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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参与解决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述评*

2022-02-05

阿拉伯世界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热点问题阿拉伯中东

钮 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路径,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阿拉伯世界作为“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地区更是受到中国的高度重视。当前全球事务中的国际热点问题层出不穷,热点外交也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外交模式,阿拉伯地区是当前国际热点问题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所谓“国际热点问题”,又称“热点问题”,主要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国家、地区及全球安全(和平)和经济繁荣(发展)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诱发国际组织、大国(大国集团)进行协调、调节、斡旋或干预的冲突(或潜在冲突)或危机性问题。”(1)刘中民、范鹏:《中国热点外交的理论与案例研究——以中东热点问题为例》,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习近平指出:“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全球伙伴关系建设,主动参与国际热点难点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2)习近平:《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36页。这为中国参与国际热点问题解决特别是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指引了总体的原则、方式和方向。

一、 新时代中国参与解决国际热点问题的总体原则

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是中国热点外交的组成部分。中国参与国际热点问题解决的总体原则,对中国参与包括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在内的中东热点问题解决(3)相关前人研究主要从时间段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前人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十八大以前,具体而言:一是中东热点问题的背景及演化,参见蔡德贵:《中东热点问题背后的哲学因素》,载冯天瑜主编:《人文论丛(2000年卷·现代化进程研究专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周云霞:《中东热点问题与民族宗教因素》,载《当代世界》2007年第9期;杨福昌:《对中东热点问题新变化的若干思考》,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9年第3期。二是中东热点问题与中国外交,参见姚匡乙:《中东热点问题走向和中国外交政策及其实践》,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8年第1期;余泳:《试论中东问题研究的核心概念——从中东热点问题到中国中东外交》,载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新中国对外关系60年理论与实践: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文集(2009年度)世界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学科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刘中民:《中国的中东热点外交:历史、理念、经验与影响》,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11年第1期;姚匡乙:《中国在中东热点问题上的新外交》,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6期;刘中民、范鹏:《中国热点外交的理论与案例研究——以中东热点问题为例》,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7年版。三是大国对中东热点问题解决的参与,参见唐继赞:《中东“热点”考验美国的中东政策——2006年中东局势的回顾与展望》,载《学习月刊》2007年第1期;李国富:《从布什总统中东之行,看2008年中东热点问题的走向》,载《当代世界》2008年第3期;安惠侯:《新形势下中东热点问题与大国中东政策》,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8年第2期;安惠侯:《中东热点问题与大国关系》,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9年第2期;安惠侯:《奥巴马中东政策调整及中东热点问题走向》,载《亚非纵横》2009年第3期。四是具体人物论中东热点问题,参见成红:《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有关中东热点问题的论述》,载《西亚非洲》2010年第10期;李意:《爱德华·萨义德论中东热点问题》,载《国际观察》2010年第5期;龚鑫:《蒂姆·尼布洛克教授论中东热点问题》,载《西亚非洲》2016年第2期。其次,十八大以来即新时代中国参与中东安全治理,参见王林聪:《中东安全问题及其治理》,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 年第11期;李伟建:《中东安全形势新变化及中国参与地区安全治理探析》,载《西亚非洲》2019年第6期;陈晓东:《中东安全挑战与中国的解决方案》,载《国际问题研究》2020年第1期;孙德刚、吴思科:《新时代中国参与中东安全事务:理念主张与实践探索》,载《国际问题研究》2020年第4期;孙德刚:《从顺势到谋势:论中国特色的中东安全治理观》,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也具有提纲挈领的奠基作用。具体而言,中国参与国际热点问题解决的原则和立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和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这四个方面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反映了中国大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决心和信心。中国参与国际热点问题的总体原则和立场,对于在国际社会捍卫多边主义、促进团结合作、推进劝和促谈具有积极意义。

(一) 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促进国际关系的合理化

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是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将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4)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7页。“我们的先辈建立了联合国,为世界赢得70余年相对和平。我们要完善机制和手段,更好化解纷争和矛盾、消弭战乱和冲突。”(5)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541页。“坚持政治解决冲突的方向……联合国要高举这面旗帜”,“联合国要发挥政治、道义优势、统筹协调工作”,“坚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引导作用”。(6)习近平:《走出一条和衷共济、合作共赢的新路子》,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51页。习近平主席对于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与国际事务中核心地位的深刻认知,来源于对现代国际体系的演进历程、联合国自身的民主化、新中国参与联合国的历史经验、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浪潮对联合国的冲击等关键问题的思考和定位。

首先,联合国在现代国际体系中核心地位的确立,为该体系的维系、发展和变革提供了关键性的凝结与支撑作用。联合国在战后国际关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并获得席位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及其政权获得国际普遍承认的重要标志与国际合法性来源。此外,获得联合国的授权成为国际关系中涉及战争与和平事务的前置条件。国际社会普遍公认联合国在现代国际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因此尽管战后大国纷争不断,尤其是冷战期间的两大阵营博弈和21世纪“新冷战”愈演愈烈,但联合国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最大公约数”仍旧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不仅如此,针对国际体系的转型、全球治理时代的到来和宗教对国际关系参与的不断加深,联合国也顺应时代变迁进行了相应的议程调整。

其次,联合国自身也经历了民主化的进程,并最终具有广泛的全球代表性。随着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展,大量前殖民地国家获得了独立并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德意日等前法西斯国家也顺利转型并获得联合国的接纳。在此情形下,独立于美苏、西欧之外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加入对于促进联合国的机构与机制民主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推进了中国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体现了联合国大会在相关决议上逐步摆脱大国操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相关非西方国家的利益和维护和平。

再次,新中国于1971年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促进了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根本改善,也为中国真正融入国际社会创造了国际条件。“1971年联合国以压倒多数通过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中国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这催生了新中国第三次建交高潮,就第三世界国家而言:非洲26国与中国建交、拉美13国与中国建交、东南亚和南亚5国与中国建交、中东7国与中国建交、太平洋5国与中国建交;此外,中国与西方国家和日本的外交关系也在大幅突破。(7)《第三次建交高潮》,中国外交部网站,2000年11月7日,https://www.mfa.gov.cn/ziliao_674904/wjs_674919/2159_674923/200011/t20001107_10251006.shtm,上网时间:2022年1月25日。中国以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为起点,从游离于联合国之外逐步走向了利用联合国为合法武器支持第三世界的反殖反霸斗争,并在此过程中推进了联合国的转型。

最后,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使得维护联合国的权威与核心地位日益紧迫。随着近年逆全球化思潮在西方的蔓延,以英国“脱欧”和美国不断“退群”为代表的逆全球化举措对联合国构成了新一轮挑战。由于联合国本质上是以世界主义来削减民族主义的消极因素,这与当前欧美贸易保护主义的回潮、民粹主义的兴起格格不入。欧美一方面强调国内优先,减少对联合国和多边机构的支持,另一方面又不愿轻易放弃对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的决策权和控制力,这便构成了对联合国的改革与发展的弱化支持与强化控制两个面向的挑战。(8)马建英:《 “逆全球化”横流的当下,如何看待中国在联合国发挥的作用?》,百万庄通讯社,2018年9月29日,http://whzg.chinareports.org.cn/jryw/2018/0930/4256.html,上网时间:2021年8月9日。

(二) 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促进国际关系的法治化

习近平主席指出:“‘法者,治之端也’。在日内瓦,各国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就政治安全、贸易发展、社会人权、科技卫生、劳工产权、文化体育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书。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法律的生命也在于公平正义,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9)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540页。“任何国家都不能随意发动战争,不能破坏国际法治,不能打开潘多拉的盒子。”(10)同上,第541页。习近平在谈及后疫情时代联合国的作用时指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也是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加以维护。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不能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大国更应该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遵信守诺,不搞例外主义,不搞双重标准,也不能歪曲国际法,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国际和平稳定。”“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11)《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全文)》,载《人民日报》2020年9月22日,第2版。中国将国际法视为国际秩序的基础,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高度重视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坚持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为参与国际热点问题的准绳。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系列决议具有了某种国际立法的性质。中国秉持公道正义的原则,在安理会相关决议草案的投票上保持高度审慎的原则。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投票行为,整体上保持了“不干涉内政”的根本原则但依据时代的变化和联合国促进和平方式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如在叙利亚问题上的几次否决票便是例证。“中国在安理会有关干涉叙利亚内政的强制决议草案上表现出来的积极反对的言论和行动,明确展现着‘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底线:不能允许安理会变成少数大国滥用武力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同时,中国还努力尝试变成一个积极的参与者,即试图寻找正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满足于阻止用错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12)甄妮、陈志敏:《“不干涉内政”原则与冷战后中国在安理会的投票实践》,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3期,第35页。

其次,中国将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视为动用军事手段合法参与国际热点问题、制止战争与冲突的基本准则。海湾战争是联合国安理会在武力维和上的一个转折点,安理会第678号决议开启了一种合法使用武力的“授权”模式。(13)李鸣:《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探究》,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第73页。此外,联合国安理会还在此后的热点问题决议中使用了“重申”“关切”“呼吁”“决定”等不同表述。中国将是否获得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认可或授权视为采取武力合法干预的底线,反对大国在未获得联合国安理会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单边主义的军事行为来达成其政治目的。不仅如此,中国的海外利益保护途径也在不断拓展,特别是海军亚丁湾护航编队的派出是在联合国框架下顺利展开的。(14)钮松:《“越境打击”索马里海盗与中国外交转型》,载《太平洋学报》2012年第9期,第70页。

最后,中国坚持多边主义精神,广泛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遵守国际协议。1971年以后,随着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中国参与国际组织日益增多,并在国际多边舞台中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变革。中国在许多国际组织的合法席位不断得到恢复,这为中国的全球外交拓展和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提供了契机。中国在国际规则上经历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参与的过程,“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崛起,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塑造已成为对外政策的重点”,中国是国际规则的“建设者”和“稳健的建设性参与者”,“这既是对现存规则合法性的尊重,也是符合本国利益的理性选择。”(15)孙溯源:《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变革——兼论中国与国际贸易规则改革》,载黄河、汪晓风主编:《复旦国际关系评论(第二十六辑):中国与世贸组织改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4、8页。

(三) 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促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

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始终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中国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益成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16)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357页。“恪守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并照顾各方合理安全关切。”(17)同上,第355页。“要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坚持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特别是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说话。”(18)习近平:《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443页。这反映了新时代的中国在维护国际公理和促进世界和平方面具有指导思想上的相承性。

首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超越国际意识形态分歧的国家间正常交往的精神,凸显了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平等与共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与形成是建立在中国与印度、缅甸等国的双边关系基础之上,而印度与缅甸的社会制度与中国存在根本差异。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是超越意识形态对立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对立,加大了全方位外交的力度。

其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大国沙文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发展,只能在平等而非等级化的国家关系中才能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直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破坏国际秩序的实质。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在全世界大力推进“民主改造”计划。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的对外战略日益契合保守国际主义的战略思想,融合了国际主义、民族主义和现实主义三种战略思想。(19)焦兵:《特朗普保守国际主义战略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8年第8期,第31页。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对自身的“负责任大国”定位则是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有机统一,即坚持大国担当而非大国霸凌,大力推广“结伴不结盟”的中国特色伙伴外交。

最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与发展。进入新时代,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和规划并不断将其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时代背景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时的世界格局存在巨大差异,但两者仍在现代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框架之内。人类命运共同体从新时代的高度进一步诠释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着眼于将全人类来作为观察国际关系的起点,以“共同体”理念来理解国际关系的基本结构,将命运与共作为国际关系的基本目标。中国认为人类不仅是命运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这就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将和平共处、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了升华。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间又存在复杂联系,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渗透”(20)魏海香:《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关系探究》,载《理论与评论》2018年第6期,第12页。。

(四) 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和新安全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握国际形势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所谓正确历史观,就是不仅要看现在国际形势什么样,而且要端起历史望远镜回顾过去、总结历史规律,展望未来、把握历史前进大势。所谓正确大局观,就是不仅要看到现象和细节怎么样,而且要把握本质和全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避免在林林总总、纷纭多变的国际乱象中迷失方向、舍本逐末。所谓正确角色观,就是不仅要冷静分析各种国际现象,而且要把自己摆进去,在我国同世界的关系中看问题,弄清楚在世界格局演变中我国的地位和作用,科学制定我国对外方针政策。”(21)习近平:《努力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427-428页。习近平还指出:“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积极参与斡旋解决地缘政治热点问题。”(22)习近平:《金砖国家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建设性作用》,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448页。习近平提出的“四观”为中国正确把握国际形势、国际现象、热点问题指引了方向,正确处理了中国与世界、历史与现实、局部与整体、微观与宏观、独享与共有等几组关系,有助于中国热点问题外交的持续推进。

首先,中国在国际热点问题中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做到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有机统一。中国坚持正确的历史观,第一在于关心自身的历史定位,即党和国家的外交决策及国际关系实践是否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第二在于在观察国际热点问题时善于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对热点事件历史背景的回溯,以及热点问题与当代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法之间的关系。正因如此,中国特别强调要依据事件的是非曲直,公平公正地予以对待。

其次,中国在国际热点问题中坚持正确的大局观,透过现象把握事件的本质及其地区和国际影响。中国的大局观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注重对国际热点问题的地区及国际影响的思考。中国从大局观的高度对于当前人类社会所处的历史时代进行了研判,认为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23)习近平:《努力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第428页。第二,注重对热点问题中国内冲突双方做工作,最大限度加强与热点问题的有关方展开劝和促谈。第三,注重在热点问题中的立场坚定性和方式灵活性的统一。中国对于事关全局和大局的热点问题,坚持自己的原则与底线的同时,也兼顾相关国家的利益关切。

再次,中国在国际热点问题中坚持正确的角色观,将世界中的中国与中国参与世界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入分析世界转型过渡期国际形势的演变规律,准确把握历史交汇期我国外部环境的基本特征,统筹谋划和推进对外工作。”(24)同上。正是因为中国有着明确的角色定位,在对外关系中才能从战略的高度推进地区政策和热点问题外交,其效果是注重政策的长期性与连贯性,即不仅着眼于当下具体问题的解决,更着眼于其长远效应,对同类热点问题的启示作用和对全球治理的促进作用。

最后,中国在国际热点问题中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从全球安全治理的进路促进热点问题的解决。中国的新安全观,不是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安全本身,而是一种具有广泛内涵的“大安全观”,对内表现为正在随着热点问题不断拓展的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对外则表现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中国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和新安全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契合了时代的发展,由应对热点问题、危机和冲突而来,并非是安全的泛化。

新时代中国参与国际热点问题解决的总体原则具有统揽作用,这为中国展开针对具体地区国别的外交活动奠定了基础。中国对包括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在内的阿拉伯地区事务的参与中所持基本观点,即是由此总体原则与该地区鲜明特点结合而来。

二、 新时代中国参与解决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基本观点

如何从人类历史与世界历史的演进与变迁规律和大势来观察阿拉伯世界,关乎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解决的基本态度和谋篇布局的根本起点。对于纷乱复杂、矛盾与冲突丛生的阿拉伯地区事务,如何从结构与体系上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厘清次要矛盾,对于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寻求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大有裨益。如何从新的视角来破解阿拉伯世界发展进程中的难题与困局,尤其是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命运与共、利益共赢的积极合作来促进和平与安全,关乎阿拉伯世界乃至整个中东地区迈向持久和平的宽广道路。中国在参与国际热点问题解决的总体原则指引下,对于参与包括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在内阿拉伯地区事务有着以下基本观点。

(一) 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视野来观察阿拉伯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5)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载《求是》2018年第1期,第7页。,此后进一步指出:“做好新时代外交工作,首先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认识当今时代潮流和国际大势。放眼世界,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6)习近平:《做好新时代外交工作》,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421页。“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27)习近平:《努力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第428页。“放眼世界,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世纪以来一大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世界多极化加速发展,国际格局日趋均衡,国际潮流大势不可逆转。”(28)习近平:《携手共命运同心促发展——在二○一八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载《人民日报》2018 年9 月4 日,第2版。阿拉伯地区作为全世界热点问题最为密集和频繁且其影响外溢效用显著的地区,更是与世界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间形成了紧密互动。具体而言,中国深刻认识到“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阿拉伯世界在几个方面已经出现了体系性变局的态势。

首先,阿拉伯世界政治变迁已出现明显反复,民主化的话语已然难以包容阿拉伯国家政治未来发展的远景。长期以来,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变迁、政治现代化的内核是民主化发展,尤其是西方民主模式成为美欧大国主导的中东民主化进程的样板和参照标准,然而“阿拉伯之春”以来,此种情况已发生巨变。“十年来,中东地区在国家转型方面,迄今没有成功转型的范例,更谈不上有借鉴意义的发展模式;在地区和平方面,原有和新生的热点问题无一得到彻底解决。”(29)刘中民:《阿拉伯之春十年后看中东困局》,载《环球时报》2020年11月3日,第15版。正因如此,习近平指出:“中国人有穷变通久的哲学,阿拉伯人也说‘没有不变的常态’。我们尊重阿拉伯国家的变革诉求,支持阿拉伯国家自主探索发展道路。”(30)习近平:《推动中阿两大民族复兴形成更多交汇》,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463页。

其次,大国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介入日益多元化与常态化,中东国际关系中的“玩家”增多。就域外大国而言,除美国外,欧洲和俄罗斯的介入态势不断增强。就地区大国而言,伊朗、土耳其和以色列等非阿拉伯国家正加大介入阿拉伯世界事务,如土耳其“正在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中东地缘三角战略,对中东地区热点问题、地区格局与大国关系带来复杂影响。”(31)邹志强:《土耳其的中东地缘三角战略:内涵、动力及影响》,载《国际论坛》2018年第6期,第16页。域外大国和地区大国在阿拉伯世界的纵横捭阖为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斡旋和调解增添了诸多难度,这种繁杂的大国介入格局构成了中国开展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大国协调的前提条件。

最后,阿拉伯国家的能源经济格局面临新技术、新能源和地缘政治博弈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如何通过新技术增加石油产量成为国际能源市场中的新动向,如页岩油开采便对传统能源市场构成了新挑战。对于沙特这样的阿拉伯产油大国而言,围绕石油的内外挑战正促使其深度调整国家发展战略。地缘政治演进也对能源市场格局产生了影响,美欧、美俄围绕伊朗石油市场问题进行了诸多博弈,欧洲设计出“贸易往来支持工具”(Instrument for Supporting Trade Exchanges, INSTEX)以绕开美元支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石油美元霸权,这也对沙特为首的阿拉伯产油国造成了新的冲击。

(二) 坚持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核心的基本立场

2013年5月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会谈时指出:“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这个问题持续半个多世纪未能得到解决,给巴勒斯坦人民带来了深重苦难,也成为中东地区长期动荡的重要根源。巴勒斯坦人民合法民族权利得不到恢复,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和平就不可能实现,中东地区和平稳定也无从谈起。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巴勒斯坦问题,必须把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放在重要而突出的位置。”(32)张朔:《习近平晤阿巴斯: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正义事业》,中新网,2013年5月6日,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13/05-06/4789870.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1月29日,习近平主席向联合国“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纪念大会致贺电称:“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国际社会应该坚持客观公正,倡导包容互谅,以马德里和会30周年为契机,为推动巴以双方基于‘两国方案’重启平等对话提供更多助力。”(33)《习近平向“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纪念大会致贺电》,新华网,2021年11月30日,http://www.news.cn/2021-11/30/c_1128114315.htm,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

总体来看,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延续了中国一贯坚持的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核心,是中东和平根源性问题的这一立场,这也成为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起点。中国对巴勒斯坦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中国非常同情阿拉伯人民的斗争,公开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认为巴勒斯坦人民有权诉诸武装斗争”,“中国在这一时期为巴勒斯坦抵抗运动提供了一些军事援助,承认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对阿拉伯各项事业的感情尤其是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感情仍然鲜活。中国官方和民间仍然认为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是一种人道主义义务。”(34)[叙利亚]穆罕默德·海尔·瓦迪:《中国外交与中国经验》,王有勇、李楠等译,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133、145页。

(三) 坚持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发展中阿关系

中国高度重视阿拉伯世界在国家总体外交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将建设“一带一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结合。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角度看,阿拉伯国家是“一带一路”沿线连接东西方作为重要的纽带。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在“数字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等领域正在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其目标是建设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从中国在阿拉伯世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区域划分来看,中国以非洲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为基石,着力打造中阿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对打造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提出了四点希望,即“做真诚互信的战略伙伴”“做共赢共享的合作伙伴”“做互学互鉴的交往伙伴”“做实践先行的创新伙伴”。(35)钟声:《打造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8年7月22日,第2版。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抗疫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在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上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健康丝绸之路”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彰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大现实意义。2020年7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指出:“当前新冠病毒仍在全球肆虐,各国的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休戚与共、紧密相连。进一步深化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打造中阿命运共同体正当其时。”“只要中阿同舟共济、精诚团结,中阿命运共同体将牢不可摧。”(36)王毅:《加强抗疫合作,打造中阿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20年7月3日,第6版。2021年8月5日,中国与包括埃及、摩洛哥和阿联酋等阿拉伯国家在内的23国发表《新冠疫苗合作国际论坛联合声明》。声明称:各国“应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强调疫苗多边主义的重要性,呼吁各国增强国际合作机制与协作,摒弃‘疫苗民族主义’”。(37)《新冠疫苗合作国际论坛联合声明》,载《人民日报》2021年8月6日,第3版。

(四) 尊重伊斯兰文明并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宗教或民族挂钩

新时代中国的文明交流互鉴观、对于文明多样性的欣赏,特别是对伊斯兰文明及其与中华文明互动的正确认知,是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解决的思想基础。习近平主席指出:“文明交流互鉴不应该以独尊某一种文明或者贬损某一种文明为前提。”“我到过代表古玛雅文明的奇琴伊察,也到过带有浓厚伊斯兰文明色彩的中亚古城撒马尔罕。”“只有秉持包容精神,就不存在什么‘文明冲突’,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2000多年来,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先后传入中国。”(38)习近平:《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258-262页。“中阿双方坚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对方,用对话交流代替冲突对抗”,“中国将继续毫不动摇支持阿拉伯国家维护民族文化传统,反对一切针对特定民族和宗教的歧视和偏见。”(39)习近平:《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315页。“中东是人类古老文明的交汇之地,有着色彩斑斓的文明和文化多样性。中国将继续毫不动摇支持中东、阿拉伯国家维护民族文化传统,反对一切针对特定民族宗教的歧视和偏见。”(40)习近平:《推动中阿两大民族复兴形成更多交汇》,第464页。习近平主席还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上讲话指出:“文明的活力在于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上,中华文明和阿拉伯文明交相辉映。”“我们要传播重和平、尚和谐、求真知的理念,办好中阿文明对话暨去极端化圆桌会议。”“我们要深入挖掘不同宗教中增进和谐、健康向上的内容,结合时代进步要求做好教义阐释。”(41)习近平:《加强战略和行动对接,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484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明间的冲突标签被固化,“这种文明间的差距客观上反映了伊斯兰文明体系与以美欧国家主导的现当代国际体系不相适应, 表现出与当代国际体系渐行渐远的趋势。伊斯兰国家在长期遭遇中形成的‘受害者’角色定位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向‘参与者’角色的转变。其中固然有它们自身改革滞后的原因, 但西方国家对待它们的态度——是出于利益驱动视它们为打击、改造对象, 还是积极帮助它们融入现存国际体系——则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42)朱威烈:《伊斯兰文明与世界》,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7期,第59页。中国的文明观为中阿之间的和谐交往,为中国较为准确把握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实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反对将伊斯兰教污名化和妖魔化,也反对将阿拉伯世界信仰伊斯兰教的特定族群污名化,特别是反对将暴力恐怖主义与特定民族和宗教挂钩。

三、 新时代中国参与解决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机制

新时代的中国,既面临诸多阿拉伯世界老问题的复杂演进和热点化,又面临“阿拉伯之春”以来中东体系性变迁进程中层出不穷的热点问题。中国对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复杂性有着清晰的认知。中国认识到当地复杂问题背后关涉政治、军事、安全、宗教、教派、民族、族群、部族、能源、经济等各类因素,特别是大国介入因素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反对任何国家在阿拉伯世界大搞阵营对立,动则辄滥用武力的做法,同时也期望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促进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中国在阿拉伯世界秉持与其他大国相向而行的态度。具体而言,中国通过联合国框架下的维和与安理会投票、多边主义外交、特使外交和去极端化机制合作等协调方式和路径,来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

(一) 捍卫联合国维和机制和安理会协商机制

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是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根本立场和原则,这在具体的协调方式和路径上则分别表现为参与联合国主导的维和行动,以及在联合国安理会投票中坚持原则,极力避免武力干涉手段成为安理会决议。这反映了中国对于联合国的崇高地位、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权威性、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对国际法治的影响力等方面有着清晰的认知。

首先,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阿拉伯国家维和行动。具体来看,新时代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维和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领域。第一,中国参与黎巴嫩维和任务。2006年4月,中国向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派出一支由182人组成的工兵分队,这是中国在中东维和任务中派出的第一支成建制部队。2015年5月,中国向联合国驻黎临时部队增派200人的建筑工兵分队。2018年4月13日,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任命王正江中校接替瑞士军官阿莱克斯·纽克孟中校担任驻贝鲁特联络处处长,这是中国军官首次担任该职位。(43)《首次!中国军官出任UNTSO驻贝鲁特联络处处长》,中国军视网,2018年4月21日,http://www.js7tv.cn/news/201804_141800.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0年8月贝鲁特港大爆炸事件发生后,联合国驻黎临时部队的中国官兵于9月展开灾后援助重建工作,并与法国维和部队加强合作。(44)赵文环、丁文栋:《见证贝鲁特从废墟走向复苏——中国赴黎维和官兵援助贝鲁特港灾后重建行动纪实》,人民网,2020年10月19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0/1019/c1002-31896910.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1日。第二,中国参与苏丹维和任务。2007年11月,中国向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派出315人的多功能工兵分队,这也是第一支进驻该地区的联合国维和部队。2017年8月,中国向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派出140人的直升机分队。中国在包括参与中东维和在内的国际维和行动中积极推进维和国际合作,先后与9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展开维和交流与合作,其主要经验包括:加强战略沟通,凝聚维和共识;分享经验做法,贡献中国智慧;深化联演联训,共同提升能力。中国维和行动与西方大国在中东的维和行动之间也保持着良性互动。(45)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年〉白皮书(全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2020年9月18日,http://www.scio.gov.cn/zfbps/ndhf/42312/Document/1687803/1687803.htm,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

其次,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涉及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决议草案投票上坚持推进政治解决。新时代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针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投票主要体现在中国就叙利亚问题的投票行为上。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坚持原则和立场,反对武力干涉与制裁。中国在2011年10月4日、2012年2月4日、2012年7月29日和2014年5月22日的联合国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的表决中均投反对票,在2016年10月8日的第5次表决中投弃权票。中国在2016年12月5日的联合国安理会叙利亚阿勒颇人道主义局势的表决中投了否决票,该决议草案由美英法提交,中国认为以所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发动战争给中东人民带来巨大灾难。2021年7月,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访问叙利亚期间阐述了中国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四点主张,其中第四点为坚持包容和解的政治解决方向,尤为强调了“推动叙人民主导的政治解决”和“支持联合国发挥斡旋主渠道作用”。(46)《王毅阐述中方关于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四点主张》,中国外交部网站,2021年7月18日,https://www.mfa.gov.cn/web/wjbzhd/202107/t20210718_9137646.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 坚持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外交机制来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解决

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维护国际秩序。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全球事务由各国一起商量着办,治理体系由大家携手建设,发展成果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47)《习近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维护国际秩序》,新华网,2020年11月10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0-11/10/c_1126722580.htm,上网时间:2021年9月26日。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仅依靠少数国家依照自身意愿和偏好难以实现,只能在多边主义的框架下,通过协商、合作的形式来予以有效应对。

首先,中国积极谋划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多边会谈主场外交,促进地区和平发展,这在巴以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巴勒斯坦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其本身的不断热点化及其外溢效应对于阿拉伯世界乃至伊斯兰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中国不是中东“四方机制”的成员,但中国仍通过自己的方式在巴以问题上发挥自己的作用。2013年6月,时任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指出,中国对“四方机制”保持现实态度,即希望该机制在中东问题上发挥作用,中国亦愿同该机制协调合作,但也强调该机制并未考虑扩大且中国没有考虑加入。(48)曾书柔:《中国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中国不考虑加入中东“四方机制”》,人民网,2013年6月21日,http://world.people.com.cn/n/2013/0621/c1002-21925083.html,上网时间:2021年10月10日。事实上,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与巴以双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尤其是在巴勒斯坦问题高度边缘化、《亚伯拉罕协议》达成后阿以关系发生新变化的背景下,积极维护基本国际道义,尝试通过主场外交来促进中东和平。2021年5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以视频方式主持联合国安理会巴以冲突问题紧急公开会时指出,中国“重申对巴以双方和平人士来华展开对话的邀请,也欢迎巴以双方谈判代表在华举行直接谈判”。(49)李晓宏:《王毅主持联合国安理会巴以冲突问题紧急公开会》,人民网,2021年5月17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1/0517/c1002-32105100.html,上网时间:2021年11月2日。

其次,中国更加积极践行以发展促和平、以发展促安全的合作路径,在多边主义原则的指引下,注重在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的框架下发展对阿关系,这总体上提升了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中话语权和行为能力。在全球性合作论坛方面,中国利用二十国集团(G20)平台,在多边框架下发展中沙双边合作。在地区性合作论坛方面,中阿合作论坛、中非合作论坛是中国搭建的主要平台。2020年7月6日,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强团结协作,携手战胜疫情。二是坚定相互支持,捍卫公平正义。三是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四是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复兴。五是推动政治对话,促进中东安全。(50)伍岳:《中阿合作论坛举行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新华网,2020年7月6日,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20-07/06/c_1126203634.htm,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0年6月17日,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以视频方式举行,埃及总统塞西、阿尔及利亚总统特本等非洲阿拉伯国家领导人与会,此次会议强调和平、安全与发展密切相关,敦促尽快解除对苏丹的经济制裁,重申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捍卫国际公平正义。(51)《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联合声明(全文)》,新华网,2020年6月18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0-06/18/c_1126127581.htm,上网时间:2022年1月23日。

(三) 深化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解决的特使外交机制且积极践行“劝和促谈”

正因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庞杂性与长期性,如何做好相关方面的劝和促谈和大国斡旋直接考验中国的热点外交方式和切实效果,常设化的针对热点问题的特使外交便成为中国外交创新的重要突破口,而阿拉伯世界则成为中国特使外交诞生和不断完善的主要外交舞台。新时代中国特使外交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参与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的设立及围绕巴勒斯坦等问题的劝和促谈。进入21世纪以后,中东和平进程遭遇巨大挫折,在此情形下,中国于2002年9月正式设立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职位,这也是中国针对国际热点问题设立的第一个常设特使职位。第二任中东问题特使(2006年4月至2009年3月)孙必干认为特使的主要工作包括几点:一是“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中东问题上有共同点,但也有很多不同点,特使就是要宣传中国的政策”;二是“劝和促谈”是中心工作,既包括巴以之间,也包括巴各派系之间;三是中国“与地区外的有关国家沟通,比如说去法国、俄罗斯等国交流看法和意见。”(52)吴晓芳:《穿梭在中东的中国特使:特使并不是特立独行的》,载《世界知识》2012年第7期,第17-18页。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现任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访问美国,就中东局势和热点问题与美方进行了交流。(53)《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访问美国》,中国外交部网站,2019年11月14日,https://www.fmprc.gov.cn/wjbxw_673019/201911/t20191114_389504.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总体来看,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不仅积极做好巴以双方的劝和促谈工作,对于巴勒斯坦问题攸关的中东主要国家也加强联系与沟通,此外与美欧俄等重要域外大国也保持经常性互动。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还参与叙利亚问题和伊拉克打击“伊斯兰国”问题的大国斡旋。

第二,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的设立及围绕叙利亚相关问题的劝和促谈。2016年3月,中国正式设立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任命具有丰富中东外交经验的资深外交官解晓岩担任此职。在此之前,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在叙利亚问题的斡旋与劝和促谈上已有一定程度的参与,该职位的设立使得中国在对叙利亚问题的大国协调与斡旋上力量更为集中。2016年8月,解晓岩特使前往约旦访问并阐述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此后数年不断就叙利亚问题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广泛沟通。2018年12月3日至4日,解晓岩特使访问美国,会见美国国务卿叙利亚问题特别代表杰弗里和助卿帮办雷伯恩,就叙利亚问题进行交流。(54)《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解晓岩访问美国》,中国外交部网站,2018年12月7日,https://www.fmprc.gov.cn/wjbxw_673019/201812/t20181207_387537.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19年3月16日至17日,解晓岩特使访问约旦并就叙利亚问题等与约旦外交大臣萨法迪进行磋商,访问期间还介绍了中方为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所做的工作。(55)《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解晓岩访问约旦》,中国外交部网站,2019年3月18日,https://www.fmprc.gov.cn/wjbxw_673019/201903/t20190318_388026.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3月,解晓岩特使接受采访时指出:“叙利亚危机10年演变的事实充分证明,军事途径解决不了问题,强加解决方案,搞政权更迭更行不通,叙问题只能通过政治手段加以解决。”(56)《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解晓岩就叙利亚问题接受媒体采访》,中国外交部网站,2021年3月29日,https://www.mfa.gov.cn/web/ziliao_674904/zt_674979/dnzt_674981/qtzt/kjgzbdfyyq_699171/202103/t20210329_9184145.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叙利亚问题特使与美欧俄和中东有关国家在叙利亚问题上进行多渠道的交流与沟通,清晰传递了中方立场。

第三,中国设立“外交部非洲之角事务特使”并提出“非洲之角和平发展构想”。2022年1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访问科摩罗等亚非五国时宣布了中国即将设立外交部非洲之角事务特使。非洲之角一般包括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和索马里等国家,其中吉布提和索马里是非洲阿拉伯国家。中国即将设立的非洲之角事务特使一定程度上也是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特使外交的有机组成,将会与中东问题特使和叙利亚问题特使协同发挥作用。非洲之角事务特使与非洲之角和平发展构想是一个有机整体,王毅指出此构想提出的背景是“非洲之角战略位置独特,发展潜力巨大。但近年来,地区热点问题激化升温,时而爆发冲突对抗,给非洲之角的和平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其“核心是支持地区国家摆脱大国地缘争夺的干扰,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并提出了三点建议:加强域内对话,克服安全挑战;加快区域振兴,克服发展挑战;探索有效路径,克服治理挑战。(57)《畅叙友谊 促进和平 开启互利合作新篇章——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就访问非洲三国和亚洲两国接受中央媒体采访》,中国外交部网站,2022年1月11日,https://www.fmprc.gov.cn/wjbzhd/202201/t20220111_10480856.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

(四) 加强与阿拉伯国家的去极端化合作并促进阿拉伯世界安全处境的改善

当前阿拉伯世界极端主义的泛滥与全球扩散趋势日益显著,尤其是暴力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合流更是对国际安全造成了巨大影响,诸多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背后都有着极端主义的影响。因此,中国积极加强与阿拉伯国家的反恐和去极端化合作。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阿盟总部时指出:“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潮泛滥,是对和平与发展的严峻考验”,“恐怖主义不分国界,也没有好坏之分,反恐不能搞双重标准”,“同样,也不能把恐怖主义同特定民族宗教挂钩”;“中方将建立中阿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在中阿合作论坛框架内召开文明对话与去极端化圆桌会议,组织100名宗教知名人士互访;加强中阿网络安全合作,切断暴力恐怖音视频网络传播渠道,共同参与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提供3亿美元援助用于执法合作、警察培训等项目,帮助地区国家加强维护稳定能力建设。”(58)习近平:《推动中阿两大民族复兴形成更多交汇》,第462页。

中国的去极端化经验与合作方式根植于中国特色的文明观、宗教观以及中阿友好交往的历史。中国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这引发了许多阿拉伯国家的重视与肯定,展开中阿去极端化合作,有助于改善阿拉伯国家的内外处境,特别是抵御伊斯兰极端主义对政治、经济、社会的侵蚀。具体而言,第一,中国去极端化经验饱含发展与合作的基本理念。第二,加强与阿拉伯国家间的文明对话和去极端化交流,尤其是将中阿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作为促进中阿文明对话与交流的重要平台。第三,中国邀请阿拉伯国家驻华使节和阿盟驻华代表实地考察中国的去极端化实践。第四,中国积极评价和支持阿拉伯国家自主探索的去极端化和反恐道路。2019年2月,针对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访华,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接受《中东报》采访时指出:“安全上,沙特主张开展国际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去极端化’教化中心。人文上,沙特作为伊斯兰教发源地,倡导开展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提出回归‘温和伊斯兰’,积极举办宗教与文明对话论坛等活动,增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59)《王毅接受〈中东报〉采访》,中国外交部网站,2019年2月22日,https://www.mfa.gov.cn/web/ziliao_674904/zyjh_674906/201902/t20190222_7946064.s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3月,王毅访问中东多国,其间介绍了中国实现中东安全稳定的五点倡议:倡导相互尊重;坚持公平正义;实现核不扩散;共建集体安全;加快发展合作。(60)《王毅提出实现中东安全稳定的五点倡议》,人民网,2021年3月26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1/0326/c1002-32061745.html,上网时间:2021年12月3日。

四、 结语

自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尤其是恢复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合法席位以来,中国对阿拉伯世界的外交逐渐呈现出多元化色彩,万隆会议后超越意识形态差异的外交方向进一步得到巩固,中国随即迎来了一轮建交高潮。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战略重心发生了根本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内改革,对外开放,走上了全方位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新路。这种重大变化使得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视角、意愿、能力和方式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开始,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频发且越来越具有国际影响力,联合国加大了对阿拉伯地区局势的介入力度,阿拉伯地区日益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目标地区。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便是从中东开始。1990年4月,中国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正式开启中国的维和行动。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在20世纪90年代与阿拉伯大国沙特在外交关系上的突破,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参与不仅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基本需求,而且也是国际社会的总体期望。

当前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是在中国进入新时代以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在坚持总体原则不动摇的基础上,依据热点问题的具体演变轨迹与规律,对老问题做出切合新时代的更加精准的判断,对新问题给予果断且适当的认知。在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具体观点上,中国既做到了以中国立场和中国观点为主,又照顾到了阿拉伯世界对自身的普遍认知。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具体机制,如参与联合国维和和安理会投票、坚持多边主义、特使外交,以及推进去极端化等,并非是中国的原创,但目前中国更多赋予其中国经验,在真正的多边主义框架下捍卫联合国与国际法应有的重要地位。当前中国高度重视阿拉伯国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的关键作用,通过积极且适度的方式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在保持理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并促进中阿关系的发展。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并非具有排他性,而是尊重其他大国在阿拉伯世界的正当利益。中国反对域外大国在阿拉伯世界制造热点问题,认为这无益于该地区的稳定与安全。总体来看,新时代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当代国际关系贡献了中国智慧。

新时代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其原则与观念正日益获得阿拉伯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在具体的机制上仍处在建章立制的动态发展历程之中。当前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层出不穷,往往又以战争和冲突为显著特征,这对中国维护在阿拉伯世界的海外利益上构成了硬件保障方面的挑战。与中国不同,美国与欧洲长期深耕阿拉伯世界,美欧大国与阿拉伯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联系和现实利益交织,与阿拉伯世界不同区域之间建立了各有侧重的政治、经济与军事等领域的多元合作机制和框架,形成了多维联盟或准联盟关系。美欧在面对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手段运用上存在军事方式的偏好,如采用层出不穷的代理人战争手段。俄罗斯则利用在叙利亚的直接军事投入稳住其在阿拉伯世界的基本盘。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解决上与美欧俄有着根本不同,中国不谋求地区主导权,不经营势力范围,这就对中国在联合国维和机制、安理会协商机制、多边主义外交机制的推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参与阿拉伯国家热点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是将大国视为合作的伙伴而非对手,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参与的阻力并在诸多地区事务上扮演着更加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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