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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泰勒社群主义构成性自我观的意义阐释与实践运用 *

2022-02-03尹金萍

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2022年6期
关键词:泰勒自由主义社群

尹金萍

哲学自诞生之初就以关注人的存在为使命,如何理解自我并对自我进行定位,以及如何实现自我、超越自我成为人存在的价值追求。对于自我的不同理解和阐释,构成了不同哲学的理论基础;不同政治哲学流派通过对自我观的理解,阐释政治原则和政治价值的正当性,建构各自的哲学和社会政治理论,由此划分了不同政治哲学流派和政治哲学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依据自我观的不同建构,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划分为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两大思想流派。二者围绕个人与社群、正义与善、普遍政治与差异政治等命题展开了多维学术争论。争论的根源、焦点和实质集中于自我观的理解,对自我观内涵及意义的阐释和实践运用的理解成为分歧和论争的基本论域。泰勒作为当代社群主义主要的代表人物,他力图从存在论视阈中重新理解自我的存在状态,基于哲学人类学视角对自我在现时代的构成性问题进行研究,把自我理解为镶嵌于特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关系之中,包含特定的目的和价值背景的自我显现和展开过程,泰勒对于自我的构成性理解与自由主义自我观念形成了鲜明的理论对照。深入探索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自我观的思想源流,科学阐释泰勒的构成性自我观的内在逻辑及其政治实践应用,是理解泰勒政治哲学和政治实践的关键。

一、社群主义自我观与自由主义自我观的历史源流

社群主义自我观和自由主义自我观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不同时期的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自我观,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流派中不同哲学家的自我观都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渊源。但是整体上呈现的都是自我观在历史文化发展中,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过程中逐渐萌芽、产生和分化的一个历史过程。对泰勒的构成性自我观的理解首先需要从整体上把握社群主义自我观与自由主义自我观的历史共性渊源和差异性分野,在学术史梳理和学术思想传承转化中,客观分析两种自我观的文化基础、哲学转换和内涵差别才能更能明晰自我观的现代化转换。

(一)古希腊和中世纪整体秩序规定中人的观念

社群主义自我观和自由主义自我观的理论是学界研究政治哲学的主要焦点,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自我观的传统理论渊源主要来自于古希腊哲学对人的理解,“从苏格拉底开始,人真正作为人而成为探讨的主题。”1[德] E. 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吕祥译,国家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第165页。对人的探讨成为自我观形成与发展的逻辑起点。古希腊哲学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在其经典著作《政治学》中,明确地阐释了人在城邦中的地位以及善的价值,“我们看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既然所有共同体都在追求某种善,所有共同体中最高的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善,所追求的就一定是最高的善。那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2颜一编:《亚里士多德选集——政治学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页。需要关注的是古希腊对人的理解不同于近现代哲学的自我观,古希腊对自我的理解是将自我置于城邦、置于整体的宇宙秩序之中,自我存在的依据、价值和意义源于成为城邦中的公民和外在宏大秩序的规定。正如科恩所理解的“古希腊的世界观不是取向于历史,而是取向于宇宙……古希腊语中甚至没有表示个人、意志和良心这些现象的词……从发源来讲,古希腊文化确实像其他古朴文化一样,是无人称和无心理性的”。1[苏]伊•谢•科恩:《自我论——个人与自我意识》,佟景韩、范国恩、许宏治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第94~95页。但是古希腊对人及其价值的关注成为政治哲学自我观发展的宝贵资源。中世纪对人的理解成为近代自由主义理论的起源,尤其是宗教改革成为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源头。现代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罗尔斯指出,自由主义最为重要的历史起源就是“16世纪和17世纪的宗教改革与宗教战争(宗教改革与宗教战争的结果至少是,愿意接受宽容原则和良心自由原则)”。2[美]约翰•罗尔斯:《政治哲学史讲义》,杨通进、李丽丽、林航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1页。宗教改革引导人们关注自我内在性的重要价值,正是这种对自我内在精神的关注,成为西方社会走近现代的转折点。“正如西方的自我观念乃是由于古希腊之立足于尘世而创立的经验主义认识论以及犹太—基督教(包括伊斯兰教)之作为一种本体论的、自我感知之存在的灵魂教义而产生并获得其恒久性的。”3[美]A. 马塞勒等:《文化与自我——东西方人的透视》,任鹰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91页。中世纪宗教改革不仅唤醒了人对自我内在的关注,而且在中世纪自我与上帝通过缔约的方式,对契约论的形成、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等现代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启蒙作用。在此意义上,近代哲学家黑格尔将宗教改革视为现代的开端,“中古时代始终跟着那种黎明的曙光神器来的光照万物的太阳。”4[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第410页。

(二)近现代主体理性确立后自我观的分野

古希腊哲学和中世纪哲学中对人的理解都是基于自我从属于外在秩序,外在秩序赋予自身以意义和价值,自我的实现是在外在世界或者外在天意秩序中才具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些虽然奠定了现代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但是真正构成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自我观基础的是笛卡尔开启的现代哲学。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人对自我内在的关注和觉醒孕育了近代认识论哲学的诞生,笛卡尔将依赖于外在秩序而存在的自我,经过哲学论证从而形成了具有自我意识、自我思考、自我选择和自我构建能力的理性主体,笛卡尔论证的这种实体自我观念是通过对外在经验的普遍怀疑,最终寻找确定性的第一原理,使自我摆脱一切经验的束缚,成为一个思想实体,“理性存在现在并不意味着与这种秩序相一致。笛卡尔的选择是把理性,或思想能力看作我们必须构建秩序的能力,而这些秩序要满足知识、理解力或确定性所要求的标准。”5[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192页。

继笛卡尔之后,近代对理性主体自我的理解不断演进和分化,一种是康德先验自我路线,一种是黑格尔绝对精神演绎的整体历史性自我路线。自由主义的自我观念主要历经了笛卡儿的实体自我、康德的先验自我和罗尔斯的理性选择自我三种形态。这三种形态虽然在理论构建上存在着差异,但是他们最本质的共同点就是对于自我抽象、先验的演绎推理和论证。笛卡尔通过“我思故我在”的先验论证推论出实体自我;康德则是通过对理性的批判与反思,在实践领域中设置了道德法则的基础,这个基础是一个超验主体,是拥有自律意志的理性主体自身;罗尔斯力求不借助于先验或抽象的理解而是通过程序论证,假设了原初状态,但是在原初状态的假设中所有人被屏蔽了身份、社会地位、先天资质等因素,在一种非历史的情境中的自我仍然是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概念。社群主义是在对当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主体自我观批判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自身的理论,在批判的过程中主要从历史传统中汲取自我存在的文化根基,一种是回归古希腊传统以叙事性和对话性构建自我,另一种方式是将自我置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中的价值以及自我的构成性特征,通过文化与道德根基的构成性等特征提出作为主体间性的构成性自我观。

(三)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自我观的差异

现代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自我观的形成具有现代理性主体同源性的特征,同样都是建立在人的自我内在性觉醒的基础上,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探讨政治哲学主体自我的自由和权利。但是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自我观在理论逻辑起点、实现路径和价值取向上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首先从两种自我观的逻辑起点上看,自由主义的自我观侧重于从人存在的先验维度对人及人性进行考察,把自我理解为抽象、先验、具有个人反思和理性论证能力的自足的自我。对于自我的形而上学理解外化到社会理论,势必导致原子化自我的产生。原子化自我在自身之内无法超越自身,很难寻找到生存的意义,难于形成现代认同。社群主义则强调自我不是一种先验的确定状态,不是独立自足地具有自我选择能力的主体,而是作为一种生命潜能,在文化传统中不断生长和展现的过程。在展现生命本质的过程中,自我受生存于其中的文化传统的制约和塑造,文化传统的力量已经内在于生命本质展现的过程中,成为自我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

其次两种自我观的实现途径不同,自由主义自我观念通过自我本身所具有的先验选择能力,在自身之内实现自我认同,而自我赖以生存的民族、种族、国家等伦理实体只是自我实现的工具;社群主义则把自我植根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脉络的伦理社群实体之中,只有在特定的伦理实体之中,自我才能进行自主的选择;只有在伦理实体所具有的共同历史和文化传统中,个人的目的和价值才能得以阐释;只有在伦理实体的文化背景中,自我才具有归属和意义指向;只有在伦理实体的文化语境、文化关联中,自我才能成为理性的道德主体。最后也是最为核心的伦理价值取向不同,自由主义自我观是通过把自我与经验、价值、目的相脱离,确立其独立的主体地位。绝对先验的自我具有自由选择权利,所以,对于自由主义来说,个体权利的实现是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当且仅当自我优先于目的和价值时,权利优先于善。社群主义自我观则强调目的和价值优先于自我,并且在实质意义上规定并构成自我。自我的认同依赖于目的和价值背景中的善观念,自我权利的实现内在于善的价值观念之中,在此意义上,善优先于权利的价值取向。

二、泰勒社群主义构成性自我观的三重意义阐释

建立在原子化自我观念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呈现的局限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弊端,在当代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批判。泰勒从自我观的历史文化谱系中,自我观念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中,尤其是黑格尔对康德的经典批判中汲取理论资源,对自由主义自我观念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反思。泰勒指出,自由主义原子化自我观对个体价值的过度强调,使他者被对象化和工具化,破坏了有意义的人际关系,造成了自我与他者的分离;独立自足的先验自我无法与现实的具体价值相匹配,无法与社会实践相通达,势必产生自身理论和社会现实的困境;社群的价值、共同体的善,传统的美德被悬搁,产生深刻的伦理困境和道德危机。在对自由主义自我观内在逻辑和实践弊端批判的基础上,泰勒运用诠释学方法从逻辑起点、实现途径和价值取向提出和构建了构成性自我观,从而系统地从语言构成性自我、伦理构成性自我和价值构成性自我三个维度阐释了自我观的三重意义。

(一)语言构成性自我

把自我情境化,为自我寻找生存处境,是泰勒构成性自我观念的首要特征。泰勒认为这个转向是由现象学运动开启的,最主要的是胡塞尔晚年的生活世界理论将人安置在具体的处境中,这一思想被海德格尔继承并加以发扬光大。海德格尔将主体处境化的方式是通过语言实现的。语言直接揭示我们的存在状态,在语言的阐释中,存在的意义得以澄明。泰勒继承了这一思想。他进一步强调,语言与存在关联的关键在于人的意义特征,“唯有将语言纳入我们的事情、实务及活动的母体中加以处境化,简言之,将它关联到我们的生活形式中,意义才有办法阐明。”1[加]查尔斯•泰勒:《黑格尔与现代社会》,徐文瑞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250页。在语言对于意义的阐明过程中,主体被放置在具体的生活和社会情境之中,主体处境化的过程中开启了对于自我理解的存在论维度。

泰勒承继了海德格尔的对传统本体论的批判和拒斥倾向,但其理论又凸显出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体现在本体论的设计上,泰勒从解释学视野赋予了主体人本体论意蕴,把主体人的存在理解为自我诠释。在哲学解释学对本体论的阐释上,泰勒与伽达默尔的思想有共通之处。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对存在与语言的关系的理解始于对古希腊哲学范畴中逻各斯的理解。他认为,逻各斯的原初含义是语言。同样,泰勒也对逻各斯的概念进行了追溯,指出:“在西方社会的传统中,总有一种倾向,把人定义为语言的动物。例如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表达,这种表达通常被理解为人是理性的动物的注解。”2Charles Taylor, Philosophical Argumen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3.把人理解为语言的动物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悠久的传统,也就是说,在古希腊哲学思想中把人理解为理性的动物更为深入的一种表达是:人是逻各斯的动物。在这里,逻各斯的本初含义是人与人之间所进行的语言交流与对话。这种对话源于人是具有理性演说能力的存在。正是这种演说的能力,才能够使得人们之间的理性沟通具有可能性和可行性;也正是在沟通中,正义与善等价值才得以表达,从而更好地成为城邦中的存在。

泰勒把语言理解为人存在的原处境域,正是在语言中,人的意义维度得以阐释,在阐释的过程中,语言不再仅仅是用来描述世界的工具,与之相反,是世界在语言中呈现出来;语言在存在中的作用不再是再现存在,而是对存在具有形成和建构的决定性作用;语言本身即是存在本身,语言是存在得以存在并且展开的方式。在这种意义的理解上,在语言的阐释和理解中,主体拥有了自身存在的境域,在语言文化的历史境域中真正实现个体的自由、保障了个体权利的实现。

(二)伦理构成性自我

泰勒认为,主体性自我的个体差异性,并不是先验预设的特征,也不是由理性主体意志来决定的,是由个体所生活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不同个体拥有共同的生活实践和历史背景;在共同体的活动中,他们的个体特征逐渐形成和展现出来。这一思想,主要受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在黑格尔的理论中,对自我的理解是不可能超越于任何社会和历史经验的,而与此主体性理解相适应的自由观念,更不可能是纯粹理性主体意志的自我决定。对于黑格尔来说,每一个作为精神性存在的自我,都有通过自我确定自身,解释自身,从而获得自身价值的倾向。在自我确认价值的过程中,需要一个具有普遍意识的他我承认;自我与他我的这种相互承认,只有在有效的条件下才能形成普遍的认同;这个条件就是共同体,也就是说,在一个平等尊重的共同体中,个体作为其成员身份才能获得自由感和主体的自身价值。只有在共同体中,自我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在黑格尔哲学中,对共同体的理解主要是指国家。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实现人的本质。而泰勒所强调的共同体,不是地域或者政治性的团体,因而,他并没有完全沿袭黑格尔理论中把共同体等同于国家,因为泰勒意识到道德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可以超越由政治意识形态决定的国家。现代人的归属感,不仅仅来自于古希腊城邦中的政治生活,更存在于实践和信仰的共同体之中。这种对于共同体的理解,可以大于或者小于国家的限定。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尝试着把泰勒的共同体理解为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关联的文化共同体。在道德上,自由的主体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而生命完整性的表现则依赖于文化;文化则是在共同体中维系、发育与传承的。个人只有成为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才能成为一个完满的道德存在。

泰勒所描述的文化共同体,其内涵实质上就是主体人所存在的特定文化背景。在这个意义上,与当代自由主义对共同体价值的看法截然不同。他们认为,共同体只是实现个体价值的利益工具而已。而泰勒则是在人的存在论意义上展开对共同体的理解;对个体来说,共同体是具有构成性意义和价值的。主体人只有凭借语言、文化、宗教等共同体才能界定自身,“我们只有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才成其为人类。”1[加]查尔斯•泰勒:《黑格尔与现代社会》,徐文瑞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39页。因此,共同体是个人身份的根据,是形成自我认同的寓所。共同体的共同道德观念、价值诉求、行为规范,能够为个体寻找到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共同体生活中才是真正的有意义的自我,才能使人的个体价值得以追寻和确证。

(三)价值构成性自我

共同体与个体的这种构成性关系的形成,不是从共同体作为个体生存于其中的寓所来考量的。考量其关系的最为关键性的因素是,共同体自身切实构成了主体自我得以实现的价值背景和目的根源。这些价值和目的不是先验存在的,而是在特定历史和文化中形成的;共同体的善,构成自我实现的价值基础。在伦理价值取向上,泰勒对于自我的这种存在论构建,则与自由主义的自我观有着本质的差别。

在自由主义思想中,对自我与共同体理解的逻辑截然不同。从主体自我的个体性出发,自由主义把个体自我的自由权力设定为具有绝对性和无条件性的存在,而在自由权力和正义理论的无条件背景下,社会的善的价值被推导出来。善自身就不具有构成性的地位,只是个体自由权力进行的道德选择而已;价值承担仅仅是个体化的自由选择。这样推论出,共同体的善,只具有个体自由能够实现的工具价值而已,并且善的价值对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同时还具有限制的意蕴,在一定意义上国家和社会仅仅为了保护和维护个体自由权力才坚持善的价值,因而立场鲜明地坚持个体自由权力对善价值具有优先性。

泰勒通过哲学解释学的视角,对共同体与主体自我的价值实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和阐释。在共同体本位的前提下,泰勒对善价值的理解没有停留于对程序的理解,而是认为善价值是具有性质的差别性。基于这一理解,泰勒强调善对于个体自我的自由权力具有优先性;个体自我的自由实现,只能建立在共同体的共同价值基础上;而这种善的价值的形成,是在共同的传统习俗、共同的文化背景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基础上凝聚形成的。

在泰勒的哲学解释学之中,对共同体的理解是“有意义的他者”所形成的语言共同体,在语言共同体之中,提供了共同的道德框架和善的视野,这些构成了支撑认同的基石。人在善的背景中发现和呈现自我,构成了人的自我认同的道德语境和背景。“正是朝向最高的善最接近于对我的身份的规定,因而我向着这种善的努力,对我来说,是唯一重要的……我趋向这种善的信念给予我作为个人或自我而存在的完整的、充实的感觉,这是其他东西不能代替的……让我称这种高级的善为超善,即这种善不仅是比其他的善有更加无与伦比的重要性,而且提供了据此必须对它们进行估量、判断和决定的立场。”1[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83页。

泰勒对善的概念的强化,是对应当代自由主义者对善的概念的回避、沉默和难以表达的状态的有力回应和批判。在自由主义对善的理解中,善处于无从也无需被表达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就使得自我成为脱离了自身赖以存在的道德背景的无根状态的自我。从哲学解释学视角,泰勒把“自我”理解成语言的存在。将在语言视域下的构成性凸显出来,其初衷就是尝试挽救自由主义思想中所遗忘、忽略,甚至是有意掩盖的道德根源。泰勒对构成性善的优先性的强调,其实质就是通过语言的表达和沟通,阐释个体自我生存的文化传统之中的道德根源。也正是对善的追溯、还原和阐释,才把不同个体的人联系在具有共通性的共同体之中。

三、泰勒构成性自我观的政治实践运用

泰勒构成性自我观奠定了其政治哲学的理论根基,在现代社群主义政治哲学自我观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于研究现代政治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理解和构建不同的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思考和实践构建的基础。泰勒社群主义构成性自我观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论证逻辑,更具有社会政治实践的价值。泰勒对依托原子化自我观所形成的普遍主义政治和差异政治实践模式进行了解构,同时基于对自我的历史性理解和文化性建构,在传统与现代、自我与共同体、个性与共性之间探寻了一条承认的政治实践模式。

(一)自由主义原子化自我观基础上的普遍主义政治和差异政治

自由主义原子化自我观外化到实践中产生两种政治模式,分别是普遍主义政治和差异政治。普遍主义政治理论的基础原则,是普遍的尊严,它是建立在先验的、抽象的主体自我基础上的。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在政治实践中强调具有普适性的公民观念,在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尊严,这种平等的尊严主要指公民的个体权利和平等的公民资格。差异政治理论原则是对每个个体独特的认同。差异政治更加注重强调个体的独特性,首先的是保障和尊重个体的权利,社会制度考量和运行的基础是个体权利独特性的实现,要对个体实现区别和差异性的对待,从而实现实质的平等。这两种政治模式整体上都是建立在普遍主义基础理论上,都是以自由主义自我观为逻辑基础。但是二者之间也存着一定的矛盾和强大的张力。“前者指责后者违背了非歧视性原则。后者对前者的指责是,它将人们强行纳入到一个对他们来说是虚假的同质性模式之中,从而否定了他们独特的认同。”1[加]查尔斯•泰勒:《承认的政治》,董之林、陈燕谷译,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321页。也就是说,在普遍主义政治之中所认同的普遍性尊严和无差异的原则,在客观上放弃了自我的独特性,尤其是作为构成性自我的实质善的观念。这种对于不同文化价值和传统之中善的观念的同一化和统一化,在结论和实践之中必然产生文化霸权主义倾向;差异政治所遵循的个体尊严优先性,确实在一定程度保障了个体权利和价值的实现,但是忽略所生存的共同体的价值,就会忽略共同的道德和视域地平线,最终在政治实践之中很难达成共识。

(二)泰勒构成性自我观基础上的承认政治模式

泰勒在分析和批判建立在普遍主义上的两种自由主义政治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承认的政治实践模式。这种政治实践模式的建立,首先是建立在构成性自我观的基础上。泰勒认为,在共同体中有不同的自我,不同的自我作为有意义的自我与他者在共同体之中通过语言形成对话沟通,使得相互承认和认同成为可能。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同过程中奠定了承认政治的理论和逻辑基础。在承认的政治理论中,泰勒把构成性自我的价值实现放在了重要的地位。“我如何生活,这与什么样的生活值得过有关;或者什么样的生活能实现蕴含在我特殊才能中的希望;或以我的天资要求成为某种人的责任;或形成丰富而又有意义的生活。”2[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17页。也就是说,泰勒把个人价值中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向往,涵括于政治生活和政治体制之中,内在于对构成性自我的理解之中。

泰勒基于构成性自我提出的承认政治的实践模式,是对传统政治哲学资源的有益传承与超越。传统社会中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向往并不是一个需要质疑和批判反驳的问题;但在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范围内,会有一种普世的价值体系和人们认同的意义框架。这种意义框架,在不同的历史文化阶段和背景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柏拉图哲学中的等级观念,抑或是亚里士多德哲学当中的纯形式,或者是基督教传统中的天启观念,或者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等不同的表现方式。但是在现代社会,政治实践中的认同是基于多元价值差异极其多元复杂性的基础上。最主要的是在现代多元价值背景下,如何尊重文化差异性与多元性,还不泯灭文化平等的价值诉求。泰勒通过承认政治中自我与共同体内在互构性,使个体价值能够在共同体中构成和实现,形成自我认同、共同体认同、社会认同和国家认同多元一体化模式。

(三)泰勒承认的政治模式对自由主义政治模式的超越

泰勒建立在构成性自我基础上的承认的政治,既克服了普遍主义政治对个体差异的抹杀,也超越了差异政治中普遍原则的难以建立的悖论。泰勒哲学理论上的构成性自我为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根基,但是在社会政治实践之中自我和社会形成承认和认同则更是更为具体和复杂的情况。正因为这种复杂性和差异性,才更有必要建立起平等的话语机制。政治上的认同,只有通过对彼此的相互承认才能得以实现。这就要求面对不同的文化差异,在客观上要建立起一个“视域融合”的地平线。1在这里,泰勒借用了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概念范畴。在这个“视域融合”的地平线中,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性能够得到尊重,而在尊重文化差异基础上的承认,就是建立承认政治的逻辑在先的价值判断标准和基石。这种视域地平线,不是先验的普遍性原则,而是建立在对话和交流基础上的,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各自的历史个体独特性和差异性,形成视域的包容。这种基于构成性自我构建的承认政治模式,既传承了传统社会中人对美好生活和善价值的追寻,又融合了现代多元价值并存社会特质;既尊重了多元个体差异的价值诉求,又在对自我具有构成性的共同体中形成共同价值。

四、结 语

泰勒的构成性自我观念,与自由主义的自我观相比较具有现实性、历史性和真实性。他不是通过先验的理论论证和逻辑推理,而是通过对于自我在思想发展史上与其道德根源的考察,把自我立足于社会实践和社会文化传统之中。把文化、道德、社会实践、共同体看作是自我不可分离的构成部分,自我在文化中获得价值和目的,在共同体中通过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和实践活动,获得成员资格,形成对自我和他者的认同。这种对于人的多向度的构成性理解,有助于恢复被自由主义自我观所淡化和遗忘的价值维度,有助于弥补片面、碎片化的自由主义自我观念和政治学说,重新塑造现代的、完整人的形象。

但是透过构成性自我观念,我们更应该深入思考的是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关于自我的观念和相应的政治学说并不是完全相互排斥和对立的,二者都是现代性的产物。泰勒并不否认对于个体自由和权利价值的追求,只是理论基点不同,实现途径不同,从而导致的政治和社会后果不同。泰勒对个体自由实现的方式是通过恢复人对生存于其中的传统和文化的敬畏,使自我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经验和道德实践之中,把自我从先验预设拉回到历史情境和文化传统之中,以构成性自我观克服和超越原子化自我观的理论困境和实践危机,真正在建立于多元差异化的政治实践中实现和保障个体自由。在此意义上可以把泰勒的构成性自我观念,以及建立在这一理解基础上的承认的政治理论,看作是对自由主义理论困境和实践危机的一种纠正和弥补。

泰勒的自我观念及其社会政治理论,被当代自由主义者质疑,认为共同体对于自我的构成性会有宰割个体自由的可能。这是一种片面的、独断的理解。泰勒不同于传统的共同体主义者,没有把对于自我具有构成性作用的共同体理解为政治共同体,而是理解为具有共同价值倾向的文化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不同于政治共同体,最主要的特质就是建立在尊重个体文化差异的基础上,这既使得自我在文化传统中的独特性得到尊重,并保障了个体利益的实现,又摆脱了传统的共同体主义者在维护共同体利益的前提下抹杀个体利益的倾向;在共同体中对于自我生存于其中的构成性善的追求,对于不同善和文化的视域融合,既尊重了个体差异,又避免了滑向道德和价值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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