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当下,未来可期
2022-02-04房鑫
文/房鑫
于我而言,生逢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只要立志高远、脚踏实地、保持坚韧,未来一定可期。
回顾过去的这一年,我从工作7 年多的民一庭转至立案二庭的速裁团队,感触颇多。初到立案二庭,压力感和责任感也随之而来。各种各样的案件于我而言或许早已司空见惯,但对当事人来说往往都是意义重大的。因此,我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态度,把辅助办理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当成自己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
为了能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前期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通过提前阅卷,对每个案件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焦点做到提前掌握,不但可以未雨绸缪、有针对性地把控庭审,之后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也会因为前期准备充分而轻松许多。不仅如此,我发现对案件的熟悉程度还会相应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尤其是在开庭之前,若能直接指出案件焦点或是双方当事人不太“占理”的地方,就有可能打破当事人的心理防线,让其意识到法院对其案件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开展调解工作还是对当事人的释明工作,都会方便轻松很多,有时甚至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记得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由于双方之间涉及多笔往来账目,我在阅卷时将双方所有的转账记录、交易凭证及聊天截图一一核对,并列明了每笔交易的截止日期及相应欠付数额。庭询谈话时,其中一方坚持不认可他欠货款的事实,但当法庭就列表信息向他询问时,他沉默片刻称,没想到法院能算这么细致,既然事实都摆在眼前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因此当庭表示愿意调解并支付剩余货款。
在辅助办案的过程中,我渐渐体会到,对待案件要做到个人情绪的相对抽离,学会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去处理问题。民事纠纷,难免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经历的事情。有时遇到感同身受的情况,会于心不忍,有时遇到当事人的不理解,也会委屈生气。但情绪是一回事,办案是一回事,处理案件时要学会抽离个人情绪,冷静客观地处理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对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
记得有这么一起案件,一个年近七旬的当事人称其与妻子没有感情,坚决要求离婚,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材料。庭询结束后,我尝试跟他唠家常来安抚他的情绪,让他把自己内心的委屈说完后,耐心地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他听了之后点点头说,如果之前能有人跟他解释下原委,他也不会这么坚持了。最后,这个案件以当庭撤诉结案。
实际上,当事人基于对法律的信任、对法院的信任,把涉及切身利益的事交给我们处理,自然会对案件处理的结果格外在意,即使有一时的不理解,我也坚持耐心相待,努力用专业知识去处理问题,尽最大努力达到定分止争的最佳效果。
我始终很喜欢这句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是萤火,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于我而言,生逢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只要立志高远、脚踏实地、保持坚韧,未来一定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