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警铸剑,赓续初心:中国公安教育的历史、特色及经验
2022-02-05李传良
李传良
(山东警察学院教务处,山东 济南 250200)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中国公安教育辉煌成就的取得,源于中国公安教育从业者们对于初心的始终坚守,对于使命的牢记和担当。中国公安教育的历史,是一部秉初心、担使命,为党育警、为国育才的历史,是紧紧围绕时代需求,为党为国解忧,服务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是守正创新、不断自我革新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站在新时代的历史坐标点上,中国公安教育如何赓续初心,发挥育警铸剑功能,接续辉煌,需要我们弄清“从哪儿来”,认真且系统地回顾中国公安教育的发展和演进历史,总结好实践经验和办学特色;搞清楚“往哪儿去”,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道路,才能更好地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开启新时代中国公安高等教育新的篇章。
一、历史发展:秉持育警初心,服务革命和建设
76年来,中国公安教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警,始终将教育工作与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先后经历了创立探索、恢复发展和改革创新三个时期以及警察中等教育、公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直至研究生、博士教育的发展历程。
(一)于革命战争时期创建,保卫新生政权,服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46-1976)
这一阶段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解放战争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两个时期,警察教育(1)本文中,“警察教育”和“公安教育”含义相同,“公安”和“警察”在一些语境下通用,如公安院校和警察院校、公安教育和警察教育,也有“公安警察院校”此类表述,升本后山东、河南、北京等大部分院校称为警察学院,江苏、湖北、广东称警官学院,上海则称公安学院。本文中的不同表述基于上下文和历史习惯,若说有细微差别,则在于“公安”带有中国特色,“警察”更具中性色彩。总体上属于创立、探索、初步发展阶段,警察教育的目的和宗旨是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服务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主要模式为早期的教育培训。
1946年2月,为响应党中央“不但要有人民的军队,还要加强自己的警察机关,用两个拳头打击敌人”的号召,中共中央华东局保卫部和山东省公安总局在临沂城西梨杭村筹建山东省警官学校。该学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党正规化警察教育的开端。新中国成立前的这一时期还创建了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关东公安总局警官学校以及华东建设大学第二分校等,培养和造就了大批适应城市工作的公安保卫干部,为中国共产党顺利接管城市、维护社会秩序、巩固新生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为打击各种敌对势力,保卫刚刚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全国各地陆续开办了许多公安干部学校,主要采取短期训练的形式培训新的公安干部,较好地解决了公安民警的数量不足以及政治觉悟和素质不高的问题,满足了一时之需。1953年以后,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安部制定了全面轮训在职人民警察的规划,通过新建和扩建警察院校,规范警察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和试验设备建设,培训了大批新型人民公安干部,提高了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一线业务骨干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文革”开始后,公安教育事业陷于停顿。
(二)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恢复发展,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77-1999)
改革开放使我国高等教育迎来了春天,公安教育工作重新得到重视并迅速恢复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警察学校恢复办学,主要承担在职民警培训任务。1983年召开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决定“发展公安系统的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快速实现干部、民警教育训练规划”。198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推进了中国公安教育快速发展。一是学历教育蓬勃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安工作对学历人才要求的提高,先是大批人民警察学校纷纷创建,开始中等学历教育,之后,部分省、市相继成立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专科学历教育;以1978年公安部成立第一所正规的政法专科学校为标志,中国公安高等教育也正式启步,形成多层次的公安学历教育格局,满足了不同时期和条件下各级公安机关对不同学历人才的需求。二是民警在职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安部加强对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的培训和在职警察的岗位培训、业务培训以及警衔晋升培训等,促进了民警在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由这一时期开始,我国公安教育进入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稳步发展阶段,地域分布格局基本形成,教育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为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具有一定学历和较强知识能力的有生力量,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定环境。同时,公安教育立法进一步完善,199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对公安院校教育、训练、院校建设、管理、招生、奖惩、检查评估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机制进行明确和规定,促进了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三)于新世纪跃升转型,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警察教育体系(2000年至今)
进入新世纪,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公安高等教育持续转型升级,大教育、大培训格局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中国警察教育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2000年之后,我国公安院校先后进行了两次较为集中的升本活动。2002年至2007年为第一次升本热潮,全国有9所地方公安专科学校升为本科;2010年以后为第二次升本热潮,有13所公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院升为本科。截止到2021年底,包括部属院校在内,我国已经拥有25所公安本科院校(不含公安海警学院 )和10所专科学校和职业学院,公安高等院校数量约占全国高等院校总数的1.3%。除部属院校外,四川、云南、江苏、浙江警察(警官)学院先后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学位生、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公安学历教育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常态化民警在职培训活动,民警(外警)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同时还开展了“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项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及全警实战大练兵等专项培训活动,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自2002年云南警官学院首次开展对缅甸、老挝禁毒执法工作培训以来,公安院校的外警培训工作也快速发展,培训人数、班次、级别呈现大规模增长,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目前,全国约有一半的公安院校承担了不同专业、领域的外警培训活动,在国际执法合作以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构成公安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
适应公安教育供给侧改革,公安院校教学改革应持续深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具有公安特色和优势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公安院校高质量发展。近些年来,公安院校学科、专业、课程、队伍建设及教学改革不断取得突破,201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公安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一批公安本科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专业整体生态持续向好,公安学科专业品牌社会影响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积极落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强化供需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培养效果,坚持实战导向、专业导向、职业导向,持续深入推进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公安院校特色的“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办学特色:坚持政治建警,培育公安专才
在长期的探索发展中,我国公安教育逐渐凝练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办学目的和宗旨上,服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1946年2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所警察学校建立时就确立了“坚持抗大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教育为政治服务,为革命战争服务,教育同战争、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结合的方针。”[1]华东警官学校第一批学员毕业时,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陈毅在学员毕业证上亲自题词:“忠心革命事业,坚决保卫人民利益”。76年来,中国公安教育的办学目的和宗旨始终不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服务解放战争、保卫新生政权、到新中国成立后服务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十八大之后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始终以人民中心,围绕中华民族复兴伟业,聚焦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
(二)在办学性质上,坚持政治特性
警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当然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国警察学校建校之初,党和政府就把公安教育当作一项政治工作来抓;新中国成立之后,公安教育作为公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安机关履行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提供服务和保障,形成公安院校办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形成了习近平公安队伍建设思想,成为公安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最新指引。习近平公安队伍建设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包括: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政治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路线遵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核心价值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是公安队伍建设的责任要求;能力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机制改革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等。[2]这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揭示了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根本政治要求。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与基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必须以习近平公安队伍建设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围绕铸牢忠诚警魂核心,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学术科研、队伍管理等各环节,做到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三)在院校类属上,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公安教育属于职业教育还是普通学历教育,学者们早前是有争议的,随着教育部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公安院校统一于“应用型”的定位和称谓,终结了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的争议。虽然如此,公安高等教育总体上属于职业教育是毋庸置疑的,从办学历史看,公安院校一直按照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培养公安专业人才,体现了公安教育的行业性、职业性倾向,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公安教育具备职业教育的诸多内涵,从公安院校的“出身”和源起看,几乎都是由专科或职业学院升格而来,以培养适应公安一线执法和公安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服务公安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公安职业需求为目标、以不同岗位(警种)技术、能力要求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在职业教育的大框架下开展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并且,公安院校长期以来依托公安行业办学,实行校局合作,协同培养公安专业人才,形成事实上的“全警育人”格局。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公安职业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技能型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满足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的新型警务人才,对人才要求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这是与普通职业教育不同的。
(四)在培养重心上,坚持能力本位
能力本位是警察执法的现实需要,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之初就重视能力教育,教育内容分为政治教育、业务教育、军事教育三部分,着力培养训练三种能力,即政治能力、治安保卫能力和军事斗争的能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能力本位贯穿育人始终,着眼“应用”二字,对接一线执法实际,突出学生实战动手能力和核心职业能力,在顶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实训、教材编写、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全过程强调基于实战的能力培养与训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公安业务类课程学分占理论课程学分的比例不低于6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5%,构建由专任教师和实战教官构成的教师队伍,体现了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能力本位的要求。2018年,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一、二、三级现场勘查能力标准,要求贯穿到各专业人才培养活动中,培养懂侦查、会研判、能办案的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持续强化和重视能力培养。
(五)在学校管理上,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
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首先是由公安工作的政治性质决定的,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手中握有特殊的执法权力,惟有从严,才能养成高度的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打造忠诚、干净的公安铁军;其次,公安工作是和平时期最危险的工作,面临各种危险和挑战,从严管理,才能养成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才能胜任危险任务。创建于战争年代的我国警察教育一开始实行的就是军事化管理,这一管理方式被很好地继承和延续下来。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规定公安院校比照军队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也称为准军事化管理。公安部专门制定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予以明确规范,主要是通过落实《内务条令》管生活,《纪律条令》管行为,《队列条令》管训练,确保学生警察意识和忠诚品格的养成,实现筑基、壮根、强身、筑魂的人才培养效果。
三、实践经验:扎根中国大地,坚持改革创新
中国公安教育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大地,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持续改革创新,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才能保障公安教育的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中国国情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立足中国国情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必须立足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独特,并且历久弥新,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是我们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坚实基础。从现实基本国情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办的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警察教育,因此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紧跟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从实际出发,围绕基本办学职能发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推动新时代公安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二是要坐标新的历史方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潮流中,公安高等教育不能缺席,也不能滞后,要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吸收和借鉴成功的教育经验,着眼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培养担当大任的时代新人。三是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一流水平的现代公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北大座谈会上强调:“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必须有中国特色。没有特色,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依样画葫芦,是不可能办成功的。”实现一流公安教育当然也需要特色来支撑,公安教育要立足行业需求,依托行业资源,发挥行业优势,建设一流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流公安院校,以高质量的人才产出和办学成效彰显中国特色和一流办学水准。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古今中外,每个国家都是按照自己的政治要求来培养人的,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在服务自己国家发展中成长起来的。”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属性,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培养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公安教育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根本目标和任务,因此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育警铸魂各环节。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具有公安院校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体系,把忠诚警魂培育融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学生管理等教学各环节和人才培养全过程。二是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公安院校教师肩负立德树人、育警铸魂的职责使命,自己必须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强化“共产党员、人民警察、人民教师”三种身份和意识认同,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好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培养实战型人才
不论是警察院校创建之初为新解放区的城市、铁路、工厂、矿山、盐场培养训练公安保卫干部和警务人员,还是新时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捍卫者,警察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始终未变,即为一线培养实战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坚持实战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一是由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和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责就是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因此必须拥有专业本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人民警察是和平时期最具危险的职业,因此,公安院校面向公安机关培养人才,必须具备较强的实战应用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实战化要求。二是由公安院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决定的。公安教育总体属于职业教育,公安院校基本都属于应用型高校,按照《公安学(技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类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执法、管理及公安技术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因此,公安院校要继承发扬实战化育人的实践经验,聚焦需求,遵循职业化、实战化导向,培养新时代实战型人才。
(四)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协调发展
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是公安院校的两大基本任务,对应的是高校担负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两项基本职能。公安院校从一开始就采取了组织训练班和创建警察学校两种方式,一方面,通过组织训练班,轮训在职公安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短时间内进行培养训练,有效提高公安干部的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创建警察学校,汇集高水平教师教官队伍,科学合理设计课程体系,集中系统地教授公安专业知识,培养较高层次、知识较为全面的专业人才,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培养队伍、打下基础。这两种方式并没有高下之分,同样受到重视并行发展。我国公安教育采取的这两种方式,既是形势所需,同时又充分照顾到了不同受训人员的基础和学识现状,历史证明,这是两种非常有效而且科学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训练模式,共同为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建设支撑与保障,推进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公安行业特点的“大教育”、“大培训”教育训练格局。在未来公安教育现代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中,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更将融合协调发展,共同支撑公安教育在公安事业发展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地位。
(五)坚持全警办教育
公安教育是公安事业的一部分,公安人才培养活动全链条基本上都在公安行业内部完成(公安院校实行双重管理并以公安领导机关管理为主),需求端和评判接收端都在公安机关,这是公安院校全警办教育的逻辑基础。全警办教育形成的这种血肉联系和融合办学模式既是历史的经验,也是现实的必然。首先,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是公安队伍来源的主渠道,公安院校招生的数量和办学规模由公安机关实际需求确定,人才培养定位及质量评判亦是公安机关最有发言权,要培养出符合公安工作需要和公安事业发展需求的公安专业人才,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深度参与,需要发挥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双主体作用,由公安领导机关(公安部、公安厅)统筹领导,公安院校主导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全环节,共建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训等,协同人才培养,共同完成育人任务。其次,公安院校的科学研究也离不开公安实战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从实践看,公安院校高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多是校局合作、联合攻关的结果,公安机关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组建研究团队,集合双方研究资源和力量,联合开展理论研究和科技研发,实现公安理论和实践创新。再次,公安院校不是象牙塔,其服务职能的发挥也要在与公安机关的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建设中才能实现,要主动回应公安机关关切和需求,集合公安机关优质资源,通过不断满足公安工作需要和促进公安事业发展而实现其服务社会的职能和价值。
(六)坚持改革创新
公安教育本就从无到有创建而生,天生带有改革创新的因子,这正是公安教育发展的动力和鲜明品格之一,正是在不断守正、继承、扬弃、探索、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中国公安教育才形成如今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公安教育的改革创新源于以下两个动因:一是适应不同时期公安工作形势和挑战的需要。公安教育创建以来,先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面临了解放战争、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及全球化、信息化等不同的形势,正是主动适应和满足不同时期公安工作需要,不断推进自我改革和创新,公安教育才发展至如今的办学实力和水平,较好地履行办学职能。二是追随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改造旧的高等教育体制、创建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到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历程,短短的20余年走过了世界上其他国家需要几十年甚至百余年走过的道路,展示了中国人在高等教育领域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的非凡勇气和成就。公安高等教育始终紧紧追随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在高等教育规律的指引下和高等教育政策的规范下,探索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学科专业、教师队伍、课程、教法、人才培养模式等创新,形成如今多层次、分类发展、世界最大规模的警察教育体系。
“知过往而鉴未来”,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在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感召下,更需要公安教育工作者们坚守育人初心,履行办学职责使命,承前继后,开拓创新,接续中国公安教育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