在资金支付时一次性确认费用。此类情况的发生,也主要和学校粗放的合同管理模式有关。比如,工程维修、技术服务等业务,不少合同都是规定施工完成后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时,由使用部门会同基建维修、法律顾问等部门会商签订,财务部门不参与、不了解;等到项目工程完成后,使用部门才带着发票、合同、验收报告等材料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处于整个项目建设的最后一环,只能被动地按照相关部门的报销申请,办理入账、确认费用。到了预算执行的最后时段,往往会出现集中报销的情况,由此造成期末费用虚高,不利于高校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有效落实。
5.无形资产核算不准确
高校存有大量的发明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很多高校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部分高校将无形资产入股到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不准确,无法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同时,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相关政策要求,技术成果转化的收益应大部分奖励给发明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是否要计提为或有负债来反映发明人的权益,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有1~3年时间,很多专利都是通过科研课题进行申请的,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很难区分开来。研发支出一般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同时申请费用一般也记入科研当期费用。发明专利按名义价值入账,似乎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简便方法。
6.成本核算还没有开展
由于高校还没有制定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开展成本核算。但是,高校应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建立若干个成本中心,把业务活动费用归集到各个成本中心,确定公共服务费用的分摊规则,把建筑物和室外场地发生的水电、物业、绿化等费用和折旧费进行明细核算,将单位管理费用合理地分摊记入各个成本中心。
7.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与实务的差异大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中,要求“按照债务人、债权人的类型披露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按照收入来源披露收入,按照费用支付对象和经济分类披露业务活动费用”,以便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可以抵消政府会计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
但是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不少高校未能对收入、费用和往来款,按单位类型进行辅助核算。即使部分高校进行了辅助核算,对于本部门内部单位、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其他单位的类型划分,也是依靠财会人员的经验判断来区分,准确性不能保证。
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最大难点,就是合并抵销政府会计主体之间的交易。但是,财政部门发布的编制软件要求各单位在线上发布抵销分录,再由对方单位进行确认抵销。由于各单位的编制时间段不统一,往往省级单位已完成了财务报告编制,但县乡级单位还没有开始编制,导致部分抵销分录得不到确认而无法抵销。同时,交易双方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如经费付出方已记入费用,但收入方记入了预收账款或应缴财政款等往来类科目,导致无法抵销。
四、高校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建议
1.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财会人员是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但是部分财会人员对新制度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到位,没有充分掌握新政府会计制度“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内涵。
高校财会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积极开展新政府会计制度研究,通过多层次的学习和研究,充分了解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涵,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2.加强业财融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高校财会人员在进行报销审核时,一般只看票据金额是否计算正确、有无预算计划、有无管理人员签字等;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般只关注收支核算。
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后,财会人员要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进行分析,判断收入费用是否按照部门类别进行归集,收入或费用是否根据合同进度进行确认,往来款项期末是否计提坏账准备,资产折旧是否合理。这就需要财务部门与资产、后勤、科技、教学等业务部门紧密配合,财会人员要充分了解业务流程,业务部门也应懂得财务流程,真正做到业财融合。
3.财务工作的重点从核算转向管理
高校一直以来比较注重预算执行和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后,高校财会人员要掌握双体系核算方法,除了反映部门预算收支核算的预算会计,还增加了反映学校成本费用的财务会计;要深度融合学校的业务活动,善于利用管理会计工具,生成各类管理会计报表、成本会计报表,为学校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有用的信息,让高校财务工作发挥决策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