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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后期日本技术进步与日美经济摩擦

2022-02-04

东北亚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摩擦领域计算机

常 啸

一、20世纪中后期日本技术进步对日美经济摩擦的影响

日本技术进步是引发20世纪50年代以来日美经济摩擦的重要因素。通过技术进步,日本在原本美国占据主导地位的产业领域形成比较优势,低端产业和高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致使美国对日贸易不断恶化,两国经济摩擦不断升级。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英文缩写OECD)第三版制造业分类标准,半导体、计算机、通信设备、电视机属于高技术产业,汽车属于中高技术产业,钢铁属于中低技术产业,纺织属于低技术产业。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90年代末,日美两国的经济摩擦总体呈现从低技术产业摩擦到中高技术产业摩擦,再到高技术产业摩擦的演进路径。

(一)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日美经济摩擦以低技术产业为主

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随着战后经济不断复苏,日本开始在以纺织、钢铁为代表的低技术产业领域与美国发生摩擦。虽然这种摩擦更多是以贸易摩擦的形式表现,但日本在合成纤维技术、特种钢冶炼技术方面的快速发展,使得日美围绕纺织和钢铁产业的贸易摩擦愈发呈现技术竞争色彩。

在纺织产业方面,随着日本合成纤维技术的快速发展,日美两国原本从1962年开始逐渐平息的棉纺织品摩擦再度升温,引发美国纺织业界更为强烈的担忧。从1962年到1965年,日本合成纤维产品出口占纺织品出口的比重从14%上升至31%。到1968年,日本合成纤维对美出口额达到106亿美元,成为纺织品中出口数量最多的种类。(1)胡方:《日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及其问题》,《日本研究》1997年第2期。1969年7月,在日美经贸联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美方提出,“日本化纤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化纤产品的迅速增加,是两国之间产生重大问题的原因,需要通过国家层面进行解决”。(2)〔日〕 稲葉秀三、生田豊明:『日米繊維交渉—“経済戦争”の展開とその教訓』、金融財政事情研究会1980年版、第126頁。在美国国会和肯尼迪政府的强大压力下,日本不得不于1971年与美国签署“日美纺织品协定”,规定了具体的纺织品出口增长率以及其他出口限制。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日美纺织产业摩擦才趋于平息。

在钢铁产业方面,在长达30多年的日美钢铁摩擦中,日本钢铁产业技术创新发挥了非常关键的推动作用。从1950年到1975年,日本钢铁产业共引进各项技术2400余项,研发经费投入累计超过7000亿日元。从1966年开始,日本进行钢铁产业技术出口,1970年实现技术出口129项,5年后又进一步增加至702项(3)〔日〕 Harukiyu H,"The Steel Industry in Japan: A Comparison with Britain, London", NewYork: Routledge, 1996, pp.76-77.,逐步确立了自己在钢铁技术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形成了与西方工业国家相比更具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模式,在钢铁冶炼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特种钢材制造技术、自动化生产技术等领域实现了从追赶到领先的跨越。随着日本钢铁技术不断发展,日美两国围绕钢铁产品的摩擦也从一般钢材向特种钢材及其制品等高技术产品转变,这也引发了美国在相关技术领域对日本进行封锁与打压。

(二)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日美经济摩擦以中高技术产业为主

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面对美国在电视机和汽车产业的生产及技术领域全面占优,日本奋起直追,通过产品与技术改良的“渐进式创新”不断获得对美竞争优势,逐渐占领美国市场和国际市场。在发展电视机和汽车产业的过程中,一些与之相关的前沿技术陆续涌现,推动了日本在半导体、计算机、工业机床、机器人等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美国高技术产业构成了威胁。

在电视机产业方面,1960年索尼公司率先推出当时最先进的晶体管电视机,标志日本开始在电视机产业和相关电子技术领域形成对美攻势。到70年代中期,美国电视机产业出现两大变化。一是美国电视机市场被日本牢牢控制。1976年,美国市场上黑白电视机进口率达98%,其中绝大部分是日本产品。日本生产的彩色电视机占美国市场份额也从1970年的17%大幅升至1976年的45%。(4)〔美〕 Fukushima、〔美〕 Glen.S、〔日〕 渡辺敏訳:『日米経済摩擦の政治学』、朝日新聞社1992年版、第225頁。二是美国在60年代形成的电视机工业集群被日本一举冲散。(5)〔日〕 落合浩太郎:『日米経済摩擦』、慶応通信社1993年版、第154頁。煊赫一时的27家厂商,仅剩美国无线电、通用电气和赛尼斯3家公司。通过日美电视机产业摩擦,美国开始审视自己的技术转移政策是否得当,也意识到以电视机为代表的视听技术会对包括半导体、计算机等技术产业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6)〔日〕 坂井昭夫:『日米経済摩擦と政策協調』、有斐閣1991年版、第119頁。美国在日美电视机产业摩擦中得到的教训,为此后在高技术产业领域对日坚定实施技术打压埋下了伏笔。

在汽车产业方面,20世纪60年代初以丰田为代表的日本汽车厂商采用了“消肿式生产”模式,推动日本汽车工业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到1980年,日本以1100余万辆的汽车年产量成为世界最大汽车生产国。(7)〔日〕 牧野昇、志村幸雄:『日米技術戦争』、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1984年版、第80頁。日本重视汽车产业技术设备更新和流水线升级改造,是日美之间爆发汽车产业摩擦的重要因素。比较两国汽车工业生产率,1967年日本汽车制造业员工人均汽车年产量是6.7辆,美国是18.9辆;到了1980年,日本迅速提至24.9辆,而美国仍在19.2辆水平徘徊。比较两国汽车劳动装备率(有形固定资产与员工人数比值),1966年日美两国大体相当,而到了1979年,日本已经比美国高出近两倍。(8)〔日〕 牧野昇、志村幸雄:『日米技術戦争』、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1984年版、第86-88頁。日美汽车产业摩擦引发了美国对日本在流体力学设计、精密电子技术以及新材料领域技术发展的高度关注,这些后来都进入美国对日本重点防范和打压的领域。

(三)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末,日美经济摩擦以高技术产业为主

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向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美国核心工业发起挑战。美国政府和工业界随即动员起来,反击日本的挑战。(9)〔德〕 康赛德:《争夺世界技术经济霸权之战》,张履棠译,中国铁道出版社1998年版,第182页。这一时期,日美间围绕电信、半导体和计算机等高新产业的技术摩擦最为激烈。

在电信产业方面,进入70年代美国电信产品对日贸易赤字不断增长,日美电信产业摩擦也随之激化。日本通过NTT集团旗下的12个大型实验室,不仅逐渐确立了在光电、语音图像识别、微光、超导等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而且还将这些技术和相关发明转让给国内其他大型企业,打造了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的“NTT家族”,形成了强大的电信技术产品研发能力。70年代末,美国开始在电信产品和电信技术领域对日本实施打压。一是通过外交渠道对日施压,要求日本解决美国电信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二是从机构层面改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为提升其技术研发能力“松绑”。三是开辟新赛道,对属于“高精尖”技术范畴的卫星通信领域实施技术封锁。四是通过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在以光纤为代表的高技术电信器材方面实施对日反制,如:1984年美国科宁公司就光纤专利问题起诉日本住友电工公司。(10)〔日〕 嵨本久寿弥太:《专利战争——日美企业之间围绕技术所有权开展的殊死斗争》,张国生译,专利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110页。面对美国在通信技术领域打出的“组合拳”,日本节节败退,以致在20世纪90年代末逐渐丧失了在相关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半导体产业方面,1976年日本通产省统筹日本电气、富士通、三菱、日立、东芝等企业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研究计划”,日本半导体产业开始迅速发展,日美半导体产业竞争也随之激化。1977年,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成立,一方面不断向美国国会和政府施压,要求保护美国半导体产业的利益;另一方面主动出击,从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和非关税壁垒三个方面向日本半导体产业发难。在美国官民的联合冲击下,1992年美国超过日本重新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生产国。1996年,美国半导体占世界市场份额已经达到46%,出口到日本的集成电路占日本市场份额的21%,超过了日本在美国市场占比14%的数值。(11)〔德〕 康赛德:《争夺世界技术经济霸权之战》,张履棠译,中国铁道出版社1998年版,第193-203页。此外,在半导体制造领域最重要的光刻机技术方面,美国SGV公司于1992年率先生产出具备“深度紫外线光源照射技术”的新一代光刻机,1996年又推出了更加先进的第三代产品,从而实现了相对日本光刻机的技术领先。

在计算机产业方面,为推动计算机工业快速发展,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促进相关企业与美国计算机厂家进行深度技术合作。从1962年开始,日本通产省实施了一系列扶持计算机产业发展的资助措施,包括60年代对大型计算机和超高性能计算机研发的补贴、70年代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研发和图像处理系统研发的补贴,80年代对新一代电子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的补贴以及对第五代电子计算机研发的补贴等,累计补贴金额近4000亿日元。(12)〔日〕 牧野昇、志村幸雄:『日米技術戦争』、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1984年版、第72頁。面对日本在计算机产业领域的赶超攻势,1981年春美国商务部部长波多里奇称,“美国在高技术产业中正在重蹈汽车产业的覆辙”。(13)〔日〕 立石泰則:『覇者の誤算―日米コンピュータ戦争の40年』、講談社1997年版、第119頁。1982年,美国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FBI)与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英文缩写IBM)相互配合,通过“钓鱼执法”逮捕了6名涉嫌窃取IBM计算机设计资料的日本技术人员,即“IBM产业间谍事件”。(14)〔日〕 那野比古:『日米コンピューター戦争―IBM産業スパイ事件の底流』、日本経済新聞社出版局2000年版、第27頁。受此影响,作为日本计算机产业根基的兼容机业务遭到全面打击,市场份额迅速缩小。包括日立、三菱电机和富士通在内的日本计算机企业不得不向IBM支付累计近1000亿日元的“技术使用费”。这严重迟滞了日本在计算机技术研发领域的投资计划。1991年,日本计算机占世界市场份额下滑至27%。(15)〔德〕 康赛德:《争夺世界技术经济霸权之战》,张履棠译,中国铁道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1993年,美国重新控制了全球超过75%的计算机系统和周边设备市场,以及全世界91%的系统软件市场和75%的应用软件市场。

二、日本应对美国技术打压的教训

随着日美出现摩擦的领域逐渐从低技术产业向高技术产业转移,日本对美国技术霸权和垄断经济的威胁逐渐增大,美国对日本技术打压的力度也越来越强。在应对美国技术打压的过程中,日本在政策选择方面有以下教训。

第一,忽视了“卡脖子”技术的动态变化属性,缺乏应对“再反超”的战略考量。在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日本曾在半导体、计算机、电信、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突破了当时的一系列“卡脖子”技术,甚至在部分领域、一定时期内实现了对美技术领先。但日本的问题在于没有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卡脖子”技术的动态变化属性,没有从辩证角度看待“反超与再反超”的关系,因而最终丧失了技术垄断能力和领先地位。以光刻机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成功突破美国在光刻机制造领域的技术封锁,确立了自己在全球光刻机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尼康、佳能等日本厂商生产的光刻机占全球市场份额一半以上。然而,日本并未将这一领先优势保持下去。美国通过发展新一代光刻机技术以及扶持荷兰光刻机制造商ASML,在短短10年时间内重新实现了对日本光刻机技术的“再反超”。

第二,没能处理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强大的“渐进式创新”与应用研究能力,是日本在部分技术领域实现对美超越的重要因素。然而,面对美国的技术打压,日本没有处理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日本一方面认为在基础研究能力方面无法与美国抗衡,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基础研究,但忽视了基础研究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成果转化周期;另一方面认为应更加有效发挥自身在应用研究方面的优势,从而近乎偏执地投入大量资源进行产品改进和质量提升,而未能找准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的最佳平衡点。正是由于基础研究成果难以及时转化,应用研究优势没能有效发挥,最终使得日本在高技术产业的对美竞争力逐渐下降。以计算机产业为例,日本通过对通用大型计算机不断进行工艺优化和技术改良,从而在逻辑元件组装、硬件耗电量、硬件可靠性以及硬件故障率等方面领先美国。1982年日本工业技术院的统计数据显示,日本计算机最大运算速度为29MIPS(16)MIPS指标表示每秒处理百万级机器语言指令数。,而美国仅为14MIPS。(17)〔日〕 牧野昇、志村幸雄:『日米技術戦争』、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1984年版、第73頁。但随着计算机市场进入“小型化、快消费”时代,日本在硬件技术方面过分精益求精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例如,日本在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中使用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英文缩写DRAM)故障率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已远超日常工作和生活使用需要。极低故障率的背后是高研发和生产成本,使得日本计算机产品很难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第三,在利用外压推动国内改革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忽视了结构性谈判对基本面的“不可逆”破坏。(18)余永定:《中美贸易战的深层根源及未来走向》,《财经问题研究》2019年第8期。在日美同盟关系影响下,“逆来顺受”“不置可否”一直是日本处理日美双边谈判的应对哲学。对于美国在技术打压中施加的外部压力,日本一方面将其视为推动国内体制和机制改革的“特殊力量”(19)伊馨、蔡秀玲:《日本应对美日贸易摩擦的做法及其启示》,《亚太经济》2019年第2期。,用以化解因改革触及特殊利益群体而产生的国内政治压力;另一方面利用其团结和凝聚国民意志,从而形成更加强韧的技术创新弹力。然而,日本的问题在于没有将结构性问题谈判与一般贸易谈判和个别技术领域谈判区分开来。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谈判、“日美金融服务协议”谈判等涉及经济和金融结构性问题谈判中,日本仍一味采取妥协退让的应对方式,最终导致支撑技术发展的经济基本面遭受“不可逆”破坏。特别是在“日美金融服务协议”谈判中,为了满足美方要求,日本被迫修改了国内经济方针,通过举债方式进行高达430万亿日元的大规模公共投资(20)〔日〕 久保田勇夫:『日米金融交渉の真実激烈な経済戦争はかく戦われた』、日経BP2013年版、第61頁。,严重冲击了日本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经济基础。

第四,被动应对技术打压过程中的“法律战”,针对美国“长臂管辖”没能做到“见招拆招”。在对日本施以技术打压的过程中,美国动用了包括“贸易法”201条款、301条款、337条款和“岁入法”103条款,以及“反倾销法”“抵消关税法”“购买美国货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法律武器”。由于日美在涉及贸易和专利政策方面的法律框架不同(21)〔日〕 松下满雄:『日米通商摩擦の法的争点—紛争事例分析』、有斐閣1983年版、第9頁。,导致很多日本企业一是没有应诉意识,二是没有应诉能力。很多由美国企业发起针对日本企业的专利侵权或倾销诉讼,因日本方面未能应诉而判决日方败诉。此外,对于美国通过“长臂管辖”方式打击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做法,日本也是“敢怒不敢言”,没有就这些问题向美方正面提出交涉和抗议,从而进一步助长了美国通过霸凌手段实施对日技术打压的气焰。以汽车产业为例,1975年以后,日本为规避对美倾销汽车之嫌,让在美国的日本汽车企业分公司陆续提高汽车销售价格。而美国国家税务局认为日方此举是有意压低日本汽车企业分公司的盈利规模,涉嫌逃税,便要求丰田、日产、本田三家公司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82条向美方提供1975年到1978年的销售和生产成本数据资料,遭到日方拒绝。1983年,美国司法部将丰田公司告到洛杉矶联邦地方法院,最终判决要求丰田公司向美方提供销售价格等相关资料。(22)〔日〕 松下满雄:『日米通商摩擦の法的争点—紛争事例分析』、有斐閣1983年版、第127-128頁。随着主要汽车厂商被迫交出经营“底牌”,日本原本具备的对美汽车产业竞争优势也逐渐丧失。

三、日本应对美国技术打压的经验

面对美国的技术打压,日本也有通过灵活调整应对策略,有效减轻相关产业受到直接损害的经验,从而能够在人工智能、绿色能源、新材料、机器人等未来产业技术领域占据了世界领先地位。日本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强化对美直接投资,绕开技术壁垒,打造利益共同体。在美国对日本实施技术打压的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日本对美国直接投资始终在西方国家中保持第一,是美国吸收外资的最大来源国。(23)于风艳、朱颖:《日本在美国直接投资的业绩以及对中国的启示》,《理论经纬》2016年第1期。1985年,日本对美国投资额与1980年相比增加了3倍,参与在美投资建厂的日本企业数量超过500家,几乎覆盖所有产业领域。(24)李申燕:《日本在美“投资热”带来的冲击波》,《国际展望》1986年第19期。从80年代开始,日本汽车制造商纷纷在美国建厂,一方面规避两国因汽车产业摩擦带来的贸易损失;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美国在汽车研发方面的先进技术。在电子产业方面,日本龙头企业以项目投资而非并购的方式深度参与美国的相关研发活动,主要涉及计算机、半导体、电视机、电信等高技术领域,以此形成交织融合的利益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美国在上述领域对日本打压的实际损害。1987年到1993年,日本在上述领域对美研发投资项目数量从22个增至116个,相当于日本对美研发投资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二。(25)郑飞虎、庞锦:《研发全球化与日本产业R&D对美投资集群研究》,《亚太经济》2009年第2期。

第二,因势利导,将技术创新的落脚点从与美国进行产业竞争转移至提升服务质量和改善民生。2001年,日本推出了用于指导未来5年科技发展的《第二期国家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该计划出台除了源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全面技术打压,日本自身社会问题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日本实际劳动人口从1995年开始不断下滑,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始凸显;另一方面日本居民储蓄率降低使得通过资本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的难度日益增大。因此,在《第二期国家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为尽可能规避美国的技术打压,同时在解决社会和民生问题方面提早布局,日本在坚持“创新立国”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了技术创新目标,不再强调在半导体、计算机、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与美国竞争,而是将技术创新的落脚点放在了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科学、纳米技术等与国民经济发展、民生福祉改善、老龄化应对等直接相关的领域,着力打造“让国民安心且安全的享有高质量生活”的国家。(26)周程:《从“技术立国”到“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日本科技发展战略的转变及其启示》,《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增刊。通过这种调整,日本一方面围绕上述技术形成了差异化的领先优势;另一方面为应对国内老龄化问题提供了技术层面支撑。

第三,积极发展不在美国遏制范围内却对尖端技术性能提升至关重要的优化类技术。面对美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全面打压,日本深刻认识到,要想最大限度提升整体产业的技术竞争力,除了高新技术本身外,还需要一些能够将高新技术进行优化的通用技术,如:节能技术、机器人技术和自动化技术。以节能技术为例,日本主要追求两个目标。一是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能耗;二是实现能源回收和再利用。(27)〔日〕 長谷川慶太郎:『80年代のエネルギー技術戦争』、太陽企画出版社1981年版、第108頁。多年来专注节能技术发展,不仅使日本在汽车、计算机、家用电器等领域确立了节能领先地位(28)冯昭奎:《日本节能技术发展的新动向》,《瞭望》2004年第18期。,还推动了与之相关的光伏、新能源、新型发动机等技术的发展。在全球“脱碳”趋势下,日本积极将节能技术与半导体技术相融合,生产出世界领先的、用于电力控制系统的“功率半导体”,从而在该技术领域再次形成对美竞争优势。

第四,以“技术全球主义”应对美国的“技术国家主义”。面对20世纪80年代日本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全面赶超态势,美国各界主张将保护知识技能、限制对日技术流出作为技术打压的主要手段之一。(29)温泽:《日本加速推进技术“全球主义”》,《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1993年第1期。面对这种“技术国家主义”,1990年日本通产省提出“技术全球主义”,并在此后陆续推出由外国参与的联合研发尖端技术项目,涉及超音速推进系统、微型机器、先进化学处理、高性能材料、量子功能器件等高新技术领域。(30)郭凯声:《技术全球主义——日本在对外技术合作问题上的抉择》,《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1992年第2期。日本此举主要带来三点成效:一是开放、包容、共赢的“技术全球主义”与美国封闭、对抗、零和的“技术国家主义”形成鲜明对比,获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二是以合作而非竞争形式推进技术研发的举措,有效缓和了日美技术冲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美国对日本技术打压的力度。三是有力地争取了在技术创新上同样受到美国打压的欧洲国家,进一步拓展了高新技术及专利的获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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