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哲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初论*
2022-02-03公丕祥
公丕祥
前 言
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页。面对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提出的重大法治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的时代条件,基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考量,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宝贵经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实现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辩证统一和相互促进。正是在这种统一和互动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展示了深刻的理论逻辑力量,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新的历史性飞跃。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既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新的时代条件出发,创造性地阐述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也表现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于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法治概念、法治论断和法治命题,抽象为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融贯的法治原理,进而创造性地形成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法治理论体系。(2)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不仅如此,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的理论贡献,还集中体现为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和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治蕴涵之认识,进行艰辛的法治理论探索,从而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的崭新境界。本文着重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哲学阐释,藉以确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论逻辑和巨大实践力量。
创立唯物史观,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是马克思作出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2页。人类社会发展有其固有的运动规律,反映了人类社会结构及其诸要素之间的本质性联系。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以及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总体进程,因而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5)参见杨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页。此外,从本质意义上讲,与自然发展史根本不同,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乃是社会主体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301—302页。由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在不同的国度往往具有不同的历史表现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这一人类社会发展根本规律的民族特征。(7)参见杨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第131—133页。因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努力透过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象,去深刻洞察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内在逻辑,进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给我们提供了一把打开人类社会发展内在奥秘的科学锁钥。当今世界正处在全球大变革的历史进程之中。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是一个变革的世界,是一个新机遇新挑战层出不穷的世界,是一个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深度调整的世界,是一个国际力量对比深刻变化并朝着有利于和平与发展方向变化的世界。”(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42页。世界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全球发展深层次矛盾愈益突出,全球治理明显滞后,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愈益高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无论会遇到什么样的曲折,历史都总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发展,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9)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6页。在这个全球大变革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强调“我们看世界,不能被乱花迷眼,也不能被浮云遮眼,而要端起历史规律的望远镜去细心观望”,(10)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199页。进而深刻揭示人类法治文明的运动规律,鲜明提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大命题,创造性地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思想,为人类文明进步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创造性阐述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
文明是人类社会脱离野蛮时代、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一般来说,文明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之分。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文明社会法治发展的演进,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政治、经济与社会文明发展的制度成果,体现了人类社会法律制度成长与变迁的基本目标,反映了社会主体从事法治变革的价值理想。习近平强调,“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11)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83页。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与法治发展内在联系、相互依存。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国家与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人类法治文明的历史运动有其固有的内在法则。
首先,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程呈现出多样性统一的历史样式。人类社会法治文明是一个处于生动的发展过程之中的有机体,有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决定着文明社会各个民族或国度的法治文明发展的基本面貌,进而逻辑地演绎出人类社会法治文明进程的最一般运动轨迹。在这一交织着各种复杂因素的矛盾运动中,鲜明地展示着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进程的多样性统一的历史运动样式。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推动人类文明和谐共存、人类和平共处的历史与时代的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精辟阐释中国的文明观,深刻揭示世界历史进程中法治文明发展现象多样性统一的一般规律,进而科学把握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的逻辑法则,为全球化时代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规则之治。习近平从人类社会治理规律的意义上,深刻阐发法治的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价值,指出:“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12)《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8—9页。法治把国家与社会生活纳入依法规范的轨道,藉以形成有序、稳定、可靠、巩固的法治秩序,实现对国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统一调整,从而达致国家与社会治理的预期目标,彰显规则之治的法治价值。因此,习近平高度重视法治治理的普遍性意义,强调法治是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118页。这一论述深刻阐释了作为人类政治文明重要成果的法治的经国序民、安邦治国的价值意义。不仅如此,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图从大量具体的多样化的法治文明现象中探求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入阐述“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这一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通性的基本道理,强调“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14)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225、19页。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法治与国家强盛息息相关。在古代中国,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而从世界历史上看,国家强盛则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习近平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德国法学家耶林关于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的观点,(1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226页。藉以论述法治发展对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影响。习近平还强调,在全球化时代,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全球经济生活日益融合在一起,这必然对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产生深刻影响。由此,习近平从纷繁复杂的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现象的表象背后,深入分析市场经济与法治之间的内在关联,揭示制约人类法治文明进程的社会经济条件,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依法化解各类风险和矛盾,做到处置依据和程序合法合规、处置结果可预期”。(16)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255、254页。这就深刻把握了人类法治文明进程统一性的内在机理。
毫无疑问,“今天,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更广泛,各国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17)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4日),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2页。世界历史的洪流把每一个文明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工业国与非工业国之间,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之间,都在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与影响,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程的共通性因素日益增长。但是,世界历史时代并没有完全抹杀各个民族或国度自身法治文明发展的诸多差异性。习近平精辟论述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原理,强调人类社会历史是一幅不同文明交流、互鉴、融合的宏伟画卷,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集体记忆。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和发展了多彩多姿的文明。”“不论是中华文明,还是世界上存在的其他文明,都是人类文明创造的成果。”文明的多样性,书写了激动人心的人类文明发展的华章。(18)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256、533、76—77、78页。每一种文明都是独特的,都应当受到尊重,不存在什么“文明的冲突”。因之,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是一个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政治与法治文明发展领域,“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9)《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不同的国情条件,必然形成多样化的法治文明系统。人类法治文明是多向度发展的,更不是单线式前进的,绝不可能脱离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体制、社会结构、文传传统、历史基础乃至地理环境去认识丰富多样的人类法治文明系统。对于每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治文明来说,外部世界提供的法治发展模式是不可能找到解决本国法治问题的现成答案的。
其次,人类法治文明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类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必然性。一定的法治文明系统乃是一定社会条件以及地理环境的必然产物。随着人类社会交往范围的不断拓展及其复杂化,不同的法治文明系统之间必然要冲破原有的民族的和地域的界限,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包容的格局。多样化的法治文明系统之间的日益展开的交流与沟通,推动了人类法治文明的进步发展。习近平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20)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76页。因之,人类法治文明因多样性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推动人类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必然秉持人类法治文明多样性的理念,丰富多彩的各种法治文明系统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
推动人类法治文明的交流互鉴,应当恪守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平等原则。从全球角度来看,近代法治文明系统的确立,是从近代西方社会起步的,与近代西方商品经济体系和近代西方政治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处于同一个历史过程之中。伴随着近代西方国家的海外殖民扩张,近代西方法治文明系统对非西方世界的法律世界产生了广泛的冲击。建构于近代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近代西方法治文明系统,对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非西方社会法律生活世界的冲击与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先进的工业文明对落后的农业文明的征服。诚然,近代西方法治文明对非西方法治文明系统的冲击,体现了历史的进步性。但是,这种冲击常常伴随着血腥的暴力和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非西方社会法治发展的固有进程,进而形成非西方社会法治发展依附于西方社会法治系统的格局。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91—292页。非西方社会法治文明系统有其确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及其法律文化体系,始终生长在本国度本民族的社会土壤之中,深深扎根于本国度本民族的社会土壤,因而有着自身独特的法治发展道路。近代西方法治文明对非西方社会的冲击,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非西方社会法治发展的固有逻辑,也绝不意味着西方法治文明高人一等。因之,习近平强调:“各种人类文明在价值上是平等的,都各有千秋,也各有不足。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明,也不存在一无是处的文明。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企图建立单一文明的一统天下,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22)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77、133页。由此,推进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交流互鉴,要倡导文明的包容精神,一切法治文明成果都值得尊重和珍惜,人类法治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鉴的动力。习近平强调,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只有交流互鉴、兼容并蓄,一种文明才能充满生命力。要“就法治问题开展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23)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237页。“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我们要积极吸收借鉴”。(24)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177页。当然,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照抄照搬,否则必然水土不服。
再次,法治现代化是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的一场深刻变革。伴随着近代以来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程,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变革的主旋律。习近平强调,现代化与法治密切相关,法治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25)《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第12页。因之,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与法治现代化内在联结,现代化与法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26)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130页。
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及其法治现代化进程,总要受到一定的客观规律支配。在这一进程中,交织着各种错综复杂、彼此作用的影响的力量。在不同国度的社会条件下,这一历史运动法则往往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不同国度法治现代化的动因逻辑。习近平深刻分析了近代以来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三种彼此区别的推进方式,亦即:“从已经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像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呈现出来的主要是自下而上社会演进模式,即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经过一二百年乃至二三百年内生演化,逐步实现法治化,政府对法治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像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呈现出来的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在几十年时间内快速推动法治化,政府对法治的推动作用很大。就我国而言,我们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在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化。”(27)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135—136页。在这里,以英国、美国、法国等欧美国家为代表的社会演进式的法治现代化类型,主要是指因社会内部条件的成熟而走向现代化法治。以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政府推动式的法治现代化类型,是指政府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主要的推动作用。以当代中国为代表的政府推动与社会演进双向互动式法治现代化类型,则是指在各种内外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政府与社会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彼此互动的格局,进而推动法治变革及其现代化的过程。这三种不同类型的法治现代化的推进方式,集中体现了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发展的多样性统一的内在动因机理。
创造性阐述“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法权特征
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人类文明形态往往具有不同的区分。以空间地域为分析尺度,人类文明可以区分为东方文明及中华文明、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等;以生产资料使用方式为分析尺度,人类文明可以划分为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等;以社会形态为分析尺度,人类脱离原始社会的“脐带”而跨入文明时代的门槛之后,人类文明经历了奴隶制文明、封建制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等不同的文明形态。应当说,人类文明形态的概念内涵,更多地或者主要地是在社会形态的意义上表达的。换言之,人类文明形态与人类社会形态具有相通的意义。
人类文明形态的演进历程,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了唯物史观,深入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这一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把握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由此揭示人类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动力,考察人类法律文明形态的历史转换。人类社会形态的更替,深刻体现了人类文明形态的历史嬗变,因而必然表征着法律文明形态的历史转换。如同人类文明形态经历了历史性更替的过程一样,人类法治文明形态亦处在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之中。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诞生,是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一场极其深刻的革命。它承继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创设了一个不同于先前的法治文明的全新的法治文明系统,是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推动下所引起的法律文明的根本性变革,因而实现了对资本主义法治文明的历史性超越。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的社会形态,因而社会主义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崭新文明类型。20世纪以来,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文明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中国共产党成立一个世纪以来,团结带领人民经过艰苦卓绝、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创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开辟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绘就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壮美画卷,社会主义文明在中华大地上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使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两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较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转变”。(28)《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62—64页。习近平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29)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3—14页。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一个内涵丰富、意义深刻的重大命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开辟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出来的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体现了鲜明的社会主义文明性质,展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文明发展的新境界。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有机构成要素,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深厚蕴含。换言之,从本质意义上讲,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形态。因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法治文明形态的鲜明表达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具有如下若干鲜明的特质。
其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在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创造的法治文明的中国形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是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习近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深入考察中国的国情条件及其特点,深入分析中国国情条件下法治现代化的运动轨迹,指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往今来,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30)《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0页。因此,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加强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而不能照抄照搬域外的法治现代化模式。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之所以富有生命力,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在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创造出来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始终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在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心的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分析人类法治文明演进过程的新趋势新特点,高度重视当代全球化进程的新变化及其对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在拓展和深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时代进程中,坚定地探索人类法治文明的中国实践及其崭新形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了最具权威性的理论阐释,充分展现人类法治文明的中国形态的独特魅力,扩大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全球范围内的话语权、影响力和感召力,增进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这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认识和认同,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其二,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具有丰厚历史文化资源的中华法制文明的当代形态。人类法治文明进程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区,总是呈现出不同的历史特点,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秉性。人类法治文明历史运动的民族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在性演化的结果”。(31)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78页。作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之所以具有蓬勃的生机和强大的生命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有着极为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而在此基础上借鉴融通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是一个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法治现象。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民族的本土法律文化资源对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进程产生殊为深刻的影响,铸就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特定的民族或国度的印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绝不可能照抄照搬外部世界提供的法治文明模式。只有凭据着自身基于本民族需要和条件的创造性行动,才能实现民族法治文明的创新性发展。习近平强调:“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32)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16日),《求是》2021年第5期。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华法制文明有机传承的过程。中华民族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法制文明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在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演进与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体现中华民族法律智慧与理性精神的法制文明系统,创立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民族法律文化。习近平强调,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33)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16日),《求是》2021年第5期。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制文明系统中,有许多中华民族优秀的安邦治国的思想观念、制度安排和国家治理经验,对于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为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在当代中国,创造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中华法系在当代的传承与复兴,正在形成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当代中国法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当代中国法系的重塑,标识着中华法制文明传统的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相融相通,清晰表达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当代形态,从而有力催生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其三,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超越“西方文明中心论”的世界法治文明的崭新形态。近代以来,国际思想界在讨论人类文明形态及其演进的问题时,盛行着一种所谓“西方文明中心论”的思潮。按照这种研究范式,人类文明的变迁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历史行程,西方文明代表和支配着人类文明演进的主导趋势,而非西方文明不可避免地遵循着一条与西方文明大致相似的发展道路。这条人类文明的演进图式,亦必然反映在人类法治文明的进化过程之中。由此,西方的“自由法治主义”文明模式成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样本。从黑格尔的“自由意识”或“世界精神”在世界法律文明历史舞台上的展现,到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现代化只有可能存在于近代欧洲文明的社会条件之中,再到福山的自由民主是“人类政体的最后形式”的“历史终结论”,等等,这些纷繁多样的思想学说,都在以不同的理论形式确证“西方文明中心论”的基本立场。实际上,从世界范围来看,人类法治文明的价值平等性,是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发展的基本特征。每一种法治文明类型都是独特的,根本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分,都应当值得尊重和珍惜。习近平强调:“每种文明都有其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都是人类的精神瑰宝。不同文明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34)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21页。因此,在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各种法治文明类型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所谓“西方文明中心主义”无疑与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基本定则相悖离。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充满着生机活力,具有显著的优越性。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当代中国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这“两大奇迹”,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从而展示了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诚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3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第64页。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这一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形态,为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集中体现了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功能作用,展示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巨大优势和世界性意义,从而深刻影响了当代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程。因之,习近平强调:“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可以说,我们用事实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36)《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7页。可以预期,伴随着当代中国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一个既与人类法治文明的普遍准则相沟通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质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必将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发展提供中国经验。
创造性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面对着“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个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之问”,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与法哲学的精髓要义,指出:“纵观人类历史,世界发展从来都是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因之,要深入分析全球转型过程国际形势的演变规律,树立正确的历史观,端起历史望远镜回顾过去,总结历史规律,展望未来,把握历史前进大势;树立正确的大局观,透过事物现象的本质和全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避免在林林总总、纷纭多变的国际乱象中迷失方向、舍本逐末;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把自己摆进错综复杂的国际格局之中,在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中观察和认识世界,认清当代中国在全球秩序重构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确立当代中国发展的全球战略。(37)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539、538—539页。由此,习近平高度正视人类社会最宏大和最重要的问题,坚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在国内外多个重要场合创造性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鲜明提出破解“世界之问”的中国方案,向世界清晰传达关于世界发展方向和人类前途命运的中国主张,成为引领人类文明前进方向的思想旗帜。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村之中,各国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深刻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38)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510页。因此,要把握世界发展大势,紧跟时代潮流,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好地造福于世界各国人民。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深刻反映了世界历史进程中全球化的发展趋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根本动力。进入近代世界以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呈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有力推动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3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3页。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跨越了民族的疆界,进入愈益整体化的发展阶段。伴随着这一进程的拓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世界贸易不断增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渐而成为世界性的了,从而催生着全球化浪潮的到来,罗马法的世界化进程日益深入。全球化是世界历史进程的内在产物。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程度大幅增强,全球化加快演化发展,有力重塑着全球发展的基本格局。“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40)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01页。为人类文明进步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习近平深入分析全球化进程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强调“当今世界,各国人民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市场、资本、资源、信息、人才等等都是高度全球化的”。(41)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192页。然而,在当下的全球发展过程中,逆全球化思潮此起彼伏,全球化进程面临严峻的挑战。应当看到,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商品和资本流动、推动各国之间的交往和文明进步的同时,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势下,全球经济蛋糕变小,“增长和分配、资本和劳动、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会感受到压力和冲击。反全球化的呼声,反映了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足,值得我们重视和深思”。(42)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02页。习近平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悉心把握应对全球化挑战的战略抉择,指出:“从哲学上说,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因为事物存在优点就把它看得完美无缺是不全面的,因为事物存在缺点就把它看得一无是处也是不全面的。经济全球化确实带来了新问题,但我们不能就此把经济全球化一棍子打死,而是要适应和引导好经济全球化,消解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让它更好惠及每个国家、每个民族。”(43)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02页。因之,要顺应全球化的历史潮流,充分利用一切机遇,加强国家之间的合作,主动作为,适度管理,更好地释放全球化的正面效应,实现全球化进程的再平衡;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讲求效率,注重公平,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全球化进程给人类带来的益处;要立足自身国情和实践,正确选择融入全球化进程的路径和节奏,从而引导好全球化进程的时代走向,让全球化进程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使全球化更好地惠及当代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彰显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性光辉。当今世界正处于极其深刻的大变革进程之中,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在一起,人类面临着诸多前所未有的共同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当今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44)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83页。全球化的共同行动,亟需遵行全球性的共同价值准则。文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凝结着本国度本民族的理念、精神和智慧。然而,随着人类社会交往的增进与扩大,潜藏在不同文明系统背后的共同性的价值因素,必然要以各种方式和途径显现出来。这些共同性的价值因素,无疑体现了人类社会交往实践的普遍性的理性追求。习近平站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的历史起点上,精辟地提炼和概括人类文明发展进程所积淀下来的人类社会共同价值准则,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45)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253页;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13页;习近平:《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2021年1月25日),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5页;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16页;习近平:《坚定信心 共克时艰 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2021年9月21日),《人民日报》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第60页。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进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要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根本出路在于谋求和平、实现发展。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期盼着和平,希冀着远离战争造成的深重灾难和痛苦。“一切有良知、爱好和平的人们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制止战争、维护和平。”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各国在谋求自身发展时,应该积极促进其他国家共同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国人民。”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价值尺度,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主持公道、弘扬正义,“是国际关系中的正能量”。民主与自由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关切。在国际关系领域,“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也肯定是不能成功的”。(46)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108、132、131、143、133页。因之,全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提出,深刻反映了千百年来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不懈追求,顺应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向,表达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理想。面对着当今世界日益增多的挑战和风险,如何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这不仅是世界人民的深切期待,也是当代政治家应有的使命担当。习近平弘扬和放大国际关系中的正能量,深入分析以公正合理、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与国际秩序的政治价值准则,明确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观,为建设公平公正的美好世界确立了价值基石。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涵着人类政治文明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近代以来从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体系几经变迁,历史性生成着主权平等、和解协商、法治正义、开放包容、人道主义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深刻地改变了国际社会生活的面貌。“这些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其中,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因此,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推动各国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切实遵循主权平等原则。习近平深刻把握近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进程中具有标识性意义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律文献的基本价值取向,强调“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主权平等,真谛在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主权平等,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47)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416、130—131、416—417页。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体现了对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和国际正义准则的传承、弘扬和发展。
显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个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重大命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这一理念的核心要求和行动方案,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4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8—59页。秉持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必须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任何国家都不能随意发动战争,不能破坏国际法治,不能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努力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实施,就是要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交流互惠,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保护好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因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凝结着中华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展示出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极其深刻地影响着当今世界的发展格局,正在历史地重塑当代人类文明的前进方向。
结 语
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页。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进程中应运而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伟大社会革命的理论产物,而且是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21世纪人类社会大变革的思想呼唤。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法治原理与方法论原则,立足中国大地,胸怀人类理想,综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透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运动的当代本质,把握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运动方向,贯通历史、现实与未来,从法哲学的维度上悉心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当代指向,创立了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当代科学的法哲学理论,深刻地影响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当代进程,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21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的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阐发和实践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思想,“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审视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重大问题”,(50)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22页。以宏大的全球视野,总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创造性阐释人类法治文明的内在机理与发展趋势,创造性地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这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崭新理念,为推进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具有重大的世界性意义。
马克思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20页。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哲学阐释,无疑体现了时代精神的精华和人类精神的精华的内在融通。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川流不息、色彩斑斓的历史长河,处于生动的变化过程之中。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重要理论使命,就在于“透过一切迷乱现象探索这一过程的逐步发展的阶段,并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5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99页。习近平法治思想基于当代中国社会大变革这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变革实践,精辟阐释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当代样式,深入分析人类法治文明历史运动在当代中国所呈现出来的时代特点,把握现代化与法治之间的内在关联,论述作为人类政治文明重要成果的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时代意义,对当代中华法治文明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这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进行了开创性的思考和研究,有力提升了中华法治文明在当代世界法治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崇高的人类精神。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5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人类社会发展进程蕴涵着深邃的价值指向,凝结为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人类精神,昭示着充满希望和令人兴奋的人类文明成长目标。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天职在于透过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性,把握人类精神的运动方向,探索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揭示“人的解放”的必由之路,探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联合体”。(5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政治哲学理念,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始终以深邃的全球视野关注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坚持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5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第68页。鲜明表达当代人类精神发展的内在特质,进而深刻反思当今国际关系状况,深入阐发人类社会交往活动的共同性价值准则,明确提出要推进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强调要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与公平正义相悖的制度安排,坚定地维护国际公平正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而集中体现了对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有机传承,弘扬和发展了全球正义的当代人类精神,为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目标、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秩序这一重大课题给出了清晰的中国答案。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哲学的维度上,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规律的当代形态及其特点,坚持时代精神和人类精神相贯通,对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新趋势作出了深刻的理论阐述,形成了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的崭新理论形态,充分展示了这一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强大真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