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共生: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论
2022-02-03李增张倩
李 增 张 倩
(东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长春 130024)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因其思想丰富庞杂而一直是浪漫主义文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在从事诗歌创作的同时,他又是一位思维活跃、思想范式独特的哲学家。柯勒律治将来自于德国浪漫主义奠基人施莱格尔兄弟(Schlegel brothers)、哲学家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和康德(Immanuel Kant)的哲思养分渗透到英国浪漫主义文艺理论体系中,在认知论和形而上学层面上提出了“有机整体”(organic whole)的概念,论述了作为生命哲学议题的有机体概念、有机的自然观、“对立统一”的新二元体思想以及部分与整体和谐共生的理念。柯勒律治对于有机整体的理解已经超越了概念解读的范畴,进入更为抽象的思维范式领域,这意味着,柯勒律治不仅建立了一套文艺批评的有机论体系,更建构了一种带有浪漫主义独特色彩的有机的思维方式。如同他的有机整体理论一样,柯勒律治将诗学、哲学和文艺批评理论等多重理念范式整合到一个自生系统中,对抗了无生气的机械论,超越了18世纪古典主义“得体性”学说的局限性,进而直接影响了美国思想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的自然观以及新批评理论中关于有机整体的探讨。柯勒律治也因此在英国浪漫主义文艺批评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了英伦岛国上与欧洲大陆文艺批评家比肩的有机论代表人物。全面地理解其有机整体的概念和思维范式,有助于学术界更为精准地把握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文学创作和文艺批评的内在原则与多元思想基础,为梳理出更完整的英国浪漫主义文艺批评思想脉络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
一、有机整体概念溯源
作为西方文明的两大源头之一,古希腊哲学对有机的概念早有阐述。柏拉图(Plato)在《斐德若篇》中用比喻的方式第一次在文学的范畴内表述了有机整体的概念(organic unity)。柏拉图从演说辞和议论文的编排布局入手,将这类文章写作的形式和结构同生物的整体性联系起来,指出“每篇文章的结构应该像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有它所特有的那种身体,有头尾,有中段,有四肢,部分和部分,部分和全体,都要各得其所,完全调和”[1]150。在柏拉图看来,“全体”即文章的主题,写作者首先要通过综合各种与主题相关的纷杂要素,明确定义出文章的主题为何。“部分”即是将明确的主题按照自然的节点(natural joints)剖析成各个部分而后展开的细致分析[1]152-153。前者提纲挈领,保证写作自始至终的内在一致性。后者细致入微,确保文章各部分详实有据、联系紧密。综合与分析不仅是柏拉图针对写作提出的两大原则,也是其“辩证术”所需要的两大基本能力。运用综合的能力,人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事物发展的统一规律,柏拉图称之为“自然的一”(a natural unity)。掌握分析的能力,人可以对纷繁复杂的现象、感觉和经验进行归纳和梳理,柏拉图视之为“自然的多”(a natural plurality)。这两种能力交互融合,使人既能认识到事物的全貌,又能了解到事物的细节,通过对规则的演绎和现象的归纳不断认知理式世界和现实世界,进而最大程度地无限接近真理。柏拉图对有机整体概念的解读由文学切入,最终走向哲学,是诗哲同一的典型例证,也奠定了有机整体概念的哲学底色。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追随柏拉图的脚步,在《诗学》中对有机整体概念做了更加充分的阐释。像他的老师一样,亚里士多德也是在文学的场域中探讨有机整体概念。同柏拉图不一样的是,亚里士多德将讨论的范围扩大到超越演说辞和议论文的纯文学领域。亚里士多德以悲剧创作为切入点,指出悲剧首先应是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由“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这六个要素构成[2]63-64。其中最重要的是“情节”,它是对人物行动的摹仿,是悲剧的灵魂[2]65。在悲剧完整性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最为重视的“情节”和“摹仿”是体现悲剧有机属性的重要意涵。第一,悲剧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摹仿。但摹仿的对象不是柏拉图提出的通过铸造出的现实世界中各种客观实体的具象外形,而是客观世界内在的真实性,意即在外形之上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这样的摹仿所体现出的是现实世界客观实体背后所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这也是亚里士多德坚信艺术具有超越现实世界之真实性的主要缘由。因此,艺术不再是原子论哲学指导下的机械产物,它所要表达的是超越客观实体外形的自然法则,是无法用机械手段复制的有机性,是自然界中生命体生长繁盛的最高法则。人类只能去发现有机性,试图摹仿有机性,尝试将它吸纳进能够表达人类认知现实世界的集体经验的艺术范式中,在对自然界有机性的摹仿中敬畏自然,而非企图通过拙劣的机械手段去再造自然物或控制自然界。第二,情节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中就是各种生活事件的有机组合。之所以是有机的组合,是因为生活事件是以人的行动为结果的,艺术作品中的情节最终摹仿的不是对某一事件的静态叙述,而是在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当事人与周围人的行动。这种超越语言和修辞的表现形式是对艺术作品有机性最直观的表达。虽然说“思想”和“性格”是行动的两个自然动因[2]63,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成功与否和幸福与否都是取决于人如何去行动。因此行动是事件发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力,而情节则是行动在作品中的直接体现,是作品的整体脉络并引领其发展的线索,使作品中的每个部分与其中的每个人物联动起来,最终确保作品像一个生命体一样鲜活地向前演进,这样才能确保激发出观众最真实的情感。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称“情节”为悲剧灵魂的原因。
有机整体概念经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哲学和文学层面上奠基式的解读后,在16至 18世纪这两百年间一直经受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思潮的涤荡。在柯勒律治生活和创作的浪漫主义时期到来之前,有机整体概念在新柏拉图主义的生机论思想逐渐式微的情形下,进入了新古典主义以理性为核心理念的场域中,其有机整体性主要表现在艺术表现的“得体”和“规范”上。新古典主义从数学和逻辑学思维出发,强调美的本质与比例关系的等同。因而从“协调”和“适中”的批评标准中重新将贺拉斯(Horace)古典主义美学中“得体”的观点推崇至顶点。“得体”的观念首先是与整体性观念密切相关的,它要求文艺作品“首尾融贯一致,成为有机整体”[3]。新古典主义更加强调细节服从有机整体。相对于依托生物有机性的文艺批评隐喻,细节在整体的完整性基础上达到适宜的“完美状态”,则成为“得体”这一理念更为直观的体现。这就需要在文艺批评和鉴赏活动中建立一种具有稳定性的标准,即新古典主义推崇的永恒理性。基于人类永恒理性创作出的作品并能在历史长河中经受住理性检验而历久弥新的才是优秀的作品。在新古典主义者眼中,只有经典的古典作品才符合这一标准。因此,摹仿古典作品便成为新古典主义文艺创作和批评的准则之一。为了保证作品能成为具有古典作品“得体”性的有机整体,新古典主义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原则。第一,确定“理性”在文艺创作中最高准则的地位。在新古典主义代表人物布洛瓦(Nicolas Boileau-Despréaux)的理论体系中,艺术创作中各种复杂的对立关系和矛盾因素“都有其理性规定的联系规律”[4]115,只有在理性的指导下,这些相互制约又相互依托的复杂因素才能辩证统一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将细节的塑造与作品整体的理想效果统一起来,形成有机的整体。第二,对如何摹仿古典作品的技巧和规则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布瓦洛摹仿贺拉斯《诗艺》中论《诗的艺术》部分堪称新古典主义文艺理论的法典,布瓦洛在该著作里就类型化人物如何塑造、题材如何与体裁相对应、情节如何编排等细节问题以“斩钉截铁的口吻做出了规定”[4]118,尤其对颇受后来浪漫主义者诟病和对抗的“三一律”的严格要求更加成为新古典主义者恪守成规、古板教条和束缚戏剧创作等负面影响的不二例证。总体而言,新古典主义受唯理主义思潮的影响,其强调的有机整体性更偏重细节服务于整体的技巧和规则,是一种有意而为之的有机整体观念。它的兴起预示着生物有机性和整体性的式微,为后来浪漫主义者以对抗机械整体为核心立场的有机整体概念的重新解读提供了契机。
机械整体概念是有机整体概念的对立面,其背后是机械论和有机论这两大哲学传统的对抗。在强调整体性的基础上,机械论承袭“原子论”学说的观点,将世界的构成看作是最小存在单位——原子的加和过程。因此,与有机整体的概念相比较,机械整体注重加和性,忽视了生物机体的有机性。这种看法来源于科学革命之后,科学家和哲学家对日渐勃兴的实验研究方法越来越感兴趣,并形成了对其的依赖关系。自然界在成为可被具体实验所验证的客观实体后,物理学和化学领域内的“机械论”方法论开始建立以可量化、可拆解、可还原以及可叠加的实验室认知模式来解读和验证世界的构成法则。再加上自笛卡尔(René Descartes)以来的唯理主义思潮的感召和新古典主义过度注重技巧和类型化摹仿的具体批评方法,文艺理论家和关注文艺批评的哲学家试图将科学的方法引入对作品、作家、天才、情感、意象等等文艺创作理念的研究上。最典型的表现是心灵科学在18世纪、19世纪英国的兴起。学者们将牛顿(Sir Isaac Newton)力学在自然科学领域的胜利迁移到文学创作心理学领域中,将综合分析与现象归纳等实验方法用在研究作家在进行创作和批评时的心灵活动上,作品产生之前、之中、之后的情感触发机制上,以及如何认知意象及形成观念的过程上。第一,心灵是由各种可以被组合和拆解的原子所构成的,复杂的心理状态就是这些原子不断地分离和再组合的过程。影响这些原子运动的初级因素乃是视觉所接收的各种意象,他们是认知过程的原材料。通过联想吸引的定律,将这些视觉意象分割成原子,在万有引力般的法则指导下互相吸引,组成新的组合体,进而形成多种复杂的观念。这一定律即休谟(David Hume)提出的观念联想概念在方法论上的具体体现。其中类似万有引力的吸引法则就是休谟在《人性论》中提出的:“从这种联想观念中产生的三种特性,是相似性、时空上的接近性以及因果性,心灵藉由这些特性由一个观念传达到另一个观念。”[5]由此可以看出,机械论中的联想学说通过上述三种特性来定义文艺创作中的各部分材料的组织原则,成为文艺想象力的理论之一。而有机论视域下的联想学说只能是“幻想”,是“第一位”的想象。有机整体的概念是通过超越“吸引”法则的“调和对立面并合生一体”的“第二位”想象能力来保证整体性和有机性。在相似性的基础上寻求整体性在有机整体概念中是初级的和不成熟的,只有在达到调和相异性这一更高标准时,文艺创作才能真正成为包罗万象并具有使万象和谐共生的有机体,也只有这样,有机整体才能保证其自足的特性,才能具有真正的理性。
二、柯勒律治有机整体概念的思想来源
柯勒律治早年曾受英国机械论哲学的影响,也曾是英国联想理论学者大卫·哈特利(David Hartley)的学生,但1798年的德国游学经历使柯勒律治接受了德国哲学的影响,在康德、奥·威·施格莱尔(August Wilhelm Schlegel)和谢林的影响下,阐发出自己的有机整体概念,成了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有机整体理论的代表人物。
康德对柯勒律治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有机自然观方面。康德的有机自然观是从主体性角度解读有机整体概念的产物,其哲学基础在于确立自然的目的以及自然的合目的性。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定义了目的和自然合目的性的概念,“一个关于对象的概念在它同时包含着这个对象的现实性的基础时唤做目的”,“判断力的原理在涉及一般经验规律下的自然界诸物的形式时,唤作在自然界的多样性中的自然界的合目的性”[6]。在这个定义中,目的指向的是涵盖客观现实性依据的概念,是不能通过单纯的机械运作规则演绎出来的,它需要一种先验的原因性作为其内在原则。而自然这个概念在康德那里是无法用机械论解释的,因为自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生命体,他们生长发展的规则相对于机械作用的确定性来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是这些偶然性在自然这个生命体的统筹概念中却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始终发挥着作用,这种看似无序和偶然的运行规则实际上是有序和必然的,但一般的机械论认知方式是无法总结和生成这种独属于自然的必然性法则的。此时,就必须借助能够反思自然界中有机体多样性的判断力来将各种偶然性统一起来,进而形成自然系统的必然性,即自然的合目的性。因此,自然的合目的性和自然一样是有机论范畴内的概念。如果一个物体能够成为其自身的原因和结果,反思性的判断力就可以将它定义为一个有机体,即自然的目的。康德给自然目的规定了两个必须具备的特性,“首先需要的乃是它的各部分,关于它们的存在和形式,都只能由于它们对于其全体的关系才成为可能的 ”,“第二种需要的条件,就是,这个事物的各部分相互为其形式的因果而自行结合成为一个全体的统一”[7]。由此可以看出,自然目的中的部分和整体互为因果,交互影响并能够生发出彼此,即部分能生发成整体,整体也能生发出部分,同时此整体还可以作为另一个整体的一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是产生其他部分的一个器官式的构件,此时,这个作为自然目的的物体才是一个有组织的并且能自组织的有机整体。
康德的有机整体概念直接作用于柯勒律治有机自然观的解读上。在科学和理性风起云涌的年代,柯勒律治首先从哲学层面上将浪漫主义文艺创作的首要对象——自然,定义为一个合目的性的有机整体,并遵循其特有的必然性法则。在这个前提之下,作品也应该是一个有机物式的存在。将作品视为有机形式,并同无机形式加以区别的是德国浪漫派批评家施格莱尔。在其《戏剧艺术和文学讲演录》中,施格莱尔(A.w.Schlegel)指出:“在忽视形式的内在本质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偶然附加物,并通过外力注入到一种质料中去时,这个形式就是机械的,比如说我们将一种软体捏成某种形状,并使它保持这种形状。”[8]“而有机的形式则是内在的和固有的,它由内而外生发出来,并在其萌芽得到完全发展的时候获得自身的确定性。”[8]这类形式包含自然界中的人、动植物和矿物,同样也是鉴别艺术作品有机整体性的一个重要原则,柯勒律治在其文艺理论中借鉴了这一原则。在施格莱尔的有机整体概念中,整体先于部分,艺术作品的“统一性和不可分性”[9]61是第一标准,而其有机性则由作品的内容决定,只有当作品的形式适用于作品的内容时,形式才具有意义,才可以参与以内容为核心的多样性与统一性之间的有机调和过程。施格莱尔将这些原则运用到莎士比亚戏剧的批评中,才有了他为莎剧中诗体变换、年代误置以及没有严格遵守戏剧三一律等做法的辩护。他高度赞扬莎士比亚剧本内在的统一性,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多样的戏剧场景及角色的登场方式都能在这种统一性的支配下达到浑然一体的效果。无论是情节或是人物自身以及彼此之间的矛盾因素,都在莎士比亚精准的戏剧艺术观念中得到调和。从施格莱尔的观点出发,莎剧中对立因素的调和揭示了有机性中重要的内在原则,即赋予对立和差异一种合理性,使之成为整体的一部分,并能在有机性的荫护下展现其自身的魅力。这一点区别于机械整体强调消解对立和差异的做法。而柯勒律治在其莎剧批评实践中也应用了施格莱尔有关有机整体概念中对立面调和原则的理论,就古典主义对莎剧的不公评判做出了有机论层面上的回击。
有机整体概念自康德从反思判断力角度出发的主体性解读以来,经由施格莱尔针对作品即有机形式的客体内在统一性的探讨,行至德国浪漫派哲学家谢林处则迎来了追寻和确立艺术生产中主客体“同一”的解读范式。谢林的同一哲学也在柯勒律治对艺术本质的认知、想象理论以及对立统一原则的阐述上起到了关键性的影响,这一点在柯勒律治自己的文艺理论作品中都有迹可循。艺术生产从本质上是如何等同于自然生产的?谢林从主客体双方的有意识与无意识活动入手,论证自然即有机体,并确立有机体的本体论意义。谢林指出自然一方面是生产出自然物的主体,同时也是被生产出的自然物的客观整体,它自身就是构成整体的质料,也是由质料所决定的形式。因此,自然在其质料与形式的不可分割性中获得了主客体的绝对同一。谢林将“绝对同一”视为有机体的本质,在“绝对同一”中有机体达成自身的因果性并形成稳定的自我关涉状态,自然即具有此种本体论意义的有机体,在此基础上,自然成为建构有机的艺术生产形式的模型。仿照自然的有机模式,艺术生产需要将有意识的活动和无意识的活动统一到主体的自身内部。但其与自然不同的是,自然在生产上是无意识的活动,不受机械力的操控和影响,自然的产物即自然生产活动的目的,是有意识的客体存在,而艺术创作却是以创作者有意识的活动为起点的,其无意识的一面会在其产物中得以体现。谢林认为,有意识的与无意识的活动在艺术生产中的统一必须经由艺术直观来实现。艺术直观本身即自我中有意识与无意识内容的同一性和对于这种同一性的意识[10]。在艺术直观的作用下,创作活动的有意识性将通过艺术作品中包含的无意识性表现出来,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变为了艺术直观的客体产物,人们通过作品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创作活动,那么整个艺术生产过程就是自然界中有意识的生产活动与无意识的被动生产活动这对关系的倒映结构。这两者都统摄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主体与客体的绝对同一原则之下,因此艺术生产具有同自然生产一样的有机性,并遵循自然的有机模式而成为一个自足的整体。谢林在“同一哲学”思辨基础上对有机整体做出的解读直接影响到柯勒律治在想象理论的阐释中采用认知论的范式,并确立了“第一位”想象、“第二位”想象以及对立统一原则的形而上的哲学依据。
三、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内涵
柯勒律治首先站在生命哲学的立场上解读有机整体概念,以对抗由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掀起的机械论阐释浪潮。牛顿力学体系的建立和笛卡尔对数学及逻辑学的重视诱导人们将生命看作是一套机械装置,将人的心灵和感觉构想成原子要素的排列组合,并加以科学分析。柯勒律治认为生命不能被解释成为物质性的客体实在,生命是“一种行为和过程”[11]17,其动态演进依赖于对立因素的不断调和。柯勒律治称这种对立因素为“极性”(polarity),是同一种力量的两个极端,而“调和”的过程是找到各组极性力量的平衡点,最终在生命内部达到并维持一种稳定状态。从本质上讲,“极性”力量是“同一性”(identity)在生命内部的体现,是支配生命走向完整个体的内部原则。“极性”力量本身具有先验的整一性,其所统摄的各组对立力量都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是超越外部机械力统辖范畴的。这些对立力量之间的冲突和调和也是自发进行的,同样是自足的、不受外力驱使的,并通过作为结果和形式的稳定状态向外展示。因此,“极性”力量是符合康德有关有机物是“有组织的且能自组织的”衡量标准的。从本质和形式上,“极性”力量都是有机的,它决定了柯勒律治生命哲学立场上的有机整体概念区别于机械论视角下观念联想主义中的整体概念。生命体在“极性”力量中因差异和冲突而不断保持着“正在生成”的进行时状态,又因为“极性”力量自发的调和与制衡而不断地更迭为新的形式,“要么是退回到原有生命体的整体中去,抑或在趋向个体化的进程中生成新的整体”[11]52。这种始终保持运动和生成特性的有机整体超越了观念联想主义在整体形成过程中所强调的更加倾向于静态特性的“相似性”“接近性”和“因果性”。饱含生命哲学意义的有机整体是一种更具活力的、更强大的整一体。它的有机性在确保部分紧密联系为整体的同时,更加保证了各组成部分自身的多样性能够通过调和与平衡或融入既已存在的整体中,或生成新的有机整体。这样一来,有机整体的概念才真正具备了生命体所特有的“生生不息、进化繁衍”的特性。
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还体现在其有机自然观的论说中。第一,柯勒律治坚信自然是一个先验的存在,具有完美的整一性,并受制于普遍法则,使其内涵形成一种必然性。自然中的各个部分以“先验的整一性”(antecedent unity)为存在的先决条件,是“部分之所以成为部分的原因和条件”[12]。他借用番红花的生长过程将先验的整一性类比为种子的力量,它先于番红花诸部分而存在,并成为番红花各部分生长形态的唯一依据。而番红花的成长还需要水分、土壤、空气和阳光等各要素,因此番红花不仅自身是一个整体,同时也是其生长环境这一更大整体的一部分。柯勒律治通过这个观点表达出有机整体中“整体先行”和“先验整一”的理念,体现出德国超验主义哲学对其的影响。第二,柯勒律治并没有因为强调“先验整一性”而忽视自然中的个体及其多样性。他认为整体中的部分从其自身来看也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每个部分的发展都具有“个体化的趋势”(tendency of individuation)。在《生命理论》中,他将“个体化的趋势”定义为“将既有的部分要素整合为整体的力量,使各部分以该整体为存在的先决条件”[11]42,并视之为生命的本质。“个体化的趋势”促使每个部分追求自身作为个体的完整性。以自然以及自然中的万物为例,从岩石晶体到树木花草,再到动物和人类,每一个物种的目标都是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个体,并通过不断与生长环境中诸种条件相互协调而生发出适合生存的个体特性。这些个体特性又共同组成了生长环境这个更大整体的统一特性。这使得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同时也保证了真正的有机性。因为只有对个体特性给予重视和保护,才能达到与整体的真正和谐,才能摆脱机械式的生搬硬套或是无视法则而揠苗助长的非自然整一模式。第三,柯勒律治还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视为有机整体概念的重要方面之一。人与其他生物有“质”的不同,柯勒律治认为人的生命力表现为理性,是与自然的先验法则同质的力量。自然依据先验的整一法则无意识地生产客观自然物,人首先是通过感官对自然物的反映去理解自然界的,但这仅仅是停留在知性层面上的认知。柯勒律治主张超越知性,运用理性去探寻自然物背后的生成法则,进而理解自然之精神,而非自然之表象,有意识地与自然无意识的法则调和,最终达到和谐共生的状态。因此,柯勒律治所推崇的理性是一种与科学理性不同的精神特质。科学理性是工具式的理性,将自然分割成各种原子和元素,这虽然加深了人们对客观自然知识的了解,却使人与自然在精神上愈渐疏离,并片面地注重如何利用客观自然知识去改造自然或复制自然物。人将自然工具化,同时也面临着自身被异化的风险。因此,柯勒律治主张人应该回归到自然中去,与自然重新建立精神上的联结,在努力表达自身“个体化趋向”的同时融入自然这个更大的有机整体中去。这也是浪漫主义诗歌在工业革命浪潮下坚持将自然作为主要议题的原因之一,诗人和批评家希望人们可以在自然原初的和谐精神中摆脱情感和思想上的荒芜,真实地表达自我,并向着至善与至美前进。
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在其文艺批评理论中表现为对“天才”和“想象力”的相关论述。这两者的核心意涵直接体现了文学创作有机模式的重要性以及作为和谐整体的文学作品所能带来的审美愉悦。浪漫主义诗学对“天才”的认知与对自然的认知紧密相关,天才所拥有的创造力就如同自然的生产力,是无意识的、自主生发并自足存在的。因此,“天才”的创作模式和作品经常被类比为自然的生产方式和自然所生产出的有机物。譬如,英国诗人爱德华·扬格(Edward Young)在阐释诗歌创作过程时,就曾提及诗歌是“从天才的命根子自然地生长出来,它是长成的,不是做成的”[13]。“自然地生长”意指在天才的心灵中有一种与自然相似的无意识目的性,联结着创作主体与被创作的客体,促使两者合而为一。诗人的主体性与诗歌的客体性之间的有机调和十分重要,这是保证诗歌创作成为“自然的”生长过程的前提条件。诗人作为创作者,其主体性表达的方式直接影响诗歌的有机性,从主客体关系的视角来看,主体性是“人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位置与特征,这种位置与特征主要体现在人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身能力、个体的作用、个体的看法及其所处的位置,也就是人在有目的的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能动性和自由性”[14],诗人的主体性在诗歌创作中的体现要遵循有机整体观的原则,这是浪漫主义语境下诗才的重要构成要素,也只有“走向‘主客一体’和‘主客同构’”,才能“看清人类‘精神’的真实面貌”[15]。柯勒律治认为,天才的智慧和自然的智慧两者十分相似,计划与执行在同一时间内发生并完成(coinstantaneity of the plan and execution)而没有留给有意识的反应任何多余的时间。普通人通常只能发现散见于自然形象中的部分自然智慧,但天才却能将这些纷杂的自然形象集中起来,置入人类思维所能达到的极限智性领域,进而从自然形象的形式本身抽象出最接近其真实本质的、精神上的本能反应,即消解了形式桎梏的内在原动力。天才凭借这种智慧有意识地将外在的现象内化为内在的法则,使之成为无意识的艺术创作本能。通过这一过程,天才在自身内部首先完成了外在与内在、有意识与无意识的统一。因此,柯勒律治认为“天才本身就有一种无意识的活动”,这是“天才人物身上的天赋”[16]258。在柯勒律治的眼中,最符合这个天才标准的就是莎士比亚。柯勒律治对莎士比亚创作天赋及剧本内在统一性的赞赏在浪漫主义时期有其特殊的意义。在无意识因素未受重视的新古典主义时期,推崇创作技巧和规范的批评家对没有严格遵守“三一律”的莎士比亚戏剧持贬斥的态度。而柯勒律治却认为莎士比亚具有将外在表象的多样性内化为核心原则的统一性的创作天赋,他能够“洞察人性中一切伟大的构成力量和冲动,并能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力量和冲突之间各种各样的组合及从属关系其实就是人的个性体现,进而展现出他们的和谐是如何由相互之间此消彼长的不均衡作用产生的”[17]。莎剧中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丰富性和完整性突破了类型化人物塑造的限制。每一个人物都自成体系,其行为和语言均围绕自身性格的优缺点展现出来,莎士比亚不惧怕不和谐因素,因为剧中人物就如同现实中的人一样面临性格中的缺陷和失衡,人物的互动不断调和不和谐的因素,并借此突出了最接近真实生活的戏剧效果,激起观剧者真实的情感共鸣。莎剧自新古典主义之后至今一度被奉为戏剧创作圭臬,为不同时代的无数观众带来了审美愉悦感,这也说明了符合有机整体模式的天才创作经受住了时间和受众的考验。
柯勒律治的“想象力”理论也是其有机整体概念中重要的一环。在吸收和借鉴德国超验主义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柯勒律治首先批判了幻想(fantasy)的机械性。他指出,幻想“与想象相反,没有任何的对立面参与进来,只涉及固定的和明确的事物。幻想只是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秩序的一种回忆模式。它与我们称之为‘选择’的有关意志的经验现象混在一起,并被这些现象修改或描述。与普通的回忆一样,幻想的材料均来自联想的理论”[18]202。柯勒律治用这条定义回击了17世纪、18世纪以来经验主义体系中将想象和幻想视为同义词的做法。幻想实际上是将人的创造力降低到满足知觉认知的程度,它指的是人将通过感官认知到的客观实体进行重新组合的能力,而非一种创造力,甚至都称不上创新力。而柯勒律治在想象力理论中所定义的“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想象是把人的创造力与理性重新连接起来,超越知觉范围内的现象归纳,达到对自然内在法则的认知层面。在对想象力的定义中,柯勒律治直接提出其本质即“人类知觉的原动力和活力”,“第一位”的想象就是这种力量在人的心灵中无意识的和先验的存在,是“无限的我存在”(the infinite I AM)在“有限的心灵”(the finite mind)中的重演,而“第二位”想象是对“第一位”想象有意识地升华,将人本能中未经挖掘的原动力迎接到理性认知的领域内,使先验的、无意识的内在法则得以显现,进而变为一种能够“溶化、分解、分散,为了再创造”的力量。想象力的存在和运用本身就是理想化和统一化的进程,它“本质上充满活力,尽管它要处理的对象是固定的和无生命的”[18]202。柯勒律治的想象力是联结有限与无限、有意识与无意识、主体与客体、自律与他律的再创造力量,它的产物是有机整体,而它自身也是一种沟通理性世界与感性世界的根本性的存在,柯勒律治将认知论引入想象力的论述中,同时也用想象力为“‘人能认识什么?’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答案,“心智摆脱了肉体,成为具有‘大内无外’的生命整体”,进而“沟通内外”[19],以一种充满能动性的主观创造进程回答了认知论中主体性的问题。柯勒律治的想象力自身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是其本有的先验哲学底色,还是其主导的创作与批评实践,都彰显出英国浪漫主义文艺理论体系中难以得见的本体论意义。
四、柯勒律治有机整体概念的后世影响
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作为其文艺理论中重要的基础性概念给英国浪漫主义文艺批评体系带来了划时代的影响。他将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思维范式引入美学思考,这是他与“几乎所有先前英国作家的不同之处”[9]192。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不仅体现出其哲学思考的基本原则,更影响了他的诗学思辨,为英国浪漫主义诗学观中对诗人与诗歌本质的认知和阐释增添了哲学底色。在有机整体概念的指引下,柯勒律治将诗歌和诗人赋予了一种本体论的意义,即探讨和认知世界本源和自然法则的思考方式。这在科学和工具理性以及工业革命蓬勃发展的17世纪、18世纪的英国是一种了不起的提法,当时许多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都认为诗歌只是一种感官上的愉悦,他们用审视科学法则的方法批判诗歌的虚假性。但柯勒律治却坚持用有机物的类比和隐喻将诗歌与哲学合为一体,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重述诗歌的神圣性以及真实性,“诗歌是人类一切知识、思想、激情、情感和语言绽放出的花朵和释放出的香气”[16]19。柯勒律治并非激进的反科学主义者,他本身对自然科学充满兴趣,正是在了解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柯勒律治认识到诗歌所要认知和展现的不仅是遵循科学法则而存在的外在客观世界,还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到的联结主观精神世界与客观物质世界并最终将二者统一为“太一”的“整一性原则”。那么一个伟大的诗人也必将是一个见解深刻的哲学家。何为诗歌,何为诗人?在柯勒律治处实为同一个问题,并且互为答案。柯勒律治认为世界上有三种哲学家,“第一种哲学家只关注主体,将客体仅看作是与主体有关的结果;第二种哲学家只关注客体,只将主体当作能够反映、思考和感受客体的一个部分,将主体看作是客体的结构;第三种哲学家是用不同的方式调和对立的两者并将它们合而为一”[20]。诗人就是“第三种”哲学家,能够运用柯勒律治所定义的想象力沟通主客体,“将人类灵魂的整体带入创作活动中”,解决心灵和自然之间二元辩证的各种问题,使诗歌与诗歌创作最终成为和谐整一的有机体。柯勒律治对诗歌和诗人的解读使“整一”(unification)被当作一种动态过程写进英国文艺批评理论体系中,这也使得自然的诗才、哲学的诗人和回归自然有机性的诗歌都成为浪漫主义诗学的代表性语汇。此外,对诗学观的哲学化阐释也强调了心理状态与诗歌语言之间的紧密联系。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诗人,柯勒律治强调诗人的内心感受,我国学者朱志方教授在批判以弗雷格(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和普特南(Hilary Whitehall Putnam)为代表的两种语言哲学中的反心理主义时认为:“如果我们将反心理主义理解为反心理学主义,即反对将逻辑和语义学归结为心理学,这无疑是一种正确的立场;如果我们将之理解为将心理因素完全排斥在意义解释和理解之外,那就是错误的。”[21]因此,从人的心理层面来理解柯勒律治的整体性浪漫主义诗歌是大有益处的。
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中的先验“整一性”原则跨越了空间的限制,影响了美国新英格兰超验主义代言人爱默生。爱默生通过阅读柯勒律治的《文学传记》《沉思之助》和《友人》等作品,接触到了德国超验主义哲学中有关主体与客体、有限与无限、机械与有机等各种对立关系的调和与整一,进而对自然、诗歌和诗人等诸种概念有了更接近于19世纪欧洲传统的解读[22]。爱默生的自然思想深受柯勒律治有机整体自然观的影响。爱默生也十分注重自然中无所不在的两极性以及两极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自然万物不可避免地被双重性平分为两半,因而每一事物都意味着与其相配的另一半的存在,二者合并才是完整的”[23]50,其合并成整体的有机性就体现在万物的自身中“结果早已在原因中成熟,目的与手段共存,果实孕育在种子中”[23]54,这与柯勒律治自然观中提到的极性力量及其调和整一的先验法则具有异曲同工的效能。爱默生所推崇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日益被忽视的精神理性的回归以及“能动的自然”这些理念都带有浓厚的超验主义色彩。可以说,经由柯勒律治,爱默生将德国哲学的种子埋入美利坚思想界的土壤,并结出有机的果实。当时间跨至20世纪,柯勒律治有机整体的概念体现在新批评派提出的对立调和的诗歌内在结构中。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将有机整体的概念运用到有关文学作品的自足性、客体性与形式论上,指出文学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客体,其“内在机制是一种对立调和的结构”,其整一性体现在文学作品“独立自主地产生意义”[24]。而新批评的另一先驱瑞恰慈(Ivor Armstrong Richards)将对立统一的原则应用在有关容他性诗歌与排他性诗歌的论述中,指出容他性的诗歌之所以伟大,是因为诗人在创作时能够以过人的材料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情感调和经验将相互对立甚至可能干扰彼此的冲突因素结合起来而使诗歌最终达到一种通过制衡获得的稳定性中。另外,艾略特和瑞恰慈都分别在各自的批评理论中多次引用柯勒律治的想象力理论,使其成为英美现代诗论的“经文”[25]。柯勒律治的整体观在其民族国家的政治理论层面亦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文学是通过其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和强大的思想感召力来对社会的进步发挥其意识形态作用的”[26]。可见,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概念从德国哲学中幻化成形,为英国浪漫主义文艺批评理论浇筑基底,并远播美国构建起超验主义哲学的北美营地,又在新批评学派中重获新生。有机整体的概念是诗哲合一的经典体现,为诗歌与诗人存在的意义正名,使自然之精神与人之理性在机器的时代依然能焕发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