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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传媒业十件大事

2022-02-03

传媒 2022年1期

2021年是建党百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里,伴随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并在新中国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几家重要新闻出版单位,也迎来了发展史上的重大周年纪念和新平台开播上线:11月7日,新华社迎90周年华诞;10月26日,人民出版社成立100周年;12月3日,中国人民对外广播事业创立80周年;5月27日,中国日报创刊40周年;5月9日,《文史哲》杂志创刊70周年;10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开播上线。在这些單位的周年纪念和新平台开播上线的重要日子,习近平总书记一一为他们发出了贺信。获得贺信各单位及其所代表的领域,对贺信进行了认真学习和领会,纷纷表示要以贺信精神为指引,在新起点、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点评

在建党百年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特殊年份里,习近平总书记上述六封贺信,对应了我国新闻出版的六个方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是我党最重要的主流舆论阵地之一;人民出版社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家出版机构,百年来以出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以及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为基本任务,成为政治性、理论性和通俗读物出版的重要阵地;中国人民对外广播事业始于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开办日语广播,发出了中国人民对外广播的第一声;中国日报是我国1800多种报纸里唯一的全英文以对外发行为主的日报;《文史哲》是新中国第一家高校文科学报,被誉为“高校文科学报之王”,现今已发行至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发行量一直高居国内学报榜首。在距北京冬奥会开幕百日开播上线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得到国际奥委会授权使用奥林匹克名称和五环标识的传播平台,也是国际首个以4K超高清和高清标准24小时上星同步播出的专业体育频道。习近平总书记对这六家新闻出版单位的贺信高瞻远瞩、语重心长,充分彰显了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闻出版单位和新闻出版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

2021年1月18日,中宣部在国家博物馆举行“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并讲话,强调隆重庆祝建党百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记录历史伟业、展现百年风华,生动鲜活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齐声唱响共产党好的主旋律,大力营造举国共庆百年华诞、齐心协力开创新局的浓厚氛围。

按照中宣部的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流媒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采访,推出了一批角度新颖、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的融媒体作品。这些作品以党员故事、经典场景、重要时刻为切入点,综合运用H5、VR、AI、3D还原等技术手段,以手绘动画、剪纸长卷、互动剧情、影视混剪、开箱Vlog等形式,记录党的历史伟业、展现党的百年风华,获得巨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点评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是媒体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凝聚思想共识、探索新时期新闻舆论工作的实践场,更是呈现媒体融合成果和守正创新能力的展演场。

媒体融合时代,在移动社交传播碎片化、场景化的传播语境下,主题报道如何实现以小见大、化繁为简,锁定历史长河中值得关注的精彩瞬间,展现百年历程中的巨大成就,是融合创新必须要解决的命题。全国各主流媒体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资源,以新兴媒体技术为手段,推出了一大批影响广泛的主题报道,通过具有生命力的片段融通古今,传达百年间奋斗前进的红色精神,以优异的成绩为庆祝建党百年的主题报道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1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了五个领域版权秩序:一是加大短视频版权治理力度,二是整治网络直播版权乱象,三是规范体育赛事版权秩序,四是强化在线教育版权监管,五是巩固重点领域治理成果。

截至9月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巨大成果: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查办网络侵权案件445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45个,处置删除侵权盗版链接61.83万条,推动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相关网络服务商清理各类侵权链接846.75万条,主要短视频平台清理涉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短视频侵权链接8.04万条。

点评

本次专项行动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深化大要案件查办,强化网络平台治理,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惩处力度,推动网络服务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构建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版权执法部门聚焦权利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不断加大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网络平台治理,严厉打击短视频、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在线教育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持续巩固新闻作品、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电商平台等领域专项治理成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2021年8月初,中宣部在京召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是加强传媒监管、营造良好新闻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增强政治自觉、鲜明问题导向、扣紧时代特征、坚守人民立场,牢牢扭住严厉打击网络新闻违法违规活动这个关键战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优先处理项,突出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下重手、出重拳,坚决打响打赢专项行动攻坚战。本次专项行动由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

点评

2021年是中宣部等部委组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第八个年头,早在2014年3月27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国已经连续八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取得很大成果,但部分地区部分媒体仍然存在类似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对优化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新闻舆论环境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在新媒体时代,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出现了很多新变化,给治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此次专项行动突出“持续”“深入”,强调力度,要“下重手、出重拳”,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传媒监管、营造良好新闻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决心。

2021年11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近年来,网上泛娱乐化倾向、低俗炒作现象屡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冲击主流价值观,一些网上有关明星的宣传信息内容失范,绯闻八卦、隐私爆料占据网站平台头条版面、热搜榜单,占用大量公共平台资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通知》从内容导向、信息呈现、账号管理、舆情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工作措施,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

点评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在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的原则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近年来,文娱领域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等乱象频发,备受社会诟病。2021年是文娱生态整治之年,一系列治理措施重磅出击。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等10项措施;9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抵制高价片酬等多项措施;同日,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直指流量至上、“饭圈”乱象等文娱领域问题。上述举措重拳出击,既是巩固之前的治理成果,又是推动治理制度化、常态化的关键。对文娱行业来讲,理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充分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旗帜鲜明树立爱党爱国、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来讲,作为公众人物,本应以身作则,在收获“明星”身份红利的同时,应加强自身修为,坚定政治理想,创作时代精品,做社会公德的示范者、正能量的建設者。

六、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021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版清单跟2020年版清单相比,禁止准入事项从5个增加为6个,增加了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其中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点评

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担负着反映舆论、引导舆论的重要任务,必须严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要杜绝出现非公资本干预主流舆论的现象。事实上,关于非公有资本不得进入新闻出版的采编业务领域的规定早已有之。《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2012年)中提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刊编辑部转制或合并成立报刊出版企业中,不得有非公有资本进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第八条提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关于开展2020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2021年)明确,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成为重点核验内容之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提出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有利于巩固主流媒体新闻采编优势地位,明确新闻生产主体,整治无相关资质从事新闻采编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新闻传播环境。

由国家电影局、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8日,2021年中国电影总票房和银幕数量稳居世界首位,电影《长津湖》票房突破56.95亿元人民币,超越《战狼Ⅱ》成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同时成为全球影史战争题材票房冠军、全球华语电影票房冠军,并继续位居 2021年全球电影票房榜榜首。自9月30日公映以来,《长津湖》屡破影史纪录;10月5日,凭借19.56亿元的票房成绩成为中国影史国庆档票房冠军;10月19日,总票房突破50亿元,成为中国影史票房最快破50亿元的电影,《长津湖》一路刷新中国影史纪录,领跑年度全球电影票房。

点评

2021年,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稳中向好的情况下,我国电影产业快速复苏。广大文艺工作者倾情投入、用心创作,推出大量优秀作品,书写了精彩壮美的时代华章,彰显了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用文艺精品在全社会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指出:“实践充分证明,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广大文艺工作者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待与要求。”2021年,备受瞩目的电影《长津湖》以抗美援朝战争第二次战役中的长津湖战役为背景,深刻诠释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浴血奋战、不畏强敌、舍生忘死的战斗精神,影片再现了一段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历史,创造了中国电影票房新高度,在世界战争电影史上留下了中国电影浓墨重彩的一笔。

2021年8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重点加强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管理,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坚决抵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进一步压实网络综艺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粉丝群体正向引导,强化平台“水军”、“黑粉”治理。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发声后,各大互联网平台纷纷发布整治饭圈乱象公告,重点打击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极端言论等行为。6月14日,抖音发布打击“无底线追星行为”公告;7月31日,快手发布公告指出,对“饭圈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有害信息和内容。

点评

媒介技术的飞速发展,缔造了全新的网络综艺形态。偶像养成类节目,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综艺节目批量生产“明星”的“摇篮”,青少年试图通过节目,追求瞬间成名,获取流量、赢得资本,妄想不费力气,就能“名利双收”。青少年追求艺术理想本无可厚非,但是此类一味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制造“饭圈”不良风气,实属不该。少年强则国强,青年人是国家之栋梁、民族之希望。欲从艺,先立德。偶像应是明大德、立大德,厚植爱党爱国情怀之人;偶像应是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高尚品行之人;偶像应是守初心、铸匠心,矢志不移追求人生理想之人。严控偶像养成类节目,治理娱乐圈沉疴顽疾,并非一朝一夕,只有全行业形成合力,才能为文娱领域营造清朗风气。

2021年10月12日,商务部、中宣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强调,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是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发挥基地在引领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知》提出深化国际合作,支持基地加强与海外新媒体平台合作,积极拓展企业出海新通道,鼓励开办专属频道、专属栏目,利用点播分成、保底分成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設覆盖全球的新媒体平台,助推优质文化内容“走出去”。

点评

这一《通知》是商务部、中宣部等部门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增效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文化贸易发展作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范围内各种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实现从文化大国到文化强国的跨越,是当代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一《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企业出海迎来重大机遇,通过新媒体从“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走向世界将大有可为。有实力、有文化底蕴的企业可以顺势而为,发挥好自身的市场主体作用,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平台,并与国内相关内容产业结合,形成稳定的生态环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2021年5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等四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分为总体要求、数据元素集和接口3个部分,规定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数据采集、大数据平台、数据开放和服务、数据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系统和业务的规划、设计、实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的脱敏原则、脱敏技术、脱敏流程和脱敏要求。

点评

近年来,我国网络视听行业发展迅速,但庞大的市场体量及流量、播放量带来的巨大收益也催生了诸多行业乱象和灰色产业。各平台之间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刷量造假的情况难以根除,网络视听数据存在“水分”早已是行业沉疴。在数据水军和虚假流量泛滥的背景下,加强网络视听数据的科学应用与评估具有重要意义。《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是国家广电总局针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制定的行业规范,意味着网剧和网综的播放数据将有统一标准。这也是继2019年国家广电总局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上线之后的又一大动作。在收视数据上“统一度量衡”,并不是唯流量或唯数据论,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指引行业正向发展的风向标。数据标准的订立,某种程度也标志着网络视听行业逐渐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