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2022-01-27邓昊宇宋玉兰
邓昊宇,宋玉兰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0 引言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我国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它不仅具有保障属性,更具有财产属性。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其财产属性尤为显著。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拉开了宅基地改革的序幕,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1]。2020年6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随着改革试点区的不断增加,我国在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上日益深入。立足于相关政策施行,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均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严格管控,积极探索“三权分置”下如何有效利用农村宅基地闲置资源。宅基地流转过程主要遵循“三还”原则,即还权于集体、还利于民和还配置于市场,宅基地在市场化有序流转交易过程中,作为宅基地流转主体,使用权人对于客体宅基地的处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农户视角,探索农户分化及宅基地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如今,在工业化与城市化新的发展时期,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在不断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劳动力产生了大量需求,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民工潮”现象[2]。由于劳动力资源配置自由度越来越高,且劳动力市场日益完善,农户分化也日益显现。他们对其住宅及宅基地的处置意愿随个体差异及各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异质化特征。有学者研究了农户分化分别与城镇住房[3]、代际差异[4]、风险认知[5]、福利认同[6]等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在探索影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众多因素中,将农户视为同质性整体,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有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不同宅基地流转方式[7]、宅基地流转制度、确权登记、住房保障[8]等。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户分化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表现为横向的职业分化和纵向的经济分化[9],分化为不同类型的农户,其对于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政策认知及价值认知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显著的差异性变化。现有研究中,农户分化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但是基于农户分化的不同类型其对于农村宅基地在政策认知上存在的差异化特征的研究文献较少。本文对此进行了相关理论分析,探索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并探究三者之间的影响机理及规律特征,揭示农户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因素,以期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下,为其相应流转政策措施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1 农户分化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户分化为不同类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在保障小农户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扶持小农户在复杂的社会化竞争中良好生存。基于组织生态学理论,农户分化的主线为“变异—演化—发展”,且分化动力主要为政策制度激励及农业转型推动[10]。其演变路径主要分为4种:从纯农户到兼业户一(以农为主兼营非农)的转变,从兼业户一到兼业户二(以非农为主兼营农)的转变,从兼业户二到纯非农户的转变[11]。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复杂性,对于农户分化具体内涵没有准确的界定,但是对于农户分化的衡量指标是各异的。基于研究目标的不同,区域划分、兼业化程度、发展水平、非农收入占比等指标划分[12]较为常见,而农户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基于不同因素的衡量测度也是较为常见的分化标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户不再局限于单一模式的静态分布,随着兼业化农户占比不断提高,基于不同的分化程度,按照农民收入多少及职业的不同,可将农户进一步划分为深分化农户和浅分化农户,深分化农户更加趋向于向城市转移,所以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居住保障诉求逐步弱化,而财产性诉求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与之相反,浅农户由于个人能力等各方面条件限制,仍选择将农业作为主要生存支柱,具有季节性的兼业行为仅作为生活的补充,所以具有资源性、财产性及其他附属功能的宅基地显得尤为重要,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就较低。基于农户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农户选择将宅基地以一定方式进行流转,是结合内外部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虽然进行不同类型分化后的农户选择具有多样性,但归根结底都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考虑。综合深分化和浅分化农户对于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不同,提出如下假设:
H1:农户分化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分化程度越高,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
1.2 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诸多因素中,基于农户异质性角度分析,不同的农户分化水平致使农户认知水平存在差异。认知水平主要包括产权认知、政策认知、功能和价值认知。已有研究表明,产权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且产权认知偏向越大,宅基地流转意愿所受影响也越大[13]。价值认知主要包括生产价值、生活价值、保障价值、财产价值[14],价值认知不同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影响不同,本文侧重于探索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基于分化后的农户在福利水平及农地依赖度不用,农户宅基地流转问题实则为双向选择问题,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具有选择流转或不流转的意愿,农户分化后基于异质性视角,低度分化与高度分化后的农户对于宅基地的政策认知水平测度主要是基于财产属性与功能属性两者之间的博弈。从非理性行为经济学上看,低度分化农户对于宅基地的认知具有浓郁的乡土情结,认为宅基地承载了祖祖辈辈的记忆,宅基地是生产与发展的重要根基,对于城市认同感较低,这一部分农户以新一代农民为主。而高度分化农户由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倾向于去城市务工获得高额收入,为了自身及家庭更好地发展,大多选择在城市居住生活,对于宅基地认知倾向于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的转变,这一部分农户以新生代农民为主。本文对于农户宅基地政策认知主要概括为对“一户一宅”政策、“三权分置”权能归属等方面问题的设置,以检测衡量农户宅基地政策认知水平。基于农户分化的不同类型对于政策认知的差异性,提出如下假设:
H2: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认知程度越高,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
1.3 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城镇化不断发展过程中,农户根据职业、受教育程度、收入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基于不同因素的考虑,对于宅基地流转意愿影响程度不同,选择也不同。深分化农户对于宅基地的认知水平相比浅分化农户较高,对于政策认知水平的不同及转变往往包含了不同因素的影响。所从事职业、人际关系、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都影响着农户政策认知[15]。从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影响机理上看,按照不同标准农户划分为不同类型,在认知水平上存在差异,而认知主要包括权益认知、功能认知、价值认知及政策认知,不同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不同的分化水平,分化水平分为低度分化与高度分化,介于农户宅基地自身保有的资源性与资产性,低度分化农户更加注重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宅基地流转意愿较弱,而高度分化农户更加注重宅基地的财产功能,宅基地流转意愿较强,具体运行影响机理如图1所示。从影响机理上看,农户分化和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重要影响,且两者共同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增强,虽然具体影响方向不确定,但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日益完善,其影响作用愈加明显。因此,基于以上论述,提出如下假设:
图1 农户分化、政策认知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机理图
H3: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共同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且两者共同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增强。
2 数据与实证模型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21年2月至3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个地区多个县乡农户的问卷调查。共收集样本273个,剔除缺漏值及不合格样本外,有效样本为246个,有效率为90.1%。兼顾南北疆资源及地理环境差异性,选取调研的南疆地区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及和田地区,北疆地区为昌吉地区、伊犁地区及塔城地区。从样本所在地区分布看,阿克苏地区占30.9%,喀什地区占18.7%,和田地区占5.7%,昌吉地区占22.8%,伊犁地区占10.2%,塔城地区占11.7%。样本基本上包含了贫困、中等及富裕的乡村。
2.2 数据描述
据调查显示,样本中有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农户占44.3%,无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占55.7%,从大部分农户无宅基地流转意愿可看出大部分农户希望保有土地意愿大于处置意愿。从农户分化上看,基于农户所从事职业不同,纯农户占比38.6%,以农为主兼业户占比17.1%,以非农为主兼业户占比8.9%,非农户占比35.4%,从这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所调查农户中大部分属于纯农户或非农户,兼业户较少,而纯农户占比略大于非农户占比,说明此次调查对象主要以纯农户为主。基于农户收入不同,样本中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农户占8.1%,2万元~4万元的农户占15.4%,4万元~6万元的农户占26.0%,6万元以上的农户占50.5%。在政策认知方面共设有5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回答“认为一户农民最多拥有几座宅基地”中,认为一户一宅的农户约占46.3%,认为可以有多座宅基地的农户占53.7%,在实地调研中确实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第二个问题回答“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属谁”中,认为归属于村集体及经济组织的农户占比最少,占15.4%,而认为归属于农户个人及国家的农户分别占44.3%和40.3%。第三个问题回答“是否听说过宅基地资格权”中,听说过的农户约占52.4%,而没听说过的农户占47.6%。第四个问题回答“宅基地是否有面积限制”中,认为应该有面积限制的农户约占56.5%,认为没有面积限制的占43.5%。第五个问题回答“已有农村住宅,可否另申请住宅”中,认为可以再申请的农户占46.3%,认为不可以再申请的农户占53.7%。
2.3 变量设定
在参考了相关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相关文献后,本文选取农户分化、政策认知、个人及家庭认知等4个方面相应指标,具体指标见表1。
2.4 模型设定
本文因变量为是否有宅基地流转意愿,调查相关数据时选定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宅基地流转意愿,一种是无宅基地流转意愿,所以选用二元Logistic模型进行相关检验分析(表1)。在模型选定中,建立Logit(P)与X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经过进一步变形得:
该模型为广义的线性回归模型,探讨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因素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通过各影响因素所占比例预测农户选择占比,从而进一步验证假设,式中P表示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发生的概率,即有流转意愿所占的机会比,X1……XK表示表1中所选取的各因素,β为参数。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2.5 模型检验
本文利用SPSS 26.0进行了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对这13个解释变量进行了相关性统计分析,共线性矩阵统计结果中,VIF值在1至2之间,均小于5,所以这些变量间不存在共性相关问题。进行回归分析后结果显示模型系数Omnibus检验中显著性0.000<0.05,所以结果具有有效性,而内戈尔科R方值为0.8,霍斯默检验显著性为0.652,模型拟合效果较好。模型预测中无流转意愿农户占比为92.6%,有宅基地流转意愿农户占比为88.1%,总体百分比为90.6%,预测结果较准确。在进行回归分析时,将分类变量中有3个及3个以上选项的自变量进行了哑变量处理,不仅符合统计学原理,同时提高了整个模型的拟合程度及预测准确率,具体结果见表2。由表2通过检验后的模型结果可知,变量X6、X10、X12、X13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本文不再分析,而X1、X2、X3、X4、X5、X7、X8、X9、X11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表2 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估计统计结果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农户分化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农户分化所涉及的2个指标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X1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呈负相关性,X1即农户以所从事职业进行划分,纯农户赋值为1,以农为主兼业型赋值为2,非农为主兼业型赋值为3,非农户赋值为4。以第4类农户为参考标准,第1类农户即纯农户相对于非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意愿概率是原有的0.237倍,而以农为主兼业型及非农为主兼业型农户相对于非农户而言不显著。对农户分化赋值1~4,可看作是一个逐渐脱离农业的过程,纯农户对于宅基地的依赖性是最强的,由于受到祖宅及根基等传统思维的影响,农业又为其支柱性产业,所以大多数农户都没有宅基地流转意愿,而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在这一阶段较凸显,以农为主兼业型农户虽仍未完全脱离农业,但是其就业选择日益多样化,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农业生产,所以农户在有居住地的前提下萌生了将宅基地以一定方式进行流转的想法,而以非农就业为主兼业型农户在此阶段流转意愿逐渐增强,因为农业不再为其主业,参加非农业生产后其居住地随着工作地转移,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也在逐渐弱化,直至完全转变为非农户,完全脱离农业使得农户自身更加趋向于在城镇发展,而在城镇居住问题为其发展的主要限制条件,进一步产生了将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转变为财产功能的诉求,所以农户在逐渐脱农化过程中,其宅基地流转意愿是一个不断增强的过程。
X2是以家庭年总收入对农户进行划分,年收入2万元以下农户赋值为1,2万元~4万元赋值为2,4万元~6万元赋值为3,6万元及其以上赋值为4。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概率在1%显著性水平下呈现负相关性,相对于年收入6万元及其以上的农户来说是降低的。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4万元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在10%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性,这部分农户相对于年收入在6万元及其以上的农户来说也是降低的,是原有的0.284倍。随着农户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当农户收入较少时,其受到自身及家庭因素的限制,发展较为缓慢,对于农村住房也极其依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户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去大城市发展,收入也在逐渐增加,当自身经济实力足够强大时,对于宅基地的依赖度逐渐减弱,流转意愿日益增强。所以此结果验证了假设1,农户分化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分化程度越高,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
3.2 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在农户政策认知上,主要选取5个问题对农户进行检验,其中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性的有X3、X4、X5、X7。X3即第一个问题,考察农户对于“一户一宅”的认知,以认为没有限制的农户为参考标准,认为一户只能拥有1座宅基地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在1%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相对于没有限制的农户而言是上升的,而认为一户可以有2座及其以上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均在1%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说明在“一户一宅”认知上回答正确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是较高的,这部分农户认为一户只能拥有1座宅基地,对于政策具有较高了解程度,所以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下,这部分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较强。X4即第二个问题,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以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为参考标准,认为宅基地归属于村集体及经济组织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在1%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即宅基地归属权认知正确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相对于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概率较高。X5考察农户对于宅基地资格权的了解,听说过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在5%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说明了解“三权分置”政策的农户相对于不了解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较高。X7即对农户宅基地和住房两者不同概念的考察,认为能另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在1%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即认为不能申请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概率相较于能申请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概率较高。所以经过检验,此结果验证了假设2,政策认知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认知程度越高,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
3.3 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前面分别验证了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分别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了进一步验证农户分化、政策认知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异质性或同质性的关系,选取Y为因变量,X1、X7为两交叉变量分析,探寻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对于因变量Y的影响,如表3所示,X1、X7对于Y显著性明显,即主效应明显,但是两者交互作用显著性0.151大于0.05,交互作用不显著,而X1、X7对于Y的影响散点图分布为同一方向且运动趋势相同,两者对于Y的影响具有一致性,所以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共同影响着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进一步验证了假设3,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共同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且两者共同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增强。农户分化、政策认知以一定的类别进行划分后,进一步衡量了农户分化程度,低度分化和高度分化的农户基于各因素的影响,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是各异的,这也进一步验证了三者之间关系的运行影响机理图。
表3 主体间效应检验
4 讨论与结论
4.1 讨论
1)不同分化程度农户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不同影响,进一步验证了农户不同宅基地流转意愿的非均质化。农户根据收入及所从事的职业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分化程度不同又进一步分化为深分化农户和浅分化农户,浅分化农户到深分化农户的转变过程实质是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不断增强的过程,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农户可以采取不同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增强。对于浅分化农户而言,可以进一步改善其生存与发展环境,鼓励其通过宅基地置换实现集中居住;对于深分化农户而言,可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向外转移,并进一步加强农户就业与居住保障。
2)在政策认知上,本文共选取5个变量加以验证,X3、X4、X5及X7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农户对于“一户一宅”、所有权归属、宅基地资格权等政策认知水平影响了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近年来,农户对于宅基地相关政策的学习与了解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基于理性经济人角度,农户对宅基地流转意愿的考量选择往往是基于家庭资源禀赋、自身发展方向及局限性所作出的合理理性选择。在对宅基地相关政策进行详细学习了解后,随着政策认知的准确性不断提高,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意愿是显著提升的。所以,对政策制定者而言,在制定与宅基地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农户利益,汲取农户意见及建议,扩大农户政策制定参与性;对农户而言,应积极学习了解宅基地相关政策,随着自身不断发展,在身份逐渐从纯农户向非农户的转化过程中,应基于理性视角对宅基地是否流转问题作出合理判断。
3)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两者不存在交互作用,但从散点图分布上看,对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是共同促进的。从三者运行机理上看,农户分化与政策认知的不同,可进一步将农户界定为低度与高度分化。所以将两者结合起来看,应差别对待不同分化阶段的农户。一方面,应加大农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户自身生产技能,提高农户就业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加强政策稳定性与宅基地退出合理补偿相结合,在农户形成合理政策认知水平下,促进农村宅基地合理有序流转。
4.2 结论
本文借助在新疆南北疆等地收集的246户农户调研数据,对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研究结论有①样本数据中有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农户占44.3%,无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农户占55.7%,说明调查区域具有一定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基础。②农户分化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分化程度越高,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③政策认知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认知程度越高,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④农户分化、政策认知共同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且两者共同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增强。
基于此,本文建议如下:①加强农户自身技能培训,提高非农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加农户非农就业机会,提高非农就业工资性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向外转移,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②农户在对于宅基地是否流转进行合理判断及选择时,应加强有关宅基地流转政策普及力度,提高农户政策认知水平,完善农户宅基地流转配套设施,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户宅基地流转;③农户分化处于不同阶段时,应差别对待不同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在促进农户政策认知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保障农户在宅基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是正确引导农村宅基地合理有序流转的关键。