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与中国文化》
2022-02-01孙克强张小平
孙克强 张小平 著
华夏出版社/2022.10/55.00元
孙克强
复旦大学文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词学学会副会长,中国韵文学会副会长。
张小平
现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本书共分为12个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主要内容和它对中国传统文化各个方面的深刻影响,对普及我国优秀而丰富的古典文学,发扬古人“诗以言志”的优良传统,陶冶和提升现代国民的精神情操和文史素养均有助益。
中庸之德
温柔敦厚的诗歌艺术风格受到后世的极大弘扬,其思想基础就是儒家的“中庸”思想。“中庸”是孔子哲学的基本原则,是他评价事物的基本标准。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中庸,也就是居于中位,不偏不倚,也就是“中行”。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在孔子看来,那些不能做到“中行”的人一定是狂者或是狷者,狂者激进,狷者畏缩,而这两种人的生活取向都是不可取的。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问他,子张和子夏两人谁强一些?孔子说,子张有些过(头),子夏又有些不及。子贡又问那么子张要强一些吗?孔子说过和不及都同样不好。在方法论上,“中庸”就是既要看到事物的两端,更要抓住两端的中点,即要注意事物正反两方面的特点,不能偏执一端。孔子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过分强调事物的某一方面,对当政做人都是有害的。
孔子提出“中庸”这一标准是有当时的历史背景的。在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如何缓和这种矛盾呢?那就要使矛盾不能激化,让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存在又能和谐地统一,也就是要得“中”。“中”就是使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发展,没有“过”与“不及”的毛病。说到底,“中”就是一种对待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态度,“中庸”的实现也就是使社会生活中各种相互矛盾的事物和谐统一,同处于一个整体之中。
我们应当看到,孔子的“中庸”原则有不少合理的地方,他不是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也不是鼓励矛盾双方的斗争,“中庸”就是矛盾双方保持和谐统一的最佳状态。
孔子的“中庸”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原则,他自己常常运用这种原则去处理事物。他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意思是说:我有多少知识吗?我没有。有一村夫问我问题,我心中无底,不能立刻回答,只能竭尽全力从问题的正反两面去推断。
孔子把他的“中庸”原则运用到对诗歌艺术风格的要求时,同样反对情感的极端发泄,他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是“中庸”原则在诗歌理论批评上的运用。快乐但不放纵,哀怜但不伤痛,这才是一种真正美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情感。宋代郑樵说:“《关睢》之声和而平,乐者闻之而乐其乐,不至于淫;哀者闻之而哀其哀,不至于伤。此《关雎》所以为美也。”从本质上说,它是人类的有节制的理性的情感,而不是动物般的粗野的发泄,所以才显得“美”。
这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诗歌艺术原则经常被看作是维护封建礼教的消极落后的东西而受到批判,我们要客观地分析,在这一艺术原则中包含了孔子对于人的尊严和生命的肯定,反对沉溺于享乐,反对过度地哀伤,这并没有什么错误。孔子一方面认为“临丧不哀”(《论语·八份》)是不能容忍的,同时又主张“丧致乎哀而止”(《子张》),哀不能使生命受到伤害,十分明显地体现了孔子注重人类生命健康发展的理想精神,它与毁伤生命、违背理性、放纵情欲、悲观厌世等颓废思想是相对立的。
孔子的“中庸”原则包含着深刻的辨证法因素,中华民族的几千年文明流传至今,未曾中断,与历代强调的“中庸”思想是不是很有关系呢?
《诗大序》中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即是认为诗歌情感的抒发一定要有理性的节制,要遵循礼义的规定进行适度地表现。如果说孔子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没有具体的参照,那么“发乎情,止乎礼义”就是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最好注解。《诗大序》还提到“美刺”,其实所谓的“刺”也是要“止乎礼义”的,不能直接进行责难和批评,要“主文而谲谏”,要维护统治者的尊严,要给他们一定的面子。扬雄是东汉的辞赋大家,他要求诗人作赋“丽以则”,既要有漂亮的藻饰,也要有一定的法度。这种法度,其实也就是“止乎礼义”。
在诗歌艺术创作中,诗歌要符合“中庸”原则,要“止乎礼义”,在社会生活中做人同样也要符合“中庸”原则,要“止乎礼义”。作诗与做人虽然是不同的两件事情,但其中所蕴含的道理都是相通的。从讲温柔敦厚这一点上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适用彼或适用此分出个是非,但就做人来说,如果有一个健康的、顺心的最佳状态,该不是坏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