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能力分析
2022-02-03王定晖
王定晖
(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青海 西宁 810000)
概述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21版)[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5月)以及《“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文件。危险废物管理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通过我省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数据结构分析,为相关管理者在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 、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分析
1.1 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及区域分布情况
根据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统计数据,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20万t,产废单位主要集中分布在省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企业分布比例约占全省的68%、26%。其产废量占全省94%以上,产废单位涉及行业主要为石棉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解铝及铝加工、盐湖化工、黄金选矿、汽车维修等17大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及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统计见表1,危险废物产生行业类别统计见图1,相应行业的企业数占比统计见图2,危险废物产废类别数据统计见表2,危险废物产废类别统计见图3。
表1 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及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统计表
图1 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行业类别统计图
图2 相应行业的企业数占比统计图
表2 2020年危险废物产废数据统计表
图3 2020年危险废物产废类别统计图
1.2 危险废物类别产生情况分析
从全省产生危险废物的不同行业相应企业数量统计情况来看,汽车维修企业占比24.6%,铝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占比20.2%,石油开采企业占比7.9%,有色金属及合金制造企业占比7.9%,炼钢、炼焦、金矿采选企业占比都相对较小。
通过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数据统计,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320万t。产生量最大的是石棉采选业,产生废险废物数量占比为45.8%,产生的主要为HW36类109-001-36石棉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产生量较大的是金矿采选业,产废占比为38.5%,产生的主要为HW33类092-003-33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剩余行业占比均在10%以下,有色金属及合金制造占比为3.6%、炼焦占比为3.0%、铝冶炼及压延加工占比为3.0%、石油开采占比为2.9%。有色金属及合金制造包括铅锌冶炼及合金制造企业,主要分布于省中东部及西部地区,产生的废物主要为HW08废矿物油和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等。炼焦企业产生的废物主要为HW08废矿物油和HW11精蒸(馏)残渣等。铝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分布于省中东部及西部地区等区域,产生的废物主要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大修渣、炭渣、铝灰等危险废物;石油开采企业主要分布于省西部地区,产生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类。
通过以上分析,我省石棉采选业、金矿采选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全省的84.3%。
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2.1 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全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的企业主要为铝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制造、炼钢等行业,主要包括电解铝和铝压延加工产生的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中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初炼炉渣,采用的工艺是铝灰分离,简称炒灰机,年自行利用量达到7 625t;盐湖产业基地煤化工产生的HW11精(蒸)馏残渣中的残渣和焦油等,采用的工艺是焦油燃烧回用,年自行利用量达到57 555t;有色金属冶炼产生的HW21含铬废物除尘灰、HW31含铅废物除尘灰和污泥等,采用的工艺是矿热炉或烧结机进行配料回收重金属,年自行利用量达到14 661t;盐湖产业基地化工企业产生的废酸采用两转两吸废酸回收工艺和铁合金制品公司采用真空蒸发结晶法回收废酸工艺,实现HW34废酸的自行利用,年自行利用量达到6 647t。危险废物自行处置主要为金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HW33含氰废物,企业建设氰化渣尾矿库自行处置,年自行处置量达到1 279 750t。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及处置规模见表3,2020年各企业自行利用及处置情况见表4。
表3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及处置规模统计表
表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及处置情况统计表
(1)危险废物本单位自行利用情况。目前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具备自行利用能力的单位主要是有色金属冶炼、炼钢、炼焦等行业,年利用规模为1 456 653t。2020年有色金属冶炼、炼钢、炼焦等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114 098t,自行利用量为91 170t,结合上年度遗留量综合计算自行利用率达到74.6%。
(2)危险废物本单位自行处置情况。目前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具备自行处置能力的主要是金矿采选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年处置规模为7 955 030t。2020年金矿采选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134 920t,自行处置量为1 470 429t,结合上年度遗留量综合计算自行处置率达到88%。
通过上述分析,全省危险废物具备自行利用和处置能力的企业,2020年自行利用率达到74.6%,自行处置率达到88%,利用与处置率均大于70%,企业自建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设施能力建设与产生量基本匹配。
2.2 企业委托外单位集中利用处置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总能力约200万t,利用类规模占比69.92%,以金属铝、铁、铬、铅等再循环再利用重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再生酸,废油再提炼,煤焦油再利用等利用方式;收集类规模占比4.29%,以铅酸蓄电池收集类为主;危险废物处置类规模占比25.12%,以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主;医疗废物处置类占比0.68%,以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及医疗废物焚烧为主。从分析数据看,我省实际经营规模小于核准经营规模,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且满足一定富余量,且我省经营单位的经营模式以利用类规模为主,符合危险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模式。
2.3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情况
全省2020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情况见表5。
表5 2020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数据统计表
根据统计分析,除石棉尾矿历史遗留量,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置率可达到54.42%。青海省于2018年出台地方标准《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3],对石棉尾矿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
3 危险废物产生量与集中利用处置设施能力评估分析
依据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分析,全省危险废物具备自行利用和处置能力的企业,2020年自行利用率达到74.6%,自行处置率达到88%,利用和处置率均大于70%,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规模能够满足其自身产生量。全省其他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均委托经营单位利用和处置,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54.42%(不含石棉尾矿的历史遗留量)。2020年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占比核准经营规模为23%,从分析数据看,我省实际经营规模小于核准经营规模,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且满足一定富余量。
4 问题与建议
通过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能力分析,我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规模除石棉尾矿外其他企业基本满足本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规模设置合理;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范围基本覆盖本省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但利用处置设施负荷率较低,能力相对过剩,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置设施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建议:一是石棉尾矿贮存量较大且长期堆存,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企业应该加快研发石棉尾矿提取铁精粉及其他金属,制定切实可行的石棉尾矿综合利用方案,逐步解决企业长期贮存危险废物困境,助推企业在生产和环境保护治理方面良性发展;二是我省能够处置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有9家,其中仅有位于西宁市的1家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方式为焚烧类,其他位于我省其他7个州(地、市)的8家医疗废物处置方式为高温蒸煮类,也即其他7个州(地、市)产生的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类医疗废物需转运至西宁市处置,增加了医疗废物运输风险及处置成本,建议尽快出台并实施医疗废物在市(州)区域内的收集、处置体系;三是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即铅酸蓄电池生产者单位应纳入信息化管理,即根据生产量、销售量、废弃量建立严格的信息化全流程可追溯的管理模式;四是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完善我省危险废物信息系统建设,制定经营单位、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制度,确保企业申报数据科学、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