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中实现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2-04张友好
文/张友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领会“四个机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在“四个机关”建设中把牢新定位、贯彻新思想、展现新作为,实现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把牢政治性,在建强政治机关上作表率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政治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在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委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依法推进监督工作,作出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上作表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把牢民主性,在建优国家权力机关上强保障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上用力。通过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代表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人大重要活动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参与人大工作。坚持开门纳谏,广聚民意,汇集民智。
在加强工作制度机制上用力。无为市人大常委会以县乡人大换届为契机,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议事规则,健全法制、财政经济、社会建设等3 个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一套依法规范、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上用力。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作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结合“12 · 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把牢法治性,在建好工作机关上提实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大工作机关的定位首先应当体现其法治属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使好各项职能职权,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用好监督权。无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作出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聚焦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民生、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依法履职,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用好决定权。要敢于担当,议大事抓要事,及时就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措施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程序,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对作出的决议决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用好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建立健全人大任命人员履职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四、把牢人民性,在建实代表机关上增活力
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这是人大作为代表机关定位体现人民属性所在。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推进代表活动常态化。加强代表活动室、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家”“站”“室”,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下去,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反映上来,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分年度制定代表活动工作计划,做到“有主题、有方案、有行动、有成效、有总结”,发挥代表联系选民、开展监督、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要引导代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经常性开展走访选民、调研视察等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建议办理成果化。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把好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关,组织代表结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民力,引导代表撰写更多有份量、价值高、操作性强的议案和建议。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重点督办、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等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办理工作“回头看”、办理效果满意度测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等举措,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推进履职机制规范化。采取定期轮训、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届内全覆盖、常委会负责人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机构工作的参与。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机制,探索建立网上联络站,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履职监督,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运用新媒体,加强代表履职宣传,展示代表风采、先进事迹,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