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假证用途
2022-02-03
在公众的印象里,办假证、用假证往往是“不入流”的違法犯罪分子爱用的手段,身居高位的腐败官员违法办理、使用虚假身份证的情况似乎并不多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么,这些官员为何要办理虚假证件?办来的证件又有什么“妙用”?
2021年12月31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一名地级市政协原主席被“双开”的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身居高位的腐败官员爱办假证
通报显示:经查,廖炎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多次出境赌博。违法办理和使用虚假身份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办证、容积率调整、土地整合、土地出让金减免、煤矿非法开采、拍卖业务承揽、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廖炎秋的违纪违法情节中,有这样一条——违法办理和使用虚假身份证。在公众的印象里,办假证、用假证往往是“不入流”的违法犯罪分子爱用的手段,身居高位的腐败官员违法办理、使用虚假身份证的情况似乎并不多见。然而,梳理过往案件可知,落马官员被指使用虚假证件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些官员为何要办理虚假证件?办来的证件又有什么“妙用”?关于这些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案例中早有答案。
2019年,黑龙江省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武伟被“双开”,其问题就包括“违法办理并持有、使用虚假身份证照”。此前被“双开”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被开除党籍的广州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等领导干部,也被通报存在“伪造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等问题。对于这些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撰文指出:使用虚假证件正是他们掩盖自身贪腐问题的把戏。只不过,在腐败分子与纪检监察部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中,这些手段常常起到“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作用,反而成为他们违法乱纪的证据。
办假证绝不只是“小打小闹”
盘点近年来曝光的违纪违法案件,腐败分子伪造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其不法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隐蔽财产,让非法所得逃避监管。借助虚假身份,腐败分子可以不动声色多处购房、藏匿赃款、转移资产。比如,2017年2月被开除党籍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拥有3个名字、两个身份证和6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个名字专门用于购置房产。又如,2017年7月被“双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巡视员蒋勇,让朋友在广东帮他办理了“李某某”“洪某某”两张居民身份证,分别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用于存储、转移其收受的钱款。
二是躲避追查,东窗事发后逃之夭夭。利用假身份打掩护外逃是不少腐败分子“隐身”“分身”的重要目的。潜逃海外达15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闫永明,就拥有3个身份证号、3个护照号。此外,漂白身份改名换姓,从而在国内窜逃的也并不鲜见。例如内蒙古海拉尔区实验高级中学原信息教研组组长曹义亮,他在2004年贪污公款近30万元,此后逃窜至哈尔滨、沈阳、大连、河南等省市,最终落脚于山东威海。
三是隐秘行踪,逃避监督。姓名身份“变脸”,对于不少腐败分子的用处还在于助其隐匿行踪,如出入境信息、出行记录、住宿登记情况等。2017年7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被“双开”,其违纪问题就包括“办理假身份证件,并以此私自出境”。更有甚者,广东省肇庆市农业学校原校长兼党委书记黄东,竟用“黄东进”“黄东强”等假身份娶了3个老婆。
对于这些满是心机的腐败分子而言,他们在使用虚假证件时,早就打好了各种各样的如意算盘。这也提醒我们:办理、使用虚假证件绝不只是“小打小闹”,也很可能与更加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归根结底,靠包装和掩饰,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这些腐败官员欺骗组织、欺骗他人,同时也在欺骗和毁灭自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